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边界何在
2019-12-11
教育·综合视线 2019年11期
《教育家》2019年第30期刊登袁治杰的文章指出:实践中,很多教师有种偏见,认为不打不成材,然而大量研究表明,体罚并不能达到教育目的,而且会代际传承,受过体罚的人成年后也会倾向于以暴力方式来解决问題,因为他接受的教育告诉他暴力也是解决问题的手段。更不用说体罚往往会给受害者造成心理伤害。所以,我国禁止体罚的基本立场是值得肯定的。全面禁止体罚的国家,势必要允许惩戒。没有惩戒,教育是不完整的,学生很难对错误行为产生正确的认识与悔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表明的正是教师独特的职业使命;而养成人格以及维持教学秩序,都要求采取一定的惩戒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