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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特优新农产品(茶叶)品质评价鉴定方法

2019-12-18金寿珍陈利燕章剑扬张颖彬刘新

中国茶叶 2019年12期
关键词:茶叶营养农产品

金寿珍,陈利燕,章剑扬,张颖彬,刘新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310008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茶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除了要有好的品质,还要喝得明白,具备一定的营养和保健功能。2018年中央1 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产品优质化,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提出了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评价鉴定,通过对营养成分进行定性与定量检测分析,对营养指标进行评价,突现一批特点明显、品质优秀的农产品。为适应这一新形势,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在质量安全中心的部署下,建立了名特优新农产品(茶叶)评价鉴定方法,以确立茶产品营养品质评价的体系,形成以营养和功能为导向的茶产业发展方向,根据不同营养品质等级的市场竞争机制,实现需求与供给相衔接、产品与功能相吻合、品质与价格相一致的良性互动,引导茶产品的生产和差异化消费,挖掘一批品质优、有特色、有营养的茶产品,实现名特优新茶产品与大众茶产品之间的差别定位。下面就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茶叶)品质评价鉴定方法作一介绍,以供名特优新茶产品鉴定机构、主管部门和茶叶生产者参考应用。

一、名特优新农产品(茶叶)的概念

名特优新农产品(茶叶)(简称名特优新茶产品),是指以茶鲜叶或嫩梢为原料,用传统工艺或创新工艺加工而成的知名度高、品质优,特色明显、新颖的茶叶产品。包括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六大茶类以及再加工茶(茉莉花茶)和工艺创新型茶。

名特优新茶产品是在特定区域(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商品量、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有稳定的供应量和消费市场、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高的茶叶产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在规模上,要求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商品量,并具有稳定的供应量和消费市场;二是在品质上,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特色营养品质;三是在市场消费认可中,具有较高的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

二、名特优新茶产品评价程序和方法

1.调查分析

名特优新茶产品评价鉴定前,首先要进行待评价鉴定产品的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包括文献调查和现场调查。文献调查主要是了解待鉴定产品的区域范围、生产历史、特质特征、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特色挖掘,同时收集待评价产品的相关标准和营养品质指标、近年茶叶生产和检测机构对待评价茶产品的营养品质监测数据和资料,以及国内外专业刊物或著作中关于茶产品营养品质评价研究进展的报道。现场调查是根据待评价鉴定茶产品的生态环境、种植方式、加工工艺、投入品使用、产品品质以及管控措施等信息,调查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现有评价标准使用现状,以及待评价茶叶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的关注点和消费需求。通过调查结果分析待评价的茶产品是否具有名特优新茶产品品质特征。

2.抽样

名特优新茶产品鉴定的样品由所在县(市、区)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抽样,或委托全国名特优新茶产品营养品质指定评价鉴定机构进行现场抽样。抽样必须抽取加工完成后的毛茶或包装茶产品,分级清楚。每一申报主体要抽取不同生态条件(如高山、丘陵、平地)的产品,同时还要包括不同生产模式(如公司、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产品。

(1)毛茶抽样:以同一加工场地、同一时间、同一加工茶类的毛茶为1 个批次。毛茶的抽样按基数抽取,数量为1~50 kg 的,抽样1 kg;51~100 kg 的,抽样2 kg;101~500 kg的,每增加50 kg(不足50 kg 按50 kg 计)增抽1 kg;501~1 000 kg 的,每增加100 kg(不足100 kg 按100 kg 计) 增 抽1 kg;1 000 kg 以 上的,每增加500 kg(不足500 kg 按500 kg 计)增抽1 kg[1]。

(2)包装茶抽样:以同一原料、同一加工工艺、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产品为1 个批次。加工产品抽样按基数抽取,数量为1~5 件的,取样1件;6~50 件的,取样2 件;51~500 件的,每增加50 件(不足50 件的按50 件计) 增抽1 件;501~1 000件的,每增加100件(不足100件的按100 件计)增抽1 件;1 000 件以上的,每增加500件(不足500件的按500件计),增抽1件[2]。

评价鉴定的样品数量为1 kg。对多件数毛茶和包装茶,将所有抽取的原始样品混匀后,以四分法缩分至1 kg,作为1个检验样品的数量。鉴定的样品分成2份,1份为检测样,1份为备检样。

3.样品处理

抽取的样品必须用洁净干燥的自封袋或复合袋包装,并密封良好,外附标签,标签上注明采样时间、样品名称及重量、采样人等信息。样品应防止压碎,并封口、编号。填写送样单,在48 h内运(送)往相应的品质评价鉴定机构。

4.评价鉴定指标

(1)品质评价鉴定指标的确定

评价鉴定指标根据各茶类标准或食物营养表或公认的参数确定,分为感官品质指标和营养品质评价指标,评价时两者并重。感官品质指标评价内容包括外形、汤色、香气、滋味和叶底;营养品质评价指标分基础营养指标和特征营养指标。基础营养指标包括锌和绿茶中的维生素C。特征营养指标中的共性指标为茶多酚、水浸出物和氨基酸,按茶类不同而设定的各茶类的特征指标为红茶中的茶黄素、乌龙茶中的茶多糖和黑茶中的茶褐素。

(2)评价指标值的测定

名特优新茶产品评价指标样品测定工作必须由指定的评价鉴定机构进行。首先是对样品的感官品质指标进行审评,鉴定其品质特征,感官评价方法依据《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 23776—2018),评价指标包括产品的外形、汤色、香气、滋味和叶底。营养品质评价指标中维生素C、锌、茶多酚、水浸出物和氨基酸的测定方法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茶黄素、茶褐素和茶多糖由于没有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检测方法,可以选择权威杂志发表的文献方法,但采用的方法必须经实验室比对并确认。名特优新茶产品营养品质推荐鉴定指标见表1。

表1 名特优新茶产品营养品质推荐鉴定指标

5.结果会商与研判

(1)单项指标评价

样品检测完成后,将单项指标的检测结果与表1中同类产品的指标值进行比较,对相应评价指标进行营养成分的单项评价,得出单项指标结论。单项指标结论可采用大于、小于、高于、低于、等于、优于等方式表示。如果样品的特征品质鉴定结果缺乏相应的评价指标值,可以通过收集生产或市场上的同类样品进行检测,与鉴定结果进行比较,得出单项结论;也可以对特征品质鉴定结果进行客观描述。

(2)确定评价结论

依据产品感官品质特征、营养品质各单项指标评价结论,结合产品调研的基本信息、感官审评得分和营养指标鉴定分析形成鉴定评价的初步结果,再由名特优新茶产品品质评价鉴定机构组织评鉴员进行会商与分析。会商、分析的评鉴员不少于3 名,最终形成名特优新茶产品的评价鉴定结论。

(3)评价鉴定报告

评价鉴定报告由名特优新茶产品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结论用语应简洁、规范。规定用语为“该产品具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茶叶)的独特营养品质特征”。

(4)鉴定评价后产品的收集登录

名特优新茶产品经评价鉴定机构鉴定形成最终评价结果后,按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规范》要求,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专家技术确认后进行登录,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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