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变革背景下中国特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范式
2019-12-04宋效峰
宋效峰
当前全球治理正处在深刻变革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这为中国的参与带来了历史性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中国作为最大的受益者之一,继续推动全球化深入发展是其理性的战略选择和不可推卸的大国责任。另一方面,近几年来逆全球化现象凸显,一些西方大国的保护主义政策对于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全球化进程造成了消极影响。全球治理需要新范式,需要更多新的建设性力量加入进来,弱化既有过于政治化、权力化的治理结构。当前无政府与自助状态的某种回潮,只会加剧现有国际体系的不稳定性,不符合国际社会的长远利益,学术界有关“金德尔伯格陷阱”的讨论就某种意义上反映了这种焦虑。所谓“金德尔伯格陷阱”,是指在全球权力转移过程中,如果新兴大国不能承担领导责任,就会导致国际公共产品短缺,进而造成全球经济混乱和安全失序。鉴于此,全球治理机制如何进一步合理化,以更有效地发挥其在协调各方利益、公平分配财富等核心问题上的作用,是摆在包括中国等重要参与方面前的一个方向性问题。因此,本文首先从价值层面分析构建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中国范式的必要性,随后从应然层面探讨中国特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范式的存在与否,然后结合“一带一路”等典型样本从实然层面对该范式的理念、政策与实践等要素进行剖析,最后对所涉主要问题加以概括总结并做出战略展望。
一、全球治理变革趋势及议题制约着中国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路径指向
当前全球治理中面临的问题具有公共性、深层次性和博弈性特点,并集中体现在多边制度及规则的合理性及有效性上。在安全、经济、环境等主要领域,制度失灵、治理失序、发展失衡等问题突出,规则赤字、民主赤字以及发展赤字不同程度地存在,亟须生成与全球化新时代相适应的新的国际关系规范加以弥补和应对。例如,在叙利亚等安全热点问题上,大国地缘政治博弈仍然是主导性的游戏规则,但在国际恐怖主义、难民等伴生问题的治理上该范式则显示出很大局限性。在自由贸易问题上,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心的多边贸易谈判进程进展迟缓,美国挑起的贸易战严重扰乱了既有的国际贸易秩序,世界经济增长预期放缓。在气候领域,美国特朗普政府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加剧了全球气候治理主体的分化与碎片化,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不确定性上升。概言之,当前全球治理某些领域的低效甚至挫折,使国际秩序在全球或区域层面的运转出现一定程度的混乱,各类国际行为体、不同甚至彼此冲突的行为规范围绕着同一个议题相互作用,新旧力量对比、国家利益本位及其不同主张之争加剧了核安全、地区安全、贸易等方面的纷争。在某种意义上,制度失衡导致了国际公共产品供需总量、结构等方面的错位,加剧了国际秩序的混沌状态。
在这种背景下,国际社会对于公共产品更为广泛和更高水平的需求,最终将使个别霸权国家无力承担国际公共产品的系统性、制度性供给,于是新的供给者和供给方式兴起便有了充分的正当性,以便为全球治理提供新的动力和路径。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已进入一个互动空前密切、彼此影响日益深入的新阶段,中国的和平发展与本地区乃至全人类共同利益之间形成了高度一致性。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相当程度的国际化国家,从最初的有限参与到全面参与、融入直至在国际体系中发挥创造性作用,中国在改变自己的同时也影响着世界,从而构成了国际政治社会化的正面双向过程。着眼于这一不可逆的宏大历史进程,中国可以从制度及其蕴含的文化因素寻求提升全球治理的有效性。客观地看,既有治理体制和国际秩序具有双重性,尽管具有不合理、不公正的一面,但对于国际社会的正常运转更具有基础性意义,因此只能通过改革加以完善而非推倒重来。这决定了中国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行为对于现有国际机制而言是建设性的,而非寻求革命性的替代。
基于全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议题的多样性,治理方式及策略也需要多样而协同,但基本都可以归类到相互联系的发展与安全两大议题领域。既然全球治理是一个涉及全人类利益的公共领域,那么也必须通过供给相关公共产品的方式进行调整。就治理主体而言,中国在现有全球及本地区治理架构中已逐渐跻身核心层,其领导力呈进一步上升趋势。除物质性公共产品外,中国正在为全球治理贡献更多制度性、观念性公共产品。全球治理变革需要着眼于不断生成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朝着更加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世界前景迈进,中国已成为不可缺席的价值贡献者。在治理规则体系的重构过程中,中国作为一个东方文明大国,有能力为之贡献更多中国智慧、注入更多中国元素。虽然在发展的路径选择上存在很大差异,但东西方之间在文化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以儒、道、法为核心且主要崇尚王道反对霸道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解决西方国家所主导的诸多现有机制所面临的难题,使传统的全球治理“去中心化”。可以说,当前中国倡导的全球治理观既具有基于自身外交理念与传统的继承性与个性化特征,又紧密契合和回应时代特征与国际关系现实,体现出很强的普适性、创新性与合作性,有助于促进全球共治与善治。基于此构建中国特色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范式,有助于国际社会形成对于中国未来外部行为的稳定预期,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上述所谓“金德尔伯格陷阱”的回应。
二、中国的角色定位决定着其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动力机制
与自身的发展逻辑相一致,中国对外战略及政策也具有阶段性特征,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尽相同的外部需求。随着近年来自身经济实力的迅速增强,中国开始强调开展具有自己特色的大国外交,致力于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具体来说,中国自我定位于世界和平建设者、全球发展贡献者和国际秩序维护者,其核心取向是成为最重要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者之一。从政治精英到普通大众,从政治决策到具体行动,中国在增加国际公共产品供给问题上形成了高度共识和强大执行力,这是其他大国尤其是那些易受民粹主义裹挟的国家所难以具备的。在全局统筹和顶层设计方面,2018年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成立,相关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进一步提升。同年,中国政府设立了新的直属机构——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整合了此前商务部、外交部的对外援助职责,使相关资源的投入和运用得到优化。在公共舆论方面,通过不断扩大对外援助等国际公共产品供给领域的信息公开,获得公众更高程度的理解和支持,使中国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战略及其实施能够行稳致远。而这种外交决策及执行体制方面的优势,同时也构成了中国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特色的内部因素。
作为新型国际公共产品的发起方,中国的动力是内生性的,具备支付相应成本的主观意愿。[1]基于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定位,中国把提高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视为引领全球治理变革的重要契入点,并具备了实力与意愿两个主观要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范式,需要从理念、战略、策略、行动等方面入手,坚持中国元素与世界需求相结合,形成科学、完整的理论与实践体系。作为一个正由地区大国向世界大国迈进的新兴角色,中国在地区与全球层面双管齐下,遵循竞争性合作原则参与国际秩序建设,以可持续安全观塑造全球及地区安全架构,通过协商对话加强政策沟通,整合基础设施、经贸和金融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并开展基于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交流互鉴之上的文明对话。从“一带一路”建设、新型国际关系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倡议的提出及其推进,中国特色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逐渐从物质向制度、理念等更多层面扩展,以多层次、多议题和多主体的地区主义实践撬动全球层面变革,这对于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完善以及全球治理结构的合理化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作为自身发展的积极溢出效应,中国比以往更有能力为世界做出较大贡献;而与全球治理有关的国际制度,成为中国着力取得突破的领域。如前所述,相关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意愿和能力的上升,反映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架构下贡献、责任与权利维度的内在统一。在国际金融领域,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中的投票权均已位居第三;人民币还被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SDR)中,所占权重仅次于美元和欧元。在具体层面上,全球治理变革意味着国际规则的重构;相关领域的建章立制、规则订立,中国都不应是缺席者或消极参与者,而正在成为一支重要的规范性力量。制度性权力的提升,与中国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之间总体上呈正相关关系。相对而言,中国在经济领域和区域层面的制度性权力提升更为明显。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以及筹建中的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日益增强的制度倡议和创设能力。在条件具备和时机成熟时,可推动中国在区域及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向安全、政治、环境等更多领域扩展,把经济上日益强大的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区域及全球安全等高阶领域的治理资源。
基于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中国对全球化及全球治理有着独特的认知,其正义性、包容性和开创性极为突出。着眼于中国中长期的国家利益尤其是发展利益,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和新一轮对外开放都离不开相对有利的国际环境,以更好实现内外部资源的利用和配置。另一方面,国际社会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及新兴经济体也期待中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承担某种利益代言人角色。因此,参与并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符合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自我期许与外部期待共同作用的动力逻辑。着眼于当前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力所能及地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并使之产生足够的正外部性,客观上有利于保障和延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所需的战略机遇期。可以说,中国已具备足够的动力与禀赋,去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范式。
三、中国特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指引
在思想准备层面上,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构成部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富有张力,对于当下中国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实践具有指导性意义。这一思想体系立足于中国传统与现实,同时汲取时代性与世界性元素,在引领和促进中国与世界关系方面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更加强调积极有为,从思想到政策、行动层面上都更具有进取创新精神。可以说,理念先行、机制跟进、项目落地,是中国特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所具有的战略逻辑。另一方面,在更高水平上提供国际公共产品,正在成为中国外交转型的深层特征之一。在学术层面上,近年来中国智库及学者对国际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研究也日渐深入,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有效的参考与智力支持,使中国范式的出现进一步成为可能。
基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现代化,并产生了积极的外溢影响。中国愿意与他国分享发展经验,但不搞意识形态输出,也不寻求复制中国的发展模式。中国的国内治理及改革理念与其所主张的全球治理及发展观之间具有逻辑统一性,认为全球化的发展应当更为均衡、公平和开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国内新发展理念,也体现在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公共产品之中——2016年,习近平在访问乌兹别克斯坦时提出打造绿色、健康、智力、和平的丝绸之路。中国秉持的全球治理观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倡导国际法治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尤其是新型大国关系。未来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结构将进一步多元化,霸权式的治理结构越来越难以为继,主要供给者之间、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关系也需要进一步磨合与重构。中国供给国际公共产品并非为了寻求垄断利益与支配地位,而是基于中国倡导的国际合作观,并诉诸于必要的协商对话机制,推动全球合作治理新模式。中国主张通过更为平等的多方合作,促进全球及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全球发展不平衡问题,而不是任由自由主义模式的负面效应泛滥。立足于亚太及周边地区,中国支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及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建设,为本地区提供整合有效的区域经济制度这类高级形态公共产品,切实促进区域贸易自由化与投资便利化。
作为经济巨人与政治大国的多重身份,中国的对外行为并非单纯获取资源、市场等经济利益回报,也绝非搞所谓的经济殖民主义。中国秉持正确义利观,在国际事务中主持国际正义,把广大发展中国家作为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重点对象。中国的供给政策与行为无疑是理性的,但中国并不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一时一事的得失也不铢锱必较,而是呈现出显著的互惠性与利他主义。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动因尽管义利考量皆有,但是义大于利。“达则兼济天下”,中国力所能及地向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尤其是免除了最不发达国家数百亿美元债务,这无疑有助于解决全球化所造成的贫富分化加剧问题。中国对非洲国家讲究“真实亲诚”,而非抱有某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半个多世纪以来塑造了可信赖、讲道义的大国形象。
鉴于当前全球化所面临的复杂挑战,中国与其他国际公共产品相关方需要着眼于更高的道义要求,弱化国家身份差异所造成的利益与价值冲突,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进一步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在逻辑上,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利益共同体为基础,但还应当向责任共同体升华。中国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理念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以及时代性、整体性与合作性等品质特点,把更具代表性、包容性、开放性与公正性的全球治理体系视为其目标指向,相应的供给范式也必然具有世界意义。虽然当前国家间利益的竞争性一面有所凸显,但应“不畏浮云遮望眼”,国际体系中的大国有责任以多边主义的方式提供更多安全、经济等公共产品,实现传统范式与新型范式的共存与互补。
四、中国特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实践进路
(一)大周边是中国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重点区域
亚太地区是中国和平发展的地缘依托,中国需要积极推进大周边外交战略,其国际公共产品供给首先着眼于大周边地区。事实上,“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区域也在很大程度上与大周边地区相重合。中国奉行睦邻、安邻、富邻和“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欢迎周边国家搭中国发展便车,这反映了鲜明的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取向。近年来,中国参与亚丁湾护航、海上反恐、南海通航安全和人道主义救援行动,努力提供从西太平洋到北印度洋的区域安全公共产品。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发展相互依赖加深,与东盟、南亚、中亚等国家进一步夯实了利益基础,且正从经济、安全等功能性合作向更高层次的区域身份认同外溢,这对于良好的区域治理和一体化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中国面向大周边地区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在拓展“面”的同时也要突出重点——例如,把东南亚区域作为优先供给方向,把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主要安全产品供给平台,把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支点国家作为重点合作对象。相对于比较擅长的经济外交,中国需着力补足区域安全公共产品的短板,促进区域安全共同体的构建。其中,疫病防控、禁毒、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非传统安全议题是一个比较好的突破口。例如,通过进一步深化中老缅泰四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可以提升次区域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充实2016年启动的澜湄合作机制的具体内容。
(二)“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特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代表作
5年来,“一带一路”倡议充分诠释了中国特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范式的精髓。作为典型的全球公共产品,“一带一路”倡议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点,业已形成了从理念、机构到实践层面的完整形态。它对沿线国家、区域乃至全球开放,代表了中国对新型全球化的探索与实践;但中国并不会寻求将其“私物化”,而是视之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之“公器”。从国际机制创设角度看,该倡议的提出在某种意义上标志着中国从“参与”到“研发”国际公共产品、为全球治理开出“中国药方”的跨越,意味着其在国际社会中身份角色、成本收益和权利义务的重大变化。[2]“一带一路”倡议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广阔的合作与发展平台,与相关国家的发展战略取得了紧密的契合或对接,利益汇集作用凸显,国际认可度不断提高。其中,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特色和优先领域,它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五个层面。对于广大沿线国家尤其是基础设施薄弱而又资金短缺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这无疑是一项极具针对性的公共产品,其战略性、长期性投入特点是一些传统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者所不愿或难以完成的。更多的沿线国家以及那些一度被边缘化的社会群体,被纳入全球价值链和经济社会网络之中,携手朝着更为现代化的前景迈进。在这方面,中国的行动展示出着眼大局、系统推进、高效务实的特点。中国的投资项目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不干涉他国内政,不强人所难,所谓的中国“影响论”或“渗透论”值得警惕。
迄今为止,中国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仍以经济领域为重心,在更高阶的领域也需要不断扩大参与,并逐渐形成自己的行为方式和个性风格。在空间层次上,中国正由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向全球性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拓展,而区域间公共产品可以视为二者之间的过渡形态,区域性、区域间国际公共产品共同构成了全球性国际公共产品的基础环节。在这方面,“一带一路”倡议所开创的域内国家联合供给模式建立在合作共赢基础上,由各方联合提供、集体决策、成本合理分摊、利益共同分享,而区域合作的不断发展既实现了参与方的共赢,又为提供新的跨国公共产品创造了空间和可能,[3]由此实现了正向激励的自生长模式。通过提供“一带一路”相关优质公共产品,构建辐射欧亚大陆、非洲甚至大洋洲的合作体系网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在具体层面上,中国需要进一步重视对沿线国家的政治风险评估,避免某些投资项目成为相关国家内部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提高企业、公民“走出去”的能力。
(三)中国日益为国际社会提供原创性的新规范与新制度
与“一带一路”倡议的价值逻辑相一致,中国通过倡导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国家间关系新模式的普遍化。近年来中国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已初步形成了跨区域、跨大洲的伙伴关系网络。在中国170余个邦交国中,已有约一半国家或地区组织与中国建立了伙伴关系。它秉持平等互信、和平包容、互利共赢原则,结伴而不结盟,与60余年前中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样,正在成为国际社会所共享的价值规范。其中,与俄罗斯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与巴基斯坦的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一些东南亚国家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及与欧盟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除器物层面外,中国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还极为重视制度路径。国际制度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某种意义上在于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下对国际公共产品的需要。尤其在后霸权时代,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日益由主导国家供给向国际制度框架下的合作供给转化。当下中国正越来越深入地参与到国际制度的供给中,在自身利益得到拓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全球治理结构的优化和国际公益的增量。与近代以来英国、美国等国际制度的主要建设者和供给者不同,中国无意谋求制度性霸权或者与“不列颠治下的和平”“美利坚治下的和平”类似的所谓“中国治下的和平”。中国一贯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机制在全球治理中的中心作用,为此中国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比以往更多地带有多边主义取向,政策及项目的透明度也必将进一步加强。与一些正在转向单边主义的大国相比,中国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行为显示出更强烈的大国担当。
(四)中国重视全球环境、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公共产品供给
全球环境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也是中国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场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鉴于全球环境问题的现实性和紧迫性,相关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当处在优先议程。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积极承担国际责任;除积极实施自主减排外,2015年还宣布出资200亿元人民币(约31亿美元)设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开展对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援助。[4]中国还推动国际社会确立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安排,以及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2016年9月,中国政府率先批准《巴黎协定》并交存相关文书,为国际社会做出表率。在“一带一路”相关倡议中,环境合作也往往处在十分突出的位置。2017年,中国环境保护部还专门发布了《“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政策保障,也是对“环境破坏论”的有力反驳。在这一领域,中国所倡导的国际公共产品有望最大限度地化解“公地悲剧”“囚徒困境”以及“集体行动困境”等传统难题,促进从双边、区域到全球的多层次的国际气候合作。在其他新型安全领域,中国努力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为构建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公共产品,以及促进极地、外太空等新疆域和疫病防控、反恐、难民等全球性问题的治理。
(五)中国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实施主体及策略特点
除政府主体外,中国企业等市场力量以及新兴的非政府组织(NGO)等民间力量也日益活跃地参与到全球性问题的解决中来,形成治理中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全球善治。在新型全球治理模式下,中国民间社会组织在数量规模、组织能力和对外影响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并通过“走出去”、与本国政府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合作等路径参与到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中。[5]但囿于各方面制约因素,目前中国民间社会组织在国际公共产品供给领域的话语权与国家在世界上的整体影响力仍不相匹配,需要着眼于中国的总体外交优势加以改进。在对外援助领域,则形成了以南南合作框架内的平等型援助、弘义融利为主旨的互惠型援助、有利于国际社会的增益型援助为主要特点的中国模式。[6]中国还把传统的官方发展援助等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方式与新的公私合作融资方式相结合,促进中国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的创新。阿里巴巴集团、华为、腾讯等中国企业在信息技术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也正在越出国界而影响全球经济结构和规则(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重塑。
在实施策略上,中国的供给范式仍需争取尽可能广泛的认同,尤其要减少其他主要供给者的阻力,例如指责中国的供给政策“不透明”、“一带一路”倡议意在“经济掠夺”等。虽然中国的不结盟政策短期内不会改变,但这与国际统一战线作为中国外交的传统策略并不矛盾;在全球治理变革的方向、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原则等重大问题上,中国需要获得更多的支持。其中,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是中国所倚重的基本力量,它们涵盖了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东盟、非洲和拉美等国家。为此,在制度设计、行动决策等公共产品供给环节中坚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精神,成为中国争取上述国家支持的最大公约数,使中国特色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范式能够有更广阔的拓展空间,进而成为新时代中国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标杆。
五、结语
历史地看,但凡一个有信仰、有传统或有责任感的伟大民族或重要国家,往往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世界情怀。在现有主要供给方意愿及能力下降的情况下,作为最有代表性的新兴大国,中国采取更为积极和建设性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政策及行为,将有助于降低国际失序及冲突的风险,这无疑是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负责任做法。中国循着现有国际体系内外相结合的路径,参与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并以“一带一路”倡议、亚投行等为主打产品和实践平台,日益主动地创制国际公共产品,实现了在现有国际秩序基础上新型公共产品的增量。可以说,与传统的西方供给者相比,中国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范式具有突出的原创性、建设性、革新性、道义性等特点,对于全球化与全球治理的发展方向具有引领和校正意义。
另一方面,中国所追求的供给范式也面临很大的结构性压力,个别既有大国把中国视为“修正主义国家”。但即便从最狭隘的国家利益战略出发,在世界上仍处于将强未强特殊阶段的中国也没有理由破坏现存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否则其发展和安全利益将极有可能受到重大损失;恰恰相反,具有某种世界主义倾向的中国正通过不断加强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为现有国际体系的完善和国际秩序的稳定做出努力,进而为自身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因此,把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排斥在未来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之外或使之在规则制定中边缘化是既不明智也不现实的,这会使全球治理的合理性、稳定性及有效性受到严重损害。当然,鉴于中国所要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涉及的区域大、领域广、种类多,仍须构建一项长期稳定、系统可行的供给战略,例如在空间维度上以多边合作机制为核心构建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把发展、治理与安全类公共产品作为重点供给方向,进而推动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变革。总之,从器物到制度、精神层面,中国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境界和能力不断提升,源于中国而属于世界的公共产品种类和形态日益多样。它标志着中国的实力结构、运用方式及效果更为合理多样,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更加稳健进取,国际形象也更具吸引力与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