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
2019-12-26谢莹
谢 莹
(河池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河池 546300)
前言
“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内核与精神实质,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它的提出具有深厚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础。
1 “以人民为中心”的阶级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的学说,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坚持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的提出是党性的集中体现。
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之前,在西方的主流文化中“人民”、“群众”被归于群氓一类,历史上亦出现过与“人民”或“群众”涵义相近的词语如“公民”、“大众”,但在马克思主义的视域和语境中,"人"不是纯粹形而上的思想范畴,而是现实的人,马克思使用阶级分析法,对“人”做了阶级性的划分,赋予“人民”与“群众”两个范畴互通性与特定性,使这两个容易被资产阶级学者纯粹抽象化、固化的概念与范畴有了现实性和特定对象,“人民群众”指各个社会形态与人类社会历史阶段中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与积累,对整个社会历史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人们。
因此要理解“人民为中心”不能不将其放在阶级的范畴内来理解。人民群众是一个具体实在的历史概念,人民群众的主体始终是指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劳动者。这与西方人本主义、人道主义以抽象的“人”掩盖着“阶级的人”,宣扬不分阶级观念上的平等与民主具有深层次的异质性,西方自由与平等概念的实质只是少数资本占有者剥削与压迫工人与工人出卖劳动力的自由与资产阶级的平等。政党的阶级性的判断,关键在于看该政党代表与捍卫的阶级利益,中国共产党是先进而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代表人民并坚持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新发展的历史方位中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要重视最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与需求,积极扩大利益实现的覆盖面,切实解决蛋糕分配不公,发展差距过大等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全面提升共同富裕的实现力度。扩大利益覆盖面,不固化与简单化人民群众的利益,将人民利益看做一个由少到多,由低到高不断发展的总体的发展过程,不断拓宽与完善人民利益的内涵。从个体来看,人的发展是全面多角度的,既有物质需要,也有精神需要,既有个体需求,也有群体需求,从社会发展层面来看,又包括政治、经济、文明、文化、生态、外交等维度,利益具有多样性、层次性与复杂性,实现共同富裕与全面共享是一个不断完善和科学推进的过程。
2 实践向度
“以人民为中心”体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实践向度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缺失了实践这个理论支撑点,单纯地谈论“人民”实际上只是“道德律令”、预先设定的法则及其规定性的逻辑再现。“以人民为中心”与西方人本主义具有深层次的异质性,是对西方抽象、感性直观思维方式的积极扬弃,是对西方人本主义学说带有普遍性色彩的仁爱、民主、抽象虚幻的公平观与泛自由论的深刻超越,是对远离现实,形而上纯粹思辨的分析及批判路径的颠覆。实践作为人以自身能动性发起的活动,参与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转换,并赋予自身参与改造的存在以新的尺度,即社会性。西方学者对“人”的认识大致遵循两个方向,一是将人抽象化与精神化,使人成为“主观上的人”;二是将人固化与客观化,使人成为僵硬的“客观人”,二者的根本缺陷在于理论缺少实践这个中介。而“现实的个人”则区别于西方人本主义学说立足于伦理价值观形而上的理论前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家以物依赖为基础的理性经济人构建的发展理论,以实践为中介,克服了理论与现实脱节的弊病。
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向度意味着这个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实践问题,将人民的美好愿望变成现实的现实生活,真正增进人民福祉。实践性要求以尊重这种客观限定性为前提发挥人民的主体能动性,这并非消极应对客观条件的宿命论,而是要将人的能动性、创造性建立在现实实践的基础之上,在实践中激发人的主体能动性,不断超越外部客观限定性。当前我们的实际要求在取得巨大的发展成果,肯定发展成绩的同时,更要继续保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这个最大实际,直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已经转化的主要矛盾,这既是立足于客观现实的重大科学历史判断,同时也隐含着人民实践推动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无限可能性。
3 群众史观
“以人民为中心”是人民群众观点的充分体现。马克思在辩证批判唯心史观,创立科学的唯物史观中明确肯定了人民群众的地位和作用,形成了群众观。群众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特有的坚实的理论支柱,是其基本观点,在实践观的基础之上,马克思进一步提出社会历史是由劳动实践“现实的人”创造的,人民群众是生产活动与社会关系的主体,是发展、改革与创造的主体。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社会历史变革的力量,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性力量,是阶级斗争的主体与主要力量。是对英雄史观、唯意志论、宿命论的科学反驳。
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要把人民群众作为发展的主体力量,看到其中蕴藏着巨大创造力量,重视与尊重人民的表达意愿,重视人民的创造经验,注重发挥人民的创造性;倾听群众的需求,总结、提炼、规律化人民的实践经验,从中汲取智慧与力量。坚定不移地坚持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的思想、态度和行动。要深刻理解其现实意蕴,将人民中心作为行动指南与成效检验的标准,始终坚定人民群众这个根本的政治立场;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力量是依靠的力量;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工作的根本评价标准。
马克思的人民群众观还为科学发展观“人民为中心”这个基本价值向度奠定了基础,“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了历史唯物主义人民群众利益至上这个价值观立场。人民是价值的主体,是价值判断的依据与标准。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工具尺度与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功利价值与道德价值的辩证统一,人类尺度与自然尺度的辩证统一,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它决定了科学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与路径,赋予我们发展道路以新的内容,凸显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
“以人民为中心”是共产主义集体主义的命题,是自由人的联合体中,个体全面自由发展与共产主义集体精神的体现。西方传统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导致个体与社会抽象对立的思维方式,认为个体与集体互为外在或现在的存在,将二者抽象对立起来,致使个人与集体处于对峙的立场,这也是西方哲学社会观念的根本缺陷之一。个人主义主张个人处于价值的首要地位与意义的核心地位,个人是独立的,优先与凌驾于社会之上。整体主义则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只有社会与国家才是有价值的真实的存在,个人只能服务于国家,是国家实现目的的手段与牺牲品。马克思主义哲学消解了对立的二分思维,历史唯物主义运用关系性的思维来思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为个人与集体是有机整体,重构了个人与集体关系的价值基础,实现了个人与社会价值的辩证统一,是对个人原子主义与整体主义的超越。十九大报告重点强调必须坚持把人民利益置于优先地位原则,强调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目标,在我们的历史伟业建设过程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人民的幸福美满是最重要的价值追求,这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的价值旨归。
4 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马克思生平最重要的“两个发现”之一即是探索出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从纷繁复杂的历史线索与形形色色的历史事件中找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与趋势,提供了科学认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方法论与认识路径,揭示了“人民为中心”科学发展理念的社会历史基础。
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从基本的生产生活到人类利用规律、改造自然,创造人类社会历史的产生发展逻辑,提供了“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本体、根本、最终目的的依据。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不断超越对物与资本的依赖性,摆脱人的依附性,人的根本在于人自身,这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态,人在充分发挥自主性与创造性的历史性活动中逐步实现人的本质。
人类发展至今经历了从蒙昧混乱走向现代文明,从野蛮发展走向理性繁荣,形成了与各阶段相适用的发展逻辑与发展理念。马克思从人类在社会历史中的历史地位出发,划分三大历史形态。社会历史的发展核心与目的是人的发展,伴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人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摆脱物与资本的统治,不断确证与丰富人的本质,进入“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物本逻辑”与“资本逻辑”必然要让位于“人本逻辑”,“人民中心”正是遵循了“人本逻辑”,是“物本”、“资本”向“人本”范式的转换,将人的发展路径指向“全面自由”,体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由物役状况向全面自由转变的规律性与必然性。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仅有深厚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更有着鲜明的实践基础,实践与理论相结合,要求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深刻理解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意义,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科学发展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