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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皖苏区银行建设若干问题探究

2019-12-16

苏区研究 2019年2期
关键词:苏维埃政府苏维埃特区

提要:近年来,学术界对鄂豫皖苏区的研究内容不断深入、领域持续拓宽。运用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坚持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分析现状、多维论证、甄别错误,着力探讨鄂豫皖苏区银行的筹建、开业、停业及业务、沿革,重新将苏维埃银行分行引入研究视野,重新认识工农银行和赤城县苏维埃银行,在此基础上重构了分散时期和集中时期的两种银行体系。这对于丰富鄂豫皖苏区历史、完善鄂豫皖革命金融、探索苏维埃政权建设及增加学术界认知都具有重要意义。

1931-1932年,在鄂豫皖边区建立的苏维埃银行,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苏区金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人带领鄂豫皖边区广大工农群众革命创造的重要成果,是以革命的货币金融同反革命的货币金融作艰苦卓绝斗争的重要场所,在统一货币、稳定金融、保障军事、发展经济、恢复民生、巩固政权、打破封锁、扩大影响的革命斗争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目前,学术界有关鄂豫皖苏区银行的文献资料散见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资料丛书《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和《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财经史资料选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金融货币历史资料摘编》以及革命先辈的若干回忆录中。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史》《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财政经济史》《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财政志》《鄂豫皖革命金融史略》《中国革命根据地印钞造币简史》《中国地方银行史》《湖北近代货币史稿》等书中,《信阳地区金融志》《商城革命史(1925-1949)》则专门反映了赤城县苏维埃银行的建设情况,而全面系统地专题研究苏维埃银行建设的学术文章尚属寥寥。总的来看,有关苏维埃银行的职能任务是最为准确的、历史事件大体上是明确的,但因历史资料遗失较多、革命前辈回忆有误,总体脉络还不清晰,在时间、地点、对象及事件上还存在着不少细节问题。

一、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的成立时间

有关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的成立时间,《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鄂豫皖革命金融史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财政经济史》《中国革命根据地印钞造币简史》《中国地方银行史》《信阳地区金融志》等诸多史志类书目皆采用老红军李正山同志回忆的“1930年7月,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着手筹建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和“10月,苏维埃银行成立”的观点。[注]李正山:《加快鄂豫皖苏维埃银行情况》(1978年12月29日),胡菊莲主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版,第156页。但这与现存历史资料相悖,是无法站住脚的。

首先,1930年11月,中共鄂豫边特委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各级苏维埃在赤区没有什么收入,过去是特务队去解决经济,自南部情形变更以后,一切武装都集中去作战,因此经济没有出路,苏维埃的开支完全无着”,“苏维埃所收累进税,也没有几多,同时大部分要供给红军”。这段报告,一方面表明苏维埃经济来源正在由武装筹款向征收累进税转变,另一方面表明苏维埃财政来源仍然没有找到其他合适出路。实际上,建立苏维埃银行与征收累进税在鄂豫皖苏区财政经济中占有同等重要的历史地位,不可能在如此重要的特委综合报告中被遗漏。

其次,1930年6月下旬,通过鄂豫皖边区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鄂豫皖边区苏维埃政府。到12月初,曾中生以中共中央特派员的身份在黄安县(今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召开原鄂豫边特委、红一军前委(留后方者)和邻近各县县委责任人的紧急会议,方才成立了鄂豫皖临时特委、军委和临时特区苏维埃政府。也就是说,在此之前没有鄂豫皖特区这个称谓,在此之后方可做到名正言顺、实至名归,亦即鄂豫皖苏区是无法以鄂豫皖边区苏维埃政府的名义成立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的。

其三,1931年2月初,红军第一次反“围剿”攻克了边区重镇新集(今河南省新县),打通了鄂豫边与豫皖边的联系,使得鄂豫皖苏区初步统一。紧接着召开的鄂豫皖临时特委党团扩大会议,正式成立了中共鄂豫皖特委和军委,重建了特区苏维埃政府,解决了苏区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尤其是明确了要“建立银行,确定基础并制定集股与低利借贷的简章。先由特委通知各级党部及支部。在群众会议提出讨论,决议要求政府建立银行,经过群众路线的宣传鼓动,再由政府来布告。”[注]《鄂豫皖特委报告(节录)——关于政治经济等问题》(1931年2月10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档案馆编:《安徽革命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第1册,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9-40页。这次会议确定了统一累进税、建立银行和逐渐统一金融与集中现金的三大财源。这段决议则指出了鄂豫皖苏区建立银行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采取集股筹集准备金的方式,二是颁布低利借贷的简章,三是通过群众会议讨论和各级党部及支部决议的操作流程,四是由政府最终建立并布告全苏区。同时也为鄂豫皖苏区此后建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明确了基本的操作范式。毫无疑问,此次会议及其决议对鄂豫皖苏区银行的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其四,1931年5月24日,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书记张国焘向中共中央报告“特苏银行已于本月十五号开幕”[注]《张国焘给中央政治局的报告——关于鄂豫皖区的工作》(1931年5月24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编委会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43页。,进一步明确了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的正式开业时间为1931年5月15日,自2月初鄂豫皖临时特委党团扩大会议以来的三个月就是银行的筹建时间。5月12日,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成立,鄂豫皖特委即行撤销。15日的特区银行开业无疑是分局成立后的第一件大喜事,为苏区和新成立的分局增添一份新的气象。16日,分局发出了第一号通知,苏维埃银行建设随着党的领导方式转变发生了重大变化。

最后,在湖北省博物馆藏有一份极具实证价值的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筹备时的临时股票。该票印制于1931年,上面填写了股票持有人的籍贯、姓名以及入股金的数量,虽然月份看不清了,但左下方加盖的“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筹备委员会”的长条形朱印依旧清晰可鉴。该票面还盖有“鄂豫皖苏维埃银行印”,这应该是一枚预刻的钤记,此后以鄂豫皖特区(区、省)苏维埃银行等名义发行的钞票上均盖有这种钤记,“鄂豫皖苏维埃银行”无疑是对鄂豫皖苏区银行的统称。

所以,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是1931年2月初鄂豫皖临时特委党团扩大会议结束后在新集开始筹建的,5月15日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成立之后正式开始营业的。筹建银行的三个多月时间,恰恰是鄂豫皖特委的历史存在时期。筹建银行的经验将成其他金融机构的有益借鉴,进一步推动了苏区全面建设和发展的步伐,银行的建立与开业直接扩大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影响。

二、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的成立时间

对于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成立时间,大致有4月、5月初和5月三种相对集中的说法,但这并不十分准确。对此进行分析辨别,可参照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的筹建与开业完全是经过党的会议决定的这一特点。一般地共性认识,不以筹建时间为成立时间,而以开业时间作为正式成立时间。

(一)筹建时间。1931年4月27日,皖西北特委召开了第一次扩大会议,认为“财政来源毫无把握”,必须“建立发展苏区内部贸易及苏区对外贸易各种必要设施和主持机关,如银行、苏维埃商务局,赤白交界的贸易场,非苏区的贸易经济等”。[注]《中共皖西北特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决议——关于皖西工作的基本估价和今后任务》(1931年4月30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3册,第397、399页。可见,皖西北特委已经把建立银行列入党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在苏区经济建设的首要位置,视为苏维埃政权建设的重中之重。5月1日,皖西北工农兵代表大会开幕,撤销了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东方办事处,成立了皖西北特区苏维埃政府,皖西北苏区建设从此走上了较为正规的健康道路。之后皖西北特区苏维埃政府向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的报告中说,“(皖西北苏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怎样发展苏区的贸易”,“怎样使银行成立”,还报告“银行已在印纸币”。[注]《皖西北特苏对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的报告(节录)》(1931年5月),《安徽革命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第1册,第56页。因此,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的筹建时间当于皖西北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的同时,即1931年5月初。

(二)开业时间。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发行的货币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也是和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相区别的一个地方,就是币面上加盖有或铸有比较明确的发行日期,纸钞上精确到日、铜元上精确到月。这些时间,成为解密皖西北苏维埃银行历史及活动的一个关键所在。现存1931年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初始发行的壹圆银币券,在背面左下角加盖了标示发行日期“1931.5.30”的红色印字。这个加盖,直接表明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印制纸币的行用日期是1931年5月30日。这一天,皖西北特区工人代表大会开幕,大会通过了拥护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拥护赤色国际与中华总工会、拥护全国苏维埃和反对国民会议等通电;这一天,恰好是“五卅”运动六周年。值此之际,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正式开业,更在于说明代表工农利益的苏维埃政府“建立了自己的银行”,“发行了自己的货币”,这在皖西北苏区历史上是一件大事,是一个永远值得纪念的特殊日子。也就是说,皖西北苏维埃银行的正式成立(开业)时间是1931年5月30日。

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从筹建到正式开业仅用时一个月,主要得益于皖西北在鄂豫皖边区中相对优越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交通环境。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与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虽先后开业,却是平行关系,相对独立地并行发展,相互借鉴经验教训。直到10月初,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才考虑“将两个银行合并起来”[注]《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关于鄂豫皖区情况给党中央的报告》(1931年10月9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425页。,以“健全苏维埃工作”[注]《中共鄂豫皖省委给中共中央的报告——全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及苏区一般情况》(1932年2月2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2册,第213页。。

三、淡出历史视野的苏维埃银行分行

学术界对鄂豫皖边区苏维埃银行分行尚无任何专题研究,不揭开这层神秘面纱无疑使得鄂豫皖苏区银行建设研究留有缺憾。

(一)分行存在的历史依据。一方面,虽无比较权威的历史文献直接予以佐证,却有苏维埃银行发行的货币作为不可辨驳的物证。从1931年5月到1932年1月,以鄂豫皖特区(区、省)苏维埃银行名义发行的面值壹圆和伍角的银币券,在正面下方中央一框内有“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各分行及经济公社兑换”的字样。这些纸币,虽然发行银行不断变更,票面图文作了部分变更,但是这句兑换要求的字样从未改变。从版面设计的继承性来看,这些纸币肯定是1931年制作模具、1932年初部分修改模具,把时间从“一九三一年”改为“一九三二年”,把级别从“鄂豫皖区”改为“鄂豫皖省”,因此出现了一种“鄂豫皖省”混配“一九三一年”的壹圆银币券。不管是修模印刷还是混配发行,主要考虑是物尽其用,因为苏区各种资源都很紧张。另一方面,分行资料还有极其零散地记载。譬如,老红军廖济民同志回忆,1931年“6月金家寨成立银行(二分行)”,他“担任副行长”,“行长在肃反中被处理后,由我担任行长”。[注]《关于红四方面军后方工作》(1931-1936年),张奇秀主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史资料选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第4册,金盾出版社1993年版,第143页。再如,“红安县银行为第四分行”[注]谭克绳、马建离、周学濂主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财政经济史》,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91页。,“在顺河集设有鄂豫皖苏维埃银行麻城分行”[注]周质澄、吴少海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财政志》,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9页。。所以,分行是存在的,但那句兑换字样的意义却大为不同,“鄂豫皖特区”在此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或政治概念,着力于“苏维埃银行各分行及经济公社”上。

(二)分行存在的时限。这里要回顾一下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的历史沿革,1931年7月,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后改称鄂豫皖区苏维埃银行。1932年1月20日,鄂豫皖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后改称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从银行发行纸币兑换字样的期限来看,1932年的绝大部分纸币再无“分行”字样,分行似乎存在于1931年5月到1932年1月之间。但是,鄂豫皖苏区纸币的印刷明显提前于发行时间,即这个时间段是不精确的。

一方面,根据1931年10月1日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发出的《关于召集鄂豫皖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来考察,“在十一月十一号,决定鄂豫皖省党员代表大会产生新的鄂豫皖省委”“中央分局现在即要开始起草各种草案……并要在中央分局机关报《列宁》上登载,从十月五号起各级党部要开始讨论这些草案”。[注]《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关于召集鄂豫皖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1931年10月1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407页。可以认为,自10月初,有关鄂豫皖省的各种工作筹划正式开始,在货币模具上体现了简单修模,于是产生了所谓“一九三一年”混配“鄂豫皖省”的壹圆银币券。有关机构的调整设置是否也从此开始呢?另一方面,依据老红军廖济民同志回忆,“(1931年)9月份(二分行)合到麻埠总行”。[注]《关于红四方面军后方工作》(1931-193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史资料选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第4册,第143页。这恰恰是银行调整的明证。此外,1931年6月底,方英在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第一次扩大会议上的报告说“皖西北的银行始终没有成立”,这与5月30日纪念“五卅”发行纸币是相矛盾的。因此,笔者认为这里的银行实际指的是“分行”,因为初生的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还是弱小的,苏区依旧在“金融方面是紊乱的”[注]《方英关于中共皖西北特委情况报告——苏维埃、工会、红军、青年团和宣传、妇女工作》(1931年6月),《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287页。。所以,分行的存在时限应当在1931年6月开始筹备直至10月逐渐合并,计整四月时间,方为合理。

(三)分行的基本特点。从上述有关分行的简单史料分析,可以得出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分行的几个基本特征:一是分行均驻城镇,而非驻县城,由“国民党占领城市,我控制乡村”的基本态势所决定。如黄安分行驻七里坪“几天工夫已用四千元”[注]《张国焘给中央政治局的报告——关于鄂豫皖区的工作》(1931年5月24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243页。、麻城分行驻顺河集、六安分行驻金家寨,其他分行及其驻址暂时不得知。二是分行伴随苏维埃政府。分行作为政权附设机构,其驻地即所在区或县革命政权的驻地,是该区或县的革命中心,有着良好的革命氛围,既利于发展、又利于巩固革命政权及其机构,更利于集中革命力量。相应地,其他政权机构基本上也驻在一起。三是分行肩负着调剂金融的历史使命。在各县普设分行主要针对当时金融过于紊乱,尤其是货币的失序,如种类繁多、汇兑繁杂,还有各地方的私铸滥印。一旦“这些(苏维埃银行发行的)票子在农村中颇有信用,群众感觉比较往日便利多了”[注]《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关于鄂豫皖区情况给党中央的报告》(1931年10月9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425页。的时候,分行的使命也就终结了,经济公社内设的“银行地方办事处”以及下属的合作社就开始履行货币兑换、发放贷款和救济款等金融业务。[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97页。正是由于分行的职能简单、任务平常,加上级别较低、作用有限,因此在鄂豫皖苏区历史上留下的笔墨寥寥无几。四是分行有两条出路。一条是就近合并到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或者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如二分行从金家寨合并到麻埠;另一条是分配或者合并到县级经济公社,充当“银行地方办事处”的办事人员,做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职。

(四)第一分行被误作“赤南县苏维埃银行”。虽然目前无法得知鄂豫皖苏区银行分行的具体数量和分布,但是根据六安二分行和黄安四分行的情况,大致还是可以推测出第一分行。首先,六安、黄安两县分别是皖西北、鄂东北两大根据地的中心区域,是鄂豫皖边区“三大起义”的两大发源地,所以,第一分行所代表的县的历史地位无疑是非常高的。第二,考虑到1931年初鄂豫边和豫皖边两块根据地初步合并,数字的序列分配应该相对集中,按二分行在皖西北、四分行在鄂豫边,第一分行当处于豫皖边根据地。第三,《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认为,“鄂豫皖三块既相连又分散的革命根据地,都先后建立了自己的银行”。[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33页。即豫东南也有苏维埃银行,从而形成鼎立之势。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为了平衡各方利益,豫东南也应在分行中占一席之地。第四,审查1931年5月23日《沈泽民给中央政治局(关于皖西北工作)的报告》中皖西苏区所包含的地域[注]《沈泽民给中央政治局(关于皖西北工作)的报告》(1931年5月23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228-229页。和6月份《中共皖西北特委关于各部门工作情况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之六“军事委员会的工作”、之七“特苏政治保卫局工作”、之十“妇女委员会工作”以及《皖西北特区苏维埃政府给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的工作报告》之二“苏维埃工作”中“(二)分配土地的执行上所犯的错误”和“(六)群众组织的状况”中的县域[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3册,第448-449、460、468、498、502页。,俱以“商城、六安、霍山、霍邱”排序。从历史地位来看,能够排在六安、霍山之前的自然亦非商城莫属。况且一直以来,皖西北革命者视豫东南尤其是商城为“老大哥”。第五,1931年6月,“皖西银行纸钞(初发时)在商城被改组派造谣一时不用”[注]《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关于鄂豫皖区情况给党中央的报告》(1931年10月9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425页。,说明商城设有分行。作为苏维埃货币的发行点,其时的商城县苏维埃政府驻地为商南重镇汤家汇。所以,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第一分行应当是商城分行,驻在商南“汤家汇(今金寨县汤家汇镇)小街姚氏祠内,其业务主要是办理信贷、货币兑换”;也就是说,一些专著误将其当作“赤南县苏维埃银行”了。[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39页。

四、集中货币业务的鄂豫皖省苏维埃工农银行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认为,“鄂豫皖区苏维埃银行便又并行使用了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的行名,同时,还称‘鄂豫皖省工农银行’”。“这一行名的称谓,主要是为了省行货币的流通便利,由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授权皖西北道区苏维埃银行就地印刷和发行。其实,这并不是银行行名的变更,而是由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和鄂豫皖省工农银行这两个行名综合而来的,并不是曾经有个这一行名的银行。”[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40-41页。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

一方面,文献资料中显示工农银行是个统称。“工农银行”这个称谓仅见之于1931年的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的文献中。一个是8月份公布的《鄂豫皖区人民委员会布告第十二号——实行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财政经济政策运动周》,说明“工农银行是供给群众低利贷的机关”[注]《鄂豫皖区人民委员会布告第十二号——实行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财政经济政策运动周》(1931年8月),《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2册,第471页。,另一个是10月28日成文的《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关于各种委员会工作概要说明》中的一处表示“税务局、银行、经济公社除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挥外,还要受人民委员会的指挥和监督”[注]《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关于各种委员会工作概要说明》(1931年10月28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2册,第520-521页。。除此之外,文献中多泛称“银行”或就某银行予以特指。其实,“工农银行”这个称谓在其他苏区早已广泛使用,可能来自中共中央下发的有关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中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某些草案之中,在鄂豫皖苏区最初是“拿来主义”。可见,1931年鄂豫皖苏区对工农银行的定位是各级苏维埃银行的统称。

另一方面,苏维埃货币上显示工农银行是个专称。1932年1月中旬,鄂豫皖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结束之后,“工农银行”始见之于苏维埃货币上。年初,皖西北印刷局印制的伍角、贰角银币券的发行银行更名为“鄂豫皖省苏维埃工农银行”。约五、六月间,皖西北苏维埃造币厂铸造的壹圆银币的发行银行为“鄂豫皖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显然,1932年鄂豫皖苏区把工农银行从文件指导推向了具体实践。那么,它究竟是此次大会之前的哪个银行呢?

首先,从1932年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发行的纸币来考察。1932年,鄂豫皖区苏维埃银行改称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后,发行了四种纸币。其中,扒棚石印科仅印制了一种1931年版的壹圆券,皖西北印刷局则印制了改版为1932年的一种伍角券和两种壹圆券。考虑到1931年皖西北印刷局也为鄂豫皖特区(区)苏维埃银行分别印制过壹圆券、伍角券的实际情况,则可以认为皖西北印刷局印制的1932年伍角券和壹圆券是提前为即将由鄂豫皖区苏维埃银行改名的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印制的,也就确定了以发行壹圆券为主的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与发行辅币券为主的鄂豫皖省苏维埃工农银行是有所区别的。

其次,从1932年鄂豫皖省苏维埃货币的发行地来考察。前已叙及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发行的纸币具有加盖精确时间的鲜明特点。另外,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发行纸币区别于鄂豫皖特区(区)苏维埃银行发行纸币是在于没有编码,这是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工作不够严谨的地方。恰好皖西北印制的两种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壹圆券同样没有编码,并且均加盖了标示精确发行日期“1932.1.21”的红色印字。因此,这两种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的壹圆券实际上是在皖西北苏区发行的。

最后,从1932年鄂豫皖苏区印铸货币的实际情况来考察。上述四种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纸币当是1931年底准备“将两个银行合并起来”的产物。真正印铸于1932年的货币,即以“鄂豫皖省苏维埃工农银行”名义发行的伍角、贰角三种银币券和两种壹圆银币。其中,三种纸币均为皖西北印刷局印制,贰角券由1931年改版而来,伍角券属于全新设计,而且开始编码。也就是说,扒棚石印科的工作职能发生了转变,主要侧重于印制苏区文件、布告、传单、标语等,同时可能担负着印制经济公社铜币券的任务,而印制银币券任务完全由皖西北印刷局负责,随之两大特区银行的职能也有所变化。

所以,以鄂豫皖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为分界线,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鄂豫皖省苏维埃工农银行分别由鄂豫皖区苏维埃银行和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变更而来,统一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体系之下,以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为总行。尤其“为着实行统一货币制度并帮助全体劳苦群众”,[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1931年12月1日),柯华主编:《中央苏区财政金融史料选编》,中国发展出版社2016年版,第21页。货币发行权统一于配套设施齐全、交通较为便利的鄂豫皖省苏维埃工农银行,从而形成了东有工农银行、西有经济公社、总行全面调度的金融布局。此后的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的主要业务侧重于集中管理现金、代理国库、拨付经费,工作对象集中于党政军诸机构;工农银行则侧重于印铸货币、筹集现金、代理金库,工作对象集中于工农商等社会群体及个人。那种认为“两行合并后,皖西北苏维埃银行停止货币发行”[注]信阳地区金融志编纂委员会编:《信阳地区金融志》,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79页。的观点是错误的,“为了省行货币的流通便利”的观点也是偏颇的。

五、唯一的县级银行:赤城县苏维埃银行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信阳地区金融志》和《商城革命史(1925-1949)》(以下分别简称《货币史》《金融志》《革命史》)中有关赤城县苏维埃银行的观点,矛盾之处甚多,错误亦多。尤其《货币史》的观点在学术界影响深远、认同甚众,如《鄂豫皖革命金融史略》和姜宏业的《中国金融通史·第五卷(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时期)》均全盘接纳,金融类学术文章更是广泛引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学术界视听。

(一)成立时间问题。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王万邦认为“1929年12月25日,红三十二师解放商城县城,成立了商城县苏维埃政府,建立了商城县苏维埃银行,并将‘商城’改名‘赤城’”。[注]王万邦主编:《河南革命根据地实录》,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36页。《货币史》认为,赤城县行是“1931年5月组建的”,“到1931年7月正式归属于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领导”。[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38-39页。《革命史》认为,“1932年春,建立了赤城县苏维埃银行”。[注]中共商城县委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编:《商城革命史(1925-1949)》,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36页。《金融志》认为,“1932年2月底,赤城县苏维埃银行组建成立”。[注]《信阳地区金融志》,第79页。对此必须从多方面予以甄别。

首先,从财源方式转变的角度考察。苏区初创时期,红军、游击队和苏维埃政府对经济雄厚的、富有的、反动的土豪劣绅资财,通过“(一)捉票;(二)下条子;(三)公开没收;(四)豪绅地主因投降的‘票捐’”等四种形式,使“经费都取之于豪绅地主”。[注]《鄂东北特别区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政治经济情况》(1929年9月8日),湖北省档案馆、湖北省财政厅合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财经史资料选编》,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724页。随着三块根据地的逐步统一,单靠打土豪筹款所得的收入难以维持军政经费需求,迫切要求苏区扩大财源、保障革命。直到1931年2月初召开的鄂豫皖临时特委党团扩大会议后,银行才逐渐地在苏区发展起来,发挥着金融调节和财政拨款的双重功能。所以,以1931年2月作为苏维埃银行开始建立、实现苏区财源之根本转变的起点来看,1929年底建立商城县苏维埃银行是一种不符合苏区发展实际和历史逻辑的错误观点。

其次,从商城苏区变迁的角度考察。1929年底至1930年3月,红军曾两度解放商城,但形势不稳定、政权不巩固,加之占领时间短、人员觉悟低,尚不具备建立银行的种种条件。经过两年的不懈斗争,党和红军逐渐赢得民众对政权的认可与支持。1932年2月10日,红军第三次解放商城后,中共商城县委和县苏维埃政府由汤家汇迁至县城,商城改名“赤城”,开始领导商城政权的全面建设。8月,中共豫东南道委、道区苏维埃政府为了方便领导,将商城分为赤城、赤南两县,“赤城县委和赤城县苏维埃政府仍驻商城,辖城关、苏仙石、李集、柴中营子、杨堰、顾畈、陈畈、余集和汪楼9个区”,“赤南县委和赤南县苏维埃政府驻银沙畈,辖银沙畈、汤家汇、南溪、吴家店、白沙河、千金山、汤泉池7个区”。[注]《商城革命史(1925-1949)》,第194-195页。所以,1932年改名“赤城”的商城不可能在1931年成立赤城县苏维埃银行。同理,1932年8月分立县治的赤南县亦无法在1931年成立苏维埃银行的。

最后,从商城战略位置的角度考察。采取与新集相比较的办法,观其战略位置及其解放对苏区的重要性。“新集位于苏区中心,把苏区分成鄂豫边和豫皖边两半,使得根据地的统一和发展受到阻碍”。“新集的解放,打通了商(城)光(山)路线,使鄂豫边和皖西苏区联成一片,使苏区得到了巩固和发展”。[注]《河南革命根据地实录》,第336页。新集解放后,鄂豫皖特区、皖西北特区两个苏维埃银行顺势建立,从而走出了东西兼顾、互有照应、统筹协调的苏区银行发展路子。赤城县苏维埃银行驻地商城县第三次解放后,鄂豫皖苏区东西联系进一步扩大,三块根据地得以完全统一。单就在鄂豫皖苏区内的战略地位而言,商城比不上新集;若就重要性而言,商城就是第二个“新集”;两地皆是联系鄂豫皖苏区东西部的重要枢纽。就发展而言,豫东南是三块根据地中发展最弱的一极,直到1932年3月14日,赤城县工农兵代表大会才在汪岗乡洪畈村曾小弯召开,着重讨论了苏区建设、发展生产、支援红军、土地分配等问题,才得以具有政权上的合法性。所以,从大力发展豫东南和挖掘商城本身的战略价值来看,建立银行、鼎足存在、互成犄角,是鄂豫皖苏区最为有利的金融态势。

综上所述,按照会议决定的原则,借鉴两个特区银行筹建及经营经验的支持,赤城县苏维埃银行应当于1932年2月10日商城县第三次解放后开始筹建,“行址设在县城关南大街胡义兴商号处(今商城县审计局院内)”[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38-39页。,于3月14日赤城县工农兵代表大会结束后正式开业。

(二)货币铸行问题。有关赤城县苏维埃银行的主要分歧是铸造发行货币还是发放货币的问题。《革命史》认为赤城县行主要从事“负责信贷、兑换和存款等业务”,“发放皖西北苏维埃银行等上级银行发行的银币、铜币和纸币,将白区流入的银币和接收各级苏维埃没收豪绅地主的白银,交造币厂再铸造银币投放市场”。[注]《商城革命史(1925-1949)》,第136页。《金融志》认为是“铸造发行了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的银币”以及“形状和图案基本上仿照皖西北苏维埃铜币模式,面额‘伍拾文’‘壹佰文’的铜币”。[注]《信阳地区金融志》,第79页。《货币史》认可《金融志》观点,同时认为坚持时期的赤城县行“以及其管辖的区、乡信用合作社进行有限的货币兑换,办理信贷业务”,并“以‘经济公社’名义发行的‘油布币’作货币维持军队供给,坚持武装斗争”。[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43、34页。

首先,从委托铸造的必要性考察。早在1931年,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便曾委托黄安县紫云区黄陡冲(黄银匠)铸造过36枚银元[注]李正山:《加快鄂豫皖苏维埃银行情况》(1978年12月29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157页。,在赤城县的委托铸币可谓是梅开二度了。主要用意:一则在于发现优秀的民间工匠,为造币厂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皖西北苏维埃造币厂成立之时,力量异常单薄尤其缺少银匠,仅“集中了一个会刻的银匠,五个会翻砂的铜匠”[注]《关于红四方面军后方工作》(1931-193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史资料选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第4册,第143页。。二则在于扩大造币厂规模,缓解造币厂铸币压力。为扩大党和苏区的影响,造币厂必须铸造出更多属于人民自己的货币。要造出更多红色货币,除了提升技术、改良设备之外,还需要扩大规模。三则在于考察人民的革命感情。通过设计和铸造货币,从中呼唤革命群众对苏维埃货币的智力支持,进而鼓舞革命群众对革命金融的革命热情。

其次,从货币种类的重要性考察。随着鄂豫皖苏区第三次反“围剿”战争的胜利及缴获的不断扩大,单纯依靠信用性质的纸币无法在新苏区获得民众支持,必须依靠自身价值的银币来开拓新市场,弥补新苏区现金不足的缺口,从而使得金融流通、经济发展。所以,赤城县行委托民间匠人铸造了银币和铜币。银币“由县城关银匠唐元昌及南门口等几家银炉铸造”,“由于当时物资、技术条件所限,铸工较粗糙,在商城市面上只能按普通银元七五折使用”。铜币“由县城关芮铜匠铸造”,“主要用于解决当时市场贸易找零,并借以抵制一些私人商店发行的商票”。二者“数量甚少,流通不广”。[注]《信阳地区金融志》,第79-80页。也就是这些为数不多、流通赤城的委托铸币,保证了苏维埃纸币的充分兑现,很快为赤城建设打开了局面,巩固了赤城县苏维埃政权。

最后,从红色货币的继承性考察。目前发现的鄂豫皖苏区红色铸币,银元以工农银行名义发行了中文版、俄文版两种,铜元主要是由皖西北苏维埃造的二十文、五十文(伍拾文)两种面值十种版式。这些实物货币,设计极其新颖,工艺相对粗糙,彼此联系紧密,展现出一贯风格,从而可以认定均为皖西北苏维埃造币厂所铸,也为收藏界和钱币界所公认。因此,赤城县行委托铸币仿照皖西北铸币式样的说法是无法成立的,最大可能是仿铸当时流通的“袁大头”“孙小头”壹圆银币和河南省造的双旗五十文、壹佰文铜币。可知,《革命史》关于赤城县行铸造、发行货币的说法比较切合实际。

(三)终止时间问题。《货币史》叙述前后矛盾,先认为“在主力红军西征和根据地其他银行停止业务后,坚持到1934年5月才停止业务。”[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39页。后认为,“直到1934年9月,斗争形势变化,赤城县苏维埃政府迁往熊家河、沙河店一带,开始金刚台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时,赤城县苏维埃银行及其区、乡信用合作社的金融业务活动遂即结束”[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货币史》,第43页。。殷毅认为,赤城县行于“(1932年)9月14日敌人再占商城便停止货币发行。”[注]殷毅主编:《中国革命根据地印钞造币简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年版,第54、57页。

首先,由于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书记张国焘积极贯彻王明“左”倾路线,对内搞“肃反”扩大化,对外搞军事冒险行动,客观上造成苏区第四次反“围剿”失利,政权机构收缩撤退。1932年9月中旬,鄂豫皖党政军领导机关撤离苏区中心新集时,鄂豫皖省委指示“豫东南道委及其他机关撤出商城到汤家汇”。[注]《中共鄂豫皖省委给中央的报告——红军战况,苏区党政工作,对红四方面军行动的不同意见》(1931年1月5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2册,第235页。13日,豫东南道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分作两部撤离,一部分在道委书记高敬亭的率领下,从赤城突破潢(川)麻(城)公路,转移到光(山)罗(山)地区;包含赤城县机关的另一部分在道苏维埃政府主席张德山领导下,撤至赤南县汤家汇;赤南县机关工作人员和部分群众则转移到赤南县的胭脂坳、麦园一带。14日,敌人进占赤城县。又因“(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认为敌人固守工事,且互相联系,无隙可攻,且恐受敌人包围,遂决定退出汤家汇及金家寨”[注]《中共鄂豫皖省委给中央的报告——红军战况,苏区党政工作,对红四方面军行动的不同意见》(1931年1月5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2册,第235页。,敌人于19日进占汤家汇。

其次,随着中心城镇的普遍陷落,苏维埃银行生存难度加大,不得不自动终止业务,这点同其他苏区的情况是完全相同的。9月10日,鄂豫皖苏区首府新集陷落,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随红四方面军行动。同时,工农银行从皖西北向苏区中心收缩,向红四方面军总部靠拢。据陈锡联将军回忆,他所在红10师第30团特务连负责后方供给部从工农银行接收的100多挑子银圆,由皖西到英山,再到新洲,最后离开鄂豫皖。[注]陈锡联:《陈锡联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2007年版,第38页。这时,银行只随军开展供给业务,在途经城镇收兑纸币、维护苏维埃货币的信用,其他活动基本一概停止。

再次,转移中的赤城县苏维埃政府被彻底破坏。12月14日,鄂东、豫南敌军向赤南县的胭脂坳、门坎山、斑竹园、葛藤山等地进攻,所到之处烧杀掳掠,强化保甲,加紧反动宣传,严密经济封锁。赤城县苏维埃政府被彻底破坏,十余名干部被杀害,数千群众和大批粮食物资被劫掠。[注]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大别山风云录:豫东南土地革命战争史稿》,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89页。可以认为,作为政府附设机构的苏维埃银行,也遭到了灭顶之灾。除此之外,没有更多史料表明赤城县苏维埃银行之后的去向和活动。也就是说,赤城县苏维埃银行自9月13日撤离赤城后,于12月14日被彻底破坏而终结。

最后,区、乡级各种合作社均接受经济公社领导,与苏维埃银行只有业务往来,并无隶属关系。至于坚持时期的金融活动,以随红二十五军行动的经济公社为核心领导力量,以其领导广布区、乡、村的合作社为支撑,以“油布票”为活动载体,开展着有限的货币兑付和信贷业务。亦即,《货币史》错误地将坚持时期经济公社的业务活动转嫁给了赤城县苏维埃银行。

结语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苏维埃银行是伴随着根据地的巩固与扩大和苏维埃政权的建设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鄂豫皖边区建立的苏维埃银行,是为工农群众谋利益的银行,是靠工农群众办起来的银行,通过“统一货币制度,发行货币,调节货币流通;吸收存款,开展汇兑,代理金库;发放贷款,扶持工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繁荣经济,支援革命战争”。[注]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安徽省委党史研究室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史》,安徽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47页。苏维埃银行及其发行的苏维埃货币,为土地革命提供了强大的金融保障,既教育团结了工农群众,又鼓舞了工农群众的革命斗志,具有十分强烈的阶级革命性质。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变化,以1932年1月10日至20日召开的鄂豫皖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为分水岭,之前的分散时期,形成了“特区行—县分行”的银行体系,除了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和皖西北特区苏维埃银行,在中央集权的苏区诸县,部分设立银行分行,部分依托经济公社设立银行地方办事处。之后的集中时期,形成了“省级行—县级行”的银行体系,鄂豫皖区苏维埃银行改称鄂豫皖省苏维埃银行,皖西北道区苏维埃银行改称鄂豫皖省苏维埃工农银行,职能更为集中、分工各有侧重。鄂豫皖苏区艰难探索建设银行的经验教训,为其后川陕省工农银行的建立提供了有益借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建设银行的优良传统,始终激励着一代代共产党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兢兢业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鄂豫皖苏区银行的历史,是一部艰难险阻的奋斗史,是一部可歌可泣的斗争史,留给我们无尽的探索与思考。研究鄂豫皖苏区银行的建设,显然是促进鄂豫皖苏区研究的有力推手,对革命金融研究和中共党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意义。史料的支离散落迫使我们不得不继续在浩瀚的各种历史书目中寻觅苏区银行建设的光点与火花,从而不断揭示苏区银行历程,探索局部执政规律,弘扬红色革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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