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发布
2019-12-09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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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6 月2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8 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工作优良传统、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总体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加强农村党的建设,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更好服务群众,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三农”工作的长远战略,《条例》就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究竟如何落实,五大振兴是乡村振兴最核心的内容。党的农村工作核心内容就是乡村振兴,就是这五大振兴。
农民一直是中国共产党核心的同盟军。中央这些年的改革就是希望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在改革中受益,把农民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我国有300 多万个自然村,不同的村庄情况差异特别大,一刀切的政策容易出问题,所以《条例》明确,党的农村工作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是我们党关于农村工作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提出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遵循六项原则: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把农民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作为制定党的农村政策的依据;
——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夯实党的农村政策基石;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条例》的这六条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对长期以来农村工作的经验总结,坚持这些原则,农村工作就可以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某些原则被忽视或者遗忘了,在未来的工作中很可能要出问题。所以,这六项原则既是过去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是未来工作方向的指引,是非常核心的纲领性原则,在未来发展中必须重视这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