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背景下F省县域层面电教机构的现状调查及发展建议
2019-12-26
(福建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一、引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教育技术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1]。且以往研究表明,基层电教机构是实现我国教育信息化的有力推手。因此,无论是在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还是在教育信息化的推进过程当中,基层电教机构及其人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县域层面的电教机构,应当做好指导学校应用信息技术、持续长久地培训教师、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深度融合、负责设备后期维护等工作,从而确保教育信息化能够应用到课堂。因此,在信息化背景下,解决县域层面电教机构的建设与管理问题刻不容缓。此前的研究主要基于国家层面来分析教育信息化目前的困境,对于县级电教机构的关注较少。然而,只有建设好县级电教系统机构,才能更好地完成教育信息化的推进工作。基于此,本研究旨在探寻信息化背景下,县域层面电教机构的现状及发展策略。
二、问题的提出
汪基德在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解读文章中指出,创新管理模式是实现信息化教育的重要标志[2]。2016年6月,教育部再次对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正式颁布《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任友群等人也在文章中指出,在教育信息化领导队伍建设方面,应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信息化领导力[3]。电教机构作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带头部门,想要健全、甚至创新机构的管理能力,首先必须了解和掌握F省电教系统机构和队伍目前的建设现状,再通过分析其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达到提高学校信息化教学应用水平的目的。
本次调研通过访谈和问卷两种方法采集数据,依据问卷从宏观层面了解F省电教系统机构与队伍的现状,利用访谈从微观层面深入了解电教系统机构与队伍的发展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面临哪些问题?全面深入地掌握机构目前状况,从而提出符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应对策略。
三、研究过程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选取了F省的33所电教机构作为研究对象,历时近两个月,对省内电教机构进行现状调查。研究对象包括县级电教机构领导和电教人员。
(二)研究设计
研究团队的调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是问卷和访谈等调研工具的设计和修改,调研团队共同设计和开发了2份调研问卷(1份针对电教机构、1份针对电教人员)和1份针对电教馆负责人和电教人员的访谈提纲;第二个阶段是正式调研阶段,包括访谈和问卷调查两部分,研究团队以实地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深入到33所电教机构中,通过现场或网络发放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同时进行集体或个人访谈。
(三)数据收集情况
本次调研总共回收56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56份。有效问卷涉及对9名县级电教机构领导和47名电教人员的调查。与此同时,研究团队共走访39名相关人员,采集到11.5个小时的访谈录音,转出录音文本97132字。
四、研究结果
(一)机构名称定位的层面
机构名称可以体现机构职能,统一的机构职能才能为电教系统的统一管理提供便利条件。但是研究结果表明F省县级层面的电教机构名称繁多、不统一。由表1可知,命名为“教学仪器站”“电教馆或电教站”“信息中心”的三种名称的电教机构居多,各占21%,而其他名称分布比较零散。其中,一部分独立电教机构由于历史沿革等问题形成了不同名称;另一部分非独立电教机构由于归属部门不同而导致其名称差异较大。从杂乱不一的机构名称可以看出,不同机构的工作重心或范围也有所不同。不仅间接反映出电教机构职能不明确的现状,同时也为电教系统的统一管理造成不便。
表1 电教机构名称汇总
(二)职能归属的层面
电教机构职能包括为了促进教育信息化而进行的“建、配、管、用、研、训”,也就是建设、配备、管理、应用、研究和培训六个方面的基本职能。但是研究结果表明,电教机构主要围绕“配建”方面开展工作,而对于“管用研训”的职能相对而言执行力不足。
图1 电教机构职能分布情况
如图1所示,在为机构职能进行判断时比例较高的几项职能中,“为学校或区域的教育信息化发展做出合理规划”和“为学校或区域选择合适的信息化教育资源”这两个建设领域的职能分别占92.31%和71.79%(建设领域);“为学校或区域的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提供专业意见”这一配备领域职能达到74.36%。而比例最低的领域职能共四项,各占61.54%,分别是“对学校或区域信息化的模式进行总结和推广”和“为学校或区域的信息化教学实践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属于应用领域;“开展学校或区域的信息化研究”,属于研究领域;“为学科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培训服务”,属于培训领域。管理领域的实际比例也相对偏低,负责维护和管理学校或区域的信息化教育设施设备仅64.1%。除列明的几项工作职责外,研究团队从访谈中发现,部分机构负责人的工作还包括招投标采购作业簿册、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区教育局网站及全区各学校网站技术支持;信息安全;网站建设和维护,甚至一些区县教育局安排的下乡工作和扶贫工作。
(三)队伍建设的层面
1.从队伍结构的角度
从学历结构来看:最高学历中本科学历居多,占78.57%,大专学历次之,占14.29%,而有少部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7.14%。从第一学历分析:中专占46%,大专和本科次之,分别为27%和23%。第一学历中,8.92%为电化教育专业,23.2%为计算机相关专业,剩余部分为其他专业。电教人员第一学历为大专以下的人数接近七成,学历层次较低。工作后,通过进修学习不断提高学历水平,绝大多数达到本科学历,但是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偏少。
从职称结构来看(如图2所示):职称系列中信息技术教师和电教系列分别占33.93%和16.07%,其他系列占比最大为42.86%,其中83.33%为非电教系列,也包括公务员、工程、会计和实验系列。在研究中不难发现,电教机构中职称系列较多、较杂,这与电教人员的组成结构直接相关。访谈中了解到,很多地区电教站或履行电教职能的部门,编制少、人员来源多,为了解决工作中人员的需求问题,很多从中小学或者其他部门借用、转岗,因此导致职称系列多而杂的情形,半数为中级职称。
图2 职称系列分布
2.从专业发展的角度
近五年内(2012-2016),42.86%的人员平均每年少于1次;主持或参与教育信息化课题数量平均每年少于1次的也是同样的比例;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或论坛、经验交流会)占 35.71%,55.36%的人员参加过 1-2项。具体如图3所示。
图3 培训频率分析
如图4所示,从参与专业发展活动的目的分析,想把工作做得更好、自身专业发展需要两项为主要动力,分别占到89.29%和73.21%。认识同行、促进交流一项紧随其后,占到44.64%。可见,电教人员对于参与专业发展的态度还是较为积极向上的,主要从自身和工作出发,较少有功利心。
图4 培训目标分析
(四)发展与规划的层面
1.从服务对象的角度
电教机构主要为F省的基础教育提供服务,其中为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提供服务的电教机构均占总数的100%,学前教育、中职教育的比例也不太低,其他教育范围所占比例较小,如图5所示。这说明F省电教机构的服务对象相对明确和集中,这有助于机构职能的发挥,尤其是在基础教育信息化领域,电教机构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图5 服务对象情况
2.从资源建设与共享的角度
F省电教机构在资源建设与共享方面有突出表现:资源发送形式以教育资源网下载为主,偶尔使用电子邮箱、百度云盘、光盘邮寄等方式,如图6所示。研究结果表明,第一,这种发放方式符合数字时代的信息传播方式;第二,体现了F省电教机构提供的教学资源基本实现数字化、无纸化的现状;第三,教育资源网的推广使用,进一步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共享。
图6 资源建设与共享方式
3.从对教育信息化的支持和培训的角度
电教机构对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支持和培训仍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仅有43.59%的区域建立了支持服务体系。为中小学教师提供网络教研服务也不够完善,仅为46.15%。两项服务均未过半,“用研”服务支持略显不足。
二是对中小学教师的教育信息化培训广度尚可、深度不足。对培训内容的广度进行分析可知,组织的教育信息化培训内容以交互式多媒体环境、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和简易多媒体环境为主,也涉及小部分移动学习环境和网络环境的相关内容,在内容广度上基本能够满足教师需求。
尽管电教机构在对教师培训的频率和内容以及广度上能够达到基本需求,但是在培训内容上却难以满足广大教师对信息技术与学科相结合的迫切需求。
“无论是网络授课,还是面对面集体授课,省市区校都组织过相关的培训”。(LSFXT)
“培训内容偏理论,实践的时间不多”。(GST)
“培训技能太泛,缺少针对性和实用性”。(LYCZT)
“培训中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在教学中不会使用”。(NDEZT)
以上是参训教师普遍反映的问题。
可见,电教机构在信息化培训方面重视形式而忽视了内容,满足教师对教育信息化理论和技能了解和掌握的基本需求,却难以满足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的高层次需求。电教机构对教师教育信息化培训的忽视并非体现在组织培训的频次或者培训内容的广度上,而是体现在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的内容与深度上。
五、总结与建议
本研究从信息化背景下县级电教机构的具体现状出发,结果显示目前县域层面的电教机构式微,且机构建设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电教机构名称繁多、不统一;②绝大多数电教站非独立机构,归属在其他部门之下,或者与其他部门混编,出现“两站合一”、“三站合一”甚至“多站合一”的现象;③工作职能较为模糊,工作重点主要在建配设备;④信息化发展相关制度不完善,“应用”相关制度的缺失等等。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激励机制,促进专业发展
1.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采用“引进+自培”的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把有限的编制留给引进高层次、专业型、满足地区发展需求和符合本机构队伍结构需求的人才,另一方面从自身队伍实际出发分批分层培养,通过个人申请结合单位推荐的方式,参加学历提高能力提升教育,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的潜力,提高学习积极性。增强个人专业发展意识,鼓励自学充电。互联网提供了丰富的、易得的学习资源,特别是一些诸如公开课、精品课、慕课的优质网络课程资源的生成与充实,为自学提供了无限可能。
跨区县建立学习型团队,定期不定地点组织工作研讨,在电教队伍中形成合作式研究,促使其养成善于合作、勇于探究、开拓创新的品格,不断提高专业发展水平、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通过专题培训、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结合,帮助电教人员树立教科研意识,通过课题研究来解决指导信息技术应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让电教人员学会反思、学会研究,从而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2.制定人员发展激励机制
本次调研中突显出的电教人员对未来发展的迷茫,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其工作强度与待遇不符。不少电教人员要同时与上级多个部门交接,负责的工作繁杂,但是对这些工作量却没有认定,职称的晋升依照教师序列,缺乏对电教人员的单独判定,导致许多电教人员工作很久,职称依然无法得到合理的评判和晋升。二是电教人员的地位边缘、不受重视,电教人员的工作因为过于细碎,不容易被注意到,在单位中更像螺丝钉、打杂的角色。这些原因导致了电教人员逐渐对工作积极性不高。
因此,急需对电教人员的评估制度和待遇进行合理地规定,制定对电教人员的激励机制。例如参考某些地区的做法,对由电教人员专职负责的工作量像教师的课时量一样进行有效认定,以保证电教人员的工作得到合理的认可。
(二)加强统筹管理,明确机构定位,丰富培训资源
加强顶层设计与管理,制定各县(市)区电教队伍的(建设、管理、考核)标准;明确电教队伍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晋升制度等,并对电教队伍进行专业的信息化人才培养;不断完善培训制度,增加针对电教人员的不同级别的培训项目,组织轮训,确保每个电教人员有机会参与学习。
建设丰富的培训资源,改革培训模式,开放教师培训的内容、时间和空间。教育主管部门要适当增加针对电教人员的专业化培训课程,特别关注教育信息化方法和实践的指导、提供信息技术前沿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通过开展培训,结合日常教学中的典型问题,开发更多符合电教人员实际需求的课程,丰富培训课程体系,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方式,提高教师培训的实效性。例如培训专家可从一线有专长的人员或者教研员中进行选择,培训方式采取面授或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培训内容可以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多样化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