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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对周礼改革的现代借鉴意义
——以《朱子家礼》为例

2019-12-27胡梦哲

文化学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行礼今人天理

胡梦哲

一、礼,时为大

《礼记·经解》云:“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儒家认为,礼的作用在于“禁乱”,并以治水为例,水能有利在于河道疏浚,堤防完备。同理,人情能够合乎天理,也需要一个好的规范。《礼记·乐记》云:“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礼之作用在于让人在其中可得。其所警戒,当世之乱可谓实证,但这并不意味这我们只需要拿出传统礼典照着做就能够恢复三代的王道天下了,以为这就涉及古礼今用的问题。

“礼,时为大”,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社会生活也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具体的仪制,必然要有所损益,以适应不同时代的需求。正所谓“忠、质、文……然亦天下之势自有此三者,非圣人欲尚忠,尚质,尚文也”[1]。礼制的损益不是由一人的意志决定,而是天下之势。如果世风尚文,则仪制就尚文。圣人孔子想要从周之制,也需要考量当时的实情,斟酌古今之异,对具体的仪节作出损益。孔子坚持的是礼的精神与大义,季氏曾八佾舞于庭上,季氏这种公然悖礼的行为是对正当伦理规范的践踏与僭越,孔子严正指出这是不合礼的大逆不道之举,直言“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可见孔子对君臣大义是严格恪守的。但是,如果一项礼仪的变革是符合仁义要求的,孔子则采取包容的态度。例如,在冠帽的材质选择上,以从俭为原则,孔子愿意接受以黑丝去代替绩麻。也就是说,具体的礼仪、礼器是否变更,要以符合仁义为根本前提。今天我们想要复兴礼制,似乎有茫茫然不知所措之感,不妨从朱子处学习,看朱子在面对“宋去周久已”这样的问题时,是怎样处理“礼与时”的关系的。

二、《朱子家礼》的因循与变革

《朱子家礼序》云:“三代之际,礼经备矣。然其存于今者,宫庐器服之制、出入起居之节皆已不宜于世。”[2]三代之时,礼制就已经很完备,但事随时迁,后代的建筑、服饰、起居都发生了变化,想要完全遵从古礼也难。例如,古时的服装礼器,今天已然不再适用,即便是要仿制,恐怕也是没有实物参考。古之乡饮酒礼,朱子时代已经认为“节文甚繁”,强制行古礼,反而不如取当世之礼斟酌而行。朱子又说:“然居今而欲行古礼,亦恐情文不相称,不若只就今人所行礼中删修,令有节文、制数、等威足矣。”[3]意在说明,就现行的礼俗进行整理,使其规范化,更加符合礼的精神,让人情有正当顺畅的渠道表达。礼顺乎人情,这是不分古人和今人的,所以行礼制就必须要考虑到今人之情,而不能仅仅是完全重复古礼,所以朱子说:“古礼难行。后世苟有作者,必须酌古今之宜。”[4]

在读相关文献时,我们可以直观感受到古礼是十分复杂的,行礼过程极为讲究。在今天生活快节奏的时代,完全复兴古礼没有必要且难以实行。朱子认为,仪节的简易更加有利于礼的推行及实施。圣人作礼,也是要基于现行之礼,采用其中简易明了的部分,目的就是不让礼成为书中的历史,而与现实生活融为一体,不使古礼只作为研究对象。今人需要做的就是依据古礼,在不失其本意的基础上进行简化。正如朱子所言,“今所集礼书,也只是略存古之制度,使后人自去减杀,求其可行者而已”,“窃谓后世有大圣人作,与他整理一番,令人苏醒,必不一一如古人之繁,但放古之大意,简而易行耳”[5]。

《朱子家礼》中针对冠礼作出修改,可以为我们今天参考。其一,行冠礼的年纪。古礼将行冠礼的年龄定为20岁,朱子改为15~20岁。这是借鉴司马光《书仪》作出的改动,他认为:“古者二十而冠,所以责成人之礼,盖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行于其人,故其礼不可以不重也。”古时在20岁时行冠礼,以示成人,从而可以承担起家庭、社会的责任了。而“近世以来,人情轻薄,过十岁而总角者,少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知之哉?往往自幼至长,愚騃若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今难未能遽革,且自十五以上俟其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仪然后冠之,其亦可也”[6]。古时行冠礼之后,受冠之人便能够承担起职责了,以成人的身份去履行家庭和社会的职责。然而,宋时民众的开化程度不同,十五岁之后待其能够通《孝经》《论语》大意,粗略知道礼仪,便可以为其行冠礼了。其二,行礼过程简化。古之冠礼在行礼前需要“筮日”,要通过严正的占卜分吉凶,从而确定行礼日期,而今则一般选取正月里的一日,也不再通过占卜来确定邀请宾客,而是由主人择友人中的贤者,可见后世占卜巫祝之势衰微,而对人德行考量更多。其三,增加受冠者要去祠堂拜见的环节。这一改动体现出宋时宗法制度的完善,因而更加重视家庭伦理,家族中有受冠之礼,需要去祠堂告拜,有敬先祖之意。其四,相见礼环节。受冠之人要去拜见国君、大夫、乡先生,朱子改为见父亲的友人和乡亲。这是因为,宋时的冠礼已经普及至品级较低的普通士人,都去见君王显然不现实。所以,改为见尊长乡贤,使之更加符合现实情况,可操作性大大提升。在行礼的过程中,另一个显著变化便是三加冠时“冠”的变化。《仪礼·士冠礼》中记载冠礼第一次所加之冠为“缁布冠”,继而加之冠为“皮弁”,三加之冠为“爵弁”。爵弁以黑色皮革为之。郑玄注:“此与君祭之服同也。”可见,“爵弁”是非常高级别的礼服了。不同冠的搭配、服装配饰也有详细记载。到了朱子所生活的宋代,所加之冠改为:一加冠巾,服深衣,纳履;二加帽子,服皂衫,革带,系鞋;三加幞头,公服,革带,纳靴执笏,若襕衫,纳靴。“虽然礼帽与服饰规格仍是逐层上升,但是比之《仪礼》之士冠礼,最高也未达到皮弁的规格。先秦礼制规定,只有士以上之人才可以戴冠,平民百姓只能用巾、布帛包头束发。 魏晋以降,士庶界限逐渐被打破,‘士庶通礼’出现。而《朱子家礼》中所用的冠巾、帽子、幞头,明显更适合于一般民众家庭,体现了朱子‘礼下庶人’的理学思想。”[7]

朱子所强调的时代性,侧重于礼仪需删繁就简。一方面是因为过于繁冗复杂的礼仪很难在现实中推行,推行难也就会直接造成不行礼;另一方面,礼的功用在于它能“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通过礼仪去规范人的言行举止,从而使人行止合宜,远离粗鄙,体现出人的雅致,目的是提升人的修养,而不是为了走一套繁琐的仪式。所以,礼仪的制定需要合乎当下人情,选择古礼中合时宜的部分加以改制,朱子所说“先王制礼,本缘人情”正是这个道理,然而,一味地为了便于施行而求简也是不可行的,过于简略的礼仪也难发挥其作用,诚如延平在《延平答问》中所言:“礼之道虽以和为贵,然必须体其源流之所自来,而节文之则不失矣。若小大由之而无隆杀之辨,知和而和,于节文不明,是皆不可行,则礼之体用失矣。世之君子,有用礼之严至拘碍者,和而失其节者,皆非知礼者也。”如果只以“和”为目的,而无视礼作为必行之过程,只顾当下的便利舒适,而全然不用礼来节制,亦是不通。故朱子感叹说前人的礼制完备,不似今天的简单。若以先王之礼来衡判,今人的行为就是粗鄙如野兽了:“大抵前辈礼数极周详郑重,不若今人之苟简。以今人律之先王之礼,则今人为山鹿野麋矣!然某尚及见前辈礼数之周,今又益薄矣。”

三、结语

朱子终其一生都在为古礼今用而努力,其撰《礼仪经传通解》,虽然终未能完稿,但其所用心后人共睹,门人黄勉斋云:“昔者闻诸先师曰: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盖自天高而地下,万物散殊,礼之制已存乎其中矣……圣人因人情而制礼,既本于天理之正。隆古之世,习俗醇厚,亦安行于是理之中。世降俗末,人心邪僻,天理湮晦,于是始以礼为强世之具矣。先儒取其施于家者,著为一家之书,为斯世虑至切也。”[8]朱子之礼学与其理学观点相贯通,从天理而至政治,此乃礼学根本,所以朱子提倡礼仪简易化,其维护的正是礼本身,牺牲部分礼俗,而成全礼的大体。

从周礼到朱子家礼,再到当下对礼的重建,我们自然是希望能有圣贤主持,顺乎人情,合乎天理,“就中定其尊卑隆杀之数,使人可以通行”(《周礼总论》)。

今天我们在面对古礼时,未有朱子之学问,则不能轻易下手删减增加。例如,婚礼,当今婚礼再去行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确实比较困难,但应该通过现行的一些仪节来传递古礼所承载的婚姻观,这才是根本。无法完全复古,更不能一味迎合当下。我们终究要成就的是人,是要将人之为人的根本立住,在日常生活中,与父母、兄弟、夫妇、朋友的交往中,实现成人,立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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