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收费票据规范管理探讨
2019-12-11曹娟娟
曹娟娟
[提要] 收费票据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票据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环节。规范高校收费票据的使用,加强对高校收费票据的管理,对于规范高校收费行为、提高高校内部控制水平与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高校;收费;票据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9月12日
本文基于票据使用与管理的工作实践,在梳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惑与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分析目前高校收费票据的使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如何规范高校的收费票据管理。
一、高校收费票据主要类型与使用范围
高校的收费票据主要有财政票据和税务票据,不同类型的票据有不同的使用范围。
(一)财政票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中规定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财政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核发,高校向其主管的财政部门申请领用,使用完毕的票据再去财政部门核销。目前,高校使用的财政票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非税收入类票据。非税收入票据主要用来收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考试费等。(2)结算类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般用于学校的代收、代管款项及学校各部门之间、学校与个人之间发生的不作为学校收入的款项等,如水电费、体检费、党费、团费、教材费、入职押金、出国保证金、合同保证金等。(3)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高校收到单位或个人的公益性捐赠时开具捐赠收据。
(二)税务票据。税务票据主要是用于高校的服务性收费,如测试费、鉴定费、版面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随着“营改增”工作的顺利推进,高校开具的税务票据数量显著增加。
二、高校收费票据使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内部培训与指导。从领用-使用-缴验与核销-存档,高校收费票据的管理看似非常简单,但是要做到规范使用各种财政票据及税务发票,需要熟练掌握与票据相关的各种法律规定、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等,因此高校要组织培训,指导票据规范使用。从领用开始到最后的存档环节,牵涉的人员众多。对于高校来说,票据使用与管理相关人员包括:(1)财务处的开票人、审核、复核、票据管理员等;(2)其他职能部门及学院的领票人、开票人等;(3)领取票据的教职工、学生及其他服务对象。在内部培训与指导缺乏的情况下,高校使用、管理收费票据的相关人员对于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流于表面,难以全面掌握不同收费票据的使用用途与管理规定,制约了高校收费票据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
(二)票据使用不规范。不同的收费类型要匹配与之对应的收费票据,但是部分高校在实际工作中并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一些收费业务没有开具相应的票据。如高校收取的测试费、技术服务费、鉴定费、培训费等属于高校的应税收入,应当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高校开具了非税收入票据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到的横向课题经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高校开具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向学生收取的保险费、教材费等代管款项,应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高校开具了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三)催缴不及时。高校票据管理员在财政票据使用完毕后,需将票据存根联带去财政部门缴验与核销。由于工作轮换、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等因素,高校票据管理员对于发放的财政票据没有定期催缴,导致部分票据在领用多年后尚未缴销。这就容易导致票据存根联丢失,或者在开票内容不合规的情况下,因收费事项已发生较长时间而导致不合规票据无法追回;还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票据已开款项却没有到账。
(四)忽视“预开”票据管理。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企业等与高校签订课题研究协议、技术服务合同等合作协议时,常常要求先开票后汇款,收到高校提供的票据后才将款项汇至高校的账户。这种状况导致高校存在很多“预开”票据。在缺乏票据信息化管理系統的高校,“预开”票据带来了很多问题。(1)部分票据开出后,款项迟迟无法到账;(2)部分高校多校区办公,“预开”票据的办理点和款项汇入地有可能不是同一个校区,在“预开”票据信息不共享的情况下,收到外单位汇入款项的业务办理点有可能再次开具票据并凭银行结算凭证与票据记账联入账,造成重复开票。
(五)缺乏处罚机制。高校对于票据使用不规范、申请“预开”票据后款项未及时到账、领用票据的单位不及时缴销等行为缺乏处罚机制。高校某些开票人出于不得罪人的心理,在明知开具的票据与收入事项的情况下仍给项目组成员或其他服务对象开具,或者在开具票据时随意性较大,不严格执行票据管理规定。在处罚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开票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而对于申请“预开”票据而款项不能及时汇入的教师,高校为了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培训费等,往往纵容该种违规行为,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加大了学校票据管理工作的难度。
(六)责任划分不明确。高校财务部门负责票据的管理,对于票据管理员、开票人、审核、复核等人在票据使用与管理的责任往往没有明确划分。如,某企业汇入一笔技术服务费,本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却根据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开票人将记账联、银行回单、项目合同及项目的财务代码信息交给审核入账,审核入账完毕后复核审核,整本票据使用结束后开票人交给票据管理员,票据管理员登记该本票据的归还日期、开票金额等信息。这笔业务先后由开票人、审核、复核、票据管理员经手,在开票人错开的情况下,审核在做账时应告知开票人票据类型错误,若审核没有发现,复核在收到该张凭证时也应及时指出问题。在内部责任划分不明确的情况下,开票人可能心存侥幸,认为票据类型有误也能蒙混过关;审核认为开何种类型的票据是开票人的事情,做账时只需核对合同、财务代码等信息;复核则关注凭证的科目、金额是否正确,认为票据是否合规有票据管理员把关,从而忽视该笔收入应匹配的票据类型;票据管理员则认为自己负责向财政部门领用、缴销票据,不合规的票据应由开票人、审核与复核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划分不清的情况,阻碍高校票据的规范使用。
(七)票据管理方式落后。对于收费票据的领用、发放、缴销等,很多高校仍停留在最简单的“手工台账”方式,尚未建立票据信息化管理系统。这种管理方式存在大量机械重复劳动,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及时有效地跟踪与监督财政票据,不能满足新时期票据管理的需求。
三、规范收费票据管理的建议
收費票据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高校应高度重视收费票据管理工作,规范各种收费票据的使用,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推动学校收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一)定期组织培训,指导票据使用。税务发票及不同类型的财政票据的使用与管理规定需要在学习各种与票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才能全面把握,因此,高校要制订定期培训计划与培训方案,面向所有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及学院的票据领用人与开票人、项目负责人与成员等,系统讲解不同类型票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指导票据内容的填写,及时传达与票据管理相关的新文件、新办法、新进展。培训既有助于规范票据的使用,也可以降低高校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的阻力。
(二)制作《票据使用指南》,规范票据的使用。由于工作轮换等原因,高校财务部门的票据管理岗、开票点及其他部门的开票人会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交接后,新的票据管理员与开票人难以在短时间内熟练掌握票据使用和管理规定,在票据使用与管理的实际工作中难免会有失误。因此,高校可以制作《票据使用指南》,涵盖票据业务涉及的各个环节,在使用指南中详尽地列明票据的不同种类、使用范围、管理规定,并尽可能地列举不同高校收入业务所对应的票据类型。通过查阅《票据使用指南》,在面临不同收入业务时,票据管理员、开票人等可以迅速地找到与之对应的票据类型,大大降低误开票的几率,从而达到规范使用票据的目的。
(三)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票据管理制度是高校财务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除了执行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参照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票据管理办法。对于票据使用不规范、领用票据长时间不缴销、“预开”票据不及时汇入款项等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制定处罚措施并严格执行,以实现票据的规范化管理。
(四)明确划分责任,增强责任意识。财务部门是高校负责票据使用指导与管理的部门,高校对于财务部门的票据管理员、开票人、审核、复核等人员的票据管理责任要予以明确划分,强化责任意识,禁止相互推诿。
(五)建立票据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电子票据的普及为高校的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契机。2017年,财政部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标志着财政票据即将迈入电子票据时代。高校要利用电子票据改革的机遇,建立票据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票据管理水平。高校可将票据领用信息、票据开具信息、票据对应的项目财务代码、“预开”票据等全部录入票据管理系统,并将票据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实现票据管理的信息化与电子化。票据管理员通过票据管理系统可以实时查询票据的库存量、待催缴量、待缴销量,审核则可以实时提取票据的交款单位名称、金额、财务代码等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1]吴一莼.高校财务工作中票据管理的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30).
[2]梁玲玲.高校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业会计,2015(20).
[3]赵忆.对高校财务票据管理工作的思考[J].中国总会计师,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