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2019-12-23高永宏
高永宏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入手,总结概括了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显著制度优势,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理论和实践高度,统筹谋划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正确方向。
一、社会治理制度体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我国的社会治理制度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和复杂严峻形势的检验,形成了一整套相对成熟和定型的制度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有力助推了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也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社会治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更是如此。这一工程涉及面之广、参与主体之多、利益关系之复杂,在国家制度建设中是少有的。之所以能够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与我国整体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主要如: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保证了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是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源头活水;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義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引领着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价值目标;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保障了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可持续性;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为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成为社会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不竭动力。
二、坚持和巩固什么
在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中“坚持和巩固什么”,是指要将成熟和定型的制度规范化、法治化,形成稳定的法律制度体系。在长期的制度建设实践中,我国社会治理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比较成熟和定型的制度和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巩固以下这些制度。
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等。
二是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如新时代“枫桥经验”,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信访制度,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等。
三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包括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体制机制,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防控体系,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等。
四是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如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等。
五是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体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机制,边疆治理等。
六是国家安全体系。包括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体系,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等。
三、完善和发展什么
在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中“完善和发展什么”,是指按照新时代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制定的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治理各项制度,如期实现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
上述需要坚持和巩固的社会治理制度,并不意味着这些制度已经十全十美,不需要继续完善和发展,相反,用辩证的、发展的眼光看,有些制度还不够成熟定型,有些制度尚未形成体系,有些制度效力不高或执行不力,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因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安全体系,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治理制度指明了努力方向。
对地方党委政府而言,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制度建设的重心也在基层。因此,要未雨绸缪,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调研,精心谋划本地区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带头人队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日常化、经常化,充分发挥党员在社会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加快城乡经济发展,持续推进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物质基础。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推动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构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治理融合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维护城乡基层社会大局长治久安。
三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探索多元化的村(居)民自治模式,让群众充分参与到村(居)事务管理中来,实现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强化依法治理,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大普法力度,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村规民约,不断夯实城乡基层民主法治基础。注重以德治理,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城乡基层移风易俗,形成见贤思齐、人人争创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督导检查制度,持续开展常规巡查和专项巡察,督促社会治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上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深入一线调研督导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压实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责任,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严格实行考核与奖惩。
五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组织保障。把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局,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主动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新形势新要求,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部门,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加大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大力提升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作者单位:省社科院)
责任编辑: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