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路径探究
2019-12-05舒心心
舒心心
(1.内蒙古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通辽 028043;2.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代表着人类文明的前进方向。生态文明着力于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整体转型,以实现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类社会在工业文明的推动下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但同时对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其中,土地荒漠化已经成为最受关注的社会、经济和环境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由荒漠化蔓延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土地生产力丧失、资源体系破坏和经济贫困化已成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被称为地球的“癌症”。
草原荒漠化是生态失衡的结果,是由生态脆弱性和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交织作用所致。当前,面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尖锐矛盾,探寻摆脱生态困境、谋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路径,是时代赋予的艰巨课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从生态文明视域反思科尔沁沙地荒漠化过程,剖析其成因,探究实现生态恢复的有效路径,对于恢复科尔沁沙地生态,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筑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以及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科尔沁沙地荒漠化的危害
科尔沁沙地处于自然资源和生物资源富饶的华北地区东部和东北地区西部。科尔沁沙地生态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当地牧业和松辽平原的农业发展,甚至对中部许多工业城市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事关我国北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昔日“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科尔沁草原如今已沦为距离首都北京最近的沙地,如果任其发展,荒漠化进程将会日益加快,沙化土地将会急速扩张,成为制约该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影响华北和东北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安全。
(一)科尔沁沙地自然环境恶化
科尔沁沙地气候条件恶劣,干旱多风是其主要特征,环境退化造成了耕地面积持续减少、森林面积大幅降低、湿地面积严重缩减。进入21世纪以来,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气温持续升高,降水明显减少,河流断流,干旱灾害加剧,气候条件整体呈现恶化趋势。1998年至今,西辽河及通辽市境内6条河流,特别是西辽河中游段已断流20年。四大水库干涸,其中闻名遐迩的奈曼旗西湖水库于2001年干涸[1],坐落于科尔沁区、曾有“亚洲第一沙漠水库”之称的莫力庙水库于2002年出现全库区干涸。由于降水减少和过度开采地下水,造成科尔沁沙地中原有的常年或季节性积水的600多个湖、泡,60%以上已经干涸,区域水域面积大幅度减少。科尔沁沙地经过长期的治理,生态状况虽有所改观,但是由于本地区生态类型多样,尤其是以草原、荒漠生态系统为主的生态脆弱区面积较大,多年来边治理、边破坏的问题十分严重,总体来看,“局部好转,总体恶化”的趋势并未改变,生态环境仍然十分脆弱。
(二)科尔沁沙地生态功能恶化
干旱少雨、植被稀疏、风大沙多、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是科尔沁沙地生态环境的主要特征。土地荒漠化导致生产潜力迅速衰退,风蚀导致土壤肥力逐渐流失,大大降低了土地生产力水平,限制了土地对物质能量的转化效率和产出能力,使作物单产长期处于低产状态。玉米、大豆、荞麦等是科尔沁沙地腹地的主要农作物,亩产极低,即使大量使用化肥,也难以改变产量的波动,稍有旱象,往往颗粒无收。科尔沁沙地环境退化严重影响到当地生态脆弱区的资源开发和农牧业生产,更为严重的是,大大削弱了生态系统的自我保持和修复能力,导致生态功能恶化。
(三)科尔沁沙地居民生活环境恶化
土地荒漠化面积迅速增加,给科尔沁沙地的人民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带来了深刻的变化,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土地生产力严重衰退,已经严重影响到当地各族群众的居住和生活[2]。由于草原开垦不当和超载过牧,破坏了地表植被和土壤,导致草原下层沙土逐渐活化,草原以每年1.9%的速度风蚀沙化,沙地不断侵吞草原和湖泊。作为科尔沁沙地主体所在的通辽市,沙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57%,全市有2/3的人口生活在沙地之中。荒漠化发生和加剧对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的危害和损坏也十分严重,不仅导致贫困化,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自2004年以来,通辽市连续实现沙漠化、荒漠化“双缩减”,但是仍存在亟待治理的重点地带,如奈曼旗的苇莲苏沙带、库伦旗的塔民查干沙带、扎鲁特旗的白音忙哈沙带等。
(四)科尔沁沙地荒漠化影响东北和华北地区生态安全
科尔沁沙地处于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南临东北重工业基地辽宁省,西南临京津冀地区,沙地南缘距北京市直线距离约320公里。科尔沁沙地荒漠化的生态状况对华北和东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具有很大的影响。多年以来持续不断的开垦已造成科尔沁沙地生态系统的巨大变化,草地变农田、牧业人口转为农业人口,既引发了社会结构的变革,又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危机。如果沙漠化继续蔓延下去,一方面会加速科尔沁草原的土地退化,另一方面,风沙的侵袭也将危害整个东北平原西部农业区。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特殊,科尔沁沙地蔓延的荒漠化和肆虐的沙尘暴已经对东北和华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民族团结发展等国家安全问题产生了直接影响。因此,必须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认识荒漠化防治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的现实困境
21世纪以来,由于国家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科尔沁沙地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努力、艰苦奋斗,使该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当前科尔沁沙地生态治理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以实现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预期目标。
(一)生态环境极其脆弱
科尔沁沙地位于中国北方生态环境敏感、半干旱的农业和畜牧业交错地带,沙性土壤广泛分布于平原和大部分丘陵地区,年平均风速为3.5~4.5m/s,极大风速能达到31m/s;一年四季特色鲜明,春季大风较多,气温骤升现象较为常见,夏季短促炎热,降水较为集中,秋季气温剧降,多见霜冻现象,冬季漫长严寒,寒潮频发;水资源紧缺,地下水贫乏,人均占有量低,年平均降水量少,且季节分布不均。这些都是造成科尔沁沙地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的基本因素。对外界扰动极其敏感和时空波动性强是科尔沁沙地生态环境脆弱性的主要体现。这种敏感性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极易受到外在环境改变而引起整体生态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科尔沁沙地生态系统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具有时空波动性强的突出特点,气候、降水、温度、大风天气等诸多因素极易产生不同的年际之间和季节之间大幅度、大规模的不规则变化,造成生态系统组成界面的不断变迁,直接呈现出生物多样性的波动,对周围关联区域产生直接影响,加剧生态问题的恶化[3](54~55)。
(二)经济中心主义发展观念较重
很长一段时间里,经济社会发展一直奉行“以GDP论英雄”,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增长决定一切”的思想付诸实践,致使在发展过程中片面注重经济利益,偏离了生态文明建设所倡导的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时至今日,科尔沁沙地大量产能过剩、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经济建设与生态治理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广大农牧区,只顾眼前利益、追求经济效益,农民盲目开垦、广种薄收,牧民超载放牧、过度放牧,造成了林地的毁坏、草场的破坏,而且土地沙化日趋严重,增加了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难度。由于片面追求GDP的增长而无视环境污染,科尔沁沙地在招商引资中引进了污染严重的企业,例如2003年梅花味精厂的投资建设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三)管理不善与制度缺失
科尔沁沙地生态文明建设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许多制度仍存在不充分、不健全的情况,管理体制上存在弊端和短板,同时,制度陷阱、官僚主义、寻租行为、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现象也严重存在。科尔沁沙地荒漠化治理的理论探索和政策措施研究较少,尤其从政府角度进行研究明显滞后,治理技术研究较多,政府宏观战略角度研究较少。由于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科技支撑不力,生态治理项目的资金管理滞后,管理人员数量少、能力低、专业知识匮乏……制度的缺失、政策的失利,种种原因使得科尔沁沙地生态治理陷入重重困境。以赤峰市敖汉旗当地小流域治理工程为例,按照工程实施的土方量和人工机械综合价测算的投资标准为每平方公里至少90万元,但是至今国家投资依然执行2001年小流域治理每平方公里20万元的标准,投资标准过低造成投资严重不足,致使全旗仍有21万公顷水土流失严重的荒山、侵蚀沟、荒滩坡耕地得不到及时治理[4](230)。
(四)环境立法体系不完善
从目前来看,科尔沁沙地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道路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立法不健全、执法不严格、司法介入存在制度缺失等。从立法来看,我国目前严重缺乏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综合性法律,专门针对边疆民族、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缺少,只是散见于一些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中,这显然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不匹配。从执法来看,科尔沁地区生态执法力量薄弱,依据《环保法》,虽然环保部门有强制执法权,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总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范围的扩大、程度的加深,传统形式的环保部门推进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要求。从司法制度来看,存在着应对生态问题的局限性,以聚焦人身和财产纠纷为主的司法难以介入生态纠纷。
三、新时代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的具体路径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5](136)。新时代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行动指南,以实现人类与自然的生态整体优化为发展目标,超越于狭隘的自然中心主义和狂妄的人类中心主义之上的一种新型文明实践。
(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中国
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形态上说,生态文明是一种超越,它代表的是对更美好更和谐社会的追求。生态文明理念包括尊重人与自然的平等地位、顺应自然原生的发展规律,以及遵循自然持续发展的阈值等三个方面[6](62~66)。良好美丽、生物多样、功能强大的自然生态系统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推进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首先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实现新的哲学启蒙。
第一,实现哲学世界观转变,确立一种有机整体论世界观。生态文明从整体出发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是自然界进化的产物,作为生命体,必须从自然界获取生命体所需的物质能量,维系人类生存的物质资料,均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自然界,因而,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习近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观点,凸显了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
第二,实现价值观转变,确立有机整体主义价值观。生态文明所秉持的生态伦理,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型社会发展模式,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之间的两极对立,摆脱存在于生态伦理学研究过程中的“形而上学困境”,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7]。
第三,实现思维方式转变,确立生态化思维方式。人类要想摆脱生态危机,必须转变思维方式,确立正确看待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思维方式,这就是马克思的从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出发解释问题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特质体现在人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习近平多次援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发出的警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8](998)科尔沁沙地荒漠化进程也印证了自然界对于人类不合理的活动展开的无情报复。因此,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必须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化思维方式。
(二)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新时代科尔沁沙地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第一,树立环保政绩观,科学制定绿色GDP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早在十多年前,担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指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要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为此,我们既要GDP,也要绿色GDP”[9](37)。政府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一项重要任务,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文明观、生态观和政绩观,坚持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并重。采用绿色GDP评价考核的首要价值在于对科尔沁沙地绿色发展给予精准指引,同时为考核地方干部政绩提供政策建议,为政府制定重大决策提供理论参照[10]。
第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草原生态恢复的政策支持。在实践中强化政府在能源、减排和任期绿化等工作责任制,建立一系列的政策体系,提高生态行政能力,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等多种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生态问题。在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过程中,应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加强耕地保护,严禁荒地开发,加强草原保护,落实草场牧场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实行草畜平衡、禁牧轮牧休牧制度,强化草原承包经营管理。在动态调整基础上,建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有效促进“人类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之间冲突的协调”[11](201)。
第三,开展国际交流,加强区域合作。人类作为命运共同体而存在,保护生态环境是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现实挑战和共同责任。科尔沁沙地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非常紧迫的战略任务,对于深化中国干旱、半干旱区响应全球变化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动荒漠化防治、实现生态保护和恢复、开展应对全球环境和气候变化方面的国际国内合作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三)加强环境立法,逐步健全法律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制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为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要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制度化法制化的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最严密的法制,切实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实施[12](242~251)。生态文明建设要以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为保障。当前,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的客观实际,要求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第一,坚决维护《宪法》中“生态文明”的地位,积极出台综合性法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被写进《宪法》,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出了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法治模式和中国特色环保策略。实现以根本大法为载体,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发展理念,直接确保了科尔沁沙地这类生态脆弱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方向。生态脆弱地区要先行先试,完善地方环境立法,出台地区性的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条例,因地制宜地确定生态环境治理活动的基本政策、原则、措施和制度,使生态保护和建设有法可依。
第二,要确立科学的生态伦理立法指导思想,健全司法机制。从思想上彻底摒弃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倡导尊重大自然的伦理思想,注重从人类和环境的整体利益思考问题,强调对少数民族群众生态权益的维护,严守生态红线。消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中的障碍,将一般性的生态纠纷案件交予专门处理生态纠纷的生态法庭、检察院等机构,实现生态保护司法专门化。
第三,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原则。政府在执法中要坚决贯彻公正原则,实现信息公开,严格约束各执法部门的行为,切实加大对环保执法部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严肃查处公民反响强烈、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案件,切实提高执法部门的权威性。与此同时,政府必须整合执法资源,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提高生态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生产经营方式,实现绿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的要义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经济发展是基础,人的发展是目的,社会和谐是载体。科尔沁沙地生态文明建设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也应当追求社会公平、政治民主和民生改善,时刻记住发展是“硬道理”,环保是“硬要求”,开创一条既能够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又能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双赢之路。
第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模式。科尔沁沙地作为中国目前最大的沙地,特别是作为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农牧交错地带,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尤为突出。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要注重人类变革自然之实践的整体综合效应,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三者效益的有机结合,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节约和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优先的原则,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和循环的经济产业发展模式。
第二,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发展绿色产业。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从农牧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发,聚焦高产高效和优质低耗的关键点,因地制宜地选择发展产业,充分挖掘农牧业内在的发展潜力,切实提高沙土性质的土地在投入和产出上的比例,对尚未充分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科技开发,确保能够科学合理地使用。同时,在现有农牧业生产要素的基础上进行优化组合,积极拓展生产领域,有效培植新的生产力,进而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第三,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科尔沁沙地工业化发展水平。通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重点支持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实现高端制造与绿色发展相结合,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2018年12月29日,内蒙古首条高铁“通新高铁”开通运营[13],标志着内蒙古第一条纳入国家高铁规划的“八横八纵”铁路网正式建成,对于东北亚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及京津冀一体化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引领健康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
生态文明建设着眼于未来,未来是社会公众创造的,公众必须自觉参与并肩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需要做好全社会各族群众的生态意识普及工作,培育合格的生态公民,推动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绿色转型。
第一,重视文化教育,提高公民生态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14](23)人作为生态生产力中最为关键的要素,是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成败的决定性力量。生态文明建设最终目标聚焦的是人的生存和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此,首先要在自我反省的基础上实现人的“自我革命”,增强人的生态保护意识,从而实现“生态自觉”。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依赖于广大公民的积极参与,因此,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抓好制度化、系统化、大众化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建设,通过文化规约和制度安排,激发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担当并普遍践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
第二,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实现消费方式的绿色转型。绿色消费是一种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的新型消费文化,具有比过度消费的生活更丰富和更高级的生活结构,属于新的生活方式。科尔沁沙地生态恢复的目标是实现生态与经济、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必须改革和引领人们的消费观,大力倡导适度消费、绿色消费、深度消费、自主消费和文明的精神性消费[15]。科尔沁草原荒漠化进程的加剧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界绝不是一个可以无限挖掘的资源库。实现科尔沁沙地的生态治理和草原生态系统的恢复,必须确立绿色消费观念,倡导简朴生活[16](71),树立低碳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观念,倡导低碳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