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发文,明确医疗设备配置国产优先
2019-12-14
近日,广东省卫健委印发的《广东省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技术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到2020年底,全省规划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1615台,其中新增813台。据了解,我国对大型医用设备实行严格的配置许可管理,其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医疗机构不得未经批准自行配置。
实际上,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目录相对之前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扩充。2018年4月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对比2005版目录,PET-CT、伽马刀、手术机器人等原本在甲类目录的医疗设备,被移到乙类目录中,将由省级卫健委(卫计委)进行配置审批。这部分配置审批权限的下放,无疑将对医疗机构增加配置大型设备有正向激励作用,更多的乙类医疗器械将加速走进医疗机构。
★ 国产设备优先
《通知》要求,严禁广东省公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享有独立产权而采用合作、融资租赁租入、举债或集资购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等方式申请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同时,鼓励公立醫疗器械使用单位优先配置国产自主品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其实在2018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就发布《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称,要提高药械供应保障能力,加大对国产医疗器械设备的应用。而且部分省份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表示,所有医疗设备全部要国产。如今年6月,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一份总预算为2.7亿的招标文件显示,招标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全部要求国产。
★ 支持非公医疗
根据《通知》,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年度实施计划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广州/深圳等受委托市)根据实际需要按年度实施,要为社会资本办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预留规划空间。同时,简化社会资本办医办理配置的程序,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和医疗健康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预留发展空间,《通知》还强调,不得将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作为确定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赛柏蓝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