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思考及探索
2019-12-20聂鑫鑫驻马店市财政局
文/聂鑫鑫,驻马店市财政局
1 引言
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构建,人民群众广泛关注财政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效益。如何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摆在财政干部面前永恒的话题。
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对财政专项资金刚性认识不深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预算的安排,项目的执行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任何单位部门不得任意变动更改,实际执行中往往有些单位忽视这一点,主观认识上存在着偏差,致使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出现不合理,甚至出现预算追加,使财政部门工作处于非常被动;另外,由于上级部门或本级财政的政策的不稳定性,有关新的政策不断出台,相应的地方政府也要随着政策的变动而调整或追加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
2.2 包干经费不足挤占专项经费
包干经费是按各单位人员定额标准予以安排的,仅能维持政府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转。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下拨后,随之而来要接受多次多层面的检查,而这些检查是需要一定的接待和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没有安排这些专门接待和工作经费,使公用经费紧张的单位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2.3 财政监督与预算、执行配合不够密切
目前财政内部预算、执行局、与监督尚未建立规范、畅通的方式和制度,监督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各项财政资金的编制、执行情况及不断更新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监督远远落后财政管理,无法对整个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监督的方式单一,事后监督为主,难以建立事前、事中的全程监督。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力度不到位,存在着重分配轻监督的思想,没有把财政监督的职能贯穿于财政活动的全过程,一方面财政资金严重短缺;另一方面资金使用过程中浪费、挪用现象严重,造成单位部门之间不平衡。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过程中往往只注重量的核对,忽视质的分析,缺乏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跟踪和评价,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严重影响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3 财政资金监督中出现的问题
3.1 财政监督效果不够理想
目前对财政资金监督的工作开展,经常会遇到一些与行政决策相矛盾的尴尬情况。基层财务部门对相关部门直接授意的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督过程中,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工作手段上还是会受到一些限制,造成了支付检查很难深入的局面,而且在查出问题的时候,往往也会受到一些政策性影响将问题的处理弱化,最后直至不能起到财务监督的应有作用。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上,虽然已经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就变成了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侧重对单位的处罚,忽略对责任人的处罚;在处理的过程中往往重内部轻公开。这样的监督效果在机关和群众中都不能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和树立公正形象。另外,在很多的政府中都尝试着设立了专门的财政监督职能部门,但是在监督效力不够的情况下,监督机构只能作为一个财政部门内部的一个普通的内部机构,其职权范围因为是隶属部门,缺乏独立行使职权的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财政监督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常常会受到上级部门或者大型企业的软性抗拒,很难树立其执法部门的权威。即使有些地方设立了独立的财政监督的专门机构,但是因缺乏统一的名称、级别、性质等,缺乏独立执法的主体资格,导致无法实现整体化、流程化的财政监督。
3.2 财政资金监督和其他部门监督的协调性有待加强
财政资金监督的执行往往和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检查对象、内容、方式和检查特点等都有相似的地方,但是其最终的检查目的是相同的。检查的结论也可以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这样的特点决定了这几个监督机构往往在工作中出现交叉检查、重复审计的情况,这样一方面增加了监督检查的成本,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另一方面也加重了被检查监督单位的负担,制造了监督机构和被监督单位的矛盾。在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当注重支付制度、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分配制度、财政监管等等,在对这些问题的监督和管理中往往都需要相关的部门加以配合,这样才能使得管理切中要害。支付制度要财务部门配合,预算管理要设计部门配合,会计核算要审计部门配合,分配制度要行政部门配合。在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中,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配合,在关键问题上形成共识,共同解决,这样才能提高财政资金监管的效率和效果。
3.3 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透明度不够
目前,财政资金的支出去向和资金利用情况还没有完全的透明和公开,这样就使得一些信息出现了不对称的情况,也就是财政支出信息不透明、公开力度不够。纳税人并不知道具体的财政支出明细,只是被动接受财政支出信息,更不清楚是否体现其纳税人的意志;在监督结果上也存在曝光力度不够的情况,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缺乏民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4 加强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对策
4.1 强化职能,理顺职责
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能有效落实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条件。目前,部分专项资金在投入项目后,对于资金的监督管理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多头管理;一种是无人管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利于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度,涉及财政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例如: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以及项目代为等,必须确保其产权明确、职责清晰,并保证各部门管理人员都能够做到各司其职,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这样一来,才能够保证专项资金投入项目的有效监督与管理。与此同时,监督管理人员还要以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和范围为依据,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方法进行持续创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2 细化预算,推行项目绩效管理
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这部分内容近几年才被纳入本市财政管理工作中,所以,在预算方法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预算不够细化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一项。作为专项资金项目,如果缺少了准确预算,那么势必会导致资金使用不当,管理混乱的现象发生。由此可见,细化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势在必行。首先,预算人员要对以往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同类项目的资金使用标准进行预算编制,以此来使专项资金预算满足发展需求。其次,要根据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财政管理需求对资金预算方法进行优化与完善,切实提供资金预算水平。最后,要大力推行项目绩效管理,实现对专项资金项目的动态管理,充分利用绩效评价成果,建立相关预算项目执行单位责任追究制度。
4.3 完善制度,积极执行
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健全的制度作为支撑,财政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也不例外。以往时间里,监督管理工作之所以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很大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那么,如何对监管制度进行完善呢?首先,要对政策的制度进行强化,政府部门要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入手,以此为大背景来制定本市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制度。其次,要从制度执行方面着手,一旦监督管理制度得到完善之后,就应该对其进行大力推广和应用,并根据制度应用的实际效果对其进行不断优化与完善,以此来对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率。
5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首先对目前本市专项资金的特点进行介绍,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能够得到顺利实施,进而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快本市经济发展脚步。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贯彻在本市所有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有效的财政资金监督和管理,一方面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避免资金浪费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则可以逐步健全本市财政管理体系,为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各级政府部门需要提高对本市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视程度,结合管理工作的特点对监督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强化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