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2019-12-19王丹洋
摘 要:随着近几年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蓬勃发展,“共享经济”这一概念也随之出现并迅速崛起。在我国,虽然共享经济的起步稍慢于全球,但至2014年也进入了井喷的高速发展期。共享经济也为我国的市场经济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然而,我国现行的税收理论以及税收实践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现象,这就导致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税收征管方面的空白与不足亟待解决。目前国内对共享经济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发展现状与未来前景方面,针对与共享经济相关的财税政策的研究仍十分少见。税务机关加快研究和制定因此着眼于共享经济在国内的发展及现状,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简要介绍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并探讨目前阶段其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共享经济的税收征管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共享经济模式;税收问题;税收征管建议
一、共享经济条件的概念及发展
共享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将分散的闲置资源进行整合并借助互联网平台将其进行优化配置,促使双方在线上达成交易协议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和资源配置的方式。共享經济的理念最初兴起于美国,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其在各个行业的广泛运用为共享经济奠定了技术基础。除此之外,智能终端的普及和国家对移动通信网络的升级也是共享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得益于各个国家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市场经济的成熟。但由此引发的市场经济结构的快速变化也为国家制定财政政策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模式已由过去的实体经济为主转变为实体经济、共享经济、虚拟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模式。传统的经济模式下,产品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环节才能完成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而共享经济的出现则改变了传统经济模式中普遍使用的交易模式,即共享经济交易的“去中介化”。消费者不再需要通过各种复杂的环节,可以直接对产品进行议价和买卖,供给方和需求方可以实现主动匹配,共享经济则承担了过去传统经济模式中的中介这一角色。这一改变大大减少了交易成本,同时也改善了市场经济模式中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在过去的传统经济模式下,供给者比较单一,通常为各类企业或较大的社会团体,普通个体很难有足够的资金或技术成为供给者。而在共享经济模式下,普通个体只要有可共享的资源或者具备提供某方面服务的能力,就可以参与其中。这种全民参与式的经济模式对需求者和提供者双方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不仅降低了供给者提供资源或服务的门槛,使得更多闲置资源及更专业的服务能更方便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同时也为需求者降低了获取可用资源的成本,双方的收益都在不断增加,互相促进,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共享经济模式的高速发展已经对传统的经济模式造成巨大冲击,原有的行业规则逐渐被打破,市场格局将重新进行分割。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也将受到共享经济的深刻影响。及时准确地调整原有税收政策,补充尚未完善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和政策等方面做出针对性建设是当前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之一。
二、共享经济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1.对消费者的影响
在共享经济的模式下,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获得的选择权和话语权更多,个体消费者有更多的渠道进行信息互通,个体之间信息对称程度大大提升,这些变化使得个体消费体验稳步提升。消费质量也伴随着这一经济模式的发展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共享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这就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不再局限于传统模式下的企业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例如滴滴出行推出的顺风车服务,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私家车的车主在该平台上提供顺风车服务,其中不乏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各类汽车,让消费者有机会享受“豪车”接送,由此可见共享经济对服务质量优化的巨大影响。
2.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共享经济不仅为消费者带来便利和优质的服务,对供应方也带来了许多好处。传统经济模式中,产品需要经过多道生产环节才能最终完成交易的程序,而在共享经济的模式下,中间环节逐步被共享媒介取代,消费者可以直接与供应者交易,这为供应者节省了大量的成本,也为供应者提供了更广泛的平台。此外,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中,许多交易往往是通过转移交易产品的所有权完成的,而共享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仅通过暂时性转移使用权即可完成,这样可大大减少交易环节,节约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更有助于提高交易质量,利益分配也更加均衡。
3.对社会的影响
共享经济除了对我国经济层面的影响以外,也对我国的社会环境带来了改变。共享经济主要是以使用、多次使用、回收再利用的循环方式,这种方式大大增加了资源的利用率和利用程度,减少了社会资源的开发和浪费,同时也减少了生产更多产品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等一系列危害环境的因素。与此同时,供应者也会更加关注于产品和资源本身,消费者更加关注产品的功能和效用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这样也使得整个社会资源中闲置的部分得以充分地再利用。降低原产品的生产成本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企业节约出更多的成本可用于产品创新,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创新大潮中来,推动整个产业的优化升级,更进一步地降低成本,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共享经济还增强了社会上的交流合作意识,让资源以及信息在社会上得以实现共享。对个人而言,共享经济还能一定程度上满足人的社会交往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同时也顺应了当下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的时代要求。
三、共享经济对税收的影响
由于近年来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速度过于迅速,我国现有的政策体系中也几乎没有专门针对共享经济而出台的财税政策。再加上共享经济可以与任何实体经济相结合这一特性,导致虽然涉及共享经济的政策有许多,但直接针对目前主要以共享经济为运行模式的企业的财税政策几乎为空白,这就造成了目前对共享经济监管方面的困难。不可否认,随着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带来庞大税源的同时,也对我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大挑战。
共享经济对纳税主体双方的影响如下:
1.纳税义务人难以确定。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依据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来确定纳税义务人,而在共享经济模式下,第三方交易平台对供需双方仅做一些粗略地注册登记,没有要求进行相应的税务登记。事实上,目前还未制定针对此类情况进行税务登记的相关规定。此外,共享经济本身具有多种形式,且包含复杂的业务和其他特征,这使得税务机关难以确定纳税人。此外,就整个交易过程中的资金流向而言,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线交易平台和资源提供者都必须承担纳税义务,但是税法却没有针对明确规定了该商业模式的纳税人。没有规则。
2.税目与税率难以确定。就当前情况来看,共享经济所搭载的网络平台一般都是以科技公司或信息服务注册登记,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其实这些企业本质上只是将传统行业中已经存在的例如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和租赁等普通业务转嫁到高科技平台,利用相关技术进行经营。这类企业仅仅是变化提供经营方式,与传统行业所提供的服务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然而,这些行业各自的税率均不同,这就导致实际征收税率与实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最终造成税收流失严重。另外,共享行为中商品和劳务的划分变得模糊且难以甄别,也给纳税主体的确定带来了困难。
3.影响税收效率。在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中。互联网又为纳税人避税提供了高科技手段,课税对象模糊且征管困难,无纸化交易的普及,纸质发票不再是交易中的必选项,再加上各种网络支付手段快速普及等因素都是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方面面临的困难,税务稽查难度加大,无形之中使税收成本增加,导致税收效率下降。
四、共享经济下财政税收征管的相关建议
共享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面对共享经济税收这个仍未得到开发的荒芜之地,建立健全的以及合理的制度,从而营造出共享经济所适用的税收体系和环境是非常必要的,这同时也为促进我国将传统经济与新兴经济的融合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对于共享经济征税,大数据的发展和对大数据的加工为这一难题提供了很多便利的解决方案,使税收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其相关措施建议如下:
1.完善税收体系,加强税收监管
要想改善共享经济税收环境,最基本的就是要先制定共享经济的行业标准,规范从业经营者的合法身份。政府要积极地加以干预,不断推进共享经济的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完善共享经济的税制建设,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及时发挥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如《共享经济税收征管暂行条例》等,将共享经济的征税对象等纳税的相关信息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推行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确定交易平台的经营性质。无论是单位或个人,与共享经济有关的业务都必须开立特种账户进行结算来办理相关业务。同时税务机关必须建立起符合共享经济要求的税收征管部门,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结合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制定出一套适用于共享经济的税收征管软件及标准,通过税务局的共享经济稽查部门进行动态监管。也可借鉴共享经济出现较早,发展较为成熟的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将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与我国共享经济发展情况结合起来,研究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共享经济下各项交易活动的纳税环节和适用的税率、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以及违章处理办法等,将共享经济税收征管纳入我国共享经济的税收法律体系当中来。同时提供适当的税收激励机制,推動共享经济有序发展。
2.明确从业人员的纳税义务,严格规范经营性质
共享经济的一大特征就是入行门槛相对其他行业较低,因此其相关从业者种类繁杂,跨度广,要求相关从业者在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登记或备案就显得十分必要。税务部门应当出台相应法规政策,要求所有相关从业者或企业去税务部门办理登记,取得一个专门的税务登记号,从而实现对纳税人更清晰全面的管理。其次,对共享经济的管理建立在认可该商业模式的基础上,因此对共享经济征税的前提是对共享经济的认可与规范。以网约车为例,税收征管部门应当首先制定针对网约车相应的行业准则,规范网络平台的相关标准,明确乘客、司机的责任义务,除此以外还需明确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以及运行车辆的要求等。与此同时,在推行网上电子税务登记制度,解决从业人员纳税意识淡薄的问题,在第三方共享平台实行代扣代缴制度,建立税源管理协调共治机制,推广电子发票,切实解决纳税主体难确定的问题,实现对共享经济的税收全面监管,提高现行税制的公开性与效率性。同时明确确定交易平台的经营性质,以其实际的经营范围确定适应税率,避免税源流失和逃税的发生。
3.将先进的网络技术与现代化的纳税服务结合起来
行业的税收征管问题还需科技力量的参与。我国的税收征管仍处于发展阶段,税收体系还需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复杂等也是共享经济相关从业者对纳税义务履行程度较低的原因之一。然而,随着近几年我国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税收征管也可以搭乘网络技术这辆顺风车。税务机关可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发严格遵守税收法规、操作便捷、并且可供各个行业选择使用的应用软件,帮助从业者进行计算、申报和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充分运用技术手段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纳税服务,也相应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
4.加强部门配合,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
建立由政府为主导,税务、交通、医疗、保险等部门参与的大数据信息系统,该系统可供各个部门使用、查询,从而实现信息的整合。统一信息平台的建立不仅便于税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快速、高效查找各个营运平台和纳税人的信息,开展分析比对,规范税收征管,而且各个部门间的相互配合还可以加强税收监督,从根本上减少逃税的可能性。除此以外,还应当建立各级税务管理机关与上述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各部门要共享信息资源,相互配合开展税收征管工作。
五、结语
共享经济已经是我国不可忽视的重要经济形式之一,它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新挑战,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给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结构、税收原则等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我国税收征管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解决这一难题的核心思路应当是利用共享经济的特点,从纳税人以及税收管理部门两方面出发,针对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运作过程对其存在税收问题进行探讨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利用快速发展的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使得共享经济下我国税收制度更加完善细致,从而最大程度地防止税收流失。我们必须全方位加强对共享经济的税收征查与监管,只有这样才能顺应我国不断发展的经济新形势,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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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丹洋(1995- ),女,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