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研究
2019-12-20王国
王国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海南 海口 570200)
引言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重要税种之一,在调节收个人入水平,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维持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由于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征管问题的限制,许多在社会上拥有远超普通个体收入水平的高端收入者,却没能在这一税收大军当中成为主力,为政府的财政收入贡献自身应当付出的力量[2]。与此相悖的,是我国的工薪阶层,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之中,贡献了最大的力量。这一问题的长期存在,也会在很大程度上使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现实意义大打折扣。
一、浅析当前我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建立起针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管理部门
当前,负责进行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部门,是我国各地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数额分散、流动性大、现金交易多,是税收征管中范围最广、隐蔽性最强、征收难度最大、征收成本最高的一个税种。税务部门征管的税种多、范围广、人员有限,对个人所得税投入的征管力量不足,进行个人税收管理的模式,依然要依赖于企业这个“中间人”来进行。如此一来,其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就不得不局限于以“薪资税”为中心的范畴当中,而许多拥有高收入的个体,往往还会拥有一系列的诸如投资收入等资金来源,这些收入部分,由于当前税收部门的人力、物力、技术等因素限制,无法获得及时的税务收缴。
(二)税源管理不完善,税源信息对称性较低
由于许多高收入个体都拥有类型较为广泛的收入来源的问题,因而,税务机关要想在短时期内建立起一个包含多种可能的税源的税收机制,必然会遇到不容小觑的困难[3]。就当前税源信息收集的主要途径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其一,纳税人及作为“中间人”代缴其税务的各个单位在申报过程当中所提交的信息。其二,相关部门在进行征管的过程之中所收录的一系列信息。其三,从除征收部门、缴纳部门等之外的其他部门所获得的信息[3]。而在这一系列信息被广泛获取的过程之中,往往存在着两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一,许多税源信息的收集范围都仅仅局限于省级范围内乃至于市级范围内,因而,许多拥有跨领域、跨地区收入的高收入个体的各项税源信息,往往会由于这一税源跨地区共享机制的不完善,而无法得到及时的统计。其二,当前所获取的税源信息的质量水平来,依然存在着参差不齐的问题。在统计过程当中缺乏关键核对信息抑或是信息出现错位问题的现象居高不下,而与此同时,许多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息,存在着数据误差较大、来源可证实性较低等问题。如此一来,税务机关还需要花费较多的成本来统计分析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从而在极大程度上降低了他们向高收入者征管个人所得税的效率[4]。
(三)高收入者具有多种类型的收入,且纳税意识较为薄弱
事实上,包括企业家、明星、自由职业者等在内的诸多具有高收入的个体,往往和普通工薪阶层的收入结构和收入类型有着悬殊的差异。他们不仅很有可能同时拥有较多的产业,与此同时,他们的收入类型,也很有可能是跨领域且多样化的。例如许多明星除了从拍戏方面取得的收入之外,他们还可能自己开设工作室,或者投资其他企业等,而以这些方式所取得的资金很有可能成为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像去年轰动一时的范冰冰偷税案,最终以其缴纳八点八四亿的罚金为此事的终结。而之所以会发生数额如此巨大的高收入者偷税案,究其本质,与上述的此类人群收入类型具有多样化特征,且其不具备强烈的纳税意识,与此同时,其还拥有多种多样、层出不穷的避税手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二、优化我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的措施
(一)提高对高收入群体税收征管的关注度,建立针对性的税收管理部门
我国应当向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借鉴,参考其以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问题为中心的而建立的具有针对性的税收管理部门的运作模式,来建立属于我国的相应部门。这一部门的建立,本身就能够起到一个“敲山震虎”的作用,让那些存在偷税漏税心态的高收入者,能够提高自身积极纳税的主动性。在建立这一部门的时候,我国可以采取在原有的税务机构当中单独设立这一部门的做法,也可以使其成为许多大企业的配套部门而存在。但关键是,这一部门必须吸纳足够的,具有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员,一方面不断地提高对此类人群税收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水平,另一方面,也要着力于根据不同地区的收入结构和特色,建立起地域化的管理模式。
(二)实现部门联合治税,最大限度减少税款流失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实施联合治税新机制,把住个人所得税税收源头,防止税收流失。税务部门要主动联系审计、财政等部门,充分利用其检查结果;审计、财政等部门也要将检查结果主动抄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执行结果反馈给财政部门。实现协同作战,成果共享,以解决人手不足的矛盾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资源浪费。
(三)完善税源管理机制,构建跨地区税源信息共享平台
针对当前已有的税源信息收集渠道,税务机关应当进行重新整合,剔除不合理之处,对其漏洞进行逐一的升级和填补。与此同时,还要致力于搭建一个能够自动化收集和分析各类高收入者收入信息的大数据平台,对我国人口当中的高收入者,进行严格的资金收入渠道监督、税源分布统计等,并以此信息为基础,提高对此类群体税收缴纳的有效管控力度[4]。除此之外,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智能化优势,不断优化税务管理平台的搭建水平。使这一平台既能够统筹、收集来自我国各个区域的税收信息,还能够为纳税人提供自主的纳税通道,并为其建立相应的纳税档案[5]。
(四)促进高收入者自主纳税意识的提升
个体自主纳税意识的形成,始终是优化我国高收入者个税征管现状的一个重要渠道。当我国的高收入者都能够形成一种自主纳税、自主申报的意识和行为习惯的时候,我国的个税征管行动将变得如鱼得水、事半功倍[5]。而要想实现这一效果,就必须从宣传、培育等角度入手。例如,税务机关可以和多家媒体取得合作,借助范冰冰及诸多大牌明星偷税事件展开专题报道,评估此事的严重性,并向广大群众普及自主纳税的法律责任等,使高收入群体都能够意识到偷税漏税带来的无可挽回的后果,进而做到主动纳税、积极纳税。除此之外,税务机关还可以和高收入群体所处的行业进行合作,建立起针对化的纳税培训,以他们为切入点,不断优化现有的税收现状。
三、结束语
税收的意义,不仅在于优化我国的社会分配,同时还在于调整我国的财政收入水平,使我国财政能够拥有更为强大稳定的收入来源,开展一系列利国利民的活动,使社会当中的每一个个体,都能够享受到缴纳税务带来的福利。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在约14亿人口中的产生的少数高收入人群,绝对数已不在少数,他们拥有着相当客观的收入,享受着相当比重的社会资源,也要积极承担起与其能力相对应的社会责任,强化依法纳税观念,最终形成纳税遵从,来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平衡性贡献一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