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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贤文化参与乡村治理体系的思考

2019-12-27王艺璇王文昌

文化学刊 2019年8期
关键词:乡民乡贤乡土

王艺璇 王文昌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1]乡贤文化积攒了中国几千年来的乡村治理智慧。新乡贤文化是传统乡贤文化的继承和发展。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创新乡贤文化”,继而在2016年、2017年、2018年的中央一号也相继提到要培育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作用;中央“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指出“培育新乡贤文化”。中央对新乡贤文化的重视,为推动新乡贤文化与乡村治理体系的结合提供了保障。

进入新时代,乡贤文化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乡贤文化的主体是乡贤,新乡贤是指生长于乡村、奉献于乡里的有才能、有德行并在乡里口碑好、有威望的人。他们可以是德高望重的贤人志士,也可以是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还可以是返乡创业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的商业精英。利用乡土情怀和乡村记忆为精神纽带,激发新乡贤对乡村的依恋情怀,吸引有才能、有实力、有威望的知识分子、道德楷模和成功人士参与乡村治理,使得新乡贤充分发挥在推动乡村自治、德治、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乡村基层治理模式,弥补基层治理不足,促进乡村振兴。新乡贤文化的回归为乡村治理注入活力。

一、新乡贤文化与乡村治理体系结合的可行性

(一)历史经验的指导

“乡贤”在中国传统社会又被称为“乡绅”,是指那些德高望重、品行和才能都被乡民敬重的贤达。在“皇权不下县”的封建社会,乡绅成为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实际掌权者。乡绅是乡村社会和国家权力沟通的桥梁,有上传下达的作用。他们一方面推行皇权下达的政令,维持乡村秩序、传播儒家正统思想;另一方面代表乡民与官交涉,为农请命,维护乡民正当利益[2]。传统乡贤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保障乡村有序运转的重要力量。乡绅长时间参与乡村治理,乡绅治村自然变成一种文化传统。乡贤作为传统乡村治理中的重要部分,是乡村自治得以实现的主要力量。这为新乡贤文化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了吸收借鉴之处。

(二)现实社会的要求

虽然在城镇化进程中,中国乡村受到一定的冲击,甚至很多村庄处于解体和真空状态,但整体上仍然没有改变中国乡村的“乡土性”,农村依然是“熟人社会”。传统乡土社会架构并没崩塌,礼治和道德仍对村民的行为有约束和规范作用[3]。乡土社会的延续为新乡贤文化与乡村治理的结合提供了现实基础。社会层面,乡贤可以调节农村矛盾、维持乡村秩序;经济层面,可以提高乡民的生活水平,带动乡村发展;政治层面,可以促进基层民主建设;文化层面,乡贤可以进行道德教化,传承传统优秀文化。创新乡贤文化,大力发展新乡贤文化,对延续传统乡村文化血脉、推进传统乡村文化重构,稳固乡村社会有推动作用,也是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有效方式。

(三)伦理观念的支持

乡贤的“乡”,不仅是地缘归属,也是乡贤的情感归属[4]。新乡贤心系故里,具有报效桑梓的乡土情怀。乡贤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村,都有较为浓厚的情感,几千年间在中国乡村延续的乡土情怀,使新乡贤对家乡有天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愿意以自身实力反哺桑梓。乡贤一般都是事业有成或者具有较高道德威望的文人志士,是经济力量、道德力量、知识力量的代表,他们有能力带动家乡发展、引领乡村道德文化建设。乡土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并以地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社会关系。由于乡贤的乡土性,因此新乡贤具有天然的血缘、人缘、地缘优势,他们熟悉乡村的风土人情,能把握村民的思想动态,更易获得乡民的认同和信任,这为新乡贤重新凝聚乡村的道德价值共识、增强村民归属感提供了情感基础。

二、新乡贤文化与乡村治理结合的优势

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进程中,要充分发挥乡贤文化的优势。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需要新乡贤的广泛参与。

(一)新乡贤是乡村自治的实践者

自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但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外流涌入城市,许多村庄规模逐渐缩小,甚至呈现空心化,乡村自治处于真空地带,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逐渐弱化,而且由于农民主体意识日渐苏醒,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矛盾冲突更加复杂化,因此进一步增加了乡村治理难度。新乡贤在乡村具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他们可以通过凝聚乡邻,激发村民参与自治事务的积极性,增强村民的自治能力,带动村民积极参加乡村自治活动,扭转乡村自治制度在农村“空转”的局面[5]。同时,新乡贤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推动公共事业发展,也可有效缓解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弱化的问题。再者,新乡贤对于乡村的人、事、物都非常熟悉,对于农村的各种矛盾都能把得准脉,他们通过乡土语言、乡土办法和乡土文化能有效解决乡村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二)新乡贤是乡村法治的协助者

法治是自上而下的“硬治理”,构建长期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必须要以法治作为保障。由于传统社会架构并未完全崩塌,中国乡村还是一个“熟人社会”,因此宗族、人情十分泛滥。村干部在处理乡村事务中依旧存在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而且一些村干部文化素质偏低、法治观念淡薄,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极易激化农村矛盾,影响乡村稳定。这都对有效推进乡村法治产生阻碍。新乡贤作为知识的拥有者,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他们可以通过法律知识的传播,对村民和农村干部进行正向引导,不断提升乡民的守法意识,提高村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另外,新乡贤作为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可以对农村基层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村干部依法办事、依规办事形成有效监督制约,提高乡村法治水平。

(三)新乡贤是乡村德治的推动者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德治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支撑。新乡贤文化中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传统的德治思想,丰富了现代乡村德治的内涵。新乡贤参与乡村德治,是重塑乡村伦理共识、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推手。新乡贤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群众威望,他们德才兼备、立德立言,身上散发着天然的文化道德磁场,是乡民的道德榜样和标杆,是传统乡村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与传播者,对乡民道德的提升有良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新乡贤用他们优良的品行垂范乡里,引导、规范乡民的思想与行为,切实发挥其在德治中的教化作用,发挥传统德治内涵,使整个乡村形成向上、向善、向美的价值遵循;同时,新乡贤可用其社会威望和能力发挥新乡贤的管理作用,通过非强制性权威,调节村民矛盾,维持乡村秩序,使乡村形成良好的精神文明风貌。

三、新乡贤文化与乡村治理有效结合的路径

(一)培育新乡贤文化,激发对新乡贤的价值共识

新乡贤不是政府选拔的官员,而是基于乡村社会实践、源自乡民内心的认可出现的一批贤人志士,所以,培育新乡贤文化、营造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良好氛围,是推动新乡贤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关键。

首先,培育新乡贤文化要保护与传承传统乡贤文化。传统乡贤文化是新乡贤文化的根,是连接乡贤与乡村的纽带。加大传统乡贤资源保护,抢救乡贤故居、遗址、文物,搜集整理乡贤文献资料,成立研究会挖掘研究古贤文化,可以增强地域文化的感召力和乡贤文化的影响力。但新乡贤不同于传统社会的乡绅,要摒弃传统社会“大家长”式的专制作风,采用公平、民主、合理的方式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其次,要创新发展新乡贤文化,实现新乡贤文化与时俱进。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动、具体地融入新乡贤文化,赋予乡贤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促进新乡贤文化内容、特征、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最后,要加强对新乡贤文化的宣传和引导,运用乡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传播本地乡贤文化,传递乡贤正能量,增强乡民对新乡贤的认同感,提高新乡贤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推动新乡贤与乡村治理有效结合。

(二)健全新乡贤工作机制,引导新乡贤参与事务管理

要想发挥乡贤力量,使新乡贤出得来,立得住,就必须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健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平台和机制,保障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合法地位。首先,要建立组织,形成制度。成立乡贤理事会、乡贤工作室,开设工作场所,引导新乡贤参事议事,但不能让其成为摆设,大门要常开。其次,要搭建平台,形成规范。村委会可以根据新乡贤的专长搭建“矛盾调解组”“兴业指导组”“兴学助学组”等多种工作平台;还可以在乡贤理事会内部建立微信群和QQ群等交流平台,把新乡贤全部动员起来,收集民情、反馈民意,搭建乡贤与乡民之间的桥梁,调解乡民纠纷、维护公序良俗,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与此同时,要建立新乡贤参事制度,完善新乡贤组织的运行机制,明确新乡贤及其组织和村委的关系与功能,积极发挥新乡贤的协助作用,防止乡贤越位。发展乡贤文化并不意味削弱基层政府权力,新乡贤并不是乡村治理的主体,而是一种制度补充。基层党组织要给予新乡贤充分的信任和权利,调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同时,对其进行监督引导,防止新乡贤权威势力过大影响农村基层治理。新乡贤和基层党组织形成合力,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

(三)建立新乡贤激励机制,不断加强新乡贤队伍建设

新乡贤无官职、无报酬,激发新乡贤参与积极性是推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首要前提。要从多方面建立奖励机制,给予新乡贤源源不断的支持与鼓励,调动新乡贤主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用机制守护新乡贤的爱心、善心和责任心[6]。

新乡贤有在场新乡贤和不在场新乡贤。在场乡贤是指生长于本土并服务于本土的乡村精英。不在场新乡贤是指由于某些原因远离故土,但依然情系桑梓愿意反哺家乡的社会精英[7]。在政策上要引导不在场新乡贤回乡,扩大新乡贤队伍。中国社会具有乡土性,叶落归根情怀深入每个中国人的骨髓。这为吸引“不在场”乡贤回归提供了情感基础。政府要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和各行各业的人才返乡,鼓励新乡贤扎根家乡,提高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加入乡村振兴建设。物质方面,要给予新乡贤在本地发展的各项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为新乡贤参与家乡建设提供便捷通道,推动家乡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同时,要以精神激励为重点,通过非物质财富给予激励。建立乡贤文化主题馆、乡贤文化广场,通过乡贤榜、乡贤墙、雕塑及碑刻等形式展示乡贤文化、宣传乡贤事迹。还可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传统媒介和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对新乡贤服务家乡、泽被乡里的事迹进行宣传和表彰,并以文字、图片的形式记录下来,写入村史、县志,传播新乡贤的义举善举,增强新乡贤荣誉感和价值认同,扩大新乡贤的影响力,提升新乡贤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贤能参与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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