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治安学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2019-12-26王贝贝
王贝贝
(铁道警察学院,河南郑州 400000)
社会发展和专业实践对于治安学和治安学专业学生的要求促使着高校要不断创新治安学专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高校要不断创新治安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路径,引导治安学专业学生在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上的创新与发展。
1 培养治安学专业创新型人才的必要性
社会的发展推动着治安学专业的发展,同时也对治安学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治安学专业的现实应用指向来看,治安学所面对着的是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环境,如何维持国家和社会已经取得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成果,需要从社会的治理层面去构建新的、更加科学化的管理方式,这是现实对于治安学专业以及治安学专业学生所提出的硬性要求。
从治安学专业学生的个人发展层面讲,学生的全面发展、深度发展、创新发展应当适应于治安学专业的复合功能性,只有充分的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才能更好的满足于治安学专业社会实践的需求。治安学专业社会功能性的发挥是推动治安学专业学生成为创新型人才的必要条件,治安学的具体工作需求要求学生必须充分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学科理论,同时学生对于治安学专业的应用实践也需要学生在了解现实需求和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将自己所学的专业理论有效的融入到实际需求当中,而这一点要求学生在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之外,要强化自己对于社会现实的关注,在学习中和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治安学专业教育随着治安学学科发展也不断提出新的教育教学任务,它要求学生要尽可能的全面掌握相关的学科知识理论,这是考核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重要标尺,也就是说,学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努力成为治安学专业的创新型人才,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增加学生自身从事治安学相关工作的就业竞争力,为自己的专业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无论是治安学专业的发展,还是社会发展对于治安学专业应用的要求,都需要治安学专业学生在治安学实际应用中,始终保持理论与现实的统一性、学科知识运用的灵活性,这要求高校要积极的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以创新性实现专业应用实践的创造性,让学生能够在实际的治安学实践中,充分的发挥自己所学的专业理论价值,同时在实际的治安学实践中不断创新自己的工作方法,从而推动治安学学科和专业理论的发展。治安学专业学生需要在治安学的相关学习和实践中获得自己的价值,那么推动治安学专业学生的创新性发展,就是为了实现学生在治安学领域的自我价值,让学生以创造性、创新性的姿态获得在治安学学习和实践中的自我发展。另外,培养治安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也是治安学专业的独特需求,治安学专业不同于一般类的学科专业,它对于专业应用有着极高的要求,尤其在治安学专业人员在实际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专业人员需要具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判断力,同时能够对实际事件展开想象式的再现和模拟,这些能力是在治安学专业课堂教学中学习不到的,这需要治安学专业学生通过自己对于专业的学习、理解和实践,不断的强化自己的创新性思维,并充分的运用这种创新性思维。
2 治安学专业创新型人才的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
当前的治安学专业创新型人才的发展问题实际上是治安学专业的教育问题。在高校治安学专业的设置和教学中,并没有明确体现治安学专业的学科特点,在教学中仍然像一般类的学科一样,教学、考核还都局限于一般的课堂教学和理论考试,而治安学专业是强调实践性的,治安学专业也是一门重实践的学科。高校开展治安学专业的实践不能仅仅停留在治安学基本的模拟演练,而应当根据治安学专业的学科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去不断拓展治安学专业的实践内容和实践方式,让治安学专业学生能够充分掌握专业应用技能。从治安学的高校教育体制来看,治安学仅仅是作为培养治安学专业通才的学科,而没有将对于学生的培养渗入到专业化、专门化,这使得高校治安学专业学生在毕业后不能在实际的治安学工作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治安学专业学生也无法真正的掌握具体的治安学专业实践技能,这些都是高校治安学专业教育偏差所带来的治安学专业人才发展的滞后性。
培养创新型的治安学专业人才应当明确创新性治安学专业人才的发展目标。从治安学专业学生的发展导向来看,治安学专业学生应当在教育教学上体现治安学专业的职业化,以职业化的实际治安学专业需求引导高校治安学教学和学生的发展,并且以职业化成果作为考核高校治安学专业教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准。职业化和就业质量是培养创新型治安学准也人才的基础,因为只有适合的工作岗位和社会现实需求才有可能实现治安学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同时高校要强化对于治安学专业的素质教育模式,以高等教育下的专业教学不断提升治安学专业学生整体的综合素养,创新型的人才发展导向是治安学学科应用价值的进一步延伸。治安学专业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不应只是引导学生面向实际,实现所学专业的现实应用性,还应以学生的创新发展推动治安学专业的发展。高校要根据治安学专业学制和教学目标来制定不同的创新型人才发展策略,在本科治安学专业教学中强调对于学生基本的职业技能训练,并且全面了解治安学专业的学科理论。在研究生阶段,高校应当引导学生针对具体的治安学应用和理论展开比较深入的学术研究,从而促进治安学专业的现实发展和现实应用。培养创新型治安学专业人才,社会和高校应当积极拓展治安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渠道,让治安学专业学生的就业不仅仅局限于公安部门,将治安学专业学生真正打造成创新性的治安学专业人才,应当鼓励和引导学生在治安学相关专业领域的拓展,只有学生能够在社会实践中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实现治安学专业的功能和价值,这同样也是在践行和创新治安学专业的价值。治安学专业在社会中的应用,不仅仅是在治安学的具体工作中实现,治安学专业学生可以以治安学理论运用到相关的工作中,这同样能够实现治安学专业和治安学专业学生的价值。
3 高校培养治安学专业创新型人才的具体路径
3.1 创新治安学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
高校创新治安学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是培养创新型治安学专业人才的基础,高校要根据治安学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制定适应于创新型人才发展要求的课程教学内容,并且实现治安学专业理论与实践统一发展,重视治安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高校在治安学专业课程设置中要强化现实需求对于治安学专业和治安学专业学生的发展要求,以现实推动教学的发展,这样能够进一步明确高校治安学教学的应用性导向和价值。治安学专业重视实践,高校在开展治安学专业教学中,应当以具体的社会实践确立学生自我的发展目标和治安学专业的职业目标。高校在治安学专业教学和实践中引导学生充分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专业技能,同时要适当的引导学生在新的教学问题和实践问题中培养创造性的问题解决能力,促进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发展。
高校治安学专业教学的开展要将学生的创新能力作为考核学生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准,治安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是以学生的基础专业能力为基础的,高校和专业教师要运用科学化手段去正确测评学生在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外的创新性能力和人格,并且根据学生的评测结果和个人特质去制定个性化的创新发展方案。学生的创新精神是可以由高校和教师的教育引导来实现的,这需要高校和教师不断的鼓励学生针对专业教学问题和实际问题去展开多方面的思考。学生的创新能力需要学生自己在治安学专业的社会实践中不断摸索,创新能力既是专业理论与实践能力的统一,又是学生个人能力、品格与专业运用的结合,高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的性格特质,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创新人格的发展。
3.2 以不同层次的培养目标引导学生的发展
高校开展治安学专业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应当根据高等教育的学制、层次和类型对治安学专业教学进行分类,以治安学专业的本科教育为例,培养治安学专业本科人才,最重要的任务是引导学生对治安学专业基本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学生在本科阶段不可能完全掌握治安学专业的所有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由此对于学生的创新型发展,高校和社会也不应过分的强调学生的创新能力。但是治安学专业本科教育需要作为学生未来学习研究或者就业实践的基础,学生对于治安学专业本科专业理论和技能的掌握也是培养自身创新能力的基础。高校应当重视治安学专业本科教育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基础性功能,在本科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扩展治安学专业的研究生教育,让学生在专业学习上获得研究和创新上的进步。
高校应当根据社会发展需求以不同类型的治安学专业创新型人才作为培养和教学目标。以治安学专业的职业化作为目标,大专院校应当在治安学专业的教学中强化治安学专业的应用性和职业上的实践性,引导学生充分掌握治安学专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能,以适应于未来的就业发展需要。如果将治安学专业作为研究型类别来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话,那么学术研究和相关的理论研究就会成为治安学专业教学的重点,那么此类学生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偏向于治安学的研究或是教学岗位。国家应当进一步明晰治安学专业人才的就业需求和就业导向,以社会发展需求引导治安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分流,并以治安学专业的应用指向建立专业类别高校或是高校的特色性治安学专业教学,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3.3 开展院校合作深化治安学专业学生的社会实践
高校应当积极开展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合作教学,以院局合作的优势推动治安学专业学生的创新发展。高校根据治安学专业的学科属性建立校外实践基地,能够引导学生在具体的专业实践中获取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的提升,而高校治安学校外实践基地需要公安部门予以配合,因为公安部门更加清楚治安学专业理论上的具体应用情境,以及现实对于治安学专业的具体需求,对于学生的发展而言,校外实践能够实现治安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具体的治安学专业实践中能够不断强化自己对于治安学专业的理解,不断拓展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并且更好的将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理论运用到实际的社会需求当中。院局合作能够深化高校学科发展与实际专业需求之间的联系,公安部门可以为高校治安学专业学生提供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的场所,也可以为学生的学习、实践效果提供有效的反馈。公安机关可以作为高校治安学专业学生就业的主要渠道,高校可以根据地方公安机关对于治安学人才的需求来进行定性培养,这样既能提升学生的就业质量,也能更好的满足地方公安机关对于人才的特定需求。高校引导学生在公安机关内的专业实践,能够为公安机关注入新的风气,也为公安机关在治安学专业上的实践提供了更为科学化的专业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