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与法制建设
——纪念新中国诞生七十周年
2019-12-13常建峰
常建峰
中共许昌市委党校,河南 许昌 461000
所谓党的领导,实际上是指我国在进行相应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言,之所以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因为在人类发展的长久历史中,许多的历史事件都已表明,人类在进行任何一项重大的,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时候,为了保障其能够顺利推进并取得成功,都需要形成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对于我国来说,我党便是那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并且在长时间的实践和奋斗中,也证明了我党强有力领导核心的地位。除此之外,我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而言,它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并且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够自觉认为自己是人民群众当中的一员,并在建设社会事业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最大力量。因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获得更好发展的有力保障。所谓的法制建设,实际上是指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设,是属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很多人来说,容易将其与法治建设进行混淆。法制建设,是从法律制度的层面展开相应的建设活动。而对于法治建设来说,更多是从依法治国的概念出发,讲的是如何利用法律治理国家。而在本文的探究中,主要分析的是法律制度层面的内容。对于一个现代化国家而言,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法律制度建设得足够完善,才能够为法治建设提供基础。因此,本文将结合中国共产党诞生七十周年的时代背景,对七十周年以来,党的领导和法制建设展开探讨。
一、党的领导的作用
我国成立已经七十年了,我党的领导地位一直以来都没有受到过动摇。之所以会形成如此稳定的地位,与我党领导的作用是分割不开的。因此,在接下来的论述中,笔者将来说说七十年以来,坚持我党的领导,对于我国的发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第一,在我党的领导下,我国顺利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在1949年成立之初,国内环境可以说是一穷二白、百废待兴。面对满目苍夷的新中国,当时以毛泽东同志为领导核心的党中央集体,在立足于我国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做出了一化三改的重大决策。所谓的一化三改,实际上就是指在进行工业化建设的同时,推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化三改的展开,使我国顺利从新民主主义国家过渡到了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仅仅是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门口,但是为我国后续的辉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而这些恰恰是与我党的领导分割不开的。
第二,在我党的领导下,兴起改革开放,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后,在开展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后,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为了我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1978年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我党在经过一系列的实验试点和探索分析之后,正式做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正式加入了WTO,投身与全球化的浪潮之中,承办了一次又一次的国际盛宴,如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除此之外,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更是积极参与各项社会主义援助事业,在国际平台上彰显中国力量。从1978年到现在41年,我国依然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不断前行和进步。而这些成绩都是在坚持我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是我党领导下我国获得的伟大成就。
第三,坚持我党的领导,在新时代中,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在这些年来,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为了在新时期中实现我国更好的发展,以习近平为领导核心的我党,形成了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不仅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且还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口号。从2012年到2019年的今天,中国力量、中国担当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现阶段的热门词汇。而这些同样也是在坚持我党里领导的作用下形成的。因此,在未来的道路上,还需要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实现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二、党的领导的历程
党的领导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1850年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写的《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工人政党,应该需要有自己的领导核心,并使得每一个支部都变成中心和核心。”在这一时期,能够初步看出党的领导的雏形。而在后来列宁提出:“党对工人和其他工人组织的领导,实质上是指政治上的领导。”从此开始党的领导变得更加的明确。
对于我国来说,党的领导是在1942年9月的《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其调整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一文中正式提出的。在后来的十六大上,党章对党的领导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其中表明党的领导,不仅仅是政治上的领导,而且还包括思想上和组织上的领导。而这一点,标志着我党的领导地位的全面落实。
我国诞生七十周年以来,经历过一代又一代的领导集体,但无论日后是怎么样的变化,我党都将继续领导人民向前进。
三、法制建设的作用
对于法制建设来说,它的形成与发展并不是没有意义的,恰恰相反法制建设的完善,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进程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因此,在接下来的讲解中,笔者将分以下几点,来说说法制建设的作用。
首先,形成法制建设,能够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在前面的论述中已有提到法制与法治之间的关系,只有形成了成熟架构下的法律制度,才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因此,通过不断加强我国的法制建设,能够让我国的法律体系变得越来越成熟,实现我国法律事业的发展。
其次,加强法律制度建设,能够保障社会的安定。对于我国发展来说,内在的安定和外在的和平同样重要,而对于法律制度建设来说,实际上通过加强法制的建设,能够为我国内在的安定提供保障。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来说,我国的发展可以说是越来越快,在高速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不道德的行为,这些行为如果不能够得到有效的约束,会给社会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因此,便需要从法律层面的角度,对其进行约束,以此来实现社会的安定与发展。
最后,法制建设是我国趋向于成熟的标志。一个成熟体制的现代化国家,一定会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而我国大力发展法律制度,实际上也是适应我国发展,为社会为国家为人民所提供最为真切的服务。
四、法制建设的历程
对于我国法律制度建设来说,它的发展历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满曲折的。因此,在接下来的论述中,笔者将分时期来论述我国的法制建设发展历程。
建国初期,法制建设的起步阶段。在1949年刚建国的时候,我国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体系,这个时候治理国家,更多的是依靠着党的政策。而一些必须要有法律规章制度内容,都是以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展开。其后到了1954年,在毛泽东同志的主持开展下制定了我国的第一部宪法,称为1954年宪法,这一时期,已经形成对于法制建设的初步认知。但是到了1959年之后法制建设开始陷入了停滞的时期,一直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认知开始有的质的飞跃。在这一时期,不仅通过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法制委员会,而且还制定了刑法、刑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部重要法律。在1982年还重新制定了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直到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我党也没有放弃法制建设,可以说在未来我国的法律体系会变得越来越成熟与完善。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诞生的七十周年中,党的领导和法制建设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并且在未来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党的领导和法制建设都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我国也将迎接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