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视角下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一体化实施研究
2019-12-26许春阳
□ 许春阳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00)
1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的现状
1.1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是指对参与公司招标采购的供应商资质业绩文件及现场情况进行核实的活动。一般分为文件核实和现场核实两个阶段,文件核实主要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产品业绩等;现场核实主要包括供应商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产能等情况。
1.2 供应商资格预审
供应商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前,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对报名参加预审的申请人的承包能力、业绩、资格和资质、历史工程情况、财务状况和信誉等进行审查,并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的过程,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不具有投标的资格。
2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协同实施的现实探索
2.1 协同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和资格预审都是对供应商的信息和能力进行审核,两者在审核目标、审核职能、审核对象、审核内容等方面都存在重叠和交叉,故具体协同实施的可行性。
①目标趋同。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的目标是对所有供应商的资质信息、生产制造能力及其他各种能力的核查、验证,资格预审的目标是对前来投标的供应商资质能力审核验证,两者的最终目标都是对供应商是否具备对于物资类别生产能力的审查。
②职能重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同属于招标采购中的重要环节,都是运用一定的手段对供应商的能力进行核实。
③客体重叠。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针对的目标群体是生产相关产品的供应商,资格预审针对的是供应商群体中前来参与投标的部分供应商,两者面临的审核群体基本一致。
④内容交叉。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和资格预审均包括供应商能力、业绩、资质等信息,审核内容存在交叉,将两者有机的整合有利于减少重复劳动造成的资源浪费,提高招标采购的效率。
2.2 协同实施的问题分析
2.2.1 物资划分不一致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中的物资名称通常按照物资类别命名,而资格预审标段需综合考虑供应商分布群体和充分竞争等因素,划分一般比核实物资分类要更加细化。如资质能力核实中名称为电缆终端,而资格预审中的标段名称为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预制式。由于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的数据后期会在招标时应用于资格预审环节,两者对于物资划分的不一致,会出现部分品类核实名称和标段名称“多对多”的关系,以及不同核实组负责的核实记录颗粒度不统一、内容不完整,导致数据直接使用率低。
2.2.2 评审标准不一致
两者在审核的对象和标准上存在着不一致,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主要是对供应商是否具备对应物资类别生产能力的审查,没有细化到物资类别项下的物料,而预审需要对该物资类别下所有物料的资质条件(主要是试验报告)进行审查;②核实标准中对业绩数量、试验报告应涵盖的物料等没有具体的要求,而“试验报告是否能覆盖标段项下的所有采购需求物料,业绩数量多少”是预审是否合格的重要判断条件;③由于核实物资与标段名称不对应,造成业绩数量难以判断;④核实试验报告往往为供应商自身产品型号名称,与标段物料名称不对应;且部分核实结果存在本体试验项目不全,缺少配套元器件型号、试验数据等情形;⑤核实生产试验装备往往为供应商自身装备名称型号,与预审(招标)资质条件中的生产试验装备要求没有形成对应关系;⑥核实信息不覆盖预审(招标)评审内容。
3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协同实施模型研究
3.1 战略层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两者在战略层的共性都是为持续优选供应商服务,因此,战略层面的协同主要为实现未来协同实施的战略制定、实施方案和控制相互协调、匹配所做的全局性规划。具体可以体现在四个方面的协同:一是目标协同,是指两者都是以优选供应商为目标,协同两者的目标,能够充分发挥双方的管理优势,从而大幅度提升整体效率;二是任务协同,是指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需要紧密围绕着供应商资质信息审核,相关之间紧密匹配,共同完成供应商优选任务;三是职能协同,是指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作为招标采购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各自的职能范围里履行特定的职能,但鉴于两者职能之间有交叉部分,因此,双方之间需要做好职能间的融合和调整,才能够实现核实与预审一体化开展,减少重复劳动;四是环节协同,针对两者在实施核查流程中存在的交叉部分,进行统一规划,实现两者各个核查环节有效衔接,实现协同管理。
3.2 实施层
实施层面的协同主要是针对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协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从微观层面制定协同实施的具体操作措施。
①统一评审标准。
针对具体采购物资,首先确定该物资采购需求物料范围和技术规范,梳理近年来招标情况(包括供应商投标及废标情况),制定合理的统一的核实标准和预审条件。
②统一物资品类。
选取采购量大、投标人多、竞争激烈的主要物资,分析其资质核实与采购物资管控范围交叉部分,对交叉部分综合进行统一物资品类,并将其作为试点一体化核实和预审的物资,最终在完成试点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进行推广。
③统一公告发布。
发布核实和预审联合公告,明确核实对招标采购的支撑作用,明确不参加或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将不得参加后期招标,核实结果数据将运用到招标中。在后期招标,除相关报告证书过期作更新补充外,不再接受其他业绩、报告等支撑证明材料。
④统一审核结果。
核实工作完成后,对审核结果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异议并开展进一步核实,在形成最终核实数据的基础上,开展资格预审,经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后,将预审结果一对一告之申请人。
4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协同实施的思考和启示
协同具有丰富的内涵,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协实施强调的是如何整合两者之间的交叉部分的工作,以避免重复性劳动,实现评标工作高效率进行。本文就协同实施提出几点思考,仅供参考与借鉴。
①强化协同观念,科学规划一体化实施方案。
协同是一个复杂系统的抽象整合过程,若要实现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一体化,需要观念先行,树立协同观念,加强协同意识,全面重视协同实施。
②组建正式的组织,全面协同实施。
为了有效进行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与资格预审协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加强对协同实施工作的组织,即有必要建立健全协同实施的组织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工作人员,规划科学合理的协同实施方案,优化实施模式,制定合理的协同实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