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内涵
2019-12-13杨龙
杨 龙
(102206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
在国际法发展的后期,国际能源法开始出现。在对国际能源法进行定义时,经常采用的是广义的国际能源法,也就是说国家与国家之间在进行能源合作开发利用等活动时,要根据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能源法等多种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而我国从2015年到现在,对我国的能源进行法律规定时没有对能源法进行相关原则的设置从而导致我国关于能源的法律条约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因此,本文将从国际能源法的基本原则出发,结合我国的能源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比较,为我国后续发展能源法的相关原则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一、能源主权原则
能源主权原则是国际能源法的主要基本原则之一。我们都知道国家的主权就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各个国家的能源主权实质上也就是每个独立的国家主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对国家所有的能源进行主权的限定是保证国家在对本国的能源享有所属权利的同时能够宣扬自己的国家主权,保证所有能源使用权只有国家有权利进行掌控。是主权国家在本国境内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区域环境进行管理的范围扩大面。每个国家对本国境内的能源,想要独立自主的权利是社会广泛认可的法律条文,并且其他国家也尊重能源持有国对本国的人员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由于每个国家的能源种类和储存量存在差异[1],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国家之间在能源方面的交易量也越来越大。因此国家享有对能源的主权权利,是保证国家与国家之间能够进行能源合作的有效基础前提。
二、能源合作原则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项目在全世界的开展,国际社会迎来了合作共赢的新局面。以能源为基础的国际合作是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经济战略合作的重要目的。国家和国家之间针对能源进行贸易和交流,有利于进行经济领域更加和平和健康的交易发展。公平交易是国家能源合作原则的基础条件之一,国家与国家之间在进行公平的能源合作时,要充分考虑到国际社会的合作共赢,使国际社会能够得到共同的发展。现实情况当中,许多发达国家在和发展中国家进行人员交流时,往往会无视掉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合作基本条约。每一个遵守国际能源法规则的国家都应该在与发展中国家进行能源合作时,充分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各项权益,实现合作共赢,提供更加公平的能源合作机会。
三、能源安全原则
虽然大多数国家对于能源的安全性能在国家自身的能源法律当中没有进行提及,但是对能源进行安全的把握是国际能源法特别提出的一个原则。由于能源具有污染大、放射性强,且对人体可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的相关特点,所以在对能源进行开采和使用当中,一定要将能源的安全法则放在最重要的地方。尤其是对我们国家来说,能源安全是我们国家在能源开采和使用过程当中最为看重的一条原则。通常情况下,对能源安全原则的解释包括了能源的供给安全,经济安全,以及能源对环境产生的安全等问题[2]。能源在供给方面的安全问题是每个国家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由于工业革命以来,大量能源被投入到工业生产当中进行使用。国家对能源的大量开采和使用由于技术上的制约造成了能源的过度浪费,从而导致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存在能源的供给与需求存在矛盾。而能源的经济安全问题则是由于能源进出口是每个国家经济支出和收入的一大板块。对能源进行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使能源在经济发展领域发挥较大作用。
四、能源永续原则
能源永续原则也就是指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原则。由于过去全世界范围对能源的不合理开采和使用,导致不可再生能源的数量越来越少。对能源进行及时的保护成为了必要的能源发展措施调整。在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当中,环境受到的影响越来越大,能源的质量问题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同时,对能源进行可持续性发展要求也是我国提出人与生态共存,你说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能源的不合理消费不仅仅破坏环境,是空气和气候受到较大的影响。同时还会影响人与自然界的后续发展。所以对能源进行可持续性原则进行发展是每个国家都在。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能为整个社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总结
能源的主权原则,合作原则以及能源的安全原则和可持续性发展原则是世界各个国家对能源的长期发展提出的有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在进行能源开采和使用的过程当中,一定要遵守这四个基本原则,对能源的使用提高到最大效率,为社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效益,注重对环境的影响。我们国家对能源的相关法律进行调整时,也要考虑到国际能源法当中相关原则的合理性并且进行有效的利用,使我国在能源环境发展上的当更加绿色环保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