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所好
2019-12-12刘庆邦
《各有所好》是著名作家刘庆邦“叔辈的故事”系列小说(共12篇)中的最后一篇,这个系列的第一篇《叶落桃园》曾刊发于本刊今年第1期。众所周知,小说是虚构的,可刘庆邦这个“叔辈的故事”系列中的人物却都是真实的。如何将真实的人和事经过艺术加工和艺术提炼变成小说,刘庆邦这个系列小说以及本期发表的创作谈《虚和实是相对的》,将为广大文学写作者提供有益的启示。
写到这一篇,叔辈的故事中、短篇系列小说我已经写了十二篇。十二为一打,一年也不超过十二个月,这个系列我打算写够十二篇就算了。遗憾的是,还有一些堂叔也值得书写,但我没有写。怎么办呢?我的办法是在这篇收尾的小说里多写几位堂叔,至少写三位吧。在一篇数字有限的短篇小说里要写三位堂叔,恐怕对每一位堂叔都不能展开来写,只能是挂一漏万,写得比较简略。不过,哪怕再简略,也比直接画只有六个点儿的省略号好一些。
在没有写到众多堂叔中,我也是挑来挑去,才最后选中了这么三位。我挑选的条件是,他们须是有情趣的人,是热爱生活的人。虽然个性各异,但又有一些共同点。有了共同点,我才能安排他们“坐”到一块儿,让他们在我的小说里互相展示一下自己的才艺。至于有什么共同点,不用我说,朋友们看了就知道了。
爱将
第一个出场的是刘本同。
刘本同手下有一名爱将,名字叫黄郎。好比周仓武艺高强,对关云长忠心耿耿,那是被国人奉为神明的主仆关系。黄郎对刘本同也是如此,刘本同走到哪里,黄郎如影随形,不离其左右。刘本同让黄郎干什么,黄郎就干什么。在必要的时候,黄郎替刘本同赴死都是可以的。黄郎不是一个人,是刘本同豢养的一条狗。农村人养鸡,会撒给鸡一把米。农村人喂猪,会倒给猪一瓢糠。农村人养狗呢,一般来说不给狗喂什么东西,让狗自己在外面找吃的。是呀,养鸡是为了吃鸡蛋,喂猪是为了吃猪肉,狗能给人做什么贡献呢?嘴上说养狗是为了看家护院,家里穷得当当的,院子里穷得空空的,有什么可看可护呢!然而,刘本同养狗与别人不同些,有时他自己宁可少吃一口,少喝一口,愿意掰给黄郎一口馍,或留给黄郎半碗剩面条汤。他掰给黄郎馍时,不是把馍扔在地上,而是抛在空中。趁馍还在空中运行,黄郎跃起身子,伸嘴就把馍叼住了。给黄郎喂面条时,他也不把面条汤倒进脏污的猪食盆子里,让黄郎跟他共用一只碗,就在他的碗里喝。黄郎不仅喝得很香,还用它的长舌头,把碗舔得干干净净。
刘本同这样给黄郎一些特殊待遇,是在培养黄郎,希望黄郎不要变成一个每天无所事事,只知到处闲逛的二流子,要发挥一点作用才好。一开始,他把黄郎带到开阔的河坡里,训练黄郎撵兔子。他手持一根梢头绑了红布条的长竹竿,把隐藏在枯草丛中的野兔哄出来,唆使黄郎去追。河坡里野生野长的野兔不少,不说多吧,倘若黄郎每天能捉到一只兔子,刘本同家就有兔子肉可吃。而野兔因为经常奔跑,经常锻炼,比家兔的肉吃起来更筋道,更有嚼头。让刘本同有些失望的是,黄郎老是追不上兔子,他哄出一只兔子,又哄出一只兔子,最后都让兔子逃掉了。不能说黄郎的态度不认真,追得不卖力。实在说来,刘本同每哄出一只兔子,黄郎一见,就像看见敌人一样红了眼睛,杀心顿起,奋勇向兔子追去。黄郎伸直了脖子,伸长了腿,几乎把整个身子拉成了一条直线。黄郎的爆发力和奔跑速度彻底释放出来,快得简直像飞一样。黄郎跑得是够快的,不料兔子跑得更快。别看兔子的身子、腿和尾巴都比不上黄郎长,黄郎却追不上兔子。兔子飞奔起来像腾空而起,腾得如一片黄云,又像一团黄雾,跑得腾云驾雾一般。另外,兔子的小小身段要比黄郎灵活得多,也敏捷得多,每当黄郎要逼近兔子时,兔子突然打一个转折,就与黄郎拉开了距离。黄郎每每空嘴而归时,都有些懊丧,甚至有些不好意思,仿佛在对刘本同说:主人啊,对不起,我太笨了,我怎么这么笨呢!有一次,黄郎又没追上兔子,它卧在河堤的堤面上不回来了,好像再也没脸面见主人似的。刘本同只好走过去,蹲下身子摸摸黄郎的脑袋,安慰黄郎说:没事儿没事儿,这不能怨你。不是你跑得不快,是兔子个丈人跑得太快了。
黄郎的腿和嘴在追兔子和咬兔子方面收不到实效,刘本同转向利用黄郎的鼻子,发挥黄郎嗅觉的作用。刘本同知道,狗的鼻子是很灵的,要比人的鼻子灵几十倍。人的鼻子和狗的鼻子比起来,跟瞎鼻子差不多。把一样有气味的东西埋进土里,人的鼻子怎么闻都闻不到,而狗把鼻子一伸就闻到了,会很快把东西扒出来。刘本同利用黄郎的灵敏嗅觉,去黄鼠狼的洞穴门口闻黄鼠狼,发现黄鼠狼的存在,利用黄郎的爪子扒黄鼠狼的窝。黄鼠狼的家大都建在坟地里,它们似乎愿意和坟里的死人在一起。这样一来,黄鼠狼家族就有了一些鬼魅色彩。黄鼠狼像鼠又像狼,所以被称为黄鼠狼。黄鼠狼既有鼠的敏捷,又有狼的凶狠。在一般情况下,黄鼠狼在野地里生活,很少进村。它们主要以田鼠和野兔为食,有时也捕蛇吃。只有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它们在野地里找不到吃的了,才会悄悄摸到村里觅食。它们进村的主要目的也是抓老鼠,实在抓不到老鼠了,才会偷人类养的鸡。人类是自私的,不管黄鼠狼吃了多少老鼠,为人类除了多少害,人类跟看不见一样,绝不会对黄鼠狼进行表彰。而哪怕黄鼠狼只吃过一次雞呢,人类就不干了,只把黄鼠狼的生平与偷鸡的劣迹联系起来,必把黄鼠狼千方百计除之而后快。
我小时候,有一次目睹了刘本同利用黄郎捕捉黄鼠狼的全过程。那是秋后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看见刘本同带着黄郎和他的小弟弟馗往西地里走,知道他们可能有新的捕猎行动,就远远地尾随在他们后面,也向西地走去。我听人说过,刘本同在利用黄郎捕黄鼠狼时不想让村里人看见,更不愿意让更多的人围观。我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也许他认为这是一种技艺,他不想让别的人也学会这种技艺。他也许认为,他的行为像提笼架鸟、遛猫斗狗一样,有一些流气,怕被人看不起。不管他怎么想,作为一个小孩子,反正我对用狗逮黄鼠狼的事很感兴趣,人耍活猴儿我可以不看,看黄郎耍黄鼠狼的机会我可不想错过。好在我有一个有利条件,馗是我上小学的同班同学,他对我一直很友好,就算他哥哥不想让我看他们的捕猎行动,馗大概也不会拒绝我。加上我是班里的班长,馗要是胆敢不带他的班长去玩的话,回到班里我会报复他,给他颜色瞧。馗表现不错,他回头看见我跟在后面,就冲我招招手,让我赶快追上他们。我追上他们后,馗对我提了一个要求,说只许看,不许说话。我点点头,表示能做到。
黄鼠狼是夜行动物,它们只在夜间出来活动,白天待在地下的洞穴里睡大觉。要找到它们藏身的洞穴,必须先让黄郎做侦察工作。刘本同领着黄郎在一片坟地里转来转去,看见疑似洞口的地方,就示意黄郎用鼻子去闻。黄郎只闻到第二个地方,耳朵一竖,尾巴一举,突然就兴奋起来,仿佛在向刘本同报告说:我闻出来了,这个洞子下面就有黄鼠狼!黄郎当了侦察员,还要当战斗员,它立即投入战斗,开始用爪子刨洞口。刘本同及时制止了黄郎热切的战斗,带领黄郎寻找黄鼠狼洞穴的另一个洞口。刘本同这样做,表现出的是人类的大脑比狗类的大脑发达的地方,他知道,黄鼠狼是狡猾的,它的洞穴一般会开有两个口,一个进口,一个出口,两个口可以互换,都可进出。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自己留下逃路,当其中一个洞口来了敌人时,可以从另一个洞口逃遁。黄郎找到另一个洞口后,比黄鼠狼更狡猾的刘本同,缷下一直背在肩上的捕鱼用的提网,把洞口罩了起来。完成这个布控,刘本同才同意黄郎继续刨所发现的第一个洞口。在黄郎刨洞口时,刘本同让馗在罩有渔网的那个洞口守着,一旦黄鼠狼投到网子里,就赶快把黄鼠狼摁住。我想看黄郎刨洞子,但馗拉住了我,让我跟他一块儿守在罩了渔网的地方。好在黄郎刨洞子的地方离我们并不远,我的很好使的眼睛照样可以把黄郎刨洞子的过程看得清清楚楚。黄黄的秋阳照在黄郎身上,黄郎刨得十分卖力。它的两只前爪一起上,把有些湿润的黄土刨得呼呼的。随着它刨出的土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它的狗头和狗嘴就探进了洞子里。好玩儿的是,黄郎一边刨土,还一边噗噗地往洞子里吹气。它这样做,像是在对黄鼠狼示威,又像在对黄鼠狼喊话:黄鼠狼,我看见你了,赶快出来吧,缴枪不杀!
黄郎的战略战术奏效,果然,一只黄鼠狼从我和馗守候的洞口蹿了出来,一头扎进网子里。当黄鼠狼蹿出来的一刹那,可把我吓坏了,我的第一感觉,蹿出来的不是一个动物,而是从坟里蹿出来的一个鬼,还是一个黄鬼。当我看清不是鬼而是黄鼠狼时,我仍然很害怕。黄鼠狼的眼神是恐怖的、绝望的,同时它面目狰狞,凶相毕露,在网子里吱吱叫着,拼命挣扎,并不断施放臭气,像是要拼个鱼死网破。亏得我和馗的脚都踩在网圈上,黄鼠狼才没能把网子顶开,才没有逃脱。馗好像也很害怕,他喊着:哥,哥,快,快,出来了,黄鼠狼出来了!
你咋呼什么!刘本同和黄郎迅速赶了过来。
看黄郎的架势,它要扑上去,一口咬住黄鼠狼,置黄鼠狼于死地。
这时,刘本同对他的爱将态度有些粗暴,竟一脚把黄郎蹬开了,让黄郎滚一边去!他自己上去,先用脚踩住黄鼠狼的后背,接着用手掐住黄鼠狼的脖子,一股劲掐得黄鼠狼鼓了眼珠,断了呼吸。
后来我才知道,刘本同利用狗的嗅觉捕捉黄鼠狼,并不是为民除害的意思,他看重的是黄鼠狼的毛皮价值。他把黄鼠狼的毛皮完整地剥下来,挂在墙上晾干,拿到镇上可以卖钱。黄鼠狼尾巴上的毛也很宝贵,有一种叫小狼毫的毛笔,就是用黄鼠狼尾巴上的毛制成的。刘本同之所以不让黄郎咬黄鼠狼,是避免黄郎尖利的牙齿把黄鼠狼的毛皮咬破,要是把毛皮咬破的话,毛皮就不完美了,不值钱了。
第二天上午去学校上学时,馗挺神秘地递给我一块用废纸包着的东西,让我到教室外面去吃,别让老师和别的同学看见。我问他是什么东西,他小声告诉我说,是黄鼠狼肉。我那时嘴馋得很,什么肉都爱吃。我想,我跟馗他们一块儿去逮黄鼠狼,这大概是馗给我的报酬吧。我装作去解手,躲到厕所外面的一个墙角,很快把煮熟的黄鼠狼肉吃完了。哎呀,黄鼠狼的肉可真香啊,可惜馗给我带的肉太少了,我一点儿都没吃够。那是我第一次吃黄鼠狼肉,也是最后一次,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黄鼠狼肉。
刘本同不光捕捉黄鼠狼,他还带着黄郎,打田鼠的主意。他带领黄郎奔田鼠而去,目标却不是田鼠本身,而是田鼠在地下的粮仓里所储存的粮食。见哪块地里的大豆刚刚收割完了,他就和黄郎一块儿到那块地里去了。當黄郎嗅出了田鼠的洞穴,他不再让黄郎用爪子扒土,而是自己用铁锨顺着洞口往下刨,再顺着地下通道的方向往前刨。刨着刨着,他眼前哗地一亮,在黑色的土壤里,一堆白白胖胖的大豆就出现了。刘本同明白,这是刨到田鼠的仓库了。没有看到守护仓库的田鼠,田鼠可能从另一个出口逃走了。刘本同把豆子一把一把抓到篮子里,抓得一粒不剩。抓完了豆子,刘本同刚要走,他的爱将咬咬他的裤脚,不让他走。刘本同猜想,这窝田鼠可能还有另外一个仓库,于是,他接着往前刨。刨了一段,他真的又刨出了一堆豆子。仅从这一窝田鼠的两个粮仓里,刘本同就收获了半竹篮豆子。在黄郎的协助下,一个秋季下来,刘本同能刨到好几十斤豆子。别的社员要等生产队里把豆子在场院里打下来,才能分到豆子吃。刘本同一家不必等着分配豆子,他们把田鼠储藏的豆子抢过来,可以提前吃到豆子。他们把豆子清洗一下,既可以下到锅里煮着吃,也可以把豆子晒干,磨成面粉擀面条吃。可怜的是那些田鼠,它们攀上豆棵子,把豆角一角一角咬下来,又把豆角磕开,把里面的豆粒一粒一粒取出来。它们取出豆粒后,把两个腮帮子当布袋,一粒一粒装进“布袋”里。等把两只“布袋”装得鼓鼓囊囊,它们才把豆子运到地下的仓库里储存起来。把豆粒装进腮帮子的同时,它们像是为豆粒涂上了一层保鲜或防腐的东西,豆子不会霉变,也不会发芽,够它们吃一冬一春的。作为父母的亲鼠如果吃不完,它们还可以给它们的子女吃。现在刘本同和他的爱将把田鼠们的粮食夺走了,抢光了,田鼠们吃什么呢?它们的日子怎么过呢!
我对黄郎产生了不好的印象,是因为姓黄的狗东西把我们家的猫咬死了。我们家的猫咬死了刘本同家新生的兔羔子,为了报复,刘本同就唆使黄郎咬死了我们家的猫。我和二姐各抬着死猫的一条腿,去地里向正干活儿的我们的母亲报告。母亲很生气,把二姐和我训了一顿。我们剥下猫皮,以一只铁盆当锅,把猫煮煮吃掉了。
四十多年后,有一次我回老家,在地里碰见了刘本同。我叫他本同叔,问他现在还养狗吗?还抓黄鼠狼吗?他一概否认,说:哪有哇?没有。
爱器
第二个出场的是刘本省。
看,刘本省向我們走来了。刘本省头上戴的是高粱篾子编的帽壳,身上穿的是粗布衣,脚上穿的是尖口鞋,跟普通农民似乎没什么两样。值得注意的是他肩头扛着的一把铁锨。铁锨是用冰铁制成的,锨的正面和背面都闪着镜子一样的光亮。这样的铁锨,仿佛对树能照见鸟,对水能照见鱼;白天能照见太阳,夜间能照见月亮。别的下地干活儿的社员,肩上扛的也有铁锨,他们的铁锨上面不是沾了泥,就是沾了土,铁锨的正面和背面都灰秃秃的,一点儿光亮都没有。这样一对比,就看出刘本省和别的社员的区别了,也看出刘本省的爱好和特点来了。所谓爱器,并不是他喜欢什么器皿,他也不搞什么收藏,只是愿意打磨他日常用的劳动工具而已。那么他与众不同的特点呢,就是在干活儿之前保持他的工具一尘不染,一锈不生,闪闪发光。在干完活儿之后,仍要保持他的工具发光闪闪。我不止一次听这位堂叔以炫耀的口气夸耀他的铁锨:明晃晃,亮堂堂,一摇一摆像太阳。每当听见他以顺口溜的形式显摆自己的铁锨,把铁锨和太阳相提并论,我都禁不住想笑,不就是一把用来在土里刨食的铁锨嘛,又不是关云长手里的青龙偃月刀,有什么值得显摆的呢!
这天午后,刘本省所干的活儿是下地撒粪。豆子收割完了,生产队里要把豆茬地犁起来、耙起来,准备播种冬小麦。在犁地耙地之前,须先往地里施一层粪肥,施肥后一犁一耙,肥料就埋进土壤下面去了,成为小麦生长的底肥。社员们已经用架子车把沤好的粪肥拉到地里去了,在地里堆成一堆一堆的。刘本省和其他社员的任务,是用铁锨把成堆的粪撒开,撒均匀,以便于下两步的犁地和耙地。黄黄的秋阳普照着秋天的田野,豆茬地里还弥漫着豆子和豆叶的香味,刘本省走进地里,开始撒粪。烂糟糟的粪肥是很脏的,里面还充满了微生物和毒素,刘本省手中的铁锨那么干净、亮堂,他怎么舍得把铁锨插进粪堆里去呢?这个不用替刘本省发愁,他懂得,磨刀是为了砍柴,把刀磨快,是为了砍更多的柴。他把铁锨整得如此光亮,当然也不是为了当摆设,而是为了撒粪撒得更快、更利索、更均匀。他把铁锨贴着地皮铲进粪堆里去了,一铲就是满满一锨。他像在场院里打豆子、扬豆子时做的那样,把粪扬到空中,哗地扬成一个扇面,让粪均匀地落在地上。他又像用撒网在鱼塘里撒鱼做的那样,铲在铁锨里的粪肥好比是缩在一起的渔网,长长的铁锨把好比是网纲,他把“网纲”一抡,纲举目张,“渔网”就张圆了,罩在地面上。在没有撒粪之前,土地是黄色的。撒过粪之后呢,地上就有了一朵一朵的黑色。这样一来,他撒粪又像是撒花,金色的土地上很快开满了黑色的花。
那天我也在地里撒粪,我撒粪的水平和撒粪的效果比刘本省差远了,简直是天壤之别。不光是我的力气没有刘本省大,劳动的积极性没有刘本省高,我手中的家伙也不好使。我的铁锨锈迹斑斑,铁锨把也有些粗糙,撒起粪来拖泥带水,撒得既不快,也不均匀。好在队长对我的要求不高,不指望我撒粪撒得有多好。因为我当时的身份是队里的学习毛主席著作辅导员,带领社员们把学习搞好就行了,撒粪不撒粪都没关系。我下地劳动的主要任务是,把红旗插到地头,开工前先让社员们办三件事:一是敬祝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寿无疆;二是背诵一段毛主席语录;三是唱一支革命歌曲。工间休息时,我还要为大家读毛主席著作。
在我读毛主席著作时,秋虫在不知名的地方鸣叫。它们或许是藏在某片干枯的豆叶下面,或许是躲在不远处的红薯地里。天气越来越凉,秋虫的鸣叫断断续续,听起来有些凄凉,像是最后的挽歌。社员们有的在吸烟,有的在走神儿,只有刘本省在擦拭他的铁锨。他擦铁锨用的是一块干坷垃头子,低着头,擦得十分专注。因他的铁锨本来就光滑如镜,上面沾的粪泥并不多。一点点粪泥他也要擦,擦了正面擦反面,连锨裤子都擦到。我不知道他听到我念的毛主席的《愚公移山》没有,他擦铁锨擦得轻轻的,几乎没有声音,我也不好制止他。
一个副队长对刘本省说:刘本省,大家都在听毛主席的著作,你老是摆弄你的铁锨干什么!
我听着哩,不耽误听,不信你看看我的耳朵。
别的社员看他的耳朵,副队长也看他的耳朵,都没看出他的耳朵和别人的耳朵有什么区别。副队长问:你的耳朵怎么了?
我擦铁锨用的是坷垃头子,又没用我的耳朵,我的耳朵支棱着哩,在向愚公学习。咱们这里没有山,要是有山的话,我也去移山。
那你一会儿还撒不撒粪?
撒呀,当然撒啦!
既然还要撒粪,那你擦铁锨干什么!你刚把铁锨擦干净,一会儿不又沾上粪了嘛!
你这样说我不能同意。吃完每顿饭都要刷碗,不能因为晚上还要吃饭,中午吃完饭就不刷碗了,对不对?
你铁锨里盛的是粪,又不是饭,铁锨怎么能和饭碗相比呢!
说铁锨里盛的是饭,也不是不可以。粪变成庄稼,庄稼变成粮食,粮食再一变,不就变成饭了嘛!
听他们抬杠挺有意思,不知不觉间,我就把读毛主席著作的事停顿下来。
政治队长不干了,对他们说:你们不要再抬杠了,不许耽误政治学习!
刘本省干活儿使用铁锨,还使用铁锹。铁锨是用机器轧制而成,锨面软宽。铁锹是本地铁匠在烘炉上锻打出来的,锹面较窄。铁锹比铁锨的分量重一些,锹刃也比较锋利,剁斩力很强,主要用于刨坚硬的土地,斩难斩的东西。比如刨地时遇到在地下延展的竹鞭或树根,锹起锹落那么一斩,竹鞭或树根就迎刃而断。打什么样的眼儿,用什么样的钻。干什么样的活儿,用什么样的家伙。这天刘本省要干的活儿是下到坑塘里刨塘泥,他要用铁锨还是用铁锹呢?有朋友抢答,说用铁锹。回答正确,加十分!虽说塘泥并不是很硬,跟粪泥差不多,但塘泥黏性比较大,塘泥下面走的还有坚韧的苇根,用铁锹刨塘泥比较合适。刘本省下到已经干涸的塘底去了,开始用他的铁锹刨塘泥,往岸上甩塘泥。他蹬着锹肩往下一蹬,铁锹就顺利地吃进塘泥里去了。他把塘泥斩成一个方块,光滑的锹板上像抹了油一样,嗖的一下子就把塘泥甩到岸上去了。有的社员手中的铁锹不好使,甩塘泥老是甩不远,甩到坑塘的半坡就算不错。而刘本省甩出的塘泥像一只飞鸟一样,总是能飞到高高的塘岸上。他的铁锹有时难免会遇到苇根,但苇根一点儿都不能对他的铁锹构成阻挡,只听苇根发出裂帛一样的细响,就被他的利器斩断了。乌黑的塘泥,连同羊脂玉一样的苇根,被他一起甩到岸上去了。
这天发生的一件事情,讓我进一步领略到刘本省对工具的爱护。一个拖拉机手,开着一辆手扶拖拉机,在塘边的地里犁地。他见刨塘泥的社员在工间休息,他也停犁休息。犁停了,他并没有把拖拉机上面的小型柴油机熄火,柴油机仍嗒嗒地响着,敞着口子、冒着热气的水箱被震动得不断有热水溅出来。政治学习还没有开始,拖拉机手沿着坑塘边溜达。他看见一棵老树的树洞旁拖着一条长长的蛇皮,断定蜕去皮的蛇就藏在树洞子里,想把蛇从树洞子里驱赶出来。他的办法是从拖拉机的水箱里舀来热水,往树洞子里灌。水箱里的热水温度相当高,高得可以煮熟鸡蛋。而蛇是冷血动物,最怕热水烫,遇到热水一定会从树洞里爬出来。拖拉机手这么干,无疑是在搞一场恶作剧,我们都对恶作剧抱有兴趣,马上跑过去围观。果然,当搞恶作剧的人刚把热水灌进树洞子里,一条色彩斑斓的枣花蛇就钻了出来。当长长的枣花蛇脱洞而出的那一刹那,人们似乎有些害怕,不禁惊呼起来。蛇出了树洞,就蜿蜒着向塘底逃去。
有人喊:打死它!
有人喊:斩了它!
刘本省也过来了,拳不离手地提着他的铁锹。
拖拉机手把手向刘本省一伸说:把铁锹给我!
刘本省拒绝了:不行!你用别人的铁锹吧!
就用你的铁锹,因为你的铁锹最利。拖拉机手说着,抓住了刘本省手中的铁锹的锹把子,欲把铁锹从刘本省手中夺走。
刘本省态度坚决,死死地抓住锹把子不放,声明他的铁锹不能沾血!
扯淡,沾血怎么了,斩长虫又不是斩人。关老爷的大刀就是用来沾血的,沾血越多越有灵气。
谁想沾血谁沾血,反正我的铁锹不能沾血,一沾血就再也洗不干净了!
拖拉机手只好从别人手中接过一把铁锹,追到塘底,把那条蛇的蛇头斩掉了。
刘本省对自己工具的爱护近乎神圣,别说用他的铁锹斩蛇了,连一条泥鳅都不愿意斩。塘泥表面是硬的,中层是软的,下面是稀的。在稀的那一层里,藏有一些泥鳅。那些泥鳅暂时在泥巴窝里睡大觉,等雨水到来,坑塘里充满了水,它们会重新活跃起来。刘本省在刨塘泥时,难免会刨到泥鳅。每发现泥鳅时,他决不会用铁锹把泥鳅斩断,也不会连同塘泥把泥鳅甩到干岸上去,而是任凭泥鳅往稀泥的深处钻,继续存活。
除了铁锨和铁锹,刘本省所使用的农具还有好多种,如锄头、镰刀、钉耙、铲子等等,可说是应有尽有,一样都不缺。到了冬天,大雪封地,地里没啥活儿可干了,被称为挂锄的季节。锄头用不着了,好多农具也都被闲置起来。说是挂锄,其实好多人家并不是真的把农具挂起来,而是随便把农具往墙角里、屋檐下,或茅房里一扔,就拉倒了。一冬过去,潮袭水浸,农具往往锈得不成样子。刘本省的挂锄,是真正的挂锄。他在西间屋的山墙上钉了一排木头橛子,把十八般农具都并排挂在橛子上。他不是把农具高高挂起就完了,而是经常性地对他的农具进行检视,如果发现哪样农具有生锈的迹象,他会立即把那样农具取下来,进行擦拭。在家里,他擦拭农具用的是干草。他把干草攥成一团,在农具上擦呀擦呀,直到擦出亮光为止。有一年春节,我去他家拜年时,看到了他挂在墙上的农具,所有农具都闪闪发光,交相辉映。给我的感觉,他好像在举办农具展览,把西间屋变成了农具展览馆。
喜爱毛笔的人,大都喜爱书法;喜爱钢笔的人,大都喜爱写作。刘本省如此喜爱农具,是因为他喜爱劳动,喜爱种庄稼。更为难得的是,刘本省的喜爱始终如一,从来没有变化,没有转移。村里分田到户以后,许多人不再安于种地,纷纷丢下农具,拿起工具,到城里打工去了。刘本省哪里都没去,还是使用自己得心应手的农具,坚持在田地里种庄稼。有的人在种庄稼时善于跟风,见种玉米产量高,卖钱多,就一窝蜂地种玉米。刘本省从不跟风,在有限的田地里,庄稼的品种一点都不单一,还是多样化。到他的地头看看,除了种玉米,他还种高粱;除了栽红薯,他还撒芝麻;除了种黄豆,他还种绿豆,等等。因为绿豆产量低,人们基本上不种绿豆了,只有刘本省还在种。刘本省不从产量上考虑,却从颜色上加以解释。他说,豆子有多种颜色,有黑豆、白豆、黄豆、红豆,还有绿豆、花豆,最好哪一种颜色都不要断种,缺少哪一种豆子都不好。
2018年秋后的一天上午,我从北京回到老家,到坟园里为母亲“送寒衣”。从村里往村外走时,我在村口遇见了干活儿归来的刘本省。刘本省虽然已是年近八旬的人,但他腰板挺直,步履稳健,不显任何老态。我特别注意到他肩头所扛的一把铁锨,锨面还是锃亮锃亮,一尘不染。我热情地向本省叔问好,称赞他的铁锨还是那么明亮,并背出了他的顺口溜:明晃晃,亮堂堂,一摇一摆像太阳。
本省叔一听就笑了,说:你这孩子就是记性好!
我想起老子在《道德经》里写过: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刘本省就是一个慎终如始的人,我由衷地对他充满敬意。
爱技
最后一个出场的是刘本彥。
刘本彥是我四爷的儿子,是四爷唯一的一个儿子。四爷是生肾病死的,死得很早。四爷死的时候,刘本彥才一两岁,刚刚断奶。这时村里回来了一个从部队退伍的人,叫刘文章。刘文章先是在国民党的军队里当兵,后来被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俘虏,就投诚成了解放军的一员。据说刘文章在解放军攻打开封城时表现英勇,就入了党。回到村里,刘文章身背长枪,成了土地改革的骨干力量。他以治安巡查的名义在村里一走一走,就走到四奶奶家里去了。走到四奶奶家,他就不走了,把上了火的枪往床头上一靠,就睡到四奶奶的床上去了。四奶奶和四爷有一个闺女,一个儿子。闺女是大的,叫季荣,儿子是小的,乳名叫海堂,大名叫刘本彥。带有武装的刘文章到四奶奶家去得多了,四奶奶不好拒绝他,就顺水推舟,答应改嫁给与四爷同辈的刘文章。
刘本彥是四爷留下的独根独苗,三爷三奶奶不愿让四奶奶把刘本彥带走,只让四奶奶把闺女带走了,把刘本彥留下了。三爷三奶奶的意思,刘本彥由他们替四爷抚养。三爷三奶奶有三个亲生儿子,刘本彥毕竟不是他们的直系血亲,抚养了一段时间,他们就失去了耐心。刘本彥尿床了,他们打刘本彥;刘本彥掉到粪窑子里去了,他们还是打刘本彥,动不动就把刘本彥吵得打得嗷嗷叫。有一次刘本彥哭着哭着,就找他的亲娘去了。到底还是亲娘跟儿子连心,亲娘见刘本彥哭得可怜,就把刘本彥留下了,没让儿子再回到三爷三奶奶那里去。三爷三奶奶大概也体会到了不是亲子不好养,熟皮贴不到生皮上,不再坚持把刘本彥要回来。
我们看不起刘文章,对于四奶奶成了刘文章的老婆,我们家族不愿意承认,还是以四爷为根据,仍把四奶奶叫成四奶奶。四奶奶的闺女掉进一座小桥下的水里淹死了,四奶奶改嫁给刘文章后,一直处在怀孕和生孩子的状态,孩子生了一个又一个。像刘本彥这样是亲娘不是亲爹的情况,被我们那里的人说成是“带犊子”。作为四爷的“犊子”,刘本彦拒绝把刘文章喊爹,刘文章对刘本彥也有些排斥。加上四奶奶接连不断地生孩子、奶孩子,也分不出心来对刘本彥进行特殊照顾。小孩子就是这样,在家里有人疼、有人爱,到外面一般来说也不会受欺负。在家里受冷落呢,在外面处境也不会好。拿我来说吧,由于在家里由祖父、父亲和母亲宠着我,村里人看我家大人的面子,对我也很好。刘本彥的情况和我正相反,家里人对他不好,外面的人变本加厉,对他更差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刘本彥是在挨打受气中长大的。在我的印象里,他脸上经常性地分布着一道道被人抓破的血口子。旧的血口子尚未平复,新的血口子又出现了。直到进入老年,若就近仔细看,还可以看出刘本彥脸上留下的一道道伤痕。刘本彥是我的同班同学,他学习也不好,只上到小学四年级就不上了。
一只鸟两个翅膀,天下没有饿死的家雀。刘本彥的突出特点是手巧,喜欢鼓捣东西。有一户人家的门锁扣上了,开锁的钥匙却找不到了。铁锁没有了钥匙,就成了一块没用的铁疙瘩,人家把铁疙瘩扔掉了。刘本彥把铁疙瘩捡回去了,他鼓捣来,鼓捣去,竟把锁打开了。他接着鼓捣来,鼓捣去,给锁配上了新的钥匙,使锁起死回生,重新恢复了锁门的功能。刘本彥为了显示技能,把锁和钥匙一并还给了那户人家。惊奇之余,人家没忘记为刘本彥扬名。村里人很快就传开了,刘本彥会修锁,会配钥匙。此后,谁家的锁坏了,或是钥匙丢了,都是找刘本彥去修,去配钥匙。很快,刘本彥家就放了不少大大小小的锁,他几乎变成了一个修锁匠,他家几乎变成了一个修锁铺。
这时有一件事,我不能不记一笔。一家国有煤矿到我们公社招工,每个大队只有一个名额。因我得到消息比较早,就买了一盒香烟,午后去找大队的支书和大队长,要求去当工人。我递给支书一根烟,说了我的要求,支书同意了。我又找到大队长,大队长点着我递给他的烟后,却没有马上答應我的要求,他说他想让刘本彥去当工人。他说出的理由是,我比较好找老婆,刘本彥不好找老婆。刘本彥要是当上工人,挣上工资,吃上商品粮,找老婆就比较容易了。这么一个改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我可不愿意错过。至于刘本彥能不能找到老婆,我可不管那么多。我对大队长说:支书已经同意了,还是让我去吧!大队长没有再说什么。我当上工人后,确实实现了我个人命运的转折。一个人一辈子要走很多路,但关键的路只有那么几步。能外出当煤矿工人,可以说是我人生路途中至关重要的一步。下井挖煤说是往下走,对我来说是一步一步往上走。人说挖煤的人是往暗处走,对我来说是走向光明的大路。回想起来,也许是我把刘本彥改变命运的机会抢走了。
我们公社所在地的镇上有一家缝纫铺,铺子是夫妻铺,丈夫姓唐,不知妻子姓什么。丈夫负责用剪子裁衣服,妻子负责用缝纫机轧衣服。刘本彥在逢集时去镇上赶集,常常是不买也不卖,最感兴趣的是到缝纫铺子里看人家裁衣服和轧衣服。他看得很用心,一边看,一边偷偷地往心里记。他这种办法是偷艺,在人家不防备的情况下,他通过两只眼睛看,就把人家夫妻的技艺偷走了。有一次,他趁唐师傅的妻子临时外出,竟擅自坐到缝纫机前踏起缝纫机来,他一踏就把缝纫机踏得“匝匝匝”地转动起来。唐师傅还以为是自己的妻子在轧衣服呢,扭脸一看是个男的,就把刘本彥吵了一顿,吵走了。
刘本彥的手开始痒痒,一心想裁衣服、轧衣服。他找到大队长,说他会裁衣服、轧衣服,队里要是给他买一台缝纫机的话,他可以给村里的人轧衣服。以前村里人穿衣服大都靠手工缝制,一针一线不仅缝得慢,缝出来的衣服也不好看。要是能用机器给村里人轧衣服,那当然很好。可是,一台缝纫机价值一二百块,生产队里哪里有钱买呢!大队长把刘本彥的想法跟大队支书说了,支书对刘本彥的想法表示支持,让大队出钱买一台缝纫机,在大队部旁边开一个缝纫店,为社员们轧衣服。说来刘本彥在缝纫方面真是心灵,也真是手巧,心灵和手巧真是结合得好,他一出手就把一件衣服做得有领有袖,有模有样。我们的大队叫郜庄大队,一个大队下辖五个村,也就是五个生产小队。在刘本彥开缝纫店之前,全大队连一台缝纫机都没有,是刘本彥的缝纫店,开创了该大队用机器做衣服的历史。大队里有了缝纫店,社员们就不必再到镇上的唐姓缝纫铺做衣服了,纷纷到刘本彥的缝纫店里做衣服。如果说唐姓的缝纫铺是一台戏的话,刘姓的缝纫店成了新的一台戏,刘本彥和唐师傅唱开了对台戏。刘本彥像是终于找准了自己的爱好,并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舞台,他“唱”得乐此不疲。除了白天“唱”,晚上挑灯继续“唱”。一个人喜欢干什么,干起来就不觉得累。刘本彥就是这样,他喜欢轧衣服,越轧越来劲。刘本彥打了一个比方:说过年时人们拿着纸张请会写大字的人写春联,写春联的人正好可以练练书法;而他呢,人家愿意拿着买来的布让他做衣服,他正好可以练手艺。刘本彥勤学苦练,缝纫技术长进很快,名气直线上升,找他做衣服的人越来越多。因他做衣服要价比较低,几乎就是成本价,连原来一些在镇上做衣服的人,也转向让刘本彥做。
然而,改革来了,分田到户了,大队解体了,刘本彥的生活道路面临新的抉择。此时,他的制衣技艺已日臻成熟,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好裁缝。时代的转折使他如鱼得水,正好可以到宽阔的大海里畅游。大队以低廉的价格把缝纫机卖给了他,他把缝纫机和缝纫店同时搬回了家。如果刘本彥为人做衣服收钱也算经商的话,他在我们刘楼是第一个经商者。相对国营和集体经营而言,他是个体经营,也是第一个个体户。天下的女人大都喜欢身怀技艺的男人,刘本彥的裁缝身份,使他再也不必发愁找不到老婆。邻村有一个闺女,因为喜欢他做的衣服,同时喜欢上了他,就嫁给他,成了缝纫店的压店夫人。他尽快把缝纫技术教给夫人,两口子合作得很好,一个裁,一个缝,堪称天衣无缝。镇上的缝纫铺是夫妻铺,刘本彥的缝纫店复制夫妻铺的模式,成了夫妻店。
在刘本彥缝纫店刚成立的头几年,生意那是相当的兴隆。人们抱着花花绿绿的布料找刘本彥来了,像是争相为刘本彥师傅献花。刘本彥把“花”接过,对献“花”的人一律表示欢迎。过了几天,人们把做好的衣服取走了,就把钱留下了。每天都有人取衣服,等于每天都有人给刘本彥送钱。村里有人跟刘本彥开玩笑,说他开的哪是缝纫店,简直就是银行呀!刘本彥俨然一副老板的派头,说哪里哪里!
刘本彥对缝纫技艺的热爱,还在于他能够不断学习和接受新事物,善于追赶时代潮流。有一段时间,街上流行蝙蝠衫和喇叭裤,有的年轻人找到刘本彥,问刘本彥会不会做?刘本彥说会呀!他到街上看了看,就把这两样衣服的样式记住了,果然加工出了蝙蝠衫和喇叭裤。女孩子穿上他做的蝙蝠衫,把两只胳膊一扬,果然像蝙蝠的翅膀。小伙子穿上他做的喇叭裤,两条腿真的像是吹开了喇叭。
我大姐和我母亲也在刘本彥的缝纫店里做过衣服。母亲对刘本彥有些看法,一是他给我母亲做衣服拖得时间比较长,本打算夏天穿的汗褂子,拖到秋凉时才做出来。二是他作为母亲的堂弟,还收了母亲的钱。我从北京回老家看望母亲时,母亲说,刘本彥现在六亲不认,只认钱,真是一头钻进钱眼里去了。我勸母亲说,刘本彥做的是生意,生意就得靠钱养着。找他做衣服的人,差不多都认识他,沾亲带故的也不少,要是都不给他钱,他的生意还怎么做!
在探亲期间,我去刘本彥的缝纫店里看过,只见两间屋的店铺里,布料和成衣放得一堆又一堆,几乎把他们两口子都埋住了。别的人再进去,几乎没有了插脚的余地。刘本彥正忙着低头裁衣服,我跟他说话,他有些顾不上搭理,对我一点儿都不热情。我让他歇一会儿抽支烟时,他才说了一句让我记得很清的话,他说:我自己不吸烟,也不许别人在这里吸烟!我想起来了,缝纫店里放的都是易燃的东西,在里面点火吸烟是危险的。我把已经抽出的烟又放回烟盒里。
刘本彥缝纫店的生意逐渐衰落,是因为街上卖的成品衣服一年比一年增多。每到逢集,一街两行的绳子上挂满了衣服,那些衣服样式齐全,色彩丰富,应有尽有。人们想穿什么衣服,立马就可以买到,立马就可以脱下旧衣服,换上新衣服。买现成的衣服既然如此省时、省事,又不见得多花多少钱,人们何必再到刘本彥的缝纫店里做衣服呢!
缝纫店关张之日,刘本彥不得不再次顺应历史潮流,到城里去打工。在打工期间,他得了一次脑梗,落下了后遗症。他的后遗症的表现是,半边身子发木、发僵、发硬,一只手和一只脚都不再灵活,不再好好听他使唤。
他裁衣服的剪刀还在,轧衣服用的缝纫机也没有卖掉,可惜呀,他的手再也拿不住剪刀了,他的脚再也蹬不转缝纫机了。
作者简介
刘庆邦,男,1951年生于河南沈丘,当过农民和矿工。现为北京作协驻会作家。主要作品有《走窑汉》《鞋》《梅妞放羊》。发表于本刊1997年第1期的短篇小说《鞋》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199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6年当选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
责任编辑 王 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