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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及对策

2019-12-19苏银梅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15期
关键词:会计科目会计制度科目

苏银梅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渔业工作站,云南 大理 671000)

政府会计制度是为了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以及党的十九大中强调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而实施的一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它对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及构建现代化财政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虽然2017年10月出台该制度,但在2018年2月再次出台了《衔接规定》,并在8月出台了《补充规定与衔接规定》。这样连续的文件出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事实上,事业单位的衔接问题要远比行政单位的衔接问题更加复杂。为此,探讨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分析

(一)管理衔接问题

事业单位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过程中的管理衔接问题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是监管问题,新制度的实施需要新型监管工具与监管手段的落实到位,一方面针对目前事业单位规模大小不一,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中,其监管机制相对较为完善,而规模较小的单位中,动态化、现代化和信息化的监管手段较为落后,这严重制约着当下新制度实施后的内控监管;另一方面事业单位是典型的集权单位,上级的会计意识淡薄直接决定着单位下级的制度执行效率。二是新制度在内容上发生了较大变化,如银行存款科目,将其划分为银行存款与其他货币资金,这意味着2019年的业务要按照性质进行细分,如受托代理资产不再列入银行存款,而是列入“受托代理资产”科目。巨大的内容变动对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而言,在学习力度上和思维转变上均具有较大的难度。

(二)程序衔接问题

新制度是在2019年正式实施,这就涉及旧账与新账间的承接。一方面2018年12月31日编制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旧制度转换的重要依据,但其中部分业务是会计科目相同而具体业务事项不同,或者业务事项相同而会计科目不同,这样的事项正是新旧制度转换的难点所在。另一方面新制度实施的首个会计年度,其资产负债表的数据不仅源于首次执行日原未入账事项的补充登记以及依据新会计制度对部分会计科目原核算结果所做出的相应调整,也有源于《衔接办法》所界定的旧账的相关对应会计科目,这两种界定的数据来源为报表编制增加了难度。但值得庆幸得是,《衔接办法》中明确规定,首次执行日的资产负债表中仅需填列各项目的“年初余额”,即无须填列比较数据,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难度。

(三)会计科目衔接问题

会计科目衔接问题是新旧制度衔接的关键,也是众多衔接问题的根源。首先,财务会计科目调整较为复杂,部分科目进行合并,如将“应缴财政专户款”与“应缴国库款”进行合并,部分科目进行细分,如将“应缴税费”科目进行细分。而部分科目名称改变,但实质内容没有改变,如“待处置资产损益”和“累计摊销”。这些庞杂的科目调整需要财务人员花费极大的人力与时间进行适应与学习。其次,会计计量基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原来的收付实现制转化为权责发生制,这直接改变了财务会计的计量方式与做账思维。甚至在预算会计科目的余额确定及登记原则方面均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些在会计科目衔接程序上是一个关键难点。

二、提升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效率的策略

(一)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需要更新与升级财务信息系统。尤其在互联网环境日益成熟的趋势下,信息系统的升级与优化显得更为重要。一是针对小规模的事业单位,依靠其财务人员或者政策驱动很难实现现代化平台更新,尤其是资金和技术瓶颈限制其发展,这就需要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二是积极拓展计算机在事业单位应用层次,搭建财务信息化数据平台,实现财务管理数据与会计数据分离,但却相互衔接,实现财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间的数据传输与对接,促进财务数据的共享与监测。三是利用财务信息系统中的风险预警功能,指导区域审计机构及内审部门及时处置风险预警,形成隔日或即时的“监测-预警-筛查-反馈”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系统合力。

(二)强化财务人员培训

财务人员培训旨在加强其学习力。一是鼓励内部人员通过自学方式补充与完善自身理论与实务、相关专业知识及业务操作,各事业单位多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强化人员财会政策知识学习,定期邀请外部专业会计机构、税务机构到事业单位讲解最新政策变化及应对措施,定期派遣部分人员到先进事业单位、专业机构进行系统学习。二是事业单位负责人要抓好新政策变化的宣传工作,主动将政策变化汇总成工作手册或者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人手发放,并对培训学习的效果进行考核。三是提前做好新旧账务衔接工作,2018年就要针对具体的科目变动进行报表编制、税务缴纳、预算编制等内容预演,确保在2019年初规范衔接、有效衔接。

(三)明确会计科目调整

会计科目调整是新旧制度计量基础变化的集中反映,它主要反映在净资产、负债、资产三个方面。首先,关于新老会计科目间的对接,就净资产会计科目的对接而言,通常新账的净资产会计科目中会剩余“权益法调整”“专业基金”“累计盈余”三个科目,其中原账的“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事业结余”两个科目年末无余额;原账的“经营结余”通常在期末无余额,但若是由于亏损等原因有余额,则要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原账的“专用基金”仍然在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反映;将原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财政补助结余”“财政补助结转”“非流动资产基金”“事业基金”五个科目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关于负债类科目而言,新旧账间的负债类科目可以分为三种处理,如“应缴财政专户款”与“应缴国库款”科目采用合并方式处理;“应缴税费”科目应该采用分拆处理;“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等科目采用直接对转处理。关于资产类科目而言,也可以分为三种处理方式,如“待处置资产损益”和“累计摊销”科目是内容相同但名称不同,可以更换名称处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等科目采用分拆处理;“预付账款”“库存现金”等科目采用直接对转处理。

其次,关于会计计量基础的调整主要有两点。一是旧制度中对长期股权投资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而新制度不只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调整,而且要在其一级科目下设置“新旧制度转换调整”二级科目。二是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收回后无须上缴财政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甚至要补提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长期借款的应付利息、长期债券的应收利息等。以上调整主要基于新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为计量基础,而旧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为计量基础。

三、结语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是当下我国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实现事业单位职能转型的关键路径。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直接决定着事业单位会计计量基础的根本性变化,这种变化尤其反映在会计科目的重大调整与财务人员思维的转变。因此明确会计科目的调整内容及财务人员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当下处于信息化环境的日益成熟及会计日益趋同标准化的双重挑战下,事业单位只有健全监管机制、明确政策变化要点,才能有效应对环境、政策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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