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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书院与晚清女子教育*

2019-12-16

国际汉学 2019年1期
关键词:马六甲英华雅各

□ 潘 琳

一、初创时期的英华书院及其女子教育

1.英华书院的筹款和建立章程

19世纪前,在英国本土面向普通大众的学校几乎并不存在。由于国教会(Church of England)起初在大众教育方面持反对意见,最早促进大众教育的社团也是由所谓的非国教徒(Non-Conformists)支持。因此,主要由非国教徒组成的伦敦会成为最早海外华人学校的主要支柱,也就顺理成章了。由于鸦片战争前清帝国对外处于封闭状态,伦敦会早期派往中国的传教士选择了离广东较近的东南亚地区作为暂时的基地,如巴达维亚、槟榔屿、马六甲、新加坡等。大约在1815年,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和米怜(William Milne,1785—1822)开始筹建一所以华人为主的学校,他们认为这将对其传教工作大有帮助,而他们最终把建校地址选在马六甲,主要是考虑到那里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同时距离中国较近的因素。①米怜:《新教在华传教前十年回顾》,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64页。同年,槟榔屿当局赠给伦敦会马六甲传道所一块土地,米怜开办了一所华人义学(Charity School),招收当地出身穷苦的华人学生。尽管不收学费,开始时仍只有很少的孩子来上学,一年后逐渐增加到57人。第二年,米怜开办了另一所学校,两所学校学生人数加起来达到80人。②同上,第82页。第一所学校用福建话(闽南话)授课,第二所学校用广东话。对于米怜等人来说,方言是很大的沟通障碍,马六甲的华人主要说福建和广东话,会讲官话的并不多,而米怜自己仅仅会说一点广东话,并没有学过福建方言。参见Richard Lovett, History of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 Vol.2.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899, p.433。

1818年,经过长期的筹款和准备工作,英华书院在马六甲举行奠基仪式,创办人是伦敦会的马礼逊,他担任书院董事长,而米怜则担任校长,负责学校的具体事务。书院的土地来自于东印度公司的捐赠,马礼逊个人捐赠了1 000英镑,其他捐赠人还有法夸尔(William Farquhar, 1774—1839)、乔治·斯当东(George Staunton,1781—1859)等。虽然地址选在马六甲,但英华书院主要是为了将来进入说中文的地区传教做准备的。由于马礼逊大多数时间都在广东和澳门,米怜在书院初创时期是实际上的负责人。米怜在奠基仪式上的演讲中提到书院的目标首先是提供语言学习的机会,“通过向欧洲人提供学习恒河以东地区的语言,尤其是中国及其藩属国的语言,并向中国人提供熟悉英语和西方极具实用性科学的途径”,当然更重要的是向“异教国家”传播基督教,“如果传递常识是重要的,其利益也只局限于短暂和不稳定的生命之中,而传递神圣知识则不知重要多少倍”。①《新教在华传教前十年回顾》,第164—167页。

2.英华书院初创时期的章程及招生状况

与其他早期创办的教会学校一样,英华书院起初招生并不顺利,尽管书院提供免费教育机会,但是当地人“对外国人无偿教育他们的孩子怀有偏见,认为外国人是出于政治动机而非仁慈才这样做”。因此为了鼓励报名,起初学院给当地孩子提供津贴以吸引他们来上学,也并不限制学生的年龄。②艾莉莎·马礼逊:《马礼逊回忆录》2,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27页。在1823年的“公报”中,刊登了入学学生所需要签订的“契约”,如同商业契约一样,约定学生权利及义务若干条,例如:规定学生的学习内容包括汉语(官话)及英文和英语文学;学生需要在书院学习六年,第一年每月有三卢比补助,然后逐年递增,第六年每月有八卢比。学生毕业后可以由双方共同决定是离校或留校任教。③To the Public, Concerning the Anglo-Chinese College.Malacca: Mission Press, 1823, p.5.仅仅从契约来看,条件是比较优厚的,也并没有明显的基督教传教的痕迹,这是因为有些家长对此相当反感,一听说孩子读基督教书籍便要把孩子带走,因此英华书院也避免在契约中提到这方面的内容。

从英华书院初创期的年报中可以看出,书院所承担的任务当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培养伦敦会传教士。不仅马礼逊、米怜、基德(Samuel Kidd,1804—1843)、柯大卫(David Collie,生卒年无定论)、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1796—1857)等人都曾经在这里学习过不短的时间,还培养了不少传教士,他们学成之后前往海峡殖民地(Strait Settlements)其他地区,如槟榔屿、新加坡等地。他们在书院的学习内容主要是学习汉语、中国历史,程度较高者则会研习儒家经典。④在早期英华书院中教师和学生的身份常常是互换的,一些传教士们担任英文课程,但也作为学生参加汉语课程的学习。如在1827年的英华书院年报中显示,有10位传教士曾在英华书院学习汉语,而当中麦都思、宏富礼、柯大卫等同时也在书院任教,这也是为什么在不同文献中所记载学生人数往往有出入的原因。

1822年米怜因病去世后,宏富礼(Rev.James Humphreys,?—1830)、柯大卫、基德在十年内先后继任校长。从学生中挑选学业优秀的留校任教,当然更理想的目的是培养为布道者以协助传教事业,这一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1827年离开书院的学生当中,有些已经完成学业,如第一位华人牧师,同时也是英华书院印刷所印刷工的梁阿发(梁发),但也有资质不足而被劝退者。有两名学生还未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六年学习,但已经找到合适的职位,因此也获准离开,其中一位在马六甲海关任职,另一位前往新加坡的中文学校教书。⑤The Fifth Annual Report of the Anglo-Chinese College.Malacca: Mission Press, 1827.除此以外,还曾有两名当地华人学生因为开罪当地的三合会组织而向传教士们求助,传教士表示会请求当局保护他们不受伤害,但在晚上三合会的人破门而入并且打伤了学生,这两名学生最终被迫离开了马六甲。⑥早期新马地区华人移民主要来自于闽粤两省,包括“三合会”在内的秘密社团在当地势力庞大,有时与殖民政府对抗,1887年海峡殖民地华人政务司毕麒麟(William Alexander Pickering, 1840—1907)曾因严控华人结社,拒绝三合会登记而在官署被砍伤。参见李恩涵:《东南亚华人史》,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3年,第273—274页。

在早期记载中可以发现,英华书院每年的年报中都相当详细地记载了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离开书院的学生的去向,每年在校的学生名单也不难找到,然而马六甲伦敦会传教所实际上一直都有初级学校,即从早期的义学发展而来,相关的情况在年报和传教士信件中有极少数的记载。1831年马六甲伦敦会传道所和英华书院的报告中称在中文学校中有男孩200人,女孩120人,这应当是包括传道所辖下所有义学的学生总数。同时报告中也提到部分女孩是由伦敦会资助,每日会有负责的女士去巡视,但并没有说教师是什么人。但英华书院应该聘请了当地妇女,同时传教士的妻子有时也会参与工作。①A Report of the Malacca Mission Station and the Anglo-Chinese College.Malacca: Mission Press, 1831, p.8.1836年,约翰·埃文斯(John Evans,1803—1840)写给伦敦会的信中曾报告说,他们所开办的中文义学有120名女孩,马来学校有60名女孩,数量大约分别是男孩的一半;1838年,他们又报告说要为成年妇女开办一所学校。次年,又再次报告说将要开办寄宿女子学校。②Brian Harrison, Waiting for China: The Anglo-Chinese at Malacca, 1818—1843, and Early Nineteenth-Century Missions.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79, p.134; “note” p.185.虽然关于这些女孩的学习情况并没有更多的叙述,但如果横向比较来看,马六甲的办学规模应是最大的。差不多同时间,麦都思的长女骆麦莎(Sarah Sophia Medhurst Lockwood)及其丈夫骆武(Henry Lockwood,1806—1883)在巴达维亚所创办的华人学校,仅有20名男童和10名女童,而这所学校所用的教材也大部分来自于英华书院,其影响力可见一斑。③骆麦莎是伦敦会传教士麦都思的长女,后嫁给美国圣公会传教士骆武,随其前往巴达维亚传教,1836年因病早逝。参见林美玫:《妇女与差传:19世纪美国圣公会女传教士在华差传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30页。

3.早期女性传教士的贡献

由于19世纪英国福音运动的蓬勃发展和英国本土女性教育理念的发展以及女性自身意识的觉醒,志愿前往海外投身女子教育和传教工作的女性也逐渐增加,其中大多数是传教士和牧师的妻子、姐妹或女儿。④Susie Steinbach, Women in England 1760—1914, a Social History.London: Weidenfeld & Nicolson History, 2004, p.155.而对于华人地区来说,播种者仍然是英华书院的创始人马礼逊。马礼逊在1824年至1826年回国期间,在家中一周三次为一班女士上课,这是他推动传教计划的一部分,因为他认为“只有传播基督教原则才能在道德和社会生活中提升女性的地位”。⑤艾丽莎·马礼逊编:《马礼逊回忆录》2,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152页。他的学生包括伦敦会第一位派往海外的未婚女性玛利亚·纽维尔(Maria Newell,1794—1831)和另一位女性传教士玛利亚·戴尔(Maria Dyer,1803—1846),即塞缪尔·戴尔(Samuel Dyer,1804—1843)的妻子。玛利亚·纽维尔于1827年被派往马六甲英华书院,玛利亚·戴尔与其同行。⑥另一位女性传教士艾迪绥(Mary Ann Aldersey, 1797—1868)曾与她们一同随马礼逊学习汉语,后来前往宁波创办女子学校。纽维尔在英华书院工作了大约三年时间,1830年嫁给郭实猎(Karl Gützlaff,1803—1851)后,与丈夫一起离开马六甲前往泰国传教。玛利亚·戴尔是伦敦会负责人约瑟·谭恩(Joseph Tarn,生卒年不详)的长女,1826年嫁给戴尔之后与其一同前往东方。⑦戴尔去世后,玛利亚改嫁给了在槟榔屿传教的德国传教士班森,因此后来又被称为班森夫人。到达马六甲之后,戴尔夫妇受米怜委派前往槟榔屿传教,在那里建立了面向华人的学校。由于当地华人以福建移民为主,戴尔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福建话,后来达到了精通的程度;⑧戴尔于1838年在英华书院印刷所出版了《福建方言字汇表》(A Vocabulary of Hok-keen Dialect)。玛利亚则急于建立女子学校,起初他们希望能够建两所男子学校和两所女子学校,但男子学校很快建成了,女子学校仍毫无进展。后来好不容易建成了一所,几个月后便不得不关门了。⑨Evan Davies, Memoir of the Rev.Samuel Dyer, Sixteen Years to the Chinese.London: John Snow, 1846, pp.77—81.尽管如此,玛利亚仍致力于当地中国妇女的教育工作。1840年,戴尔在一封信中写道:“我亲爱的妻子为了中国妇女的利益而日夜辛勤工作着,她也将继续为此努力,但她无暇兼顾,想要找一位姐妹来帮助照顾我们自己的孩子……”⑩Ibid., p.295.

由于马礼逊和米怜在创办英华书院时即将目标定为华人,后来书院的历届院长也一直遵从这一理念,但由于当时马六甲的华人绝大多数是福建、广东两省移民,而从传统上来说,妇女是不可移居海外的,因此在这些华人移民中妇女的人数并不多,如米怜所说,很多华人子弟实际上是华人父亲、马来母亲。但新教传教士们在19世纪30年代后逐渐关注华人妇女教育的问题,在1834年的伦敦会刊物《传教杂志及编年》(TheEvangelical Magazine and Missionary Chronicle)就曾刊登一篇题为《为中国、印度及东方妇女教育向教内女士呼吁》(“Appeal to Christian Ladies in behalf of Female Education in China”)的文章。①“Appeal to Christian Ladies in behalf of Female Education in China”, The Evangelical Magazine and Missionary Chronicle.London: Frederick Westley and A.H.Davis, 1834, pp.419—421.传教杂志中未标明作者,实际为雅裨理(David Abeel)所写。作者在文中向读者描述了华人妇女由于社会落后、缺乏知识而遭到的悲惨境遇,并呼吁在基督教社会散布有关信息,派出学识出众的女性到当地培养女教师,并且向有志于建立女校的人提供金钱和其他援助。同年在雅裨理(David Abeel, 1804—1846)等人的呼吁下在伦敦成立了“中国、印度、东方女子教育促进会”(the Society for Promoting Female Education in China, India and the East),职务均由女性担任,主要为海外华人女子学校提供金钱和人员的支援,1835年该会第一名单身女性传教士伊丽莎·桑顿(Eliza Thornton,生卒年不详)被派往马六甲任教。②R.G.Tiedemann, Reference Guide to Christian Missionary Societies in China, from the 16th to the 20th Century.New York: M.E.Sharpe, 2009, p.213.但据该会会史记载,艾丽莎·桑顿实际上在巴达维亚由麦都思夫人创立的女子学校工作了相当长的时间。

以英华书院为坐标,很容易发现在19世纪初传教士所开展的华人女子教育与男子教育的落差:男子教育时间更长、体系更完整,并且关注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尽管传教士们希望培养本土牧师,但学生们毕业后在公司、衙门等单位任职,或是成为翻译,都是不错的出路;女子教育则基本是初级教育,目的是使女孩们摆脱文盲的状况,能够更称职地成为母亲和妻子。相对于英华书院的年报中对男学生姓名、学习就业状况的详细报道,对于女孩们的姓名记载则极少,其他相关情况就更少了。

二、英华书院迁址及女学校的建立

1.从马六甲到香港

1840年1月,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携妻子玛丽·莱格到达马六甲,受伦敦会的委派协助英华书院当时的院长约翰·埃文斯开展工作。理雅各在来到马六甲之前曾在伦敦随基德学习基础汉语,教材包括《论语》和马礼逊版《圣经》,可以说有一定的汉语基础,但埃文斯要求他学习福建方言。③Harrison, op.cit., p.105.理雅各的妻子玛丽则被安排学习马来语,以便帮助寄宿女子学校的工作。④Lauren F.Pfister, Striving for “the Whole Duty of Man”: James Legge and the Scottish Protestant Encounter with China, Volume 1.Frankfurt am Main: Peter Lang, 2004, p.131.关于马六甲英华书院所附属的寄宿女校,仅在一些信件中有所提及,并没有出现在伦敦会的官方记载中,对于学生的情况也不得而知,但从玛丽·莱格学习马来语来推断,招收的学生极有可能是与华人结合的马来妇女及华人与马来妇女所生的女孩。

理雅各在学习福建话的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虽然他说自己“从未如此努力地学习”,但效果仍然不佳。他不能适应马六甲的天气,健康状况也每况愈下。埃文斯在1840年底染上霍乱突然离世,理雅各接任院长,但他仍然对马六甲英华书院的教学、图书馆等方面有诸多指责,称其在过去所受到的赞誉是名不副实的,过去的书院负责人却没有足够的勇气让伦敦会高层知道真相。⑤Harrison, op.cit., p.106.埃文斯与理雅各关系也相当紧张,埃文斯曾在信中指责理雅各对当地的实际情况一无所知,一心只想要实施自己的计划。尽管如此,理雅各在马六甲并非没有收获,他结识了其传教和翻译生涯的重要助手何进善,后者当时是英华书院的学生,跟随理雅各学习英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1841年,24岁的何进善写信给伦敦会表达希望参与传教工作的愿望,理雅各也致信力荐,称他为“所见过最聪慧的中国人”。⑥“Mission at Malacca”, The Evangelical Magazine and Missionary Chronicle.London: T.Ward and Co., 1841, pp.360—361.何进善之后一直在理雅各身边协助翻译及传道工作,在1864年被正式按立为牧师。1843年在伦敦出版的《正德皇游江南》英译本,即为何进善在马六甲英华书院期间在理雅各指导下所译。

理雅各对于马六甲英华书院批评如此尖刻的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对于气候和生活环境的不适应、学习方言的困难以及与埃文斯的矛盾等等,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理雅各一心想把书院迁往中国。他在一封写给伦敦会的信中说,“马礼逊建立英华书院的初衷不可能在马六甲,也不可能在中国以外的任何地方实现”。①Harrison, op.cit., p.106.随着鸦片战争之后《南京条约》的签订,将书院迁到香港的条件已经具备,理雅各开始处理马六甲英华书院的财产和房屋变卖事宜,将中文印刷工具寄往香港,并最终在1843年8月举家迁到香港。②实际上理雅各后来还曾写给马礼逊的儿子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 1814—1843),表示希望能把英华书院迁往内地,但遭到拒绝。然而当时的香港总督璞鼎查(Henry Pottinger,1789—1856)却以马礼逊教育会在此前已经获得土地为由,拒绝向书院提供建校的土地。不仅如此,他还取消了原本英国政府提供的每年1200镑的津贴。随后伦敦会做出决定,既然政府不再资助,书院也将从原本的世俗教育转为面向基督徒和牧师的学校,并改名为神学院。③Harrison op.cit., 1979, pp.111—113.英华书院从此就与英国政府脱离了关系,一直由伦敦会及各地教友资助。④理雅各在一封记录特地指出这点,参见伦敦会档案SOAS/LMS/Personal/Box8。

从现有资料来看,理雅各于1844年就在致伦敦会的信中提出建立女校之构想,并希望女子教育能在香港蓬勃发展。⑤Helen Edith Legge, James Legge: Missionary and Scholar.London: The Religious Tract Society, 1905, p.49.关于迁校初期英华书院中的女学生,黄文江认为实际上在1844年就已经有六名女学生在英华书院就读,由理雅各的夫人玛丽亲自教导,她们应视为英华女学校的前身。而据后来的香港英华女学校(Ying Wa Girl’s School)校史记载,1846年有七名女生。理雅各和玛丽在1845年11月就已离开香港,随行者有玛丽的学生简阿莎,再回到香港时已经是1848年。黄文江的说法显然更为合理。⑥参见Wong Man Kong, Hidden in History: The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 Missionary Wives in Nineteenth Century, 1807—1877, 1995,浸会大学历史系内部资料。玛丽不仅在英华女书院校史中被称为创校先驱,在协助理雅各的工作及照顾家庭的同时,她也活跃于各种社会活动当中,尤其对华人女子教育投入了大量心力。玛丽的父亲(John Morison, 1791—1859)是理雅各的恩师,同时也是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的荣誉博士,他对于基督徒在社会工作中所应担负职责的观念都深切影响了玛丽和理雅各,玛丽对于教育事业的热诚也是受其父影响。

三、英国之行: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1845年11月,理雅各由于长期患病,经常发烧而不得不返回英国休养。除了妻子玛丽和两个女儿之外,随行的还有从马六甲追随他到香港的三名学生:吴文秀、李金麟和宋佛俭,三人均是成绩优异而被理雅各寄予厚望者。此外极少为人所注意的是,还有一名叫简阿莎的女孩,她是玛丽最优秀的学生,在路上也负责照顾理雅各的孩子们。⑦Pfister, op.cit., p.180;据玛丽莲·鲍曼(Marilyn Bowman)教授所说,随行的还有一名叫“Chang Ache”的保姆。理雅各夫妇带简阿莎去英国的目的应该主要还是学习而非照顾孩子。Marilyn Laura Bowman, James Legge and the Chinese Classics.Amazon Digital Services LLC., 2016, Chapter 26.在出发前理雅各就致信兄长约翰·莱格,表示希望把他们送到家乡亨特利(Huntly,Aberdeenshire)的一所中学学习,并托约翰照料他们。⑧他们所在的应是哥顿中学(Gordon Schools),1839年由哥顿公爵夫人(Duchess Gordon)主持建立的中级学校。哥顿中学当时包括教区学校、非国教教会学校、育婴学校和职业学校。理雅各曾就读于教区学校。Patrick W.Scott, The History of Strathbogie.Glasgow: Bell & Bain Ltd., 2003, pp.144—145.理雅各在信中没有提到简阿莎的安排,但当时亨特利已经有学校供女孩就读,简阿莎极有可能也曾在此学习。⑨职业学校是哥顿公爵夫人在亨特利设立的女子学校,提供“朴素、实用、虔敬的教育”以及培养学生勤劳、爱干净、有条理的生活习惯。Scott, op.cit., p.145.

吴文秀、李金麟和宋佛俭在亨特利学习了一年多,英文已经非常流利。1847年,理雅各安排了一次贯穿英国的旅行,并应邀去一些公开场合演讲,孩子们也一起随行。理雅各渐渐开始盼望回到中国去:“上帝知道我渴望回到中国去为他们服务”,“我厌倦了这里的生活,渴望回到中国人当中去,我的健康也已经完全恢复了”。①Helen Edith Legge, op.cit., pp.55—56.男孩们开始可以用英文发表演讲,2月9日理雅各在写给哥哥的信中描述道:

这是一个很棒的大会,人数不会少于3 000人。……小伙子们都在结尾时演讲了,并且表现很好。佛俭讲的内容跟他之前在曼彻斯特讲过的一样,开始时他看到了莫里逊一行人,他们都听过他之前的演讲,这使他吓了一跳……但勒夫柴德博士告诉他说,牧师在不同地方布道的内容常常是一样的,他应当尽自己的能力讲好。②“James Legge to His Brother, 9 Feb, 1848,” 伦敦会档案SOAS/LMS/Personal/Box8。

1848年初,理雅各在他回国前夕,在莫里逊夫人的牵线安排下,他和三个男孩子在伦敦觐见了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

我此前对此一无所知,直到接到莫伯斯勋爵(Lord Morpeth)的信,说如果今天下午三点我们能去皇宫的话,他会在那里接待我们,并安排我们觐见女王。你可以想象我整个上午都心神不宁,而小伙子们看起来比他们受洗那天还忸怩不安。我们被接见的时间不长,但女王和亲王都看起来很愉快且彬彬有礼。因为是私人会面,我们没有行屈膝礼和吻手礼。……我们谈论的话题都是围绕中国和孩子们,我还送给女王夫妇一本介绍英华神学院的纪念册。小伙子们都很吃惊,他们原本以为会见到一位穿着华丽、头戴皇冠的女皇。③Ibid..

信中依然没有明确说有哪些人去了,但当时他们全家都在伦敦,因此简阿莎很可能也在其中,只是所有记载都未提到她。

由于晚清中国社会早婚和包办婚姻的风俗,学生们能否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也常常是理雅各操心的事情。1849年,在宋佛俭和李金麟回马六甲老家前,理雅各询问他们对于婚姻的想法。李金麟回答说,他会直接跟朋友们说他还没有打算结婚,而宋佛俭则较为谨慎些。新加坡女子教育促进会的格兰特小姐(Miss Grant)有两个已经皈依的女学生,为了避免父母将他们嫁给不信教的男人,她希望李金麟和宋佛俭能够娶她们。李金麟直截了当地回绝了,而宋佛俭犹豫之后决定接受其中的一个,并中断学业留在了新加坡。理雅各对此非常不快,他在写给哥哥约翰的信中说,

她(格兰特小姐)知道他需要完成这里的学业,她原本可以说,“你和我的学生先举行订婚仪式,然后回香港完成学业。之后她可以去找你,或者你回来找她”。④“James Legge to His Brother, 29 Aug, 1849,” 伦敦会档案SOAS/LMS/Personal/Box8.杨春娘死后续室冯芳莲(Phan Fung Lean)所生的五子宋旺相,是近代新加坡著名大律师,著有《新加坡华人百年历史》。参见李元瑾:《东西文化的撞击与新华知识分子的三种回应:邱菽园、林文庆、宋旺相的比较研究》,新加坡:八方文化企业公司联合出版,2001年,第54页。

宋佛俭迎娶的女孩名叫杨春娘(Yeo Choon Neo),婚后也投入新加坡华人女子教育工作。尽管宋佛俭中断学业令理雅各有所不满,但师徒感情仍可称为深厚,他的儿子宋旺相去英国时曾住在理雅各在牛津的家中数天,理雅各1897年去世后,宋佛俭曾撰写《与理雅各博士在英国》和《纪念马六甲时期的理雅各博士》二文纪念恩师。

1851年,理雅各与伦敦会商议建立女学校,具体工作由玛丽负责。起初会议提出要建一所可以容纳四十人左右的房子作为教学场所,并且从英格兰聘请一位女教师,但后来还是租下了一所房子,并且由于简阿莎有足够的能力和意愿担任教学工作,因此决定不再从英格兰聘请教师了。⑤“Minute in Hong Kong, 21st Feb, 1851,” 伦敦会档案SOAS/LMS/Personal/Box8。简阿莎此后一直在女书院任教,并主动提出受洗,令理雅各非常高兴。⑥Bowman, op.cit., Chapter 26.后来简阿莎与李金麟结婚,但婚后不久就因病过世了。此前理雅各也在1852年痛失爱妻:玛丽经历了长期的病痛折磨,尽管有医生合信(Benjamin Hobson,1816—1873)的悉心治疗和玛丽表妹的照料,还是撒手人寰。①Pfister, op.cit., Volume 2, 2004, pp.26—27.玛丽的表妹嫁给了湛约翰(John Chalmers, 1825—1899),后者于1852年受伦敦会委派来到香港协助理雅各工作。玛丽和简阿莎的先后离世,于伦敦会在香港的女子教育是重大的损失,理雅各忙于其他事务,而他后来的续弦太太汉娜(Hannah Legge)并不精通中文,因此也无法担任教育工作,英华女学校的发展就此中断。

关于这位据称是玛丽最杰出的学生简阿莎、英华女学校第一位本土女教师的生平,资料记载可谓寥寥无几,我们只能从一些档案、他人信件以及她的丈夫李金麟的信息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勉强串起她短暂的生命轨迹。李金麟生于1828年,简阿莎应与他年龄相仿,因此两人跟随理雅各去英国时可能是17岁。简阿莎已经会讲英文,并且水平还不错。他们一行人在1848年回到香港后,李金麟与宋旺相回新加坡探亲,当时简阿莎尚未成亲,但她向理雅各提出受洗,令理雅各非常高兴。宋旺相与杨春娘结婚后留在新加坡工作,李金麟回到香港,1851年起他开始学习印刷,并在1852年9月正式接手印刷所的工作。同时,简阿莎也在英华女学校教书。②苏精:《铸以代刻:传教士与中文印刷变局》,台北:“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4年,第237—240页。两人大约在1852年结婚,当时简阿莎24岁,以晚清时期的女子来说算是相当晚婚了。但婚后不久简阿莎去世,李金麟续娶了格兰特小姐的一个学生,并在1854年因病回到新加坡休养。1855年,年仅27岁的李金麟也去世了。③参见Miss Whately, Missions to the Women of China.London: James Nisbet & Co., 1866, p.65。

结语:晚清华人女性的地位及女子教育的开展

1873年,理雅各返回英国时,曾在家乡亨特利以《男子为兄弟,女子为姐妹》为题进行布道,在布道词中,他坦承其在香港时每年一月的第一个布道日都习惯以“青年”为主题,但在过去32年在东方的传教生涯中从未以女性为主题,他为自己辩解的理由是“妇女人数不足以形成一个社会阶层”。④“The Younger Men as Brothers, the Young Women as Sisters, in All Purity,”伦敦会档案SOAS/LMS/Personal/Box6。但实际上,这侧面反映出在男性为主体的晚清社会中,女性在教育、信仰、婚姻等各方面常常处在被忽视的状态。19世纪上半叶,在新教福音派教会的推动下,虽然女性教育已经取得进展,但作为受过教育的华人女性群体在社会角色上大都仍然处于“隐身”的状态,她们的言行极少被记录下来,她们所做的工作也极少得到认可,她们的姓名甚至也湮没在历史中。不仅在伦敦会杂志中关于这部分女性的记载寥寥无几,即使是“华人妇女教育促进会”也明确宣称,教育的目标是“为男性基督徒培养合格的妻子”,而该会在书中对于女学生的名字常常以字母代替。⑤Whately, op.cit., pp.64—65.以简阿莎为代表,她的形象在那幅流传甚广的描绘理雅各与其学生在亨特利时的场景的画中被彻底隐去了,而她的生平也只能在其他人的只言片语中得以拼凑出来。与此同时,尽管那些传教士群体,特别是非国教传教士常常在妇女教育方面是先行者,但仍然无法摆脱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观念。相对于其他传教士,那些远赴重洋来到东方的女性传教士们,尽管一生奉献传教以及教育事业,但是有关她们的记录常常只能从他人的传记中寻得。以戴尔夫人为例,作为华人妇女教育事业的开拓者,她没有单独的传记,由于后来改嫁给另一名传教士,甚至在戴尔的传记中也常常隐去她的名字。但无论如何,以玛丽、简阿莎等人为代表的先行者们为中国女子教育打下了最初的基础,并在19世纪下半叶终于进入蓬勃发展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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