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及对策
2019-12-17王明旭
王明旭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及其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湖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将其作为生态强省战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推行了一系列的措施,成效显著。
湖南生物多样性现状
生态系统多样性。湖南主要有森林和湿地两大主要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拥有5个森林类型、12个植被型组、23个植被型亚组、63个群组、143个群系。森林覆盖率59.82%,天然林面积605.83万公顷。湿地
生态系统分为江河、湖泊、沼泽湿地共三种类型,面积102万公顷。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武陵-雪峰山脉和南岭-罗霄山脉、洞庭湖都被世界野生动物基金(WWF)列为全球200个重要生态区。除此之外,还有少量草原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
物种多样性。物种多样性是指物种水平的生物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的现状(包括受威胁现状)、物种多样性的形成、演化及维持机制等是物种多样性的主要研究内容。湖南省现已记录陆生脊椎野生动物787种,约占全国的13%,隶属4纲、31目、129科,其中两栖纲73种、爬行纲98种、鸟纲505种、兽纲111种。
遗传多样性。遣传多样性是指种内基因的变化,包括种内显著不同的种群间和同一种群内的遗传变异,亦称为基因多样性。全省的药用物种有3078种,裸子植物36种,被子植物2707种。全省先后收集并创制重要林木种质资源15000份,建设林木良种基地20多个,种子园面积达1000多公顷。
湖南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不科学土地利用导致生态系统的破碎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地的利用逐年增加,从2018年开始湖南林地面积净减少0.8万公顷。土地利用面积增长,将会导致生態系统破碎化,使生境质量下降,最终导致生物多样性水平降低。
直接利用生物物种导致物种濒危程度加剧。由于食用、药用、工业原料的需要,直接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程度加大,导致湖南物种濒危程度加剧。仅从物种层面看,全省50年来自然处于极度濒危的野生动物有华南虎、狼、豺和林麝等旗舰物种,在全部的120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中,湖南有13种。
气候变化影响生物多样性稳定性。2008年的冰雪灾害、近年来的强降水以及持续的干旱天气等极端气候条件,给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给生物多样性的稳定性带来了威胁。
污染导致生物多样性退化或丧失。环境污染的直接毒害作用,阻碍生物的正常生长发育,使生物丧失生存或繁衍的能力。污染引起环境的改变,使生物丧失了生存的环境。近几年,湖南部分地方发生的城市雾霾、河流水域污染物的排放、矿山污染、黑臭水体等环境污染物的排放,直接或间接导致物种、遗传生物多样性的退化或丧失。
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导致生物多样性功能降底。据调查,目前湖南共有农林外来有害生物233种,包括植物183种,动物26种,病原微生物24种,这些外来物种危害将对全省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过程和功能造成严重破坏,威胁本土物种资源的繁育。
保护生物多样性主要对策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保证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一项全球任务,也是全球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地处中亚热带,是全球同纬度生物多样性富集程度高的地区之一,保护好湖南的生物多样性,将为湖南生态强省建设提供重要的资源基础,也对全球生物多样性意义重大。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
目前,湖南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比较薄弱,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涉及的范围比较单一,法律效力层次较低,系统性和整体性不强,特别是缺乏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法规。湖南目前正处于生态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应加快出台《湖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专项法规,以明确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要积极配合推动国家层面对有关自然保护地法规,如《自然保护区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以及生态景观、物种保护法规如《森林法》、《草原法》等进行梳理、完善,依法稳步推进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地面积。划建保护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有效的途径。根据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11,全国到2020年保护至少17%的陆地和内陆水域。虽然湖南各类自然保护地数量较多,但交叉重叠多,保护面积仍然偏小,一些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还没有建立保护地,生态系统完整性、联通性和有效性不够,极大影响了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湖南的森林和湿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3.42%,远高于世界和全国的平均水平,但全省的自然保护地面积仅12%左右,低于全国18%的水平,也没有达到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17%的水平。因此,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精神,以保护“一湖三山四水”森林、湿地、草原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为核心、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为重点,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继续扩大保护地面积,使保护地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现一块保护地、一块牌子、一个机构,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成效。通过整合、优化现有保护地等措施,规划布局洞庭湖、张家界、南岭及武陵山脉等一批国家公园,逐步改善生态系统碎片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分散、分割的现象。
加强生物多样性栖息生境
保护。一是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的意见》,通过造林绿化、生态恢复、扩大保护范围等措施,打破生境及生态系统之间行政区域界线、地理空间阻隔,使全省生态系统空间呈现整体性、系统内部和生境之间间呈呈现现高高度度关关联联性性,,将将率率先先推推进进衡邵干旱走廊上长韶娄、娄怀、沪昆高速公路娄底、邵阳段两旁困难立地的植被恢复工作。二是继续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修复恢复。继续推进湘江及洞庭湖保护治理,加快推进洞庭湖杨树清理迹地生态修复工作;扎实推进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长沙七宝山、娄底锡矿山等地的生态修复工作。三是狠抓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采矿、采砂、小水电及网箱养鱼等的整治,做好被破坏生境的生态修复恢复工作。四是实施一批生态恢复工程,提高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五是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特别是着重营造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突出的针阔混交林,强力推进利用乡土树种造林。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
一是制订《湖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确定优先保护物种和保护措施。二是继续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极小植物种群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工程项目,抢救性保护好濒危物种。三是按照《关于开展森林禁伐范围内商品林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禁伐减伐三年行动,使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82%以上,改善林分及生境质量。四是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要求,全面禁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使野生动物得到修养生息和种群恢复。五是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实施工作,在全省长江流域实行10年禁捕,辅以增殖放流,恢复渔业资源。六是扎實开展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工作,加强黄腹角雉、华南虎等重要物种的野化放归工作。七是做好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工作,建立快速有效地早期预警监测体系,建立外来物种信息库,提高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预警、监测和防控能力。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时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联合共青团、教育、科协等有关部门或依托社会团体、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采取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专题演讲、知识讲座、图片展览、夏令营等途径和形式,开展群众性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生物多样性保护,关心和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