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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问题和解决思路

2019-12-23朱文浩张春胜

人文天下 2019年13期
关键词:保护区区域生态

朱文浩 张春胜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新时代下我国为应对生态环境恶化和民间文化流失问题而探索出的新的发展路径,包括社会科学领域的民俗文化和自然科学领域的生态环境两大范畴。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有机融合是学术界的一门交叉性学科,文化生态在讨论二者内在逻辑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文化生态所处的环境和民俗文化之间的内在关系、互动形式及外在产出,是文化生态研究最核心的内容,体现于环境对文化的包容和促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在促进中国文化发展、提升整体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中国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背后也隐藏着些许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发展背后的环境污染问题,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腾飞必然不是实现长远发展的途径。但值得庆幸的是,国家在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前提下,不遗余力地提出了许多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集中整治近半个世纪以来所积累的生态文明和社会文化流失问题,提出了“文化生态保护区”策略,力求修复和拯救处于危险状态的生态系统。然而,政策实施的效果却差强人意。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在于人们对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认识还处于割裂阶段,依旧停留在传统的“二元论”层面,认为生态环境需要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进行治理,文化环境需要通过人文学科相关的措施和方法进行保护。真实的情况是,“二元论”无法完整阐释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在于文化保护策略对于生态资源的利用“度”,至于对“度”的衡量,人类学研究领域中的文化生态学说在解释这一概念方面颇具说服力。

20世纪,以朱利安·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为代表的美国人类学家提出了文化生态学概念,并且运用了一系列实证的方法验证了这一理论。该理论的核心要点在于提出了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理论的基本要点可以概括为:文化与其所根植的生态环境之间处于一种动态的嵌合状态,并且可以通过视觉的方式直观展现出来。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文化生态学概念中所提到的对象和所面临的基本问题,即以文化为工具人为改造的次生生态空间。因此,运用文化生态学理论来认识和理解当下的文化生态保护区理念,具有明显的优势。依据文化生态学相关概念,本文将重新界定“文化生态”“文化体系”等概念,并从社会学独特的视角出发,分析“社会生命体”更加深层次的含义,在此基础上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提出新的科学解释,以期为我国文化生态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二、从人类文化学角度思考当代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一)传统观念的非遗保护认识论存在欠缺

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严重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普遍的共识,如何挽救处于危机状态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以人类学视角分析不难发现,非物质文化并不能成为决定和改变人类社会发展脉络的因素,甚至不能代表文化系统的精神内核。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的历史性缺失并不能说是文化本身的缺失。换言之,学者关于非物质文化影响主流文化所发挥的作用的描述言过其实,一味地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仅仅是为了取得政府的支持,唤起人们保护非遗的意识,但并不能改变非遗文化本身所面临的危机。

政府政策的扶持、舆论的引导和广泛的社会呼吁,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当下社会发展的主要脉络之一。例如,具有中国特色的古文化村落中四处弥散着保护传统文化的气息,相关研究的数量、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都是前所未有的,古村落的保护和修缮工程推进占据当前时代农村研究的“头条”。在当下中国乡村经济的研究方面,采取措施挽救乡村非遗文化占据大多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古村落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但是,社会公众对非遗保护的认识仅停留在政府的舆论导向层面,并未深入研究非遗保护对人类社会、对个体所处地区所能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也就难以确保非遗保护的合理有效。

(二)非遗保护方法和落脚点失当

在当下的研究中,“抢救性”保护是被广泛认可的方法。尽管如此,非遗保护的效果仍然不突出,许多关键性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尽管非遗保护投入巨大,但是并没有取得实质效果,究其根本,是人们对“非物质文化”认识不足,最突出的表现是对保护对象、缘何保护、保护方法、关键性问题等的认识存在偏颇。从人类学的角度分析,可以得到全新的认识,即“非物质文化”并不完全等同于“文化”,这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共性是它们都属于社会文化体系范畴,是特定社会文化的构成成分。因此,转换一个角度,脱离社会文化体系,将非物质文化单独提出来进行保护,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也是非遗保护成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根本原因所在。那么,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进行非遗保护,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破除桎梏,寻求方法去除各种环境瓶颈,成为当下中国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基本方向。并且,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选择方面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保护区必须具有深厚的中国历史文化底蕴,因此并不具有普遍性。中国各区域发展程度不尽相同,区域内人群建立的文化生态也千差万别,也就是说,偏远地区和距离交通要道远的非传统经济中心区域,也难以符合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条件——刚性要求是必须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就人类学本位而言,这些区域也是距离主流社会较远的“边缘社会”,但不代表这一人群的先辈没有形成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只是他们所承载的文化形态与国家视角的文化不完全一致。那么,如何破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恶化之间的矛盾,成为各级地方政府面临的又一难题。显然,一些地方政府根据这一发展理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但是也未达到全局兼顾的效果,纳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也仅仅是有史料记载的、遗迹尚存的区域。

(三)人类文化学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供新的思路

已经被证实的人类文化学理论在帮助人们认识所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建设、维系社会良好运作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尽管学者在对“文化”的定义方面有争议,但就文化所发挥的作用——人群赖以生存的工具,这一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人类文化都是其有形生存环境和行为的无形产物,都是文化形态体系的“因子”,那么作为文化的组成成分,文化“因子”只能在其文化环境中才具有意义,才可以组建成文化群体自身所编制的“意义之网”。生态文化保护区的建设虽然涉及生态环境和非物质文化两个概念,但这二者都仅仅是特定区域内社会文化的一个构成部分,也就是说,构建合理的路径和遵循原则,需要从区域的角度出发。结合区域社会文化特征,将能为解决问题提供新的思路。

三、以文化生态学角度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法和途径

(一)区分文化生态与自然生态

文化生态并不等同于自然生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包含的概念有两个:“文化”和“生态”。这两个概念并非空洞的存在,而是依附于具体的空间和时间,由特定的人群运用其文化进行改造和加工,进而创造出来的次生文化空间,亦即朱利安·斯图尔德口中的“文化生态”。从这一定义中不难发现,文化生态是建立在人对自然生态中的人群文化基础上,经由改造加工而成的次生文化。生态文化孕育并生长于自然生态环境当中,其各自维持运行所需要的信息和能力并不完全一致,因此有必要详细区分二者之间的异同。但是就社会现状而论,人们在认识这两个概念方面却并没有加以区分,将文化生态等同于自然生态区理解。然而实际情况是,文化生态的建立和维持需要其所依赖的社会体系的能力供应,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进行存续。这一逻辑的起源,并不完全等同于纯自然状态下的运行规律,而是特定区域内的文化发展规则。正如上文所述,我国虽然颁布了许多政策和管理办法以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但由于我国地理生态环境千差万别,因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不能采用统一的标准,必须依据地区特征采取定制化的策略,此即为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

从文化的整体观出发反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将其视作特定区域内文化的一部分,将能有效突破一直以来存在的“割裂式的保护机制”——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建设视作一项独立的工作,尤其是惯用的对非遗保护所采用的方法。朱利安·斯图尔德是最早将生态学的研究方法应用于社会学研究的学者之一,并且提出了“文化生态”的概念和研究方法。这是一种研究方法论的突破,揭示了生态环境和文化之间内生的辩证关系,进而打破了传统的文化与生态割裂的“地理决定论”和“生态无关论”认知。人们在与环境的博弈进程中,不断在先祖所积淀和创造的文化中沉淀下来,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进而使得地理生态带有深深的文化烙印。正因如此,文化生态才是人们活动的具体和基本的空间。由此可见,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需要更多地以文化生态学理论为指导,从一个整体的视角进行辩证思考。文化生态保护区成立的基本前提和目标就是修复已经破损的生态空间,建设人类生态文明。言及此,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以继承为目标而做一些与目标不符合的事,更不应该完全依赖国家的财力和物力投入。

(二)政策的制定应根植于文化保护区建设理念

就国家政策而言,可以将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国家相关政策配套使用。国家权力机构和决策制定并非“杂乱无章”,而是具有层次分明的内在逻辑和特点。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国家不同类型和级别的职能机构的设立,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决策的效率,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原文化部提出生态文化保护区建设的目标,但是在具体推进时存在与环境部门职责界定不清的问题。在国家文化运作体系中,建设生态文化保护区显然不仅仅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需要面对的根本问题是社会变迁速度与文化再适应的不同步,最终引起生态文化保护恶性循环问题,即生态与文化在历史的变迁中不断磨合所形塑出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这即是导致当前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难以有序推进的根本难题。

从这一意识出发,为充分发挥相关政策的作用,需要重新思考各相关部门的特征、政策等,将不同部门的政策进行统筹思考,探索相互嵌合、相互依赖的推进模式。这样一来,既能够有效减少社会治理的成本,又能保证社会资本的流动性,有助于推动社会整体良性发展,促进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将各种具有相关性的政策进行解构和重构而形成新的形态,是推动行政力量更大化、资本效率最优化的有力途径。出发点在于,国家在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过程中,也需要考虑执政输入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平衡,以最小的政策推进和资本投入,实现最大化的社会整体效益。

(三)充分发挥优势区域文化产业的引领作用

最后,应探索如何依托区域优势文化产业为重要突破口,带动区域整体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方法。所依托的原理是,区域内的传统优势文化产业是经过历史沉淀的、具有相对强大生命力的文化载体,是文化生态的根基所在。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区域内人群之间已经在生态环境变迁和文化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磨合,形成了稳固的种族关系,符合社会体系有序运作的基本条件。值得注意的是,使用现代社会广泛采用的衡量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去衡量传统生态产业的运作效率,在很多情况下是失效的。例如,生长周期长的经济作物五倍子、桐油等,在短时间内难以获得其最大化的经济价值,所以在满足社会快速发展方面存在弊病。但是,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思考,生态文化保护区要想获得成功,种植这类具有较长生长周期的作物具有特殊意义,是在历史上被证实了能够产生巨大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种植项目。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只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能实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目标。沿着这一思路,将生态文化保护区更名为“非物质文化保护区”似乎更为妥帖,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鉴于上述反思,本文认为,建立生态文化保护区,应该立足于区域生态产业发展,以区域生态产业促进生态文化保护区建设,因为传统区域生态产业具有难以取代的科学性。或者说,在时间和空间的转换过程中,这些区域文化生态产业已经能够代表文化生态环境中的“文化因子”,因此能够在治理区域文化生态现存问题的同时,促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四)以辩证的视角对待旅游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促进作用

发展民族旅游业是保护非遗的一种方法,这也是许多学者和大众乐于接受且大力倡导的方式,多是由于发展民族旅游多伴有丰厚的经济回报,是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也容易为地区人民接受。同时,也可将其打造成富有特色的“产业化”民族旅游,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需要做的工作是,事先澄清各种负面性事件的处置方式,常用的依然是以政治的方式解决。就本文观点,尽管历史上有许多证据能够说明,以政治手段保护非遗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可行性,但是依然有很大的可能性出现负面问题。例如,如果区域内文化体系未能实现系统性运作,那么仅仅依靠概念无法准确评估其产生的经济价值,政策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的优势也可能会转变成文化发展的阻碍,不能够起到高效保护文化的作用,甚至会出现负面效应。

就文化生态保护区本身而言,文化保护的对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保护最常为人们熟知的形式就是旅游,而人们在文化旅游中对非遗的理解始终是模棱两可的。究其根本,非遗文化呈现的形式与大众所理解的文化之间存在偏差。政府大力投资宣传,搞农家乐,修公路,修建具有古风韵味的村落,许多学者和名人也倡导逃离城市喧嚣,寻求乡村生活体验,将一些难以为人们认可的所谓“传统”搬上舞台为人们“把玩”,以此吸引游客,带动GDP增长。这种方法虽然能在短时间产生经济效益,但是对村落文化的损坏却是长久的,并且这种损坏是无法控制和逆转的。文化是文化生态体系有序运行的保障,此时旅游所呈现的“文化”,已经变成了人们娱乐的对象,失去了文化原来所应扮演的角色。因此,本文认为,应立足于文化的本质,将文化看成区域内人们谋生的基本手段,而不是供人欣赏把玩的“玩物”。由此观之,对民族村寨的旅游开发,确实面临认知危机。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立足于对尊重历史的基础上,从学理中深刻把握文化本质,然后再去探索以旅游促进文化保护的路径,进而实现在保护中发展、以发展带动保护的良性循环。

结语

运用文化生态学相关理念和方法,探寻生态环境保护和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本文从文化生态学出发,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并且提出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并非一蹴而就,也不是盲目跟风,应遵循客观原理原则,探寻最佳的保护机制。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所面临众多问题的一个缩影,也意味着我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去应对这些已经出现的问题,否则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诸多事业和成果也就失去了意义。转型期中国社会总体人文素养有着大幅度提升,这有助于文化保护和生态区建设,当然所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从学理的认识和把握出发,认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建立在对社会的认知基础上,将“边缘”理论应用在“中心”问题上。占据正统地位的理论并不能切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根本,因此理论的应用也难以促进重大进步成果的取得,人类文化生态学在这方面却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适用性。虽然人类文化生态学在发展中并不太受重视,但是它的理论内涵和方法却可以高效应用于生态文化保护区建设。当然,这一理论指导下的生态文化保护区建设若想取得实效,仍需社会公众持之以恒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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