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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

2019-12-09张乐乐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营销界 2019年48期
关键词:行政法个人信息信息安全

■ 张乐乐(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纵观近些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历程,在计算机技术稳步前进的基础上,大数据得到了全方位的发展,并且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人们的生产生活已经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在社交网络的普及应用中,大数据体现出了蓬勃的生命力。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个人信息数据储存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系数需要不断提高,这给相关技术人员的工作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目标,同时也给公民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当前阶段,大数据时代下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和行政法来实现信息安全保护模式的转型,是当前阶段急需考虑的问题。

一、大数据时代社交网络中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风险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大数据是互联网的核心内容,在社交网络中处于不可取代的地位。公民在工作和生活中应用社交网络在所难免,公民在电子设备上的操作都会被记录下来,由于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具有很高的潜在价值,容易被非法收集和不当利用,给公民带来极大的困扰。由此可见,当前开放的社交网络中个人隐私和数据信息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纵观近些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国民与互联网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互联网的双刃剑特点充分体现出来。现阶段,信息化时代的飞速发展使得网络信息的传播越来越便捷,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壁垒已经被打破,例如,微博、微信、新闻软件等,让一件小事在网络上迅速发酵,短时间内做到人尽皆知。言论自由的互联网使得互联网侵犯个人信息的事件时有发生。某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对他人个人信息进行恶意侵犯,导致公民的个人信息无法得到保障[1]。因此,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是现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大数据时代社交网络中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隐私泄露

在互联网时代,公民获取信息越来越便捷。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公民浏览信息、购物、娱乐通过运用计算机、社交网络即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效率大大提高。但相对来说,社交网络创新性强、风险系数高。当前大数据时代社交网络的安全系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科技的发展,依托于大数据时代社交网络的互联网不良产品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令人应接不暇,如网络贷款、网络融资、资金盘等,部分不法分子采用技术手段获取公民的个人隐私,甚至骗取钱财,污染了互联网的环境,增加了使用社交网络的风险系数。

(二)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控制权被削弱

当前阶段,公民使用社交网络基本都需要实名制,甚至被强制授权其对公民个人电子设备的开放权限,否则便不能使用[2]。虽然其出发点是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公民使用互联网的安全,但是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控制权被大大削弱,这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容易导致个人信息被出卖,影响公民的生活。

(三)账户被盗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是一切系统的核心,因此个人信息数据的安全至关重要。大数据时代开放的网络环境存在很多危险因素,如果社交网络系统安全防护性能不高,就极容易因个人的不当操作受到外部不明来源的危险入侵,或者由于数据系统的自身漏洞导致系统崩溃,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泄露。

二、通过行政法保护提高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系数的有效措施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持续发展,国民对于互联网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生活和学习开始与互联网息息相关。在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传播发达、迅速的特点,个人的信息容易被泄漏,甚至遭受个人信息的侵害。近些年来,互联网侵犯个人信息的事件时有发生,并且在互联网上持续发酵,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加强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的深入研究,对于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在互联网环境中的行政法保护

1.加强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的综合应用

大数据技术能够更好地对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进行储存和管理,便于公民的互联网使用,信息安全技术能够保护公民的上网安全。因此,只有加强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的融合,将二者综合应用于社交网络,并且对社交网络的互联网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才能够使公民个人信息得到更加妥善的保护。

2.利用计算机技术不断优化社交网络安全系统

计算机软件技术发展迅猛,社交网络要增强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必须与时俱进。社交网络在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加强网络防火墙的维护,不断优化社交网络安全系统,使公民个人信息的存储和应用更加自动化、系统化、科学化,增强个人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公民对于社交网络的应用体验。

3.开放的社交网络环境下加强个人信息的安全监管

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数据的储存和分析变得更加方便,但是互联网存在很多不安定因素,外部的危险入侵或者内部系统的问题都有可能会给公民信息造成威胁。因此,大数据背景下,行政法要加强对于个人信息的安全监管。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对于社交网络存储和应用公民个人信息要作出明确的限制,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另一方面,行政法要加大对于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从法律法规上给予个人信息更强大的保障。

(二)通过行政法提升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1.平衡公民个人信息与互联网应用之间的关系

法律在公民管理过程中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发展完善过程中。例如,现阶段,网络上某些问题虽然有违道德标准,但是并没有上升到需要法律约束的严重地步,因此,在互联网管理过程中,道德约束应当作为公民心中的标尺。只有每一位公民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做到文明上网,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互联网环境,充分保障自身的个人信息安全[3]。

公民个人信息作为公民平等享有的个人隐私权内容,对于公民互联网使用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应当充分把握平衡点。一般情况下,当发生互联网侵犯个人信息的事件时,对于公民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加大对违法分子的打击力度,如果并未损害公民个人利益的,应当对侵权者做出警告。

2.完善网络管理的行政法律法规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家对于涉及互联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部门协调和执行上还没有非常良好的措施。当前阶段,行政法律法规的完善应当将互联网活动管理纳入法律考量范围,对于这一新生事物的管理和约束,可以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完善。

3.审慎进行互联网行政立法管理

在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互联网是新兴事物,近些年来互联网的发展程度不断深入,而一部科学完善的法律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因此,对于互联网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管理和法律约束,应当慎重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可以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对于互联网管理作出一个合理合法的管理守则。

4.切实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互联网的受众,应当对互联网内容有基本的辨别能力,对于侵犯个人信息的网络链接,群众应当擦亮眼睛,不点击浏览,以免对个人信息安全造成更加严重的影响。只有广大人民群众都切实提升自己的个人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以身作则,才能够充分优化网络环境,切实保护个人信息。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时代是一把双刃剑,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大数据作为一种“新能源”,已经逐渐融入到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数据背景下,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首先要加强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的综合应用,从技术层面上提高个人信息的安全系数。其次,大数据时代必须利用国家行政法不断优化社交网络安全环境,免除公民使用的后顾之忧。第三,开放的社交网络环境下需要通过行政法加强个人信息的安全监管。大数据时代,只有从行政法律法规上加强管理,才能全方位地保护社交网络中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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