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2019-12-26付杰
【摘 要】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場的不断扩大开放,极大的促进了我国金融业水平的整体提高,我国不但推动本国的金融机构走出国门,增强本国竞争力,而且也积极的引入外资机构,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金融安全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能够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金融安全;金融法;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1.金融安全概述
1.1金融安全的概念
所谓金融安全主要是指金融活动中的安全,即确保金融业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金融安全问题是金融领域发展的主要矛盾。在现代化社会中,人们越来越重视金融安全,金融风险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机率,所以其发生就有一定的隐蔽性。而这种可能性一旦发生,将会导致金融安全受到威胁。可以说对金融风险的保障就是对金融安全的维护。金融安全并不是稳定不变的,而是处于变化中的[1]。
1.2金融安全的相关影响因素
1.2.1内在因素分析
金融安全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一个国家如果经济实力雄厚,就会对国际舞台产生巨大影响,对金融安全问题就会有深刻的见解。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它将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利用国家的各种资源来控制局势,摆脱金融危机。同时,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扩大金融危机,尽量降低金融危机对国家造成的破坏。金融体系是金融安全的理论保障。只有当金融体系持续稳定地进入金融体系时,我们才能准确理解金融安全问题,避免金融危机等金融不安全问题的发生。
1.2.2外在因素分析
外部因素是指一个国家在国际中的金融地位。一个国家经济和国力强盛,它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它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来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从而影响市场结构。最重要的是当出现金融危机时,可以动员更多的国际资源进行金融监管,从而降低金融危机的影响。同时,为了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避免受到其他国家的制约,在政策制定方面也会更加国际化,更注重稳定性。同时,由于其在金融市场中的高地位,其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能力也很强。当其他国家出现财务问题时,它们对自己国家的财政影响将大大减少,从而确保本国的金融安全[2]。
2.我国金融安全法律规制现状
金融市场开放下,我国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致力于构建一套完整的现代金融法律体系,力求既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又与国际金融发展接轨。我国更进一步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方面加强对金融安全的维护。在金融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赋予央行两项新职能,即注重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反洗钱职责。将央行金融监管的职能转接到了新制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对《保险法》《证券法》《票据法》都做了相应的修改,新出台的《存款保险条例》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安全防护网,保障存款人的合法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的所应具备条件,所能开展的业务范围,监督管理制度以及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3]。
2019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外商投资法》,通过法律加强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使双方互惠互利,为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发展搭建一个安全稳定的平台。我国通过的《反洗钱法》是我国将反洗钱工作体系化、制度化,维护国家安全、经济秩序、金融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有效打击洗钱活动发挥强有力的作用。在金融执法方面,我国法律赋予金融监督管理者行使金融监管权和行政执法权,对金融机构进行设立、变更、及业务范围等的审批,检查和稽核,并能及时获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全面、准确的信息,对于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通过多渠道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极大的强化了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及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能。在金融司法方面,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上海设立了金融法院,旨在建设更加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的法院,完善金融试点制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同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这是一个集规制、仲裁、诉讼为一体的多元化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平台。金融市场开放背景下,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进行经营交易,同时我国也将本国金融机构推向国际,公正便利的争端解决平台能有效及时的解决纠纷,更有利于促进金融的良性循环[4]。
3.对我国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体系完善的建议
3.1防范金融风险
在金融的范畴内,防治金融风险是一项艰辛且漫长的工作,必须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防范金融风险。我们还需要认真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并开展市场调查,要及时发现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安全和标准化发展。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和谐,避免金融风险的出现,让每个为金融行业服务的工作者都形成强烈的职业责任感。
3.2重视合规金融文化建设
专注于创建先进和兼容的金融文化,简化金融市场中不同的金融活动和行为,并严格执行法律程序。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维持法律,创建法律金融文化。风险管理包括合规性和不合规性,这是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规意味着建立适当的运营机制,使专业和独立的监管机构更加合适,并建立一个集识别,评估和测试于一体的管理系统[5]。
3.3金融制度的变革与完善
为了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就需要有一个合适且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金融法,应该是一个具有良好主体的法律体系,能够实现自由化运作,并能够根据世界发展趋势进行严格调整。在这个体系中,金融主体的法律是根本,同时包括许多其他的法律分支。
3.4加强金融安全的立法
我们将完善现行的法律金融体系,提高合理成分的比例,降低不良的法律成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我们需要改善财务监督。该系统设定各种金融监管实体的职能。制定准入门槛和市场准入要求,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法水平。二是建立和完善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明确监管本质,加强风险监管,制定外资银行相关管理制度;此外,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真正的监管体系,使信息透明,并严格追究金融监管机构的责任[6]。
4、结语
金融安全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是极其重要的,因为金融安全直接关系着我们国家经济是否能够稳定的发展,因此为了能够确保我国金融的发展能够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就需要不断的完善金融法体系。本文通过分析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以及现阶段我国金融安全法律规制的现状,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体系的建议。
【参考文献】
[1]任纪元.金融安全视角下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分类及防控措施分析[J].时代金融,2018(35):390-392.
[2]刘建.重视金融科技企业的金融安全[J].中国金融,2018(24):71-73.
[3]芮晓鸥.金融监管紧跟时代发展筑牢安全底线[J].中国金融家,2018(12):39-40.
[4]杨林.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N].中国保险报,2018-12-11(006).
[5]张发林,张巍.均衡困境与金融安全:国际货币制度变迁及问题[J].国际安全研究,2018,36(06):40-61+153.
[6]刘静谊.关于金融反腐败和金融安全问题的分析[J].中国畜牧业,2018(21):45-46.
作者简介:付杰(1997—),女,汉族,辽宁省沈阳市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金融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