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文化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2019-12-22崔维新
崔维新
作为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样化的形式及风格,对世界文明的传承与发展意义重大,不仅彰显了自身的文化价值,同时也表明了自身的历史价值与社会意义。随着申遗热潮的兴起,人们日益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我国作为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历史古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新农村文化建设已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密不可分,尤其是在新农村文化的建设中,如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相融合已经成为了十分关键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从新农村文化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入手,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意义进行分析,探究科学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促进农村文化的和谐发展。
一、新农村文化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一)新农村文化建设现状
新农村文化建设旨在强化农村公共基层文化,力争丰富农村地方特色的文化群众活动,实现农民文化精神生活的高度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不仅要解决“三农”问题,同时也要始终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强化农村文化建设的同时,发展与繁荣农村文化,满足广大农民对文化的需求,促进新农村建设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随着《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对“村村通”工程的解析,新农村开始了对基础文化设施的建设与布置。建立乡镇文化站点,提高农村电影放映效率等,都彰显着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成就与发展。但是基于目前新农村的建设现状而言,其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努力,争取为新农村文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2004 年,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序幕就此拉开。我国各地党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积极相应,社会各界对此予以了高度关注,群众的文化自觉也有所提高。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不断拓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完成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普查。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局:农耕文明逐渐被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所取代,农民的价值观、人生观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意义
(一)巩固新农村文化根基
以科学、可持续的眼光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与保护工作,选取合理的方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根基。长久以来,新农村文化建设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的困境,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陈旧落后,造成农民文化生活单调贫瘠,不良文化对农村的腐蚀较为严重。这就造成农民思想的局限性,一些政府的扶贫活动反而成了被动式的接受帮助。久而久之,农村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被极大削减。
若想真正实现农村文化的多样性,促进其发展与创新,就要将文化真正送到乡下,不断培养建设当地的农村队伍。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技术中的影像、视频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下来,利用专业人士的指导与教育,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时代发展相适应。
(二)提升农民整体素养
正如谭志国在《新农村文化建设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所言,应将传统民间师徒传教的形式与如今的校园教育相结合,强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注重对农民综合素养的提升。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开始追求知识精神境界的富足,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因此,提高农民文化素养已迫在眉睫。各级政府要努力为农民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积极推动农村特色文化发展。同时,激发农民的传承性与创造性,围绕传承人建设农村文化队伍,强化农村体育文化建设,在提高农民身体素养的同时,推动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推动农业合作发展
中国古代劳动者具有协调合作发展的共荣精神,这些精神间接转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土家族的挥手舞为例,农民在统一号令的鼓舞下进行田间劳作。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转变了我国农民合作发展的价值观念。新时代渴望一种健康的文明组织形式,为了满足农民的精神需求,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共享,应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精神对新农村文化加以建设。
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措施
(一)坚持政府思想主导
新农村建设作为中央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应坚持以政府思想为主导,实现各方资源的合理配置,整合现有资源,重点凸显集中力量干大事的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具有极强的系统性,要真正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实现政策的有力下发与利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二)积极占领农村文化阵地
将农民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主体,积极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始终坚持以农民为本的主导思想,实现各方精神面向农村,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农民工作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应通过多样化的文化形式满足农民多层次的精神需求,提高农民的向心力与凝聚力,引导农民对生活充满憧憬与向往,从而提高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宣讲活动与专题文艺的演出汇演,尤其应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法律的宣传力度,让农民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培养其对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观念,通过其自觉性的激发真正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提供资金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多方资金的筹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大多依靠国家政府支持,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较大且种类较多,因此,这种单一的资金支持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远开发而言是极为不利的。
政府应积极拓展民间资金筹集渠道,在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律的基础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好资金的开发工作,将开发后的经济成果充分利用,实现新农村经济的大力发展,最终实现双赢。以增强政府对基层文化建设投入为基础,调整资金的使用方向,建设完整的系统的新农村文化服务体系。
(四)提高文化队伍人员的素质
文化队伍建设需要专业人员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加之丰富的实践经验。结合中央的统一战略部署,将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落实到位,力争建立完整的信息数据库。随着研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各高校应尽力培养相关专业人员,为新农村文化建设人员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注重对专业人员研究意志的考验,为新农村文化建设做出卓越贡献。
结语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我国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因此,新农村已经成为目前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不仅要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同时也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积蓄力量,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