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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四城区公益性临时取水实施“定点取水”的探索与实践

2019-12-26姚强

智富时代 2019年11期

姚强

【摘 要】道路浇洒、绿化养护等公益性临时取水管理秩序混乱的问题长期困扰着供水企业。文中结合福州市四城区公益性临时取水存在的现状问题,通过对现状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探索实践“定点取水”实施的可行性,规范了当前福州市四城区公益性临时取水的秩序。

【关键词】公益性用水;定点取水;供水管理

一、引言

为进一步美化、提升城市的市容市貌,配合环卫、园林等部门日常的市政道路冲洗、绿化养护等工作的开展,在确保不影响消防部门日常应急取水的情况下,各地供水企业均为公益性临时取水开辟了绿色通道,开放部分的市政消防栓作为临时取水栓,以满足公益性临时取水的工作需要;而水费则根据用水单位申报的作业台班计划,按协商的方式进行结算。

二、当前公益性临时取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破坏供水设施,影响市政公共用水安全

市政消火栓栓体故障漏水、消火栓开关阀门故障漏水等问题频繁出现,部分用水单位甚至随意操作,破坏供水设施,一方面增加了供水企业管理难度与维护成本,另一方面也给消防部门日常取水带来隐患,影响了市政公共用水的安全。

(二)取水作业不规范,造成水资源无谓的浪费

用水单位往往疏于对取水设备的更新更换,如取水带的破损、接口密封圈硬化等情况未能得到及时的处理;甚至个别取水车工作人员没有关注车辆灌水情况,导致取水车辆的溢流,造成了无谓水資源浪费。

(三)未经许可,存在违章窃水

部分用水单位,未按程序向供水企业申请临时用水,在未取得临时取水许可的前提下,私自开启市政消火栓接水,违章窃水情况较为突出。

(四)未依表计量,结算水量缺口大

以用水单位申报的作业台班作为日常水费结算的依据,本身存在着不确定性;特别是部分用水单位在作业台班申报方面往往存在着弄虚作假,少报、瞒报取水台班及车辆,“缺斤少两”情况较为普遍。

三、公益性临时取水现状问题长期未解决的原因分析

(一)城市化建设步伐快,公益性用水需求大

近年来,福州市加快城市化建设,深化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不论是道路冲洗、园林绿化养护,还是管网冲淤等,其承担的项目日益增多,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在不断的提升,管养、维护的区域在不断扩大,因此公益性临时用水的需求情况与以往相比增长非常明显。

(二)传统装表的思路无法满足当前公益性用水的需求

1.公益性临时取水主要的传统装表的思路

(1)固定用水点装表计量:由各用水单位申请在不同的用水区域安装专用的取水点,实行依表计量;

(2)取水车上装表计量:对各用水单位所有报备取水车进行装表计量;

2.传统装表的思路存在局限性

(1)固定用水点装表计量的方案存在的问题:用水点需求量大,费用高,安装周期长,且用水点存在被其他单位私接或破坏等风险;

(2)取水车上安装水表的方案存在的问题:加装难度大,费用高;水表长期颠簸容易故障;对取水车日常监管存在困难。

(三)社会化用水单位数量多,用水需求存在多样性

随着福州市道路保洁及园林绿化养护等启动市场化改革后,福州市四城区公益性临时取水的社会化用水单位数量日益增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获得许可的公益性临时取水多达98家,目前,福州四城区公益性临时取水用水单位数量多,用水需求存在如下多样性:

1.同一个行政区域内,存在多家用水单位;以仓山区为例,环卫浇洒用水单位有8家,绿化养护用水单位有6家,管网冲淤有3家,施工工地路面冲洗有5家;

2.同一用水单位,不同的行政区域有不同的管养项目,涉及跨行政区域用水;如某绿化养护公司在市园林及晋安区园林分别有不同的绿化养护项目。

3.同一管养项目,涉及不同的行政区域;如市园林的三角梅养护项目在福州市四城区内均有涉及到。

4.存在私人取水车(或炮雾车)短期承包在建施工项目配套绿化项目应急养护及征迁工地施工除尘的情况

四、规范公益性临时取水的解决思路

(一)“定点取水”工作思路的提出

所谓“定点取水”是指利用现有四城区道路市政消火栓的连接管线,以取水点资源共享为前提,统筹各用水单位的取水点需求,在不同市政道路规划建设统一的智能取水栓。

(二)“定点取水”工作实施的背景

1.“水十条”颁布实施。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

2.“省条例”发布实施。《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公共用水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取水、装表计量并缴纳水费。

3.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需要。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福州市正在大力推进全国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而公益性临时取水实施“定点取水”是福州市创建节水型城市的重要工作举措之一。

(三)“定点取水”实施的工作目标

1.授权许可。所有公益性临时取水单位应向供水企业申请临时取水;对取得授权许可的用水单位,由供水企业按1张/车的标准统一核发取水证。

2.定点取水。所有已取得授权许可的用水单位只能在开放了市政取水点上进行取水;未开放的取水栓上取水一经查实,属于为违规用水。

3.规范操作。所有用水单位取水过程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取水,如在取水过程中若发现供水设施故障或漏水的,及时拨打供水服务热线报修等。

(四)“定点取水”工作实施及情况

1.完成了市政取水点总体规划,推动了智能取水栓试点工作

与环卫、园林等业主单位完成了沟通对接,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施工便利等因素,对各用水单位申报的取水点需点进行优化、整合,完成了福州市四城区212个市政取水栓的规划建设方案,先后完成了南二环路、江滨路等路段4个专用蓝色取水栓的安装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中在南二环及洪湾南路安装了2台智能取水栓,实施智能取水栓试点工作。从2台智能取水栓试点情况看,智能设备能够稳定实现IC卡或APP智能锁控,在线压力监测、依表计量等功能,能够实现取水栓共享共用,提高取水栓的利用率;一方面可以减少取水栓的安装建设数量,节约了建设成本,又能加快安装建设进度;另一方面能够实现不同用水单位分别独立依表计量,有效解决用水单位跨区作业、临时性应急取水作业等问题。

2.强化舆论引导,不定期开展“定点取水”宣传工作

对内通过企业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完成了7次“定点取水”工作宣传报道;对外联合了福州晚报,对福州市四城区公益性“定点取水”先后进行了三期的宣传报道;通过强化舆论导向,提高了本司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定点取水”工作的认知与参与。

3.以查促改,建立健全了“定点取水”巡查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定点取水”巡查工作机制,强化对违章取水问题的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督促整改,以高压的巡查态势强化“定点取水”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实施专项稽查巡查,不定期大范围的、突击性的巡查为主,先后组织开展了28期;二是实施日常稽查巡查,通过开展常态化的稽查抽查,定期对“定点取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全员参与业余巡查,以激励手段,动员全司员工利用日常业余时间,对路面取水车辆取水作业情况主动开展拍照、取证等工作。四是开展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利用举报奖励制度,扩大“定点取水”监督、检查的覆盖面。

四、结束语

公益性临时取水涉及面广,用水情况复杂。通过规划建设专用市政智能取水栓的方式,采用“定点取水”的管理模式,结合供水企业日常高压的稽查巡查工作态势,“严抓严管”,公益性临时取水的秩序规范将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