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语言的主客观对比
2019-12-18王素芳
◎王素芳
一、规范声乐教学语言的必要性
澄清教学观念是本文最核心的研究目标,分析辨别教学主观用语,客观、科学地规范声乐教学语言,像看病一样对症下药,解决声乐教学中出现的难题。不要让声乐学习变成主观臆断的神秘化课程,不要让科学家听了歌唱家没有科学依据的教学语言而叹息。我们的宗旨是最终提高声乐教学效果,给学习声乐者指明方向。笔者认为这是目前声乐教学的一件大事,是艺术教育的具体工作。声乐教学语言的规范化必将得到全社会的重视、认可并予以推广。而声乐教学的规范必须要从其原则构建开始,坚持科学性、启发性以及准确性是最根本的方向。
(一)科学性
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学语言必须要严格按照专业知识的概念,传达正确的教学信息。教学语言必须具有科学性,尽量要用科学的语言解释主观化、抽象化的语言;用理性化语言解释感性化语言。前提是掌握科学的发声原理,知晓发声器官构造,明白发声动力所在以及语言知识结构。
(二)准确性
声乐教学,不但要能准确无误地将知识表达出来,而且还要一针见血,通俗易懂。一方面要避免在课堂教学中空谈理论,这样只能让学生感觉没有学习性,心生无所适从之感;另一方面,在声乐教学中,其语言必须要精炼准确,拥有良好的逻辑关系,同时还符合学生接受的能力范围,由此能够促进学生的理解。因而对于声乐教学而言,将教学语言简单化、具体化、生动化,是提高教学效果的良好途径。
(三)启发性
声乐教学中的部分专业名词具有抽象的意味,因而让教学语言具备启发性,就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情感和参与感,甚至让学生拥有举一反三或身临其境的感受,这既能够有效诱导学生的自主性,还能对学生的思维理解能力有所培养。但是在声乐学科的教学中,其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有着特定的标准,因此,声乐基础教学(启发式)感性语言以至于将准确性破坏。规范性是声乐教学语言的标志,教师必须在加强声乐知识教学的同时,使用规范的教学语言进行教学。
二、声乐教学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具体内容
在声乐教学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具体内容包含四部分:歌唱姿势、歌唱气息、歌唱振源体、歌唱共鸣。
(一)歌唱姿势训练中的规范用语
歌唱姿势是声乐教学的第一课,关系着学生声乐学习一系列发展,包括气质、舞台形象、眼神、面部表情等。
(二)气息训练中的规范用语
气息在歌唱中拥有极高的地位,是保证歌唱的基础。唐代段安节就在《乐府杂录》中提出,擅长歌唱的人,首先要学会调节自己的气息,从肚脐处发力,由喉咙出声,这样才算是懂得歌唱技术的人。这足以说明气息对于歌唱的重要性,甚至有声乐教育家认为,气息是歌唱的一切。
(三)振源体训练中的规范用语
振源体即声带。声带的灵活运用,声带的弹性、大小、长短,以及气息对声带的控制,直接影响着演唱者的声部、声音的色彩、音质、甚至共鸣等。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说,歌唱声音来自于声带的振动,声带就是歌唱中的声源。歌唱中声音是在气息作用声带下而产生的,声带必须是灵敏的,靠局部的振动来歌唱。
(四)共鸣训练中的规范用语
关于共鸣腔的提法,时下流行的论述大体上有头腔共鸣、鼻腔共鸣、咽腔共鸣、胸腔共鸣、口腔共鸣及面罩共鸣等。笔者认为歌唱共鸣腔体必须是充满空气的空的腔体,才能发出纯净和圆润的声音,必须是基音能得到成倍数泛音共振时,这个共鸣腔体才是真正起作用的。
结语
尽管建立正确的声乐观念才是训练和实践的关键和前提条件,加之声乐艺术的心理因素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而解决声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需要实际指导和反复练习才会奏效的。各种教学看起来像方法技巧局限,实际上是观念的混乱所致。声乐教学语言规范后,教学观念澄清,教学思路明晰,解决问题的手段准确、有效。不再是光靠感觉,口传心授;声乐教学将进入一个明朗通途。无论是国外的“引进”,还是传统的继承,我们应剔其糟粕,取其精华,采取“拿来主义”,再“熔百家于一炉,出吾体于众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