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2019-12-09陈军平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陈军平(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当前社会发展形势良好,施工企业承受压力也不断加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要努力在保证成本优势的情况下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相比之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是项目开展的合法依据,涉及项目的所有参与单位、施工流程和施工物资、人员,界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施工变化问题的责任和处理办法,如果施工合同管理不善,合同内容不够清楚全面,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种索赔问题,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使参建企业蒙受经济损失。因此企业需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对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培训,明确合同管理内容和责任,落实合同管理执行度,确实处理好施工合同索赔问题,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合同是各参建企业合作的基础,它综合考虑了建设周期、施工质量、项目成本、工程利润等特点,对施工注意事项、违约索赔事项、责任和义务、合同关系解除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当前建设工程发展现状来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
(一)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需深入分析合同内容、形式,使之更为合理、规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效约束合同双方行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减少行业恶性竞争与不良运作现象的出现,从而制约施工人员操作行为,有效提升施工现场管理质量,避免因为各种合同纠纷索赔问题造成工程停工、烂尾,保证工程品质。
(二)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减少经济损失
施工合同管理是为了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能够公平、公正地履行合同条例,当建设工程中出现合作问题,造成经济纠纷时,有法律依据可以进行正常处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节省项目投资,减少双方的经济损失,规范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益。
(三)提供施工管理依据,保障工程顺利开展
科学全面的施工管理合同构成了各施工环节及施工行为的规范准则,指明了工程建设目标,提供了施工问题处理参考信息,确立了各施工内容的控制方向,方便了工程管理者对工程项目整体进行宏观把控,可以有效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进项目稳定、持续进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一)施工合同管理意识不强
很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合同管理理念不足,忽略了自身在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错误地认为合同管理只属于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对施工合同内容不够了解。另外企业自身对施工合同管理意识不强,没有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上提供足够的力量支持,施工合同流于形式,缺乏严肃性,很多不法企业容易钻合同管理漏洞,出现违约纠纷,影响工程施工,破坏建筑工程竞争市场。
(二)施工合同管理效率低
国家对于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有明文法律规定,但实际工程合同制定和签约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合同内容本身不够规范,甚至在开工前全面的合同一直没有正式签订,造成施工合同管理落实度不够,监管不给力。此外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管理部门、管理人员之间职责划分不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不和谐,合同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施工合同管理质量。
(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水平有限
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到工程施工和工程法律知识,对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较高,必须是综合素质全面,能够掌握大局的经验人员,但目前我国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比较缺乏,整体管理水平较低,合同管理制度具体操作不规范,使得管理过程中执行力度不够、管理混乱,不能严格按合同办事。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问题
(一)合同方资质问题
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和建设方必须具备一定的工程资质才有资格参与工程建设和承接工程,然而实际上很多企业是通过挂靠或借用资质等方式来获得竞标资格,有些施工企业整体实力和资质与工程规模不匹配,却通过关系等不正当方式取得工程建设权,所签订的合同偏于形式,很多施工程序无法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当出现纠纷和赔偿问题时也无法按照合同来追究法人责任。
(二)合同内容问题
当前建筑行业黑白合同现象严重,很多施工合同都是不公平、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首先是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制定人员专业性不强,由于合同内容多而复杂出现考虑不全面的情况,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要求视而不见,合同责任划分、问题处理约定不清晰,从而导致赔偿纠纷。另外合同文本不规范,很多内容偏向于某一方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一些不平等条约,例如对一些违约条款的制定不明确等现象,后期追责、索赔时容易钻法律空子。
(三)合同签订不谨慎
由于文字的理解性差异,很多时候会由于合同字句使用不严谨使人产生误解,造成索赔难题。其次合同拟定不完备,对违约责任和赔偿方案要求不明确;对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责任没有具体到人,处理措施不细化;对地域差异造成的管理问题约定不明确;对口头说明没有落实到书面文件上,合同变更或增补事项未经审批,忽略签字或盖章等,这些使得合同订立不够规范,出现问题不易追究。
(四)合同的执行存在问题
施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过错方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了赔偿处理方案,但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纠纷后,由于建设方在工程中占主体地位,会将权力凌驾于合同之上,可能会临时签订不公平条款,或者武力威胁平息问题,又或者被赔偿一方临时起意,借机加大赔偿要求,不接受合同约定方案,由于双方各自不同的原因使得合同规定很难有效实施,从而导致赔偿纠纷的产生。
(五)合同履行补救问题
当出现索赔困难的问题时,如果无法按照合同走正常程序就必须诉诸于法律,这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发出书函,告知对方关于赔偿的大致要求和时间限制,引起对方重视。另外还要办理签证确认作为纠纷判断的法律证据,收集和保存有利证据,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追讨索赔,然而很多时候被赔偿一方对工程法律了解不够清楚,没有过多的法律资源力量,忽视了法律方面的补救措施。
四、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质量的建议
(一)增强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首先各参建单位要正确认识到施工合同的重要性,不完整或者无效的施工合同会带来施工管理风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该成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加大施工合同管理力度,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宣传合同管理理念,鼓励全员参与。
(二)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应该根据合同涉及到的不同专业来对症处理,要分清合同主体利益和纠纷类型,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专职机构针对具体的施工环节来进行管理,同时要加强相应监管工作,发挥政府机构和监理单位力量,规范合同管理模式。另外要特别注意工程索赔管理,平衡利益双方矛盾,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定损赔偿,对于合同以外的赔偿纠纷,要合理调节,尽量保证正当的权利要求。
(三)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受各种因素影响容易出现纰漏,为此需要基于合同管理的专业要求进行专门的培训,提升管理人员工程、财务以及法律专业知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对合同纠纷、合同索赔、经济诉讼处理能力,完善合同管理业务体系。同时,提供管理人员进深机会,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激励管理人员不断提升自我能力,打造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团队。
五、结语
综上所述,要提高施工管理合同成效就要从规范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入手,遵循国家制度规范,依照合同制定标准,对合同内容、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作出明确、全面的规定,规范管理合同的签订、变更、履行、违约、解除、索赔等事项,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体制,加强合同监管力度,减少合同漏洞和错误,保证施工过程按照合同规范执行,从而全面提升施工合同管理效率,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促进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