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微创业资助体系构建研究
2019-12-26王为
王 为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株洲 412000)
微创业是高职院校学生创业实践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模式。所谓微创业,就是在细微的领域内利用业余时间以较少的成本进行创业。微创业具有项目小、投资少、风险低、综合能力要求不高等特点,能减轻在校大学生资金难、场地难、管理难、技术难等方面的压力。尽管如此,资金、场地、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还是严重制约了大学生的微创业实践,目前高职院校学生微创业参与率和成功率很低。如何调动高职院校学生微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效性,关键是立足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政府、高校、社会多方支持和参与,构建学生微创业资助体系。
1 高职院校学生微创业资助的困难和问题
1.1 对学生微创业认同度不高
由于高职院校学生的特殊身份和经济条件,很多学校和家长并不支持在校生微创业,甚至认为是不务正业。究其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一是学生以完成学业为主,微创业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影响正常的学业;二是学生本身是消费者,没有经济来源,一般家庭也不具备支持其微创业的经济条件;三是学生微创业不便于学校日常教学和管理,创业学生如果游离于常规教学和管理工作之外,会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发生冲突。
1.2 创新创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比较突出
现在,高职院校基本普及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但由于教育经费不足等原因导致办学条件有限,很多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创业实践环节普遍缺失。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停留于创新创业理论知识传授、创业成功人士经验介绍、SYB和GYB短期培训等内容,真正落实到创业项目的教学实践少,创办企业且有明显经济效益的更少。同时,由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紧缺及相关的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得不到应有的指导和帮助,学生的创业项目选择及运营管理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
1.3 微创业资金来源严重缺乏
资金问题一直是制约创业的瓶颈,高职院校学生创业资金问题尤为突出。首先,学生是消费者,没有经济来源,学费和生活费都要依靠家庭提供。很多学生参与微创业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拓宽经济来源,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其次,在校学生没有信用担保和资产抵押,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第三,虽然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创业优惠政策,但总体来看还是杯水车薪,况且有些优惠政策在校生不一定能够享受。
1.4 校内微创业资助资源不足
在校生微创业主要在校内,但高职院校内创业资助资源普遍缺乏,远远不能满足创业学生的需求。一是创业基地不足。有的高职院校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有的高职院校没有创新创业基地。即使有创新创业基地,面积一般较少,门面不多,不能满足更多学生创业需求。二是校内商业场所经营受限。高校食堂、超市、物业等商业经营项目有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管理制度约束,大多进行社会化经营,在校学生一般没有资格参与。学生宿舍不能经商,校园内不能摆摊设点,怕影响校容校貌和正常秩序。三是创业信息网络平台缺乏。“互联网+”是适合在校大学生微创业的良好模式,但很多高校信息化程度不高,校园网容量有限,不能提供相应的电子商务平台。
2 高职院校学生微创业资助体系构建
高职院校学生微创业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创业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进一步调动学生创业积极性的有效途径,应该得到高职院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资助。学生创业资助的主体依然是学校、政府和社会各界,但学校的地位和作用尤为重要。学校既是资助的主体,也是联系政府和社会资助的桥梁与纽带,所以,学生创业资助,学校既要发挥主体作用,也要发挥主导作用。
2.1 提高对学生微创业的认识
资助学生微创业首先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首先,学生微创业不是“不务正业”,而是“正业”之一。学生微创业是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创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教育是实践性特别强的教育,只有让学生参与创业实践活动,创业教育才有实际效果。其次,学生微创业既是学生自己的事,也是政府、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学生微创业活动除了创造经济效益,更主要的目的是获取创业知识、积累创业经验、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为进入社会创业打下坚实基础。应该把学生微创业看做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一部分,公益性远大于功利性,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政府、学校和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给予资助。
2.2 加强学生微创业项目指导
创业实践教学是创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必须抓紧抓好,落实到位,创业教育才有实际效果。创业实践教学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资金、场地、师资等方方面面,要做到每个学生人人参与,难度很大。要把微创业做为创业实践教学的重点。鼓励微创业项目申报,给予重点指导、重点扶持。对于在校生的微创业项目,学校要为创业学生配备创业导师,进行项目选择与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门指导。同时,学校支持和鼓励师生共创,把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
2.3 制定和完善学生微创业资助政策
首先,制定和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支持政策。国家和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高职院校学生创业的实际情况,加大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经费投入,并对学生微创业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把学生微创业作为实践教学的重点,为微创业项目启动、筛选和培育提供资金。同时,鼓励高职院校和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在校生创新创业竞赛,对优秀微创业项目给予较大力度的奖励,获得更多经费支持。其次,实现高职院校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融通。一要放宽高职院校学生微创业资助的条件。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大学生毕业生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现有的资助政策有些方面在校生因受条件限制不能享受,如注册公司、银行贷款抵押担保等,这些条件,作为参与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在校大学生来说很难具备,应该由学校和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制定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资助政策和措施。二要实现高职院校学生创业资助与大学生“奖、助、贷、勤、补、免”资助体系的融通。在校生微创业资助在很多方面符合国家大学生资助体系要求,可以对在校优秀和贫困的创业大学生进行优先资助。
2.4 拓展校内微创业资助资源
高职院校要转变思想观念,充分利用校内创业资源,为在校生微创业创造条件。一是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作用。一些高职院校有创业孵化基地,但利用率不高,入住项目很少,造成创业资源闲置。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进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孵化基地利用效率。二是充分利用校内实验实训基地。校内实验实训基地是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良好创所,要完善校内实验实训室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专业实践教学的融通。实验室对学生开放,学生可以利用实验室进行技术研发,为微创业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一些生产性实训基地,可以直接生产产品,可以作为创业项目让学生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收回生产成本,获得经济效益。三是充分利用商业运营场所。学校超市、食堂、文印室、理发店、洗车场、文体活动场所等都可以想创业学生开放,让学生承包或参与经营管理,在保证学校效益的同时,学生也获得适当的收益。四是提供网络支持。互联网是在校大学生微创业的重要媒介和平台,学校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好用好校园网,使学生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等创业活动。
2.5 努力争取社会力量资助
社会力量资助是高职院校学生微创业资助的重要途径。学校要牵头加强与校友、企业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开辟学生创业资助渠道。一是广泛联系杰出校友,为学生创业捐资,设立创业基金。二是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项目为在校生提供创业资助。校友企业或其他合作企业投资在校内设立小微企业,与学生协同创业,让学生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三是聘请杰出校友和社会创业成功人士来校指导大学生创业。邀请不少创业成功人士和杰出校友来校开展创业讲座,同时对学生微创业项目进行具体指导。学校可以将其中一部分创业成功人士聘为创业导师。
2.6 加强学生微创业资助管理
高职院校要加强学生的微创业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一是加强创业资助资金的管理。学生微创业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政府、学校、社会的资助,特别是作为创业教育教学投入资金占相当大的比重,学校要统筹协调,合理分配,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作用。二是加强创业基地的管理。学校统筹安排校内创业基地,有专人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对于创业基地之外的场地也要严加管控,不能随处摆摊设点,扰乱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三是要加强为创业项目管理。办理创业项目的审批、运营手续,成熟的项目要注册,不能违规无证经营,特别是要注重创业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四是要建立创业的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入住学校创业基地的项目要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和绩效奖励机制。通过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价,对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明显的创业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和奖励,对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差的创业项目及时淘汰出局,让更好的创业项目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