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背景下山西农户收入差距变动分析
2019-12-19孙建文
孙建文
(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西太谷030801)
2013 年11 月提出的精准扶贫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政府的扶贫重心在三农。除了一部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定群体类补贴政策外,还有另一部分普惠的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技能培训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惠及面广、受众面宽,受益的绝非只是贫困户,广大农户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所有农户均可受益。因此,扶贫对于提高广大农户收入水平,缩小农户收入差距也具有一定的作用,政府已把缩小发展差距纳入到精准扶贫的战略目标中。
山西近年来全力攻坚深度贫困,生态扶贫、光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扶贫和健康扶贫扎实开展,截至2018 年底,山西贫困人口由329 万减少到25.5 万,贫困发生率从13.6%下降到1.1%。精准扶贫以来,山西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2014,2015,2016,2018 年接连迈上8 000,9 000,10 000,11 000 元的台阶。2013—2018 年,山西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为6.69%;同期,山西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为10.43%。山西农户收入水平快速增长的同时,山西农户收入差距却依然显著。2017 年,山西60%以上农户人均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0%以上农户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户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2 个方面:一是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二是城乡收入差距[1],均为本研究的重点。
改革开放以来,二元经济结构依然存在,农村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比例低,农户之间人力资本的差异和占有生产要素的不均衡,导致农户收入差距持续显著,这种状况由来已久,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既影响到扶贫工作,又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在精准扶贫大背景下,抓住机遇,集中全社会力量,致力于缩小农户收入差距,有效提高低收入户收入水平,减少拖后腿因素,从而提高山西农户整体收入水平,相应改善山西在全国排名中的劣势地位。
本文采用结构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以及通过相关指标测算,多角度、多层次实证研究,精准扶贫背景下山西农户收入差距变动情况,分析可行措施,以达到不断缩小农户收入差距的目的,为下一步减贫工作做好准备。
1 山西农户收入差距现状描述
1.1 山西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及其与周边省份的比较
由于山西一些周边省份年鉴资料中相应年份对应指标的缺失,所以本研究只选取了陕西、内蒙古2 个省份和山西就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变动进行比较。2013 年,山西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7 949.5 元,陕西为7 092.2 元,内蒙古为8 984.9 元,均低于同年全国平均水平9 429.6 元;2017 年,山西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0 787.5 元,陕西为10 264.5 元,内蒙古为12584.3 元,均低于同年全国平均水平13432.4 元。因此,山西、陕西和内蒙古的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比具有较大的可比性。
从表1 可以看出,2013 年山西低收入户人均收入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 年山西低收入户人均收入却大幅超过周边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并且2017 年山西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明显小于周边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4 a 间,山西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增长迅速,山西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缩减趋势显著。由此可见,山西近年来的扶贫工作卓有成效。
表1 农村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收入比[2-9]
1.2 山西城乡收入差距及其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精准扶贫实施以来,山西农户人均收入水平长期大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3—2018 年,全国、山西城乡收入差距均呈现出稳定缩减的趋势;如果不考虑城乡人口比例,单纯研究城乡收入比,近年来山西城乡收入差距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表2)。
表2 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比[2-3,9-17]
1.3 山西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结构分析
如表3 所示,山西农村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2013 年主要依次来自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2016 年顺序已经悄然发生变化,主要依次来自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农户转移性收入持续高速增长,在农户增收中地位上升,主要得益于各级政府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的加大。山西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最主要来自工资性收入的差异,即非农收入的差异。
表3 山西农村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收入差距的结构分析[2-3,10-12,18]
2 山西农户收入差距评价[19]
2.1 山西农村内部收入差距评价
2.1.1 泰尔指数 该指标是一个测定收入不平等或差异程度的指数,该指数不仅可以测度总体收入差距,还可以测度各组内部以及各组间的收入差距。
式中,T 为泰尔指数,用来衡量农村居民家庭五等分分组间收入差距;n 为分组个数;Yi和Pi分别表示第i 组的分组收入和分组人口数即Y1、Y2、Y3、Y4、Y5分别表示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的各组收入,P1、P2、P3、P4、P5分别表示不同收入组的人口数,Y 和P 分别表示农村居民家庭五等分分组的总收入和总人口。泰尔指数值的大小与收入差距呈正相关关系,该指数值越大表明收入差距越大,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越大;该指数值越小表明收入差距越小,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越小。
由表4 可知,2013—2017 年山西农村内部泰尔指数逐年降低,表明收入差距基本呈现缩减趋势,山西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均衡程度日益改善。
表4 山西农村居民家庭五等分分组泰尔指数
2.1.2 库兹涅茨比率 该指标将各收入组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与各组人口数占全部人口比例的差额相加,衡量不同收入组间的收入差距。
式中,K 为库兹涅茨比率,用来衡量农村居民家庭五等分分组间收入差距,n 为分组个数,Yi表示各收入组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Pi表示各收入组人口数占全部人口的比例。库兹涅茨比率越小,表示收入分配越均衡;并且组数越多,分析实际状况效果越好。
表5 山西农村居民家庭五等分分组库兹涅茨比率
由表5 可知,2013—2017 年山西农村内部库兹涅茨比率逐年减小,表明收入差距呈现稳定的、明显的缩小趋势,说明山西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
2.2 山西城乡收入差距评价
2.2.1 差值法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最常用的测算收入差距的指标,其中,差值法基尼系数是衡量城乡家庭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标。城乡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等于城镇家庭的收入比例减去城镇家庭的人口比例,或等于农户的人口比例减去农户收入比例。
式中,G 为基尼系数;Iu、Ir分别表示城镇家庭、农户的收入比例;Pu、Pr分别表示城镇家庭、农户的人口比例。当G=1 时,表示城乡家庭收入绝对不均等;当G=0 时,表示城乡家庭收入完全相等。
表6 山西与全国城乡家庭收入差值法基尼系数的比较
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在我国长时期内持续存在。从表6 可以看出,精准扶贫实施以来,无论山西还是全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均呈现出缩小的趋势。并且,结合城乡人口比例后测算的差值法基尼系数显示,近年来山西城乡家庭收入差距略高于全国水平。
2.2.2 加权变异系数 该指标是各收入组加权人均收入的标准差均值之比,反映各组收入偏离总人均收入的相对差距,加权变异系数可测算城乡收入差距。
式中,Vw为加权变异系数,Xi为第i 组人均收入为总人均收入,Pi为第i 组人口数,P 为总人口数。加权变异系数越大,表明城乡家庭收入差距越大。
以各组人口比例为加权系数,计算的加权变异系数更能准确地反映城乡收入差距变动情况。从表7 可以看出,2014 年以来,无论山西还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均呈现出稳定的、明显缩减的趋势。并且,以城乡人口比例为权数,测算的加权变异系数显示,精准扶贫以来山西城乡家庭收入差距略高于全国水平。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本研究表明,通过对动态面板数据的截面分析和时间序列分析,研究得知,进入21 世纪后,山西城乡收入差距呈现“倒U 趋势”,分析显示,山西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拐点出现在2010 年。精准扶贫实施以来,山西农户收入增长速度超过了山西城镇家庭,山西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速度超过了高收入农户;但是山西农户收入差距依然明显[20],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的差异,其中,转移性收入贡献突出;令人鼓舞的是,精准扶贫以来,山西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呈现出显著的、稳定的缩减趋势;同期,山西城乡收入差距也呈现出明显的、持续的缩小趋势,2018 年度是21 世纪以来山西城乡家庭收入比最低的一年;但是山西城乡收入差距长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山西农户收入水平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是不争的事实。各级政府要重视农户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强普惠的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保护山西广大农户、尤其低收入农户的利益。
3.2 建议
3.2.1 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土地流转水平 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户收入的第一大支柱,县、乡镇、村及劳务经纪人要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技能培训、组织引导、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的劳务产业一体化服务体系。
政府安排公益性岗位时,比如护林员、环卫工等,可以优先考虑贫困户以及低收入户,从而可以提高低收入户的工资性收入,也就成为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突破口。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面,山西有“天镇保姆”、“吕梁护工”一些品牌,目前,社会养老产业方兴未艾,社会的需求量特别大。此外,通过农民工专业技能培训,包括驾驶技术、美容、建筑装潢、水电、销售、保安及厨艺等,使大多数农户掌握1~2 门实用技术,以提高其非农收入。
通过劳动力转移来加快土地流转,扩大种田大户经营规模,充分发挥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同时注重对留守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其全面素质,促使其大力发展集约经营,提高机械化生产比例,搞好示范区建设,加快现代农业的构建步伐,提高山西水果、杂粮等优势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以此来适应我国农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
3.2.2 加大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力度 2017 年,农户生活消费支出中的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山西高收入户是低收入户1.32 倍;医疗保健支出,山西高收入户是低收入户的3.69 倍;同期转移性收入中的赡养收入,山西高收入农户是低收入农户的3.30 倍。低收入户生养投入少,一则对子女教育支持的程度低,再则也会影响户主及其配偶、子女健康人力资本的形成;子女人力资本存量小,终将导致贫困的代际传递,子女增收能力低[21],对父母的赡养回报也会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一方面,要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普惠水平,不断深化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加大农村教育公共支出力度,保证农村教育资助政策实施效果;另一方面,实施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适当提高农民报销比例,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提升收入首先要提升其发展能力,多方联手增加低收入户人力资本,使其后代具有平等利用技术、互联网、手机APP 以及与市场对接的能力。从而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打破贫困周期,弱化“富的更富、穷的更穷”的马太效应,达到从根本上缩小农户收入差距的目的。
3.2.3 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2013—2018 年,转移性收入是山西农户收入来源中增速最快、增量最多的一项,是农户增收的亮点。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政策支持及惠农资金的投放力度;建立及时更新的、准确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数据库和监测预警机制;探索长效机制,通过“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和低收入户”等产业扶贫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户的经营收入。其次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财政支出比例,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进程,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保障制度,以稳定提高农户转移性收入;有步骤地淡化土地的福利保障功能,使农业补贴更多倾向于实际种粮农户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后还需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开阔强农惠农的新思路,充分发挥好强农惠农政策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支撑作用,改善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农户负担,充分调动广大农户政策参与的积极性。
4 展望
随着精准扶贫进程的推进,山西贫困发生率不断降低。2020 年后,按预定计划使2010 年标准下的山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以后,根据未来新的贫困标准,制定城乡融合、覆盖低收入农户甚至广大农户的新的减贫目标下一步就会提上议事日程。未来农村的扶贫对象应该包括属于贫困边缘的低收入农户,也包括与城镇家庭收入水平尚存较大差距的广大农户,总之城乡脆弱群体都应该纳入新扶贫政策的瞄准范围。未来扶贫工作仍然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及早规划后小康时代的扶贫政策[22],不断缩小农村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和城乡收入差距,确保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