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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媒时代“机器人记者”对媒体记者社会职能的影响与应对

2019-12-19季丽莉

新媒体研究 2019年19期
关键词:应对影响

季丽莉

摘  要  机器人记者是智媒时代的技术表征,机器人记者在新闻生产中的应用对媒体记者的社会功能带来很大影响,媒介组织和记者应积极应对技术挑战,从认知、态度到行为三个层次采取相应对策。

关键词  智媒;机器人记者;媒体记者;影响;应对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9)19-0064-03

在机器自动生产新闻之前,媒体记者以在场化、专业化方式生产新闻,在社会信息整合、信息生产与流动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到了智媒时代,“机器人记者”作为一种新的生产力要素被引入到新闻生产的诸多环节,对原有新闻系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带来冲击,新闻生产摆脱了完全依赖人力的局面,对媒体记者带来极大影响,这些影响除了微观层面上带来记者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式的转变,更为深刻的是对媒体记者所发挥的社会功能的影响。

1  “机器人记者”对媒体记者社会职能的影响表现

1.1  新闻来源数据化,弱化记者把关人角色

传统大众传播时代,记者的主要职能是对已经发生的社会事件的报道,记者有权利选择哪些事件被报道,哪些被忽略。在传统媒体占据优势的时期,记者的这种对信息的选择和把关权利,为作为职业工作者的记者带来很高的社会声誉和名望。到了新媒体阶段,自媒体兴盛背景下“公民记者”与社交媒体紧密联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把关人”的功能,但是这种影响还是比较有限的,因为这一时期所谓的“公民记者”仍然是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进行记录和报道,社会总体信息量并没有增大,记者仍然处于新闻生产的核心位置。“机器人记者”的信息来源主要是各种类型的大数据,它生产的新闻不再仅仅是对已经发生的事情的报道,而是通过大数据挖掘和分析来发现新的事实和规律,生成对事物的判断、分析和预测。以往受技术的限制,很多数据被忽略而无法进入新闻的信息采集范畴,如今很多新闻的发现不再依赖新闻记者的在场。处于自动化生产系统中的新闻可以通过技术获取信息来源,极大扩张了新闻源头,大量信息通过技术管道进入信息传播领域,新闻生产传播的模式是“先出版再过滤”,新闻接受的是市场和受众的考验,记者在此过程中难以发挥主动性和把关人角色。唯有相关报道引发大量关注,需要进一步深入报道的时候,记者的存在感才会得以凸显。

1.2  新闻生产自动化,挑战记者生产主导者地位

记者是传统新闻生产的中心,记者通过个体性劳动进行新闻的写作,新闻生成的每一个环节都離不开记者的参与。由于人力的限制,人类记者只能生产一定数量的作品,当媒体需要增加新闻数量时,只能通过雇佣更多的记者来完成,这样势必增加新闻生产的成本。当自动化进入新闻生产领域,快速、高效、低成本的优势,迅速成为替代人类记者的最佳选择。

“机器人记者”在两个方面对记者新闻生产主导者地位形成挑战:一是双方功能相似,在生态位链条上处于并立态势,一方力量的增长会削弱另一方生存空间,目前来看,“机器人记者”只是在某些方面代替了记者工作,还没有形成强势压力。二是双方资源需求类似,争夺相同受众资源,尤其是自动化技术的长尾效应可以覆盖更多题材和人群,媒体记者生产力存在短板,导致群体主导地位降低。此外,“机器人记者”对人类记者就业也产生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媒体所需记者岗位减少,新闻从业者信心减弱、压力增大,青年记者、男记者比例将增大[1]。算法可以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自动生产新闻报道,而且所生产的报道可以直接作为新闻成品进入流通环节,记者的作用更多体现为连接和沟通。机器工作领域和触角不断延伸,日益压缩媒体记者的生存空间。

1.3  新闻分发个性化,模糊记者舆论引导者身份

在大众传播时代,人类记者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典型新闻事件的报道,在新闻全面到达受众的基础上,通过新闻信息的权威化解读,实现对舆论引导和主流价值观的构建,媒体由此发挥“社会公器”的作用。媒体掌握信息流通的主要渠道,以集中化、密集式的方式来确保信息的有效传播,受众只能在媒体提供的有限范围内进行选择。新闻生产的自动化带来新闻数量的急剧增长,而新闻数量与受众到达率之间是反比关系,新闻数量越多,每一则新闻被受众阅读的机率就越低。记者生产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在生产数量上无法与机器抗衡。日益增多的机器新闻进入流通领域,冲淡了媒体记者的新闻覆盖密度,新闻到达受众的概率大幅降低。

为了解决新闻数量膨胀与有限用户之间的矛盾,提高新闻对目标受众的到达率,算法采取了“个性化”推送的方式。算法通过反复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强化用户标签,可以为用户持续推荐其所感兴趣的新闻内容。对读者来说,情感的满足比事实的获取更有意义,他们不关心新闻的作者是记者还是机器人。以报道事实为主的新闻报道难以吸引用户眼球,而伴随惊惧、愤怒或同情等各种情绪的报道能得到更广泛的传播,为媒体机构带来更多流量和收益。被情绪包裹的受众,很难再听进理性的声音,对社会公共生活和重大时代命题的关注度降低,新闻的舆论引导作用必然弱化。

2  媒体组织与记者的应对

面对自动化技术的强势冲击,媒体组织与个体记者应积极应对,强大心理接受能力,武装技术应用能力,才能在与新生产力量的互动交流中处于主动地位,从而发挥出作为行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能动性。具体来说,应对表现在个体记者的认知、态度到组织与个体的行为三个层面的逐步推进。

2.1  个体记者建立对人工智能和“机器人记者”的认知机制

良好的共处建立在有效的认知基础上,但是对媒体从业者的问卷调查显示,记者对人工智能的认知状况非常有限。“就认知而言,多数新闻从业者仍处于漫不经心的状态”[2],主动学习人工智能相关知识或在工作生活中对AI技术有所体验、交互的记者还很少,多数记者对AI技术了解非常有限,同时对新技术的深入了解存在惰性,对AI认知呈现浅层化样态,目前新闻记者“充其量只能算是人工智能的幻影公众”[2]。

首先,需要革新自我认知。用发展的观点持续关注技术进步,要认识到,技术发展的潮流不可阻挡,人工智能融入新闻业是必然趋势,未来会在新闻业中发挥更大潜能,带来更多挑战。其次,需要主动走近并了解技术。应熟知“机器人记者”的工作原理、流程、优势和缺陷,未来技术发展走向、如何与机器合作开展新闻工作等。要注意的是,人始终是主导因素,对技术的过分追捧会降低人的主动性,这意味着,面对人工智能的某些缺陷,如算法偏见、过滤气泡等,人类记者要客观理性的认识、评价技术,并有意識地建立自身和技术的良性互动关系。再次,需要引导公众理性认知。人工智能技术给社会带来冲击,自动化生产已经代替了很多行业的人力劳动者,给人们带来心理恐慌,未来人会不会被机器取代?媒体负有向公众普及科技文化知识的义务和责任,记者是科学知识与普通大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记者应积极学习理解最新技术成果,客观理性地向公众解释、宣传技术知识,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技术带来的影响,提高社会科技文化素养。

2.2  媒体组织培养接纳人工智能和“机器人记者”的态度机制

态度是主体对客体所持有的稳定的、蕴含着主观评价以及行为倾向性的心理倾向,媒体组织以及记者对人工智能的态度决定了他们与“机器人记者”的行为模式及共处方式。认知有限导致媒体记者对“机器人记者”的态度抗拒大于接受。

2017年韩国大学传媒与传播学院SeongCheol Kim教授通过对传统报纸媒体的47位记者的调查发现,记者对“机器人记者”的态度呈现三级阶梯状:相当抗拒型—高抗型—略微抵抗型。前两种类型中,普遍担心机器人对新闻业和记者带来的有害影响,认为机器人生产新闻会导致新闻质量的下降,降低人类记者的社会地位并威胁他们在新闻编辑室的位置。第三种略微抵抗型对机器人新闻的态度是较为乐观的,对新闻编辑室引入机器人的风险和潜力有一个相对平衡的看法,认为机器人的采用威胁到“报纸”记者以及负责制作“在线专业”新闻内容的工作人员,然而人类仍然是报业的重要贡献者,他们将在媒体领域保持其主要作用和地位[2]。可见,第三种态度略微抵抗型是较为理性的,符合当今技术发展趋势和传媒发展需求。

目前人工智能技术主要掌握在机构手中,还没有下沉到记者个体层面,技术的封闭性和距离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类记者对人工智能的态度。传媒组织是连接人工智能技术和记者的中观组织,其对待人工智能的态度会影响作为组织个体的记者。一方面,传媒组织应积极吸纳“机器人记者”这一新员工,重组新闻编辑室,重要是让机器人记者获得人类记者的信任。另一方面,永不放弃对专业性的坚守。新闻的社会性与公共性决定了专业记者仍是新闻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关键要素,智媒技术发展的目的不是否定、取代人类记者的价值,而是致力于为社会提供更快更好的新闻服务。对专业性的坚守,离不开新闻主体之间的团结,把“机器人记者”视作合作伙伴与平等助手,可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使记者为了专业性的集体目标而努力,增强面对各种外部力量的勇气与信心。

2.3  媒体组织与记者建设与“机器人记者”合作共生的行为模式

持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相对固定的行为模式,而模式的养成需要各相关方在多维互动和实践中养成。面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需要从微观到宏观多方力量的合作与协调。

微观层面,人类记者以纠错者或辅助者的角色与机器开展合作。基于算法技术的机器人可以快速抓取分析大量数据,并从中发现新闻线索,然后通过内置程序,进行新闻的自动化生成。传统记者工作流程的“采-写-编-发”等环节呈现智能化趋势,各环节之间智能技术结合度不断提高,新闻生产的整体流程可以在系统内部自主完成。如果数据有误或算法出现偏差,机器会生产出不准确的新闻,应当建立人力辅助的纠错机制,由人类记者对机器新闻进行核查后再发布。面对异常数据,机器会发出警示,人类记者可以关注这些异常,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通过对异常数据的理解和解释来发现新的社会问题。

中观层面,媒体组织与技术平台合作,处理“算法黑箱”可能带来的公众质疑。由于“机器人记者”生产新闻的流程都是在系统内部完成,从数据输入到产品输出,都是基于算法模型的自动化解析,涉及的技术复杂且普通用户无法了解或得到解释,因此被称为算法“黑箱”。算法黑箱对于技术开发者是已知的知识,对于使用者和接受者来说则是未知的知识,媒体发展带来信息与知识的日益不对称,加之算法本身也会受到资本与权力的操控,可能会导致偏见和歧视,甚至本身沦为知识的黑洞和权力的黑箱,引发公众对媒体的质疑。为规范算法,提升算法透明度,技术平台有责任向社会公布算法,今日头条提出“让算法公开透明”,并公开了算法原理机制的三个维度,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媒体组织应积极参与算法的规范建设中来,强化对算法的制定权、知情权与监督权,并在适当的时机向公众解释算法的使用。

宏观层面,媒体组织借鉴政府相关立法,规范指导双方关系。算法入侵新闻业带来新的传媒伦理问题,如大数据使用规范,包括采集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是否侵犯用户隐私、大数据使用边界的限定等;机器新闻版权归属问题,“机器人记者”生产的新闻版权是属于技术开发人员、技术公司还是媒体组织?机器假新闻的责任主体认定问题,如果机器生产了假新闻,谁是责任主体承担责任?谁为假新闻的严重后果买单?等,对这些问题的关注与解决,是关系未来媒体发展的重要举措。例如,在技术的加持下,假新闻的生产和传播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并极大损害了媒体形象,英伟达公司开发了“假照片”生成技术,这些假照片真假难辨,利用这种技术,华盛顿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创建了一个系统,为奥巴马发布视频“假新闻”。2018年皮尤研究中心发现,著名社交网站推特上66%指向热门网址的推文都是由机器人发布的。为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问题,各国均推出了相关政策法规。美国2017年提出《人工智能未来法案》,关注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伦理、法律及社会问题。英国成立了“人工智能委员会”,提出要防范和应对AI技术所带来的各种潜在危害,重点是算法偏见、数据隐私等问题。我国于2019年6月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提出了八大行为原则:和谐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享、尊重隐私、安全可控、共担责任、开放协作、敏捷治理。虽然目前媒体组织还没有专门的人工智能使用法规,但是这些政府层面的规定文件可以为其如何利用好人工智能技术提供较好参考与指导。

参考文献

[1]熊国荣,李贤秀.“机器人记者”对新闻记者就业的冲击及应对[J].编辑之友,2016(11):73-77.

[2]胡翼青,朱晓颖.人工智能的“幻影公众”——基于新闻从业者实证研究的考察[J].中国出版,2018(1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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