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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叫好

2019-12-02本刊编辑部

水上消防 2019年6期
关键词:执法监督简政放权监督管理

■本刊编辑部

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在此之前的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我们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叫好,是因为《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发布实施,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的一项历史性的重大举措。

我们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叫好,是因为《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发布实施,对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

当然,我们不仅仅要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叫好,更要扎扎实实地推进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历史进程——

一是要打好“主动战”。消防执法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从社会反映强烈的消防执法突出问题抓起,抓紧抓实,全面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

二是要当好“服务员”。消防执法改革要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最大力度推行“证照分离”,坚决破除消防监督管理中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提升服务质量,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褒奖作为最高荣誉,在服务人民中传递党和政府温暖。

三是要守住“消防安全底线”。消防执法改革要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把该放的权力充分放给市场,做好简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保持备战状态,练就过硬本领,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四是要“接受社会和人民监督”。消防执法改革要坚持,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接受社会和人民监督,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必须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深化简政放权,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在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中,新时期的水上消防工作也将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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