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的指标和实证①
2019-12-13娄永琪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上海200092
张 帅 娄永琪 徐 江(同济大学 设计创意学院,上海 200092)
一、引言
设计是人类有目的和有计划的创新实践活动,是将知识、信息、文化、艺术、创意、技术等转化为新的产品、工艺、服务、商业模式、生活方式等的先导环节[1-2]。设计在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等的量的扩张、质的提升和整体更新换代的过程中发挥引领和导向的作用。设计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国家(地区)的产品、服务等在国际贸易价值链上的位置[3]。
越来越多的国家(芬兰、韩国、新加坡等)将提升设计竞争力作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都为提升设计竞争力采取各种各样的促进和激励措施[4-6]。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设计的重要性也被频繁提上议事日程。路甬祥和潘云鹤指出,提升设计竞争力对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提升设计竞争力已经成为中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着力点[1,7-9]。中国工程院于2013年8月启动“创新设计发展战略研究”重大咨询项目,《关于大力发展创新设计的建议》作为项目的重要成果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创新设计能力”纳入《中国制造2025》,标志着设计已经成为了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是对一个国家(地区)设计各方面表现(直接的经济效益、未来的发展潜能、政府的宏观支持等等)的综合表述。因为不能衡量和量化的事物很难得到有效的管理[10],本文旨在为衡量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特别是各国(地区)面向全球知识网络时代的“创新设计”的竞争力,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利用最近年份可以获取的公开权威数据实证分析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呈现各国(地区)设计竞争力的相对排名和地位,也为中国提升设计竞争力提供具体的标杆国家(地区)。
二、文献评述
在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的研究中影响力较大,同时有指标和实证的是芬兰阿尔托大学的设计创意中心(DESIGNIUM)发布的《全球设计观察2010》(Global Design Watch 2010)、英国剑桥大学发布的《国际设计记分牌:国际设计能力的初始指标》(International Design Scoreboard: Initial indicators of international design capabilities)和韩国设计促进研究所发布的《国家设计竞争力报告2008》(National Design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08)。
《全球设计观察2010》衡量50个国家2007年的设计竞争力[11]。衡量设计竞争力的七个指标来自于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2009-2010》(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09-2010)。七个指标分别为“公司对于研发的资金投入”“企业由产品和工序的独特性所带来的竞争优势”“出口型公司在整个价值链的覆盖度”“公司的创新能力”“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市场的广度”和“公司以顾客为导向的程度”。七个指标的值介于1和7,数据来源为世界经济论坛对于各国(地区)经理人的问卷调查。经过七个指标值的等权重相加,可以发现,瑞士、日本、德国、瑞典和美国位于前五位,文莱、科威特、约旦、巴林和阿曼位于后五位,中国位列第36位。
《国际设计记分牌》基于四个维度,用总计七个指标衡量设计竞争力[12]。四个维度分别为政府支持、设计投入、设计产出和设计效益。政府支持用“政府促进设计发展的投资额”衡量;设计投入用“设计专业毕业生数量”衡量;设计产出用“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的设计量”和“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的商标量”衡量;设计效益用“设计公司数量”“设计服务部门营业额”和“设计服务部门就业人数”衡量。该报告选取12个国家(地区)作为样本,数据是2000-2007年期间最近年份可以获取的数据。该报告的创新之处在于分别选取指标的绝对值和相对值衡量设计竞争力。指标的绝对值(例如“设计专业毕业生总量”和“设计服务部门营业额总量”)衡量设计竞争力的“规模(Scale)”,而指标的相对值(例如“每百万人口中设计专业毕业生数量”和“设计服务部门营业额总量占GDP比重”)衡量设计竞争力的“强度(Intensity)”。基于指标的绝对值,12个国家(地区)的设计竞争力排名(1-12)是美国、韩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瑞典、香港、挪威、丹麦、芬兰和冰岛。基于指标的相对值,12个国家(地区)的设计竞争力排名(1-12)是新加坡、韩国、冰岛、瑞典、加拿大、英国、丹麦、挪威、芬兰、日本、美国和香港。不难看出,基于指标绝对值和相对值的排名差异很大。
《国家设计竞争力报告2008》从三个维度衡量2008年17个国家(地区)的设计竞争力[13]。三个维度分别是设计政策、设计产业和设计文化。该报告通过对每个国家(地区)的30名设计师、20名设计公司的职员和80名消费者进行网络问卷调查获得三个维度的值。结果显示,17个国家(地区)的设计竞争力排名(1-17)是意大利、法国、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瑞典、韩国、丹麦、芬兰、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中国台湾地区、新加坡、巴西和印度。
上述研究为衡量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提供思路和指标,但局限性也较为明显。《全球设计观察2010》没有阐释为什么选择七个指标以及七个指标分别衡量设计竞争力的哪些具体维度和内容。《国际设计记分牌》的指标数据较难获取,国家(地区)样本数量较少且局限于发达国家(地区),尚不能衡量大部分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设计竞争力。《国家设计竞争力报告2008》的指标值是基于对每个国家(地区)130名设计相关人员的网络问卷调查,有限的调查样本和被调查者的认知局限使得该问卷调查很难对各国(地区)的设计竞争力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更为重要的是,大部分已有的设计竞争力研究,对设计的理解还停留在1.0和2.0层面[7],对设计的疆域拓展和角色转型并未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自2013年起,路甬祥和潘云鹤牵头启动了“创新设计战略研究”中国工程院重大和重点研究课题,其中包括2015年启动了“创新设计竞争力研究”课题。“创新设计竞争力研究”课题分为国家、城市和企业三个部分,徐志磊和娄永琪负责了国家设计竞争力的研究。在开题会上,路甬祥提出希望在借鉴已有的设计竞争力研究和评价的基础上,探索“符合设计价值、符合时代特征、符合中国国情特点和发展要求的创新设计竞争力评价体系和方法”。课题组基于“创新设计”的内涵,从设计效益、设计能力和设计战略三个维度,对22个国家(G20国家中除去欧盟后的19个国家+芬兰+瑞士+新加坡)的设计竞争力进行了排名。设计效益由“新产品商业模式运行效率”等八个指标衡量;设计能力由“创新设计研发的商业化比率”等八个指标衡量;设计战略由“新产品支持政策实效”等六个指标衡量。在样本国家中,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美国、德国、芬兰和日本,中国位居第13位。
该研究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如:1. 指标的靶向性可以进一步精准。特别是基于“相关性”的指标,需要对指标和“创新设计”内涵之间的关系做更为精准的研究。要考虑选择尽可能少的指标,去反映和逼近事实;2. 数据质量尚可进一步提高。指标的数据来源可以更加精准,数据获取渠道上应作进一步优化,如采纳更多的公开数据,以提升评价体系的可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减少主观评价数据,以改善研究的客观性;通过数据挖掘等手段,拓宽数据来源;改良部分波动和差异较大的数据;3. 需要做进一步的持续研究,通过历年评估结果的比对分析,不断优化评价模型。特别是对权重的选择,需要做更加细致的研究[14]。
三、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的指标体系
作为中国工程院“创新设计竞争力研究”课题的延续,同济大学创新设计竞争力研究中心(Tongji DCRC)对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进行了一系列后续研究,于2018年更新了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指标体系的构建,以三个维度、九个衡量指标组成,并对74个国家(地区)在2015-2017年的设计竞争力进行了评价。新的研究一方面延续了之前中国工程院研究的思路和框架,以及设计效益、设计潜能和设计战略三个衡量维度,另一方面对具体的指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进和优化。
1.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本文的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指标体系构建原则如下:
(1)指标的相关性。由于聚焦全球知识网络时代“创新设计”的内涵,而创新设计并没有独立的统计口径。因此,研究团队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如何选取和确定与创新设计内涵相符,且具有数据来源和统一统计口径的指标。“相关性”的强弱被用来作为指标选择的一个重要依据。
(2)指标的可比性。设计竞争力的衡量指标在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必须具有可比性。不同国家(地区)的国情存在一定差异,有些指标在不同国家(地区)的表现并不能体现设计的真正竞争力。例如,“政府工作报告和会议提到设计相关政策频率”不能真实反映不同国家(地区)的政府对于设计的政策支持力度。另外,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为保证指标的可比性,不同国家(地区)的同一指标的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必须完全一致。
(3)指标数据来源的公开性和权威性。现有文献的共性问题是指标数据来源不清晰,读者很难按图索骥找到相应数据。本文选取的指标必须能从公开和权威的数据源获取数据,这是保证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实证结果可信和可重复的基本前提。为了方便读者核实数据来源和实证结果,本文对每个指标的数据来源进行了详细说明。
(4)指标体系完备性和简洁性的统一。指标体系的完备性是指选取的指标能够体现设计竞争力各维度的内涵,不能只衡量设计竞争力的某些维度,而忽略其他维度。在保证指标体系完备性的同时应该尽量减少指标的数量,保证指标体系的简洁性。如果指标数量过多首先会增加数据获取的成本和难度,甚至迫使国家(地区)样本数量减少。由于同类指标之间往往具有一定相关性,指标数量过多还会增加指标体系的冗余度。
2. 设计效益维度的指标选择和说明
设计效益是指设计给产品、服务等带来的主导性、独特性和丰富性。我们的研究认为可以从三个视角衡量:(1)设计给产品、服务等带来的主导性。高水平的设计能够让产品、服务等处于主导地位,个人和组织必须通过付费等方式获取相关产品、服务等的生产权、销售权、经营权等;(2)设计给产品、服务等带来的独特性。高水平的设计能够让产品、服务等有自身鲜明的特色和独特的性能,从而在全球经济贸易体系中有不可取代的地位[15];(3)设计给产品、服务等带来的丰富性。高水平的设计能够更好地将民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与商业机会结合起来,设计更为丰富的产品、服务等[6]。
设计给产品、服务等带来的主导性用“知识产权的授权、许可等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衡量。在大多数情况下,设计往往以知识产权的形式表现出来[16]。知识产权是产品、服务等获取主导地位的重要工具。“知识产权的授权、许可等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越大,表明付费者对于知识产权价值的认可度越高,进一步说明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服务等后带来的经济价值越大。因此,“知识产权的授权、许可等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值越大,知识产权的主导性越强,设计给产品、服务等带来的主导程度越大。指标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h ttps://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世界银行提供128个国家(地区)在2017年(或者可以获取数据的最近年份)的数据。
设计给产品、服务等带来的独特性用“企业由产品和工序的独特性所带来的竞争优势”衡量。设计的价值在于通过创造性的劳动给国家(地区)的产品、服务等带来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成为消费者的首要选择[17]。因此,“企业由产品和工序的独特性所带来的竞争优势”值越大,表明设计给产品、服务等带来的独特性越强,消费者的认可度越高。指标数据来源于世界经济论坛开展的“经理观点调查”。各国(地区)经理人对“你们国家(地区)的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主要是基于什么?”的问题进行打分,分值介于0和7,0代表最差(基于低成本的劳动力或者自然资源),7代表最好(基于产品和工序的独特性)。经理人所打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该国(地区)的指标值。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7-2018)公布137个国家(地区)的该指标在2016-2017年的加权平均值。
设计给产品、服务等带来的丰富性用“经济复杂性指数(Economic Complexity Index)”衡量。“经济复杂性指数”由哈佛大学国际发展中心开发研制,基于海关数据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生产产品的多样性。“经济复杂性指数”值较高表明一个国家(地区)拥有较为丰富的知识和较强的能力来生产更为多样化的产品[18]。设计的价值和作用在于将知识和能力转化为产品、服务等。因此,“经济复杂性指数”值越高,表明设计的价值和作用能够得到越好的体现和发挥,设计能够让一个国家(地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设计给产品、服务等带来的丰富性也越强。指标数据来源于哈佛大学国际发展中心的“经济复杂性指数”数据库( http://atlas.cid.harvard.edu/rankings/)。该数据库提供128个国家(地区)在2016年的“经济复杂性指数”值和排名。
3.设计潜能维度的指标选择和说明
设计潜能是指设计未来发展的可能性。我们的研究认为可以从三个视角衡量:(1)本国(地区)市场对于设计的需求。根据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钻石体系理论),内行且挑剔的本土顾客是某一产品、服务和产业获得竞争优势和未来取得较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钻石体系的一个重要维度[19]。为了满足内行和挑剔的顾客,企业会努力提供更加优质和更加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而这都对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2)国家(地区)的科技水平。在全球知识网络时代,和先进科学技术相结合的设计能够更好地引领产品、服务、产业等的发展,有助于设计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引领作用[20-21];(3)国家(地区)的创新环境和水平。设计是一种显性的创新实践活动,国家(地区)的创新环境较好和创新水平较高能够为设计的较好较快发展提供孵化基地和支持要素[22]。
本国(地区)市场对于设计的需求用“消费者的成熟度”衡量。“消费者的成熟度”较为直接地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是否有内行和挑剔的消费者。“消费者的成熟度”值越大,表明消费者越发理性和成熟,对产品和服务的综合要求越高,对背后的设计要求也越高,设计更好地发挥其引领和转化作用的可能性也越大。指标数据来源于世界经济论坛开展的“经理观点调查”。各国(地区)经理人对“在你们国家(地区),消费者是基于什么做出消费决策的?”的问题进行打分,分值介于0和7,0代表最差(只是基于价格因素),7代表最好(基于产品和服务的综合性能)。经理人所打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该国(地区)的指标值。《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公布137个国家(地区)的该指标在2016-2017年的加权平均值。
国家(地区)的科技水平用“企业对最新技术的接纳度”衡量。相较于实验室和尚未应用的科学技术,企业实际接纳和应用的科学技术更能反映一个国家(地区)真实和全面的科技水平,同时能够更为直接地为设计作用的发挥提供更多的可能性。指标数据来源于世界经济论坛开展的“经理观点调查”。各国(地区)经理人对“在你们国家(地区),企业在多大程度上是接纳最新技术的?”的问题进行打分,分值介于0和7,0代表最差(基本不接纳最新技术),7代表最好(在很大程度上接纳最新技术)。经理人所打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该国(地区)的指标值。《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公布137个国家(地区)的该指标在2016-2017年的加权平均值。
国家(地区)的创新环境和水平用“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衡量。“全球创新指数”是两个分项指数的等权重平均,两个分项指数分别为创新投入指数和创新产出指数。创新投入指数是五个维度指数的等权重平均,五个维度指数分别是治理指数、人力资本和研究指数、基础设施指数、市场成熟度指数和企业成熟度指数。创新产出指数是两个维度指数的等权重平均,两个维度指数分别为知识和科技产出指数和创造性产出指数。可以看出,创新投入指数能够较好和较为全面地衡量国家(地区)的创新环境,创新产出指数能够较好和较为直接地衡量国家(地区)的创新水平。由创新投入指数和创新产出指数合成的“全球创新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衡量国家(地区)的创新环境和水平,由此也可以衡量国家(地区)的创新对于高水平设计的孵化作用和支持力度。“全球创新指数”由康奈尔大学约翰逊商学院、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发研制,三个组织每年联合发布《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全球创新指数2017:创新养活世界》(The 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17: Innovation Feeding the World)提供127个国家(地区)在2016年(或者可以获取数据的最近年份)的“全球创新指数”值。
4.设计战略维度的指标选择和说明
设计战略是指政府对设计的宏观支持。我们的研究认为可以从三个视角衡量:(1)政府对设计的资金支持力度。资金支持是政府对设计的宏观支持最为直接的体现;(2)政府对设计的政策引导。政策引导是指政府实施的政策有利于引导企业对于设计价值和作用的重视;(3)政府为设计提供的政策保障。政策保障是指政府为设计的良性发展提供的必要宏观环境。
政府对设计的资金支持力度用“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衡量。设计要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其引领和转化作用必须有高水平的研发作为支撑[23]。因此,政府对于研发的资金支持也可以反映政府对于设计的资金支持。如果选用“研发支出”这一“规模”指标,则会带来一种错觉,即经济规模大的国家(地区)对设计的宏观支持力度大。很显然这与事实不相符。只有选择“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这一“强度”指标才能真正反映政府对设计的宏观支持力度。指标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世界银行提供109个国家(地区)在2015年(或者可以获取数据的最近年份)的数据。
政府对设计的政策引导用“政府采购对创新的鼓励程度”衡量。设计是创新的重要驱动力和表现形式[24]。政府倾向于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也是在鼓励企业通过设计提供更有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因此“政府采购对创新的鼓励程度”也能够体现政府对设计的政策扶持和引导。指标数据来源于世界经济论坛开展的“经理观点调查”。各国(地区)经理人对“在你们国家(地区),政府采购在多大程度上是鼓励创新的?”的问题进行打分,分值介于0和7,0代表最差(一点都不鼓励创新),7代表最好(在很大程度上鼓励创新)。经理人所打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该国(地区)的指标值。《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公布137个国家(地区)的该指标在2016-2017年的加权平均值。
政府为设计提供的政策保障用“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衡量。知识产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会引导和激励企业通过设计提供更加优质和更加贴近消费者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等,并借此占据价值链的上游[25-26]。如果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企业不会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由设计引领的创新活动,而是倾向于通过抄袭和复制走低端竞争的道路,从而让整个国家(地区)的产业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下游[27]。指标数据来源于世界经济论坛开展的“经理观点调查”。各国(地区)经理人对“在你们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保护的?”的问题进行打分,分值介于0和7,0代表最差(一点都不受到保护),7代表最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保护)。经理人所打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该国(地区)的指标值。《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公布137个国家(地区)的该指标在2016-2017年的加权平均值。
表1是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的指标体系
四、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的指数构建
本文首先构建三个维度指数,继而基于三个维度指数构建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指数。在构建维度指数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指标值的加总问题。不同指标值的量级不一致,不能直接进行加总。例如,在设计潜能维度的三个指标中,“消费者的成熟度”和“企业对最新技术的接纳度”值介于1和6,而“全球创新指数”值介于15.64和67.69。为了便于指标值的加总,本文运用最大最小值的标准化法,将各个指标的原值转化为介于0和1的标准值。九个指标都为正向指标,因此指标的标准值越接近于1表明指标所衡量内容表现的越好。
在构建维度指数的过程中,本文认为每个指标所衡量的内容同等重要且不可替代。因此,本文赋予每个指标相同的权重。为了体现每个指标的不可替代性,本文借鉴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的构建方法[28-29],即运用几何平均法加总指标的标准值形成维度指数。由于指标的标准值介于0和1,因此三个维度指数值也介于0和1。三个维度指数为正向指数,因此维度指数值越接近于1表明所衡量维度的表现越好。
在构建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指数的过程中,本文认为三个维度的重要性有所差异。从相关性的角度分析,设计效益对于设计竞争力的衡量最为重要,其次是设计潜能和设计战略。设计效益是设计给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带来的直接和现实效益,与设计竞争力的相关性最强。设计潜能和设计战略对设计发展主要起间接的促进作用,与设计竞争力的相关性较弱。因此,本文赋予设计效益指数50%的权重,赋予设计潜能指数和设计战略指数都为25%的权重。为了体现每个维度指数的不可替代性,本文同样运用几何平均法加总三个维度指数形成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指数。由于三个维度指数值介于0和1,因此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指数值也是介于0和1。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指数值越接近于1,表明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越强。
五、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首先对九个指标进行数据整理,结果如表2所示。将九个指标的数据进行汇总,本文共获得87个国家(地区)的设计效益指数值、120个国家(地区)的设计潜能指数值和99个国家(地区)的设计战略指数值。将三个维度指数值进行汇总,本文最终获得74个国家(地区)的设计竞争力指数值。表3是74个国家(地区)的设计竞争力指数值和排名。
本文把设计竞争力指数值不小于0.50的国家(地区)称为“设计竞争力强”的国家(地区);在0.30和0.50之间(包括0.30)的国家(地区)称为“设计竞争力较强”的国家(地区);在0.20和0.30之间(包括0.20)的国家(地区)称为“设计竞争力一般”的国家(地区);在0.10和0.20之间(包括0.10)的国家(地区)称为“设计竞争力较弱”的国家(地区);在0.10以下的国家称为“设计竞争力弱”的国家(地区)。
表2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指标体系的数据说明
美国、荷兰、瑞士、新加坡、爱尔兰等11个发达国家属于“设计竞争力强”的国家。美国的设计竞争力指数值大于0.80,远高于排名第二的日本,又可以被归类为“设计竞争力极强”的国家。芬兰、比利时、以色列、奥地利、香港等10个国家(地区)属于“设计竞争力较强”的国家(地区)。中国也属于“设计竞争力较强”的国家,同时是其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挪威、马来西亚、新西兰、波兰、葡萄牙等11个国家属于“设计竞争力一般”的国家。有些传统的发达国家(例如挪威和新西兰)的设计竞争力属于“一般”的范畴,并不属于“强”和“较强”的范畴。斯洛文尼亚、希腊、罗马尼亚、乌拉圭、菲律宾等23个国家属于“设计竞争力较弱”的国家。秘鲁、波黑、柬埔寨、蒙古、埃塞俄比亚等19个国家属于“设计竞争力弱”的国家。
表3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指数值和排名(2015-2017年)
在G20国家中,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和韩国属于“设计竞争力强”的国家;中国、意大利和加拿大属于“设计竞争力较强”的国家;澳大利亚、印度、俄罗斯和巴西属于“设计竞争力一般”的国家;南非、阿根廷、印度尼西亚、土耳其和墨西哥属于“设计竞争力较弱”的国家。
六、结论
本文聚焦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的量化研究。在理论层面,本文为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制定清晰明了的分析框架(三个维度和九个视角),并且基于该分析框架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九个指标);在应用层面,本文基于公开权威的数据计算74个国家(地区)在2015-2017年的设计竞争力指数值,各个国家(地区)可以清楚地认识自身的设计竞争力在国家(地区)体系中的排名和地位。中国属于“设计竞争力较强”的国家,同时是设计竞争力最强的发展中国家。为了进一步提升设计竞争力,中国应该瞄准和学习“设计竞争力强”的11个发达国家,特别是“设计竞争力极强”的美国。
关于本文的研究,有几点需要做特别说明:1. 由于研究评价的是“创新设计”的竞争力,所以在指标选取、评价模型建构以及评价的结果和一般意义上的“设计”竞争力有不小的差异;2. 所有数据都是基于世界经济论坛、世界银行等公开数据源,完全摒弃了主观数据,这种做法优劣点都非常清晰,但确保了评价结果的透明性和客观性;3. 有些地区,如中国台湾地区,由于世界银行并不单独统计其数据,因此并没有出现在排名中;4. 中国排名较高一方面和中国的政策激励和政策倾斜等关系很大,另一方面和中国在战略新兴产业,如互联网产业方面的突出表现有关。
未来我们对国家(地区)设计竞争力的研究将从三方面展开:1. 拓展深化设计竞争力三个维度的内涵,尤其是设计效益。本文讨论的设计效益只是设计的经济效益,并未讨论设计的社会效益(例如较好的设计给居民带来的美感)和生态效益(例如较好的设计可以在满足美好生活的前提下降低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污染物的排放);2. 研制开发与设计竞争力更加直接相关的指标。例如,“专利转化率”或者“科研成果转化率”能够更为直接地衡量设计效益,但目前还没有被普遍接受的计算方法;3. 探索研究更加科学合理的指标构建方法。随着研究的推进,这个指标体系会不断迭代优化,但是全部采用公开数据,强调客观性的特色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