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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成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竞争力的研究

2019-12-12西华大学苏文明

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 2019年11期
关键词:军民军工协同

西华大学 奉 姣 苏文明

当前,新工业革命和新科技革命不仅变革了社会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也革新了战斗力的生成机制。从世界各国来看,通过军民协同创新破解区域经济发展难题已渐成趋势。随着军民科技融合的深入推进,军民协同创新能力将深刻影响区域创新能级,这也是成都赶超跨越的重要机遇窗口。为此,成都必须审时度势,主动谋划,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和巨大潜力,明确主攻方向,探索新路径新模式,推动成都在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中心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的国内外研究

(一)国内研究情况

国内学者关于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产学研协同创新、产业集群协同创新两大内容。

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研究方面,主要包括:双海军等分析了军工企业及研究院所、民营企业、高校等主体人力资源情况[1];彭春丽等认为产学官研一体化平台是自主创新的实现渠道[2];郭永辉提出存在军工单位主导和民工单位主导两种治理模式[3];严剑峰等从国家创新系统(NIS)的视角出发,提出了一个包括政府、军方、国家实验室、军方实验室、大学及产业界共同构成的融合型国家科技创新系统的“六边形”模式[4];董晓辉等认为,高校应以资源整合为基础,以市场结合为动力,以机制耦合为保障,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5];徐辉等建议要尊重科技创新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融合科技协同创新的溢出效应[6]。

在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的研究方面,主要包括: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的基本特征是“小核心、大协作”[7],多为“主导产业-关联企业”,特别是在西部地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尤为重要[8];集群协同创新的核心就是“战略+知识+制度+组织”要素的协同[9];谭清美等认为融合产业创新平台的组成元素包括模块供应商、模块集成商、基础设施、外部资源、科研组织和服务组织等[10];陈丽娜等对如何建立成德绵融合协同创新平台、完善融合创新链和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链之间资源的共享机制进行了探索研究[11];但是从实践探索看,我国融合产业创新主体与创新要素子系统的有序度趋势并不协调[12],有效的产业链未形成、公共服务体系及平台不健全[13]。

(二)国外研究情况

国外学者在涉及军民协同创新议题时,主要以国家创新系统、协同管理理论视角切入研究。

Philippe Larédo等指出欧洲科技创新主体间的界限日益模糊,“科技共同体”正在显现[14];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通过政府引导有效整合了协同创新参与主体的资源;美国则是依托军队和政府共同推动军用科技和民用科技相互促进。一些发达国家在军民协同创新上,如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德国的弗劳恩霍夫研究院(工业4.0发起单位之一)、英国技术转移创新中心(ISIS)都是围绕科技协同创新构建的服务体系,值得我国借鉴学习。

在产业集群协同创新上,硅谷这个国际知名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之所以能够持续引领全球发展,正是得益于集群内的产业联盟或类产业联盟等协同创新结构的健康发展。从目前可查到的部分资料看,美国组建了颇具盛名的网络中心作战工业联盟(NCOIC)、美国联合发射联盟(ULA)、东南新英格兰国防工业联盟(SENEDIA)、美国柔性技术联盟(FTA)、美国国防工业协会(NDIA),联盟组建过程中突出了“基于作战能力的国防工业基础”的战略构想,注重发挥金融资本的市场活力,较好地推进了“产学研用”的结合。日本组建的国防工业联盟,虽然以协会形式运作为主,但基本上以财团法人或一般公司法人形式注册,此外也注重发挥联合军工组织对防卫厅制定武器采购计划的影响作用。以色列的工业联盟则主要以公司形式存在,色列飞机工业公司、埃尔比特系统公司、拉法尔公司、罗特姆工业有限集团公司等实体机构纷纷注册成立,这样既能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力量,也突出了政府对战略联盟的主导作用。

二、成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面临的主要困难

近年来,成都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建立了军民科技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框架,逐步构建了全要素创新创造平台,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加速流动,不断完善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有效提升了创新发展能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在“跟跑”式科技创新阶段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推进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并跑、领跑”式科技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予以重视。

(一)军地协同创新动力不足

军地双方的发展诉求不同,考核评价标准不一,深度融合较难。在蓉总部型军工单位硬性的军品研发和生产任务比较繁重,没有太多精力与地方和民口企业合作,军转民成效甚微;而制造类军工单位则需根据上级安排,与地方、民口企业合作的自主权有限。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成都乃至四川省级层面释放了诸多政策红利,但在蓉央属军工单位、科研院所由于体制原因(如工资总额限制等),在融入地方科技创新体系方面作用有限。

(二)科技成果双向转化不通畅

目前,在蓉单位的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不通畅,“不愿转、不敢转、不能转、不会转”现象依然突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成果供给动力不足,金融资本介入困难,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政府替代市场”行为,有大项目、没有大成果。项目资源分配存在层级制、“熟人圈子”经济、“强者”通吃现象,项目评价“权威”文化作祟,无法吸引体制外优质创新资源,军民协同创新成果容易被遗漏。国有企业、军工单位创新嗅觉不灵敏,对创新瓶颈预估不足。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不强,大型军工集团或科技部认定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未发挥示范作用,军民科技服务市场处于零散、碎片、各自为战状态,难以满足军地各方全面、系统、集成化服务需要;民口机构不熟悉国防领域运行规律,技术检索分析、 投融资、孵化培育、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弱。本土民口企业与军工单位之间存在较大势能差,且综合性深度配套能力不足,导致大量军工成果难以就地转化。

(三)创新平台支撑引领不足

目前,成都缺乏能参与全球科技创新竞争、抢占世界前沿技术高地的重大战略布局和标志性工程,现布局建设的若干大科学装置和重大基础研究平台跨军地开放共享程度不深,在蓉高校、科研院所军民协同创新类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建设滞后,大型军工集团、规模以上企业、国有企业对新型研发机构发展重视不够,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颠覆性创新能力不强,不能较好地支撑新时期成都军民科技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军工产业是我国先进制造业的标杆,理应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异军突起,但2018年公布的全国制造业500强、2018 智能制造企业100强中均无成都本土企业上榜,新兴领域如人工智能领域也缺乏BAT1BAT是百度公司(Baid)、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及腾讯公司(Tencent)三大中国互联网公司首字母的缩写。这样的互联网巨头,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独特优势的军工电子、航空航天、信息安全、机电装备等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四)创新政策体系建设滞后

成都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未能适应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发展需要,诸多重要创新主体对科技军民协同创新的特点、规律和本质性要求的认识尚未到位。在产业政策上,仍停留于招引龙头企业的惯性思维,对高质量发展阶段所需要的市场化科技创新导向型的“硅谷”模式、区域创新系统导向型的“智带”模式探索严重不足。地方政府持有“短平快”惯性思维,忽视了创新生态圈“智带”建设,容易产生产业边缘化、技术路径锁定、产业转移难度大、生态环境恶化等诸多问题。此外,军工制造与研发分离现象较为明显,阻碍了行业引领性技术的突破发展,众多企业(项目)停留于中低端的生产制造环节,制约了价值链上的中高端攀升,内部企业之间创新产品的关联度不高,相互依存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创新网络体系尚未形成。缺乏创新龙头产品,尤其是军民产业基地(园区)内缺少产业链长、辐射带动大的龙头产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场占有率较低。军民产业园区面临着一系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相关招商引资及生产制造严重依赖行政资源,产业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动能不足,极大阻碍了产业园区能级的提升。

三、提升成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竞争力的建议

在新一轮竞争中,各地均高度重视协同创新对地方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纷纷争先布局,高起点建设区域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从当前所处发展阶段及政策制度环境看,成都的科技创新正处于从“跟跑”向“并跑”过度继而谋求“领跑”跃升的关键阶段。而推进军民协同创新,将成为成都争取主动、实现赶超的战略途径,有利于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创新创业生态,从而为成都加快建设成为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一)全面加强创新生态圈建设

根据技术成熟度及商品化程度,可将创新驱动模式分为“双高驱动型”“双低驱动型”“商品化驱动型”“技术驱动型”等4种类型,在产业生态圈建设上应该有所侧重。

1. 双高驱动型

该产业已经比较成熟,是典型的龙头企业主导,要发挥其在核心技术上的攻关及引领作用。在产业生态圈建设上需要通过招商引资及基础设施、投资环境优化,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带动产业集聚发展。

2. 双低驱动型

双低驱动型是指技术不成熟、商品化程度低。该类模式在依靠国家创新体系系统开发,并长期耕耘的同时,主要适合通过开展双创活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行培育。该类模式在产业生态圈建设上,要加强研发设计与生产制造在协同性方面的引导,激活当地缄默知识,鼓励围绕当地区域产业基础开展研发设计。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双低驱动型会朝3个方向转化:

一是成为双高驱动型。部分创新试验单元经充分培育孵化后,可成为拥有技术主导权、跨界融合的、爆发式成长的新成果,能够为军工战略性新兴产业向瞪羚企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是进入商品化驱动型(即技术不成熟、商品化程度高)。该类创新模式注重于利用当地特色产业链进行应用技术创新,通过“中国制造+军民协同+互联网”协同作用,部分创新成果与区域产业基础结合,在智能红利驱动下,区域创新系统得以重塑,“锈带”得以转化为“智带”,智带型军工产业集群逐渐成型。在商品化驱动型的创新生态圈建设上,要加强创新要素(如人才、科技、金融等)的协同供给,鼓励各地与企业集团合作建设区域性产业公地。

三是进入技术驱动型(即技术成熟高、商品化程度低)。该类创新模式为当地传统产业升级提供新动能,有利于军工制造业的转型发展,能够培育出一批军民协同创新成长型企业。在技术驱动型的产业生态圈建设上,要加强孵化器的培育打造。

(二)发挥龙头企业核心引领作用

1. 创新龙头企业培育机制

一是创新项目招商方式,围绕区域军工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细化产业链招商路径图,创新产业链招商、基金公司招商、重资产招商、委托招商等招商方式,瞄准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政策、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有配套基础且能参与国际竞争的产业链龙头项目,实现精准招商。二是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军工龙头企业和地方企业集团的互相参股、市场互补、项目合作,推动军工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提能增效、两化融合、军民两用,促进军工集团及内部各企业、地方企业的资源整合,消化引进国内外高技术优势资源,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加强中小企业产业链配套能力建设,制定出台军工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培育的政策举措,为与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提供贴息补贴或资金奖励等优惠政策,整合专业相同、产品相近、产业链关系紧密的中小企业,催生一批“专精特新”的配套企业。

2. 重视需求侧政策应用

军工产品开发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技术创新强,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采用需求侧政策刺激与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这已是发达经济体常用方法,需求侧政策包括:加强政府购买力度,对欧美国家采用的创新型公共采购(PPI)、以绩效为基础的规则和标准、以技术为基础的规则和标准等需求政策工具加以研究;通过政府定向采购可以较好拉动市场需求,引领重大技术发展,分担市场风险。适时探索创新导向的政府采购、政府首购和商业化前政府采购来启动市场,进一步完善军品采购制度,有序引导大型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加大政府补贴力度,通过多形式的税收优惠,引导企业扩大技术开发和再创新规模,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建立价格补贴机制,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及采购军民两用技术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价格补贴。创新要素支持,对符合军工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提供技术、资金、土地、设备等生产要素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技术研发所需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由政府统筹建设并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产品应用示范,建立军民两用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军民协同创新文化公园,定期巡回举办军民协同创新高技术成果展或博览会。

(三)强化高校创新体系建设

高校是军民协同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科技创新知识与技术的主力军,在促进军民结合老工业基地由“锈带”转型发展为“智带”的过程中承担着策划与链接平台功能,在推动军民协同创新产业集群由“制造经济”向“创新经济”转型发展中肩负着“使命驱动创新”的重要职责。

1. 鼓励打造新型平台经济体

鼓励地方高校会同地方政府共同打造新型平台经济体,精准服务于军民协同创新各利益相关方。新型平台经济体应把地方高校的智力咨询服务能力、策划能力与地方政府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相结合,在军工高技术产业基地、国防科技产业集群的建设培育,甚至军工项目的评估、风险与回报中发挥第三方评估功能。地方主导的军民协同创新示范区一定要把有条件的地方高校纳入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并使其成为重要支撑。

2. 创新高校科技组织模式

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高校布局建设一批技术转移办公室、概念验证中心。支持在蓉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等科研基地(平台)提档升级,并在保密、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共享研发资源和先进设备资源。探索“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引导高校围绕航空航天、信息安全、军工电子、机电装备、核能及核技术应用和新材料等领域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开展研发等相关工作。

3. 加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

加大对地方高校基础研究经费的稳定持续投入,扶持建设一批军民协同创新重点实验室。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对将实验室建在高校或科研机构的企业,给予大额度比例的研发费用税前抵扣;对企业在产学研联合项目中的创新投入,加倍冲抵企业所得税。支持高校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通过开展系统、深入的跨学科、跨领域交叉融合研究,争取在军民两用领域取得引领性的原创成果及重大突破。

4. 强化军民协同人才培养

积极拓宽“校市”互动合作层面,建立科技创新要素共享机制,引导在蓉高校与国内顶尖军工院校、国防高校共建专业学科群、共建实验室、共研科研项目、共育科技创新人才。依托成都的优势军工资源,发挥高校创新要素集聚作用,组建一批跨学科交叉融合、军地协同的创新研究团队,采取稳定持续的资助方式,鼓励开展协作创新,支持其潜心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探索建立符合军民协同创新特点的人才评价、项目评价及机构评价机制,吸引更多的大机构、大团队来蓉创新创业。

(四)夯实区域创新网络体系

1. 搭建新型研发实体

借鉴国际上通用做法,如英国联系计划(LINK)、芬兰国家计划、以色列“磁石计划”等,引导组建市场化运维的跨国跨界合作的“军政产学研金”实体,该实体应包含地方制造研究院(类似于德国的弗拉霍夫协会)。在区域创新系统上必须尝试建立拢指成拳的“军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创新实体或孵化器(创业空间)类双创实体、特色小镇等,使其成为军工产业集群发展的策源地。

2. 注重“全要素”供给

在军工产业集群发展上,各创新主体必须建立“全要素”意识,帮助创新主体与集群内外的相关主体建立尽可能广泛的联系,发挥利益实体的“联络者”角色,策划并长期持续专注于特定的产业、技术甚至产品,主要从事纵向的3个层次工作,第一层次包括信息、知识、技术、项目等要素,核心是项目策划;第二层次包括产品、资本、人才等要素,核心是通过资本孵化实现项目成果转移转化;第三层次包括企业、基地、产业,核心是基地,以更好地实现成果商业化。

3. 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与国家布局建设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加强对标融合,逐步创新驱动体系。积极促进国防科技成果转化,重点解决国防科技成果“不愿转”“不敢转”“不能转”的难题。

(五)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特区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主动融入全国乃至全球军民协同创新网络,推动全国乃至全球的军用电子元器件、军用通信设备、军用航空装备制造、军用智能可穿戴设备、军用新材料、军事核技术等具有明显市场价值的产品在成都实现优先转化,从而推动军工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加大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期的权激励力度,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方式、成果转化收益的奖励方案及是否开展资产评估,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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