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
2019-12-09朱小丽余新文
何 涛,朱小丽,余新文,张 兴
(汉中市南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陕西汉中 723100)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越来越被各级政府所重视,随着我国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程度要不断加深。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是当今乃至今后大数据时代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趋势和要求,智慧监管体系推行意义重大。但在推行智慧监管体系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难点,对推行工作造成一定影响,针对智慧监管体系推行的难点,本文提出初步探究的推行路径及建议。
一、推行意义
(一)有利于完善各级监管部门监管手段
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的推行就是构建“产前预防、产中监控、产后处置”甚至延伸管控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用信息化、数据化手段解决农产品生产到消费全程的质量安全重点管控,最终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智慧监管体系的推行可以完善各级监管手段,如完善了生产农事记录,农兽渔药的采购、使用记录,加工环节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储运环节保鲜剂的使用情况,这些信息数据保存上传、监管查备等,这些都是基本监管手段的具体体现,是智慧监管的基础。
(二)有利于提升农产品品牌效益
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的推行,同时也是名优农产品、放心农产品、消费者信赖农产品等农产品品牌的展示平台,用非常有力的信息数据证明这些品牌质量安全的可靠性,消费者网上一查就能知道某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大大提升了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消费者买账,销量才能不断增长;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效益显著,农产品品牌效益就能凸显出来。
(三)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行,降低监管成本
安全优质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的推行,倒逼生产环节必须实行标准化,没有标准化质量安全就难以控制和保证,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就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实施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生产环节的监管就可以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替代,使监管成本大为降低。
(四)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
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的推行,使各级监管部门在监管平台上就能看到相关的信息数据,哪一个环节上存在质量安全风险一目了然,那么今后监管工作的重点就在这些环节上。从而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准确性、监测预警效率、应急处置效率,使监管效率事半功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推行的难点
近年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践行“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理念,有效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稳固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但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还没有做到全覆盖,特别是在县级及以下区域智慧监管体系推进缓慢,推行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农产品生产、经营覆盖区域地形、气候等因素差异大
在同一个县域甚至乡镇内以上因素都不尽相同,农业产业类别多、种类繁,涉及监管范围广,面大点多,无法形成集中式、统一式监管。
(二)目前我国大部分区域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
农产品生产分散,有的地方规模化率在15%左右,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农业标准化技术较困难,生产环节的监管就存在一些盲区,大大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基层和前沿的一些工作推进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难,数据的记录、收集、上传等都要在基层进行,由于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生产经营主体素质普遍不高等原因,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难以保障。
(四)农资经营网点很分散,经营行为难规范
基层经营者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经营行为难以规范,经营者普遍存在“哪种农资利润高,就主推哪种”的经营理念,受利益驱动严重,科学使用的观念淡薄,使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控难度增加。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还没有上下贯通,其中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行还不够高效
在监管理念上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三、推行建议
(一)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特别是县、乡级监管体系
要做到监管体系延伸、任务落实到基层,监管的第一手数据需要基层来完成,有条件的推行“集中式、统一式监管”,实行区域或者种类监管;分散生产经营的实行“点对点监管”,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二)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
加大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力度,及时总结制定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将相关标准规范转化成符合生产实际的操作手册和宣传单,把这些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推广应用在生产实际中。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园建设,以生产基地为单元,强化技术宣传培训。政府大力引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给予“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标准化示范园区、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等一定的资金补助,不断提高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同时就渗透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队伍建设
各级农产品监管机构要把智慧监管作为最终目标,一切监管形式和手段都要紧紧围绕最终目标而展开,硬件设施配备齐全的同时强化人员技能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就培养、培训、招录一批,补齐监管人才和技能短板;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业务水平,达到“检得出、测得准”的要求,为监管提供出第一手强有力依据。努力建成一支业务精、作风实、结构优的监管与检测队伍。
强化对镇村监管人员、职业农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农民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其技术水平,生产经营者的整体素养提高了,监管要求才能更有力地被执行、推行开来。
(四)加强农资生产经营源头监管
1.严格农资生产企业监管。农资生产企业管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的首要一环,农资的质量不但要符合农业生产增产增效要求,还要符合低残留甚至无残留、易分解等生态安全要求,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生产许可,对其生产、储运、销售全过程管控,形成进入市场销售的农药、兽药、渔药、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有控制能管控。
2.加强农资经营网点管理。对经营人员、场地、范围、种类等采取许可证制度管理,对经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经营资质后再许可经营,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对不符合农资经营许可要求的网点一律取缔,规范经营行为,做到实名制购药,经营者还要做好记录台账。把农资经营网点管理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为农产品生产把好第一关。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综合监管的统筹、协调机制
以大数据建设管理为契机,把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等一系列管理机制、管理手段都融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中来,突破部门内监管体系,延伸“产前、产中、产后”监管链条,可能就要涉及到除农业农村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及行业,就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启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采取高压监管态势,逐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信力,最终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智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