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以苏州市吴江区为例
2019-12-17蔡星媛
蔡星媛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党校,江苏 苏州 215200
一、推进吴江网格化社会治理的新起点
(一)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和坚定
基层社会治理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的稳定,事关大局,利系民生。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坚定意志、科学操作,扎实推进网格化治理实践,是吴江区委、区政府实现 从“善政”到“善治”的一场自我革命,承载了重大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
(二)试点探索更趋深入和成熟
自2017年吴江区成为省、市两级创新试点以来,经过两年多埋头苦干,已成功构建了“二纵四横一平台”的网格化社会治理架构,有效推进了网格治理、联动指挥、综合执法“三位一体”集成改革。随着党政机构改革逐步到位,部门职能进一步明晰、机制大力度转变,目前这个架构中的 “两纵”(巡查、执法两条纵线)、“四横”(区、镇、村(社区)、基层四级网格)、 “一平台”(全区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各方职能明确、力量精配、咬合成功、运行顺畅。吴江的网格创建工作成效在全省名列前茅,其经验做法获得了中央、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国产生良好反响,打造了响亮的社会治理“吴江名片”。
(三)重心落地的成效更加显著
网格的生命力在基层,随着运行推进,吴江基层社会网格、专业网格和执法队伍发现、解决的问题量质齐升,以网格化为基础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基层网格巡查员和综合执法人员全部配置移动终端,确保社会综合治理的问题发现、受理、分流、处置、跟踪、督办、反馈、评价等环节全部线上进行。去年,全网格日均处办事项超过3300件;办结率提升7.4个百分点,达到99.3%。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社会治理事项98.44万件,日均受理5400多件,其中矛盾纠纷2633件,成功调解办结2630件;污染防治工单15467 件,办结率95.67 %;排查安全隐患46994件,办结率92.71%。
二、完善吴江网格化治理体系的新探索
(一)加强网格协同联动
网格治理内容包括公共安全管理、重点区域排查整治、环保消防安全检查、重点人员管控、社会风险隐患排查(扫黑除恶举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关怀对象的管理服务、服务办件事项登记等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加入网格的各部门、各单位只有高度协同,整个体系才能强健运转。网格协同联动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吴江精心构建了以区联动指挥平台为核心,专业网格巡查平台、公安网格联动平台、矛盾纠纷网格多元调解平台、综合执法平台为补充的“一核四元”的联动指挥系统,并形成了相应的联动指挥机制和区、镇两级联动机制联席会议机制。正在全力推进区镇两级联动指挥中心数据集成、智能研判功能建设。目前参加联动考核部门有95个。在完善社会网格巡查的同时,吴江还首创了专业网格巡查制度,构建起自然人、法人全覆盖的联动巡查体系。
(二)完善网格划分、人员配备和事项设置
吴江现有网格899个,专职网格员1030名,镇域综合执法人员213人,综合执法辅助人员1175人,紧密型网格志愿者3016名。对照省里每个网格住户数量“大体300户”的标准,吴江区大致需划分1300个基层网格。网格细化和“一格一员”专职巡查力量的配备工作正在抓紧实施,全部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在网格事项设定上,按照“全要素网格”要求,首先做好高质量全区统一的社会治理基础信息资源池建设。同时完善网格事项准入制度,逐步将安全生产巡查、环境保护巡查、消防隐患巡查、劳动保障巡查及企业人员信息采集等一并融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农村自然村型、城区住宅小区型、商业集中区型和工业集中区型四种类型,已梳理出3大类17小类信息采集清单、4大类167小类巡查上报清单。公安要素有34项清单嵌入网格。在各镇(区)成立综合执法局,接收首批5个部门下放的485项、第二批6个部门下放的158项行政处罚权,制定完善2大类24项综合执法工作制度、485项处罚权清单、479项企业主体责任清单、3大类11项执法流程和标准、5大类10项巡查处置和自由裁量标准,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综合执法标准体系。“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的目标已实现。
(三)改造提升巡查流程
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第一时间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今年吴江对专业巡查工作机制作了提升设计,实施了专业巡查工作平台二期建设。二期工程投运后,专业巡查工作平台将精准明确各职能部门巡查事项交办、流转通道,实现全流程闭环运作。
(四)优化“巡办分离”机制
巡查和办理分开,是网格化治理良性运行的基本要求,可以显著提高发现上报问题的客观性、处办事项的公正性和运行流程的规范性。吴江根据实践经验不断调整完善“巡办分离”规程,明确“巡查”发现问题并上报由网格巡查员专职落实,问题处理的工单由联动中心派发,事项“办理”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网格长协调),解决问题的层级越低,考核得分越高,所有流程依托平台完成,全程留痕。
(五)建立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考核体系
已建立区联动中心对各区镇分中心的考核制度和区镇对基层网格巡查员、基层网格月度工作的实绩考核制度。正在推动各区镇将网格长、网格督导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参与网格化治理的工作实绩纳入各区镇的绩效考核体系。
三、吴江网格化治理目前还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网格的运行机制尚未完全理顺
一是网格化大联动与职能部门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摆正。按照设计初衷,网格巡查与职能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网格巡查发现问题后要督促职能部门解决,而不是由网格巡查员替代职能部门办理,更不是由职能部门反过来把问题下达给网格巡查员办理。现在存在的现象,职能部门先是什么事项都想往网格里面装,事项准入后就产生了“包袱”落地思想,接到工单才干活,出了事情推给巡查没发现。
二是区、镇联动中心的协调能力不强。特别是镇级联动分中心的层级不高,指挥不动比自己级别高的职能部门,对职能部门下属的“七站八所”没有考核权,小马拉大车,主要靠面子协调。目前各区镇大多将联动分中心交给镇综合执法局管理,也容易使 “以巡督办”变成“办指导巡”,甚至有可能出现瞒报撤单的情况。
三是处罚权下放和执法不力的矛盾。区级职能部门行政处罚权下放后执法人员未同步划转,镇级专业执法人员严重缺少,平时镇综合执法局与区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尚未健全,绝大多数镇级综合执法还无法形成全闭环处办模式,这些都影响了执法的效能。
(二)基层网格的独立处办能力不足
从客观环境来看,网格员承担的工作头绪太多,任务过重,有时工单派发不够精准,致使日常工作疲于应付。由于体制机制存在缺陷,网格员对发现问题“应报尽报”的要求还没有完全做到。市民对网格员巡查的法定认可度不高,也影向了工作的开展。从队伍主体来看,网格员的业务素质还有差距。根据对区网格巡查队伍112分样本的抽样调查,能按部就班轻松完成每天工作任务的只占17%,55%在较大压力下勉强完成任务,还有18%较难适应和完成每天工作任务。分析原因,一是缺少对于网格员执法的相关立法支持。在网格化治理实践中,网格员因履职需要进企业、营业场所等巡查监督,但由于没有执法证和执法权限,许多企业对于网格员巡查还存在抵触情绪,不少网格员反映了进不了门,找不着人的问题。二是缺少能留住人才的考核激励机制。目前专业人员的配备还不能满足专业网格巡查和联动运行的需求,但由于编制和工资待遇等原因,网格化治理需要的专业人才进不来。
(三)专职巡查与村居企自治的融合有待深化
在基层党建统领下,在基层自治的大制度框架内,网格化的机制和运行如何更好的与基层民主、志愿者服务等融合起来,还需要加快在实践中探索。当前,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还是以政府推动为主,普通市民尤其是社会组织参与不够是需要解决的一大短板。
四、吴江高标准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党建高标准引领
一是通过试点全面推进“支部建在网格上”,促进基层党建网、民情联系网、社会治理网“三网融合”。有的社区在业委会组建过程中成立行动党支部,把分布在不同行业、单位的党员能量在社区中凝聚起来、激发出来,取得好的效果,值得总结推广。社区党组织要面向网格化治理的新格局谋划党建工作,组织开展网格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为基屋网格化治理营造优良政治和法治环境 。
三是推动形成融合共治新局面。从“小区治理达标创优”“矛盾调解进网格”等活动为入手,发动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网格志愿者等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加大网格信息公示密度,提升群众对网格化社会治理的知晓率。通过为群众解忧排难做实事,取得更多群众对网格化治理的支持和参与。
(二)联动高效能运转
网格联动是网格化社会治理的根本性支撑,目前这个支撑的骨架和层级已经搭起,但有的环节还未衔接好,有的阻隔亟需打通,有的设计还需要完善。
一是网格联动的性质和运转机制需要进一步厘清。网格化联动不是几十个单位在网格里挂个名就成,而是环环相扣的集成式融合运作。联动职责必须分明,专业网格巡查员的巡查职责、生产企业的主体职责、职能部门的行业主管职责、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职责、区镇两级联动中心的协调指挥职责,应当理得清清楚楚。网格化治理的底盘在基层网格,职能部门的执法权限和执法人员心须同步下沉。网格联动流程必具刚性,网格员发现问题、联动中心交办问题、职能部门到格子里解决问题,不得推诿。这一切必须有一个权威的指挥,许多参与网格化治理的人士建议区联动中心主任最好由区领导来担任。
二是从组织制度和平台建设上予以保证。重点理顺镇级联动分中心的管理体制,尽快把联动分中心和网格巡查队伍划归党政综合部门管理,把七站八所纳入镇级绩效考核的对象范围,制定导向更加明确的专业网格员招录、管理制度。
(三)网格高品质运行
一是法理治网。充分运用法治思维,理顺巡查和处办的关系,推动网格巡查和综合执法融合到位。无论巡查还是执法处办,都要透明规范。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建立以网格为框架的基层治理责任体系,明确基层网格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最大限度将治理资源向网格下沉,大力提升网格的事项处办能力。同时完善优化综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水平。
二是标准运网。完善制定网格硬软件标准,按省网格创建达标要求,硬件方面做到“五统一”;网格统一规划、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资源统一整合、服务统一标准;软件方面达到“五没有”:没有发生重点人员漏管失控、民转刑案件、恶性刑事案件、违法犯罪活动聚集场所、生产安全事故。实现网格划分和人员配置标准化。着重对划分过大的网格调整改小,确保网格员人事相配,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入户走访,和群众打成一片,以真诚的心意和规范的行为赢得村(居)民和企业信赖,树立起标准化服务的形象。
三是队伍立网。提升网格员的法定地位,改善网格员待遇,在划小网格的基础上,配足网格巡查力量。大力提升基层联动平台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素质,办好吴江网格学院,在每个社区重点培养若干名、在全区培养一批全科骨干网格员。加强对网格员的纪律作风品德教育,显著提升网格巡查的专业化水平。完善和创新网格员进出、管理机制。
(四)平台高智能集成
一是注重基础建设。围绕“社会治理大脑”构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基础信息落地建库工程,实现对“人、地、事、物、组织”等各类基础要素的精准定位、精细管理,为全息检索、图上作战、智能研判等实战运用提供支撑保障。
二是提高互联互通和集成水平。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着力充实“多实”信息数据库,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库、法规库、专家库等数据库。 打通数据归集、综合集成、检测报送等工作通道,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各工作平台之间的业务贯通和数据共享机制。主动对接省市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提高大数据研判在网格化治理中的智能作用,提升联动指挥的预见性、精准性和权威性。加大投入,创新升级治安防控体系。在已有基础平台之上,推动访调、诉调、检调、公调智慧对接,完善提升矛盾纠纷多元一体化智能解决系统的集成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