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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与理性
——东西方最高文化信仰研究

2019-12-23隋云鹏

人文天下 2019年5期
关键词:天命分工信仰

隋云鹏

最高文化信仰是指对某种文化终极精神的虔诚信念、崇高敬仰和奉行实践,是个体生命和整个群体的终极文化支撑、精神指引、人文关怀,是支配其宇宙观、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精神支柱和决定性力量。文化信仰不仅是精神力量,也是物质力量。意识形态,尤其是核心价值观与价值体系是最高文化信仰的外在逻辑展开和延伸。自从人类社会进入历史发展过程开始,文化信仰一直伴随其左右。在马克思主义登上历史舞台以前,天命与理性分别是东方生存道路和西方生存道路的最高文化信仰。

一、天命信仰与理性信仰

天命信仰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最高文化信仰,是中国传统社会非宗教理性主义的核心意识形态与逻辑原点。在中国传统社会,天命是指宇宙一般规律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对人类社会、个体生命的支配性、主导性与决定性力量,决定着宇宙和人类社会的起源发展、朝代废兴、人性禀赋、人生命运。“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论语·尧曰》)说明4000多年前,天命信仰已经成为国家(中央邦国)层面的文化信仰。这被山西襄汾陶寺遗址所证实。山西襄汾陶寺遗址作为距今约4300年-3900年(大约相当于尧舜时期)的中央邦国都城,是在阴阳、太极和天地形成的宇宙观以及八卦、五方的天下观指导下规划建设的,体现出最高统治者天命所归、居中而治、掌握历法、敬授民时的权威,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必往。”(《尚书·泰誓》)周武王的这句话将天道与人道联系起来,表明当时的中国人已经将彼岸真理和此岸真理统一了起来;已经认识到主宰我们命运的天命不是来自天国,而是来自人类社会自身;已经把天命的内涵和重心从自然发展的一般规律扩充并转移到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体现了人类社会生产力相对自然界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体现了人在天面前的成熟和自信,体现了深刻的唯物主义史观,在中国哲学史上有着标志性的意义。

春秋时期,老子认识到天体运行规律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联系,认识到后者是前者在人类社会的延伸,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孔子继承和发展了天命信仰,指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孔子对天命的理性信仰源于其天文学方面的极高造诣,例如:“冬十二月,螽。季孙问诸仲尼,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左传·哀公十二年》)随着儒学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指导学说和主流思想,天命信仰成为中国人的最高文化信仰,影响着传统社会的方方面面。

与中国几千年来一以贯之的天命信仰不同,欧洲的文化信仰自古希腊以来发生了几次大的变革。在中世纪,上帝是欧洲人无可置疑的最高文化信仰。文艺复兴以后,欧洲的思想家、哲学家一直在为“上帝死了”做准备,寻找新的文化信仰。启蒙运动时期,理性成为启蒙学者极力确立的最高文化信仰,正义、自由、平等、人权等被确立为理性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开始与上帝争夺最高文化信仰的桂冠。对此,恩格斯指出:“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思维着的知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从今以后,迷信、非正义、特权和压迫,必将为永恒的真理,为永恒的正义,为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所取代。”同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理性这一文化信仰的确立是欧洲近代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换句话说,哲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是欧洲近代哲学发展的时代特征。同时,欧洲的理性信仰又深受宋明理学的影响,在与中国的交往中,欧洲人发现了可以不依赖上帝存在的理性社会,从而为欧洲确立理性信仰提供了理论来源、参照物和奋斗目标。可以说,启蒙运动理性主义是欧洲的“理学”,而宋明理学是中国的“理性主义”。

二、天命与理性的历史局限性

人类和人类社会本身是自然发展一般规律的产物,从进入历史发展过程开始,即进入探寻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进程,并共同创造了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成果——理性主义。理性主义是指以客观规律为对象的哲学和科学,这里的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正如列宁所说,理性主义的发展也遵循着“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以至无穷”的规律,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因此,天命与理性作为理性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终极精神也有着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这种历史局限性主要是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人们的生产生活受无数规律的支配,人们对这些规律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受每一历史时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这些对规律的认识也有对有错、有浅有深,不尽相同。例如,对于宇宙一般规律或者说文化终极精神,中国人称之为“天命”,中世纪欧洲人称之为“上帝”,近代欧洲人称之为“理性”,道教称之为“三清”,印度教称之为“梵天”,等等,分别代表了各民族、各群体对宇宙一般规律的认识水平,也反映了各自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状况。这一点在宗教和神话世界里体现得更为经典,宗教和神话世界里大大小小的神实际上是大大小小的规律的别名,只不过由于当时科技水平低下、生产力发展落后,人们无法正确认识各种规律,只能将它们归结到神秘主义。比如,二十八宿星君代表着对黄、赤道附近二十八颗星座运动规律的认识,以观测日、月和五大行星,确定季节和时间;社稷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原始神祗,即土地神和谷神,代表着对农业生产规律的认识;在古希腊神话中,宙斯代表着宇宙一般规律,他的妻子、子女、兄弟姐妹和亲戚等神祗则分别主管某一行业或领域,代表着对该行业或领域发展规律的认识。

文艺复兴以来,尤其是启蒙运动之后,随着近代科学和工业的狂飙突进、生产力的飞跃式发展,人类终于进入了全面科学认识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时代。马克思主义承担起了这一历史使命和文化使命,也就是说,天命和理性等文化终极精神或者说宇宙一般规律,只有到了马克思主义登上历史舞台,才开始揭开它的神秘面纱——“分工”或者说私有制、社会活动的固定化、“异化”:“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原来,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德意志意识形态》)也就是说,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在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中,居于核心地位的、起主导作用的是分工规律。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这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关于这种力量的起源和发展趋向,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因而他们不再能驾驭这种力量,相反地,这种力量现在却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德意志意识形态》)也就是说,主宰我们命运的天命与理性不是来自天国,恰恰相反,它来自人类社会——我们自身。

三、人类不自由的根源

天命与理性即分工或者与其相等的表达方式——私有制、社会活动的固化、“异化”是人类不自由的根源。启蒙运动时期,自由成为资产阶级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认为:“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戴枷锁。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个变化是怎样产生的?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它成为合法的?我相信我能解答这个问题。”可见,卢梭在提出自由的命题时,已经认识到那时的自由是“身戴枷锁”的自由。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各个人在资产阶级统治下被设想得比先前更自由些,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事实上,他们当然更不自由,因为他们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是因为,“过去的一切革命的占有都是有限制的;各个人的自主活动受到有局限性的生产工具和有局限性的交往的束缚,他们所占有的是这种有局限性的生产工具,因此他们只是达到了新的局限性。他们的生产工具成了他们的财产,但是他们本身始终屈从于分工和自己的生产工具。”(《德意志意识形态》)不仅如此,自由在同一时代的各个阶级间也是不一样的。“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德意志意识形态》)而阶级的形成也根源于分工,对此,恩格斯指出:“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指出了人类不自由的根源,也指出了解放人类、实现人的真正自由的方向和道路,即共产主义革命。通过共产主义革命,现代生产力充分发展,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消灭异化,使人类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获得彻底解放,人们对由自己相互作用产生的、完全异己的、威慑和驾驭着他们的力量实现了控制和自觉驾驭,从而实现了“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实现了“人和自然界、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实现了“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资本论》),“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自由成为最高文化信仰。恩格斯在他去世的前一年,1894年1月9日,在致朱·卡内帕的信中提出了“未来新时代的精神”的命题,他认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是“未来新时代的精神”。自由经过马克思、恩格斯的批判继承、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被确立为共产主义的文化终极精神。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现代生产力充分发展、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上帝”“自我意识”“幽灵”“怪影”“怪想”“枷锁”“最高存在物”“概念”“唯一者”“实体”“人的本质”“高深莫测的创造物”“造物主”“绝对观念”“逻辑范畴的预先存在”都将因失去它们赖以存在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物质基础而归于消灭。马克思主义通过对天命与理性等“自我异化”的彻底批判,实现了天命与理性的共产主义革命,赋予了天命与理性共产主义意义:天命与理性开始从自发的“分工”阶段进入自觉的“消灭分工”阶段,人类开始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人开始“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那时,自由不仅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成为最高文化信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也成为最高文化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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