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微量物证样本库和数据库的意义及作用*
2019-12-15张显强
孙 利 张显强
贵州警察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与传统物证相比,微观物证主要是指在犯罪现场收集到的各种微观物证,通过其自身的物质属性来证明其与被审查对象的联系,从而确定侦查的方向和线索,证明犯罪现场的真实情况。
一、微量物证技术在侦查中的作用
与其他物证一样,微量物证技术在侦查中具有以下效力:首先,可以直接判断案件性质。例如,在中毒死亡的案件中,侦查员在死者家里面装有面粉的袋子里发现了少量的砷,由此能够判定这个一起有预谋的毒杀案件。二是要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侦查员就要缩小调查范围,采用对作案现场留下的痕迹物证的调查,能够为开展调查提供方向、范围和线索。使用留在现场的残煤,能够认定与从事煤炭运输或者开采的人有联系。第三,确定犯罪手段。将现场留下的微量物质和犯罪工具上的微量物质进行比较,我们能够判定它们是不是相同的犯罪工具。第四,结合其他间接证据对案件进行认定。在调查中的某些情况下,因为不同原因不能获得直接证据,这种形势下,只有间接证据才能用来确定案件的真实性。但是,一般来说,单一的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性,但结合其他间接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发现案件的真相。第五,为共谋案件提供依据。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嫌犯使用的手段、方法、工具都比较固定。针对其他犯罪现场可疑微量物证的理化检查,为共犯案件的侦查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
二、微量物证比对样品库和数据库的建立
鉴于微量物证在刑事案件当中的侦破作用越来越大,建立一个系统的微量物证相关物品的样本库和数据库显得已经势在必行。
就法制建设来说,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法律法规会越来越完善,诉讼也会越来越严谨、科学,物证的作用将逐步成熟应用。另外,现代社会教育与科学知识十分普及,运用网络新媒体为传播信息越来越方便,犯罪的手段趋向“智能化”,现场珍贵的传统物证便难以获取;有些罪犯还故意销毁犯罪中的微量物证,从而影响警方的侦查。
中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点的检验理论、技术和方法。目前,微量物证检验已成为我国法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侦查、案件解决和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微量物证普遍存在、难以破坏和消除的特点,同时,微量物证可以为案件鉴定提供参考科学依据,为现场分析和重建提供信息和依据、组成物证链的必要环节、在一定条件下起到直接物证的作用等作用,微量物证在案件侦查和作为证据进行起诉活动中日渐重要。微量物证的量小体微、种类繁多的特点又决定了微量物质作为一种侦查手段或证据的难度,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我们认为收集在实践当中遇到的相关微量物质的各种类来建立一个完整健全的微量物证样本库和数据库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微观物证的审查是通过微观物证的存在、外部特征、质量和表现来证明案件的客观现实,换言之,即检材与样本的比对,进行同一认定或种属认定。健全完整的微量物证样本库和数据库的建立有利于侦查员在犯罪现场提取相关微量物质后可以及时送检及获得与案件相关的信息,迅速采取有关侦查行动,可大大缩短破案时间和提高破案效率。建立一个健全完整的微量物证样本库和数据库,需要我们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注意收集遇到的相关微量物质并做好分析记录工作,这将是一个冗长的工作。
由于微量物证的检验涉及到运用各种仪器(如气相色谱仪、质谱仪)和方法(如各种化学分析方法)进行分析,这就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配置各种科学仪器和培养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然而,由于微物理分析项目众多,所使用的仪器也多种多样。这些仪器通常很贵,有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财政和人力资源不允许完全分配。至少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尚不足以达到,特别是在基层公安机关难以具备这样的条件。目前国内尚未建立一个较完整的微量物证样本库和数据库,这使得微量物证在办案过程中使用受限,甚至很多基层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完全不具有微量物证的存在意识,常常使得案件现场的微量物证遭到破坏。
三、建议
鉴于我国微量物证鉴定技术和设备落后的景象,加大微量物证分析仪器的投入,不断引进新技术,加大各地公安机关的内部协同合作,加强对基层民警的微量物证意识的培养,建立一个健全完整的微量物证样本库和数据库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