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机关深化“三转”的法律与政策问题探析
2019-12-20王运召李静娴
王运召 李静娴
【摘要】随着法治理念的深化,司法改革如火如荼展开,纪检机关深化“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成为推动法治理念深化的重要动力,但是在转化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分析纪检机关深化“三转”制度存在的困境,并结合困境问题分析纪检机关“三转”制度深化路径,为更好地实现纪检机关的创新和完善提供借鉴。
【關键词】司法机关;“三转”制度;困境分析;路径发展
一、纪检机关深化“三转”制度的困境
(一)职能转变不到位
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报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大部分党员干部所持的态度比较积极。93.1%的党员干部认为,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不会对经济发展或者促进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只有2.5%的党员干部认为反腐败工作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在这种态度积极的情况下,就需要党员干部认真分析工作职责,把工作的内涵进行丰富和细化,快速实现职能的新要求和转变,这个过程和演变要求快、稳、准,而现实之中的转变还存在不足。
(二)监督方式缺乏针对性
现阶段,关于行政监督方面,大部分工作倾向于机关作风检查。根据2018年有关机关开展的监督检查情况,关于检查工作方面,超过70%的检查是针对重要节假日开展的组织检查,检查情况主要包括公务员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日中午饮酒、公务接待及公款消费、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关于检查方式方法方面,运用的是暗访、巡查、交叉访等。所受理的信访案件情况,纪委监察信访举报量在不断增加,农村信访量增长比较明显,主要是在土地使用、安置拆迁、环境污染等方面出现的贪污、渎职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各部门虽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纪委委员,但针对工作性质而言,在纪检监察系统中,只有较少部分纪委委员从事纪检工作,大多数纪委委员未在纪检监察岗位从事相关工作,主要在宣传部、组织部机关工委、团委、检察院、审计部门等从事原有工作,且大多数是由于单位职数而不能专设从事纪检监察职责的岗位。由于履职平台缺乏系统性与全面性,致使纪委委员自身存在着一些缺陷与不足之处,除了缺乏系统的业务知识之外,其时间精力也不够充足。关于反腐败协调工作方面,虽然现阶段反腐重点不断延伸至县、乡基层组织,“苍蝇蚊子一块拍”,加大力度对群众周边的腐败问题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和解决,但是面对复杂和情况多变的形势,巨大的工作量限制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缺陷弥补,无论是信息互通方面,还是线索共享与手段互补方面,衔接工作都缺乏通畅性与及时性。
二、困境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两个责任”建设不够牢固
一些单位在对主体责任进行落实的过程中,只是将学习、领会与表态作为重点,缺乏一定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所采取的实际行动与措施也缺乏科学性与系统性。部分领导干部不注重开展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工作,片面地认为组织应当负责管理相关事务与人员,一旦出现问题,纪委会承担相关责任。主要领导不能够高度关注主体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不注重对分管单位开展教育、管理以及监督活动,进而增加了分管部门违纪案件的发生。各级党委与所有领导干部是党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其重大政治任务之一,就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应当严格开展作风建设与腐败惩治工作,真正对自身主体责任进行落实。
(二)对监督对象缺乏有效分析
虽然中央多次强调要对“四风”问题进行严格纠正,但一些党员干部不能正确认识中央的坚定决心,不注重开展相关工作。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许多“四风”问题进行了大量通报,但是依然有一些党员干部不能针对自身问题主动开展整改工作,面对同样的错误多次重蹈覆辙。一些党员干部不能充分认识反腐新常态,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依然运用惯性思维,不注重强化开展相关工作。
(三)对纪检监察队伍培养力度不够
在开展行政监督和案件审查工作的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具备比较丰富的经验和法律知识储备,特别是对各类人员和单位进行审查时,要求具备比较突出的业务专业性,如会计、法律、金融等知识的融合和交叉,这样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精准核查。应当准确把控机关整体工作与上级政策,在确保各项业务独立性的同时,又能够将其密切联系起来,相关工作的开展除了积累经验之外,还需要进行岗位轮训锻炼活动。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委工作量出现了剧增情况,许多年轻同志更青睐于比较轻松的工作,在开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
三、司法改革背景下纪检机关深化“三转”的制度路径
(一)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落实
在开展单位党内纪律建设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行落实的过程中,其第一责任人就是党委书记。在推动廉洁从政和约束行政权力的工作中,党委书记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党委书记应当对重点事项进行主动安排,对工作难点进行系统研究,积极参与到沟通与协调中来,亲自开展信访线索的督办工作,不断提升纪律建设的重要位置。注重通过党纪对干部队伍进行约束,以现行的条例为前提,不断对各项日常工作规章制度进行健全,进而使其能够对行政权力进行良好的约束。进一步强化党性政治和规章条例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促使每个共产党员都能够保持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要想将各种“病变”防患于未然,其工作方法就是“第一种形态”,也是马克思主义监督理论的具体实践所在。要想对“三转”制度进行深化,各单位一把手应当真正加入到全面从严治党中来,对主体责任进行认真把控,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与此同时,在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中,应当将“两个责任”也加入进来,通过党校平台的辅助作用,实现领导干部“两个责任”意识的提升。
(二)明晰工作理念,深化方式转变
在开展行政监督与案件审查工作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对相关政治原则进行把控,以党委与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对履行要点进行科学谋划。立足于问题,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强烈反映的贪污问题为中心,强化开展公共权力的形式与线索排查工作,利用反腐败斗争的具体成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与信赖。
对于自上而下落实与自下而上探索的关联,应当进行妥善处理,通过服务使人民利益得到保障。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深化“三转”制度,对部门具体情况和上级重要部署进行统筹把控,立足于实践中所遇到的权力失范问题,不断对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进行研究与探索,认真贯彻并落实新公共服务理念的相关标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行力,积极健全符合“三转”要求的各项工作。
(三)强化自身建设,深化作风转变
应当对网络化管理的常态机制进行主动探索,与此同时,还应当积极探索一事一授权、不固定单位的全覆盖巡查机制。针对乡镇公权力监督人员,应当自上而下进一步强化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利用机构设置改进优化工作的开展,科学对相关力量进行整合,加快促进深入推进“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目标的完成。
认真研究基层纪委委员履职平台,并不断对其进行健全,以此来对常态化信息沟通机制进行建设。组织成立纪委委员联系办公室,通过纪委委员联系办公室与常态化信息沟通机制,开展纪委委员自身建设组织协调与相关管理工作。关于管理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和落实以及奖惩等内容。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协助开展信息收集传递工作,深入基层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在第一时间对纪委委员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做出处理。
四、结语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最终目的,就是促使纪检部门能够对相关职责予以更好履行。只有抓实了“三转”,才能准确地把控工作重点,科学改进工作方法,具备过硬工作作风。作为纪检检查部门,要想对组织不严明、纪律不紧的问题进行解决,就应当将严明的纪律放于首位,特别是政治纪律。以上级各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其重点任务就是惩治腐败,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注重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的推动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活动,不断对常态化机制进行建设,努力开创纪检检查工作新局面,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实现纪检机关的“三转”深化,真正突破制度困境,实现纪检机关的新发展,让纪检机关真正实现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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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项目“司法改革背景下纪检机关深化‘三转的制度困境与路径选择”(18240041035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