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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关系研究

2019-12-25王薇

现代管理科学 2019年12期
关键词:问题对策一带一路

摘要:文章主要针对中国与东欧16国的经贸关系进行研究,通过对双方贸易发展现状的全面了解,分析双方目前在经贸合作上存在的合作水平、诉求差异、外界压力、经济风险等方面的问题,然后根据这些问题提出加强经贸合作、搭建便利合作平台的解决对策,以应对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及“一带一路”战略深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未来可能出现的挑战,通过贸易创造效应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促进双方经贸关系稳定高效、合作共赢。

关键词:“一带一路”;中东欧国家;经贸关系;问题对策

一、 背景引言

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与作为欧洲门户的中东欧16国保持着极为密切的经济贸易联系。作为联系欧洲与亚洲的重要通道,中东欧16国不仅是中国的重要经贸合作伙伴,更在“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近些年来,双方在文化、经济、政治等诸多领域的理解和合作不断加深,为雙方的经贸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不仅如此,双方仍在加强联合协作,既显示出了经贸合作继续深化的趋势,也呈现出“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上的互利共赢特点。

2012年4月,中国与中东欧各国领导人共同签订《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的十二项举措》,标志着中国与以波兰、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波黑、马其顿等中东欧16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16+1”经贸合作机制的开启。2013年,正处于转型期的中东欧国家在习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战略倡议后纷纷积极响应,表示愿与中国开展务实合作,就此平台深入探讨经贸发展问题并在2015年共同制定了未来五年的首个合作发展规划。实践证明,“16+1”经贸合作机制启动6年以来,该合作模式在双方国际贸易、交通物流、政治人文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及丰硕成果。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政治互信不断加强,各领域合作取得丰硕的成果,其意义远超过双边范畴,具有“16+1>17”的外溢效应。“16+1”合作是中东欧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增长点,为中国与中东欧的市场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促进双方关系的全面均衡发展及“和平、增长、文明、改革”4大伙伴关系的有效建设。

二、 合作现状

1. 贸易程度不断加深。根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近些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发展迅速,“16+1”的模式已经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我国与中东欧国家双边贸易的总额达到324亿美元,到2016年更是增加至586.54亿美元,其中我国对中东欧16个国家的总出口额为455.4亿美元,从中东欧16个国家的总进口额为131.1亿美元,7年时间内增长率高达82%,而且增长趋势显示进一步加快,在中国与外部世界贸易,尤其是欧洲贸易总额整体下滑的情况下,中国与中东欧的国家却联系愈加紧密。2017年1月份至4月份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双边贸易总额达到198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9%,其中出口额为143.8亿美元,增长9.4%,进口额为54.8亿美元,增长18.9%。中东欧16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差别较大,发展严重失衡,其中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捷克和罗马尼亚与中国保持着较为密切的经济联系,该5国是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与此同时,中国也是该5国的亚洲最大贸易国。2014年,中国与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捷克和罗马尼亚5个国家间的交易总额为482亿美元,占比高达80%。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16+1”合作机制逐渐发展健全,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会呈现加速发展状态,不仅合作规模会不断扩大,合作水平也将拥有一个质的提升。中国与中东欧16国之间的贸易结构正在不断优化升级,贸易领域也在不断扩展。在2016年的《宁波宣言》中,各方同意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方面加强合作,同时还将专门设立“16+1”金融公司以提供专项合作基金用于双方在基础设施和其他领域的合作。

2. 投资取得重大突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投资规模与投资领域在近些年也获得稳步扩展,目前的投资形式也从单一的合作形式发展成了多种多样的合作形式,且主要集中在新型高新科技产业。据商务部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初,中国对中东欧16国的投资存量高达17亿美元,与2010年初的投资存量(6亿美元)相比增长约3倍!同期,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累计投资总额扩大到50亿美元。在2017年,双方宣布成立中国—中东欧银行联合体,国家开发银行也将提供20亿欧元的等值合作金融贷款用以推动和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企业参与的中东欧国家基础设施、电力电信、科技园区、中小企业等地方合作重点项目投资建设。2018年,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地方合作年正式拉开帷幕,《国际贸易》杂志预测2020年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贸易总额将突破900亿美元,到2030年更是将达到3 300亿美元。至于投资规模,2015年中国对中东欧投资为2.9亿美元,预测2030年中国对中东欧投资22.5亿美元,投资总额85.5美元,在2026年~2030年期间年均投资流量17.1亿美元。相信双方的贸易投资都将会在未来的5年~10年中得到飞速的增长。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合作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经贸合作也会愈加紧密。

三、 存在问题

1. 双方经贸合作的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从近年来的数据看,中东欧地区国家在进出口数量额度上,与中国相比,比重较小。同时中东欧地区国家在进出口所覆盖的产品领域和类型也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和化工机械等轻工业方面。可见,虽然双方保持着相当长时间跨度的经贸合作联系,但是总体规模仍然偏小,贸易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缺乏附加值溢价。同时由于缺少多样化的对外投资方式,双方的经贸合作也只是停留在比较表层和浅显的范畴,限制了双方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深入的发展。即使关于促进双方贸易更为便利化的政策和措施陆续出台,但仍然不可避免地出现严重的贸易投资壁垒。进出关手续繁琐,贸易政策双重标准以及较高的市场准入条件都将在未来很长时间里持续阻碍双方经贸合作的意愿和信心。同时,中东欧地区国家的基础设施相对来说比较落后,普遍存在着严重的老化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会限制双方未来的贸易合作开展。硬件基础设施的落后不仅会影响到双方的贸易往来,也会影响到双方的投资选择。相信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所带来中欧物流通道的巨大发展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充分释放双方在经贸合作上的贸易潜力。

2. 中东欧国家对中国的诉求差异较大。中东欧地区所涉及的不同国家之间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由此导致其对于中国的经贸合作诉求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3种主要的类型:(1)在中东欧地区具有自身的影响力,同时也与中国保持高度的政治互相信任和密切的经济联系,有着极大的愿望想和中国展开经贸合作从而搭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便车实现自身经济的稳步增长,这种类型的国家以捷克和波兰为主要代表;(2)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有目共睹、举世瞩目,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表达自身对于与中国展开经贸合作的意愿。相对前面一类的国家来说,这些国家虽然有着强烈的合作意愿,但是其与中国的经济联系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近年来相关领域的合作逐步展开,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中国主要承担引领者的角色,这一类型的国家主要以塞尔维亚为典型;(3)至于诸如西巴尔干半岛等其他中东欧国家,其与中國的经贸合作有着天然的地理优势,但却存在着极大的潜在威胁,缺乏对外贸易市场和经济独立性,自身经济发展要素比较匮乏,对欧盟的依赖性极大,其与中国展开经贸合作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通过与中国的短期贸易来帮助自己渡过欧债危机。

3. 面临来自欧美国家方面的国际压力。欧盟作为中东欧地区大部分国家的主要贸易市场和外资来源地,其与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对于欧盟诸国而言,中国所提出的“16+1”经贸合作模式无疑是在与其抢夺市场和资源,会对其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势必会对此持强烈的反对态度甚至会采取必要手段影响和阻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正常的商务合作。同时,因为欧美发达国家的援助对于冷战结束后的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起步意义,所以中东欧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都和欧美发达国家有着很高的相似性,但是在特定情境下的发展模式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正在丧失其优势反而正在成为其对外经济合作的负累。美国试图通过TPP和贸易战等各种手段来破坏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和亚投行建设,遏制中国的贸易合作和经济发展。如何避免来自欧美发达国家的压力,消除欧美发达国家对于中国和中东欧地区国家经贸合作的偏见,成为双方未来经贸合作务必要慎重考虑的首要问题和严峻挑战。

4. 中东欧国家所具有的经济风险较高。经过内外综合因素的合力作用,中东欧国家在冷战结束后通过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积极促进自身经济发展,迎来了其经济发展的黄金转型期。虽然中东欧国家经济自由化形势已呈现稳定的态势,但是面对政府预算赤字以及遭遇严重通货膨胀等问题,中东欧国家经济体制的潜在风险逐渐暴露出来。虽然中东欧地区是对中东欧16个国家的统称,但是中东欧所涉及的这16个国家具体关于民俗文化、宗教信仰、经济发展以及传播语言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极大程度上的差异,其运行机制所体现出来的多样性、非稳性和复杂性无疑使得其与中国展开经贸合作的难度大大加大。同时,欧美发达国家虽然在其经济发展起步阶段促进了其市场经济的萌发和贸易的对外开放,但也严重消化掉了其优质要素,限制了其目标市场的选择。由此造成中国在中东欧国家的市场开拓难度加大、现有投资合作项目普遍收益不高的现象。另外,国家政权的更迭频繁导致其政府稳定性和政治有效性存疑,也大大增加了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风险。

四、 对策建议

1. 构建便利平台以加强双边合作。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需要在积极搭建合作平台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务实合作,为双方经贸关系发展提供便利化服务。双方务必加大自身开放的程度,在投资资金的准入方面要在一定程度上放宽条件,利用税率调整和控制成本等方式强化平台作用机制。双方可以通过精简贸易手续来提高办事的效率,积极举办展会,加强沟通,以此促进双方的合作默契和了解程度。双方还应该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进一步完善双方物流通道的建设,从而来改善我国对中东欧国家西重东轻的经贸布局,加快中欧陆海运线的早日运营,使中欧基础设施的建设早日步入正轨。另外,通过加快海关领域贸易便利化的注入推动双方贸易人员的交往,加快中欧之间合作协议的落实推动双方投资领域的扩大,实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优惠税率的全面覆盖和贸易协定的贯彻落实,从而真正为中国和中东欧双方企业的经贸发展合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经济合作环境。

2. 针对不同特点以实施差异方式。中东欧16个国家之间的国情差异性较大:发达经济体与新兴发展中经济体并存;欧盟成员国与非欧盟国家共生。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逐渐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阻碍,这也要求中国针对16国间的差异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中国提出的“16+1”合作机制并非单纯是中国与整个中东欧国家的一套方案,而是开放包容的一整套措施,只要对方有意促进合作发展,中国就会支持。针对16国之间存在的差异,中国要求同存异、搁置争端、致力发展。中国可以根据以经济发展同质性划分的以服务业与高科技产业为主要优势的第一板块、以发达工业技术为主要优势的第二板块和以工农并重及特色产业为主要优势的第三板块这三大板块的不同发展特点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根据不同板块不同的经济特点,双方可以在各自的优势领域实现合作互补、共同发展,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中国与中东欧十六国的关系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3. 加强双边合作以应对外界压力。中国将自身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视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有利补充,积极强调“16+1”合作机制对双方关系的积极作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为中东欧国家提供了全新选择,充分协调了中东欧16个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定时分段的高层会晤也使得中东欧国家间的合作变的更加稳固和强大。双方应当在双边合作领域继续深挖合作的潜力,推动专业性合作平台的建立。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各地区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积极推动双方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另外,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环节,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成果并不仅仅局限于双边层面,同时也对中国与欧盟之间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纽带作用。中国应该积极宣扬传播自己的发展理念,使欧盟切身体会到以“16+1”合作机制为代表的“一带一路”战略的好处。

4. 推进重点项目以减少政治风险。在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的同时,中国需要找准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主要方向,推动主要领域的合作来减少中国贸易与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处顺差地位,但在商品结构方面仍然需要调整以解决贸易结构不平衡的问题。中国除了致力于对中东欧国家农产品、原材料等优势产品的进口外,还可以加大对其他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购买。另外,也要继续加强能源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平稳推进诸如塞匈铁路等大型基建合作项目的建设,积极开展诸如医疗、航空、高铁等我国国际影响力比较高的领域双边合作。同时,国际金融领域的合作也有待加强,充分发挥亚投行作用,积极拓展融资方式。此外,充分利用中东欧国家与中国迥异的文化和自然风光积极开展旅游业合作。

五、 研究结论

随着“16+1”合作机制的推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关系将在“一带一路”战略深化发展的背景下上升到全新层次,加强经贸联系,激发合作潜力,本文阐述了中国与中东欧16个国家的经贸合作现状,分析了阻碍双方进一步强化合作的一系列影响因素,最后针对这些因素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机制,以期望双边合作能够取得长足发展。虽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面临合作水平较低、诉求差异较大、外界压力大、经济风险高等诸多阻碍因素,但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和无法扭转的国际趋势。在此趋势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的联系变得愈加密切,双方在贸易额与投资额方面都实现了质的飞跃。特别是过去几年中,中东欧国家受欧债危机的影响,迫切需要中国来帮助其刺激经济,双方在许多项目上已经达成共识并且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可以期待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双边合作将会持续深化。通过“16+1”合作平台,双方将会不断地加深了解的深度、增强合作的广度,促使双方经贸合作未来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为此,我们需要通过加强双边合作,针对各国间差异化的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服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对策来规避上述问题。中国与中东欧应当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挖掘合作機遇,以“16+1”平台为基础建立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合作共赢”为目的的良好区域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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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薇(1992-),女,汉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宏观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金融创新。

收稿日期: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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