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及其模式分析
2019-12-20田宁蔡小娟
田宁 蔡小娟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陕西 西安 710130)
一、引言
资金,是企业运营的“血液”,是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和扩大再生产的基本前提,是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顺利进行的要素,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但是如果公司资金短缺,就会有发展困难甚至破产的风险。
对公司资金进行及时、准确的分配,是对公司快速发展的有效支持。由于目前正在进行资金管理的大部分公司还处于探索时期,因此对此的研究十分紧迫。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为国内融资提供了更多的优势资源,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并使融资更加顺畅有效,提高了集团公司财务资源配置效率。
二、集团公司资金管理
(一)相关概念
资金,是以货币为表现形式,用以周转并且能够创造财富的价值。资金管理,是指企业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对每一个组成部分的任何一项经营管理活动甚至整个价值链的成本和效益的有序管理。资金管理的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进行资金管理的目的是建立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资金链,获取回笼资金,发挥资金集中优势,创造资金管理效益。
集团公司是以生产、经营、管理和资产为纽带把众多企业联结所形成的、以母子公司为主体、能在统一战略下通过产权关系和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协调行动的经济联合体。但是集团公司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而在集团公司的运行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其财务管理体系,尤为重要的是资金管理体系,并且随着企业制度的建立不断完善。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指集团公司对于资金的行为控制、资金的管控筹划、资金的结算服务、资金的战略配置等。
三、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及其分析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有集中管理和分权管理模式。集中管理模式是指将整个集团的资金全部集中到母公司,由母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权管理模式是指由集团内部各个子公司自己管理本公司的资金。由于分权管理模式不能发挥资金的集中优势,获取规模效益,所以目前大部分集团公司采用的是资金集中管理模式。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充分发挥资金的集中优势,在集团内部进行资金的周转,减少外部融资的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使集团公司能够获取最大收益。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一般有以下五种模式:
(一)统收统支模式
统收统支模式指集团公司的资金收付活动统一集中在母公司的财务部门,集团内各子公司不单独进行资金管理,整个集团公司只设立一个资金账户。现金收支的批准、使用权高度集中在集团母公司的管理者手中。这种模式属于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母公司可以从全局出发灵活运用、调度集团内各子公司的资金,避免某一子公司资金闲置而其他子公司资金短缺,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这种模式先天不足,必然存在着相应的缺点。比如资金批准权、使用权高度集中在集团母公司的管理者手中,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贪污、舞弊的风险,资金的安全性受到威胁;另外,集团内各子公司不单独进行资金管理,子公司就会缺乏积极性,“磨洋工”“吃大锅饭”的现象就会很严重。因此,这种模式不能作为长久之计,只能临时过渡。
(二)拨付备用金模式
拨付备用金模式下资金仍然由集团母公司统一管理,但是定期母公司会统一拨付一定的备用金给集团内的子公司。这种模式下,集团公司就是一个大的企业,母公司是这个大企业的财务部门,各子公司是这个大企业的内部职能部门,这时我们完全可以参照企业定额备用金的管理制度。第一步,企业财务部门按定额拨付备用金给职能部门,第二步,当职能部门使用了备用金后,可以根据相关单据找财务部门进行报销,第三步,财务部门根据报销单据付给职能部门现金,补足定额。由此可见,这种模式仍然是高度集权,但是集团内的子公司在定额备用金的范围内有了一定的资金使用权,与统收统支模式相比,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这种模式关键在于定额的确定,如果定额过少,不能满足子公司的需要,如果定额过少,造成资金闲置,不能充分发挥集中管理的优势。
(三)结算中心模式
结算中心模式是指由集团母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统一管理。结算中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集团内部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这种模式下,实行收支两条线,集团内各子公司可以在结算中心开立账户,对内对外进行资金结算,拥有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充分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母公司可以通过结算中心实现对集团资金的管理和调度,避免了资金分散管理的缺点,充分发挥资金集中管理的优势。但是,如果集团母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资金运营监管力度不足的话,就很容易造成集团资金的浪费。
(四)内部银行模式
内部银行模式是在集团内部设立一个专门的结算组织——内部银行并借鉴银行的管理方式进行资金管理。在这种模式下,内部银行的主要职责是进行公司或集团内部日常的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集团内各子公司与内部银行之间是存贷关系,实行严格的有偿使用制度,相对前面几种模式来说,各子公司具有更大的资金使用权,但这种模式,因为与现行国家金融政策存在一定的矛盾,正逐渐退出市场。
(五)财务公司模式
财务公司模式是在集团内部设立财务公司对集团资金进行管理。和结算中心不同,财务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的一个独立法人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由于其可以从事部分金融业务,风险相对较高,所以国家对其设立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在这种模式下,集团内各子公司与财务公司是平等的地位,进行等价交换,谋求共同发展。财务公司是利润中心和增值服务中心,除了集团的日常资金融通、财务结算等基本职能外,还从事相关理财和增值服务,比如:外汇交易、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相对于其他模式,财务公司模式是一种高级模式,通过财务公司,既可以实现集团内部资金互通有无,又可以充分调动其他子公司对资金管理的积极性,使资金实现最优化配置。
综上所述,不同的资金管理模式各有利弊,集团公司应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依据其所处经济环境适时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