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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役与剥削:数字化劳动中的异化反思

2019-12-02张鸿燕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异化劳动社交

张鸿燕

(华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41)

随着web2.0社交媒体与大数据的出现,数字经济蓬勃兴起,资本主义发展进入“数字资本主义”阶段,随之衍生出的数字劳动代替以往的雇佣劳动逐渐成为当前不可或缺的劳动形式。在《手稿》中,马克思用“异化”这一概念阐释了隐藏在社会生产力进步表象之下工人被剥削和被奴役的本质。放眼当下的数字化时代,伴以数字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各类新媒体平台的蓬勃兴起,人类日益突破了生存方式的时空限制,对世界的感知得以一键触达。人类生存方式发生的颠覆究竟是人类不断进步的表征?抑或新时代下“异化”的新形式?不可否认数字技术的出现推动了社会发展,促进了人类进步。但同样不容忽视的是,马克思在《手稿》中揭示的劳动异化现象并未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得以消除,仍然存在于数字化时代。与以往不同,劳动场域不再局限于具体的工厂而是被扩大到整个网络世界,甚至是个人的手机里,人们在上网冲浪的同时也在充当着互联网免费的“数字劳工”。奴役与剥削从未消失,只是以另一种形式重新驾驭着社会大众。因此,面对劳动异化的“转场”性问题,我们理应重新回归到马克思主义,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石,阐释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分析数字劳动的异化表征,积极探寻数字化时代下人的解放之路。

一、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

马克思在《手稿》中集中阐释了异化劳动理论。与以往的异化理论只着眼于外部现象的异化不同,马克思从劳动这一基本的人类活动出发,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劳动的异化现象,揭示了资本的剥削本质。《手稿》中写道:“在国民经济学假定的状况中,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1]由此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语境中,异化表现为主体通过物质和精神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客体变为一种与主体相敌对的异己力量,同时这种力量反过来统治主体的一种社会现象。在澄清异化的概念之后,马克思进一步对劳动异化的内容作了具体阐述。

首先,人与劳动产品相异化。物质资料的生产是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首要条件。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一无所有的工人来说,他们无法直接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因此不得不通过出卖自身仅有的劳动力来获取生产资料,以此来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但在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下,工人生产的劳动产品并不归工人所有,而是为资本家所占有。即使如此,为了维持肉体生存需要,工人无力反抗也无从反抗,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工资,也不得不继续生产同他相异化、统治他的劳动产品。在这个意义上,劳动产品成为奴役工人的敌对力量。

其次,人与劳动本身相异化。异化只有在现实世界中通过实践才能表现出来,因此要探究劳动异化的根源,就应该从劳动活动这一过程当中来寻找。劳动本来是人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生命活动的确证。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变成了一种外在的强制性活动,工人在劳动中不是使自身的价值得到彰显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感到自由而是感到压迫。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于工人而言,劳动不再是工人自身价值的确证,而是变为资本家赚取利润的强制性行为。

再次,人与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人与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人可以自由地有意识地进行活动,能够根据自身的意志和需要尺度改造和建构自己的对象世界。同样,正是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人的类本质得以确证,劳动的对象化即人的类生活的现实化。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对象性。”[1]人的劳动偏离了自身自由、普遍的类本质,最后成为孤立的单向度的人。

最后,人与人的关系相异化。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人与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对他人的关系才得以实现。由于人与劳动产品、劳动本身以及人的类本质相异化,生存于这种异化状态中的个人也不得不以异化的尺度来观照他人,从而致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异化。以人与劳动产品的异化为逻辑起点,最后收归于人与人关系的异化,体现了人与物关系的异化到人与人关系的异化的转变。

对于异化劳动的扬弃问题,马克思站在历史和实践科学的基础上,指出劳动本身并无原罪,致使其异化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平等的生产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剥削人的社会关系。因而要消除异化,就必须摧毁这种不平等的生产关系。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则要通过借助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使主体真正占有和支配自己的对象,最终实现人真正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二、全新的异化形式:数字化时代下的劳动异化

近十多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社交媒体、大数据、云储存、云计算的出现与广泛应用,数字化时代悄然来临。数字化时代下,数字信息技术逐渐与大众的日常生活融为一体,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大众的生存方式。与此同时,信息化与数字化深刻嵌入并改造着传统产业,催生了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

(一)数字经济下的劳动形态——数字劳动

生产力是所有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的变革必然会促使劳动形态的变化。纵观人类历史,劳动形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历经嬗变。譬如,奴隶社会的奴役劳动,工业社会的雇佣劳动。在当下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一种新兴的劳动形态即数字劳动也应运而生。web2.0社交媒体与大数据的广泛应用,逐步实现了对现实生活模拟之外的延伸、重塑和超越,改变了人们的生存和思维方式。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再仅局限于面对面,吃饭购物不需要出门便可实现,足不出户也可知晓国内外大小事,微博、微信、支付宝、淘宝等移动端app平台正成为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而“生产力要素的数字化渗透、劳动关系与交往关系的数字化重构、社会物质生产方式的数字化变革,这些数字经济的附加值主要是通过数字劳动来驱动的。”[2]因此,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的背后是千万数字劳动的推动。

关于数字劳动的定义,千人千言,国内外学者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范畴。泰拉诺瓦认为数字劳动属于非物质劳动范畴,她认为所谓的数字劳动主要指“互联网上的在线劳动”[3]。特雷博·肖尔茨则基于劳动客体和劳动产品的非物质性,把数字劳动描述为一种“由用户在网上的行为活动所实现的非物质劳动”[4]。国内学者黄再胜认为“数字劳动是通过网络化数字化技术加以协调的一种非物质劳动形态”[5]。虽然当前学术界对于数字劳动的概念界定并不是那么明确,但总的来说,当前的数字劳动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专业技术劳动,主要指智能终端产品、软件和人工智能的开发等技术性工作;二是网约平台的线上劳动,主要指滴滴、美团、神州等网约打车平台的自我雇佣者(司机)从发布服务信息到接收订单再到处理订单等一系列线上工作;三是数字平台的无偿受众劳动,主要指在线用户无偿为媒介平台生产利润的在线劳动,比如在日常生活中,用户在使用微博、微信、淘宝、百度等移动平台时,其在平台上的搜索记录、观看记录以及购买记录最后生产出了一个产品——大数据,而大数据最终却归平台经营者所有。在这个意义上,平台的使用过程就是用户自我劳动力出卖的过程,而用户在线使用的时间就是其劳动的时间。在以上三种数字劳动形态中,无偿受众劳动是当下最广泛也是最具典型的数字劳动形态,本文的研究分析也主要聚焦于第三种。

(二)数字化时代下的劳动异化

数字劳动作为新的劳动形态,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数字化时代的新命题。在《手稿》中,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揭示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关系下人与劳动产品、劳动、人的类本质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关系。马克思认为,异化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中不平等的社会生产关系。与传统的劳动相比,虽然数字化时代下的劳动形式发生了全新的变化,但劳动的异化状态却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数字化时代下,传统的雇佣模式被打破,劳动场域不再局限于固定的工厂,而是被转移到了整个网络世界。网络用户在社交平台上进行各种活动的同时,也充当着免费劳动力无偿为平台经营者从事生产活动。表面上用户玩微博、刷抖音、逛淘宝似乎是免费的,却殊不知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只是“玩工”罢了。用户在网上进行的浏览、观看、点击等以记忆留存的数据形式被商家收集、分析再到重新组织,最后以商品的形式再次回归大众视野。在这一过程中,从用户的数据信息到广告商精准投放的广告,完美实现了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

在数字化时代,资本主义的基本规则并没有发生改变,商品化、剥削、不平等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被加剧。数字劳动虽然在生产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但实际上仍然难逃资本控制的命运,不可避免地陷入异化状态。社交媒体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资本积累的实现,也大大压缩了资本积累的时间与空间。资本家在这个被开辟出来的新地理空间——互联网展开了新一轮的剥削与奴役,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产生的大数据产品,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以信息获利的垄断资本所剥夺并占为己有。互联网由充满活力的娱乐场域转变为了潜在身故的劳动场域,随时随地进行着剩余价值生产,而互联网用户也彻底沦为了数字化时代下的“网络奴隶”。

三、数字化时代下劳动异化的表征

在数字化时代下,数字劳动作为数字经济的支撑点,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飞跃。然而潜在的受资本逻辑支配的生产方式却从未消逝,数字劳动在促进人的主体性和社会关系实现的同时,也不断加深着人与劳动产品、人与劳动、人的类本质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

(一)异己化的数字产品

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一无所有的劳动者不得不通过出卖劳动力来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对于劳动者而言,不仅没有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同时也丧失了对产品的占有权。在数字化时代,这种情况同样存在。当用户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平台进行活动时,资本剥夺了他们所做的一切。每个用户在互联网平台上传、点赞、浏览、网购的行为甚至是听过的音乐,后台都会对其进行跟踪、监控和分析,最后构成每个人专属的“用户画像”。平台公司通过对“用户画像”进行分析,获取其后蕴藏的商机从而为自己谋取财富。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生产出来的大数据产品,本是用户使用时间的确证,理应归用户所属,但现在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商家无偿占有与商业化,社交平台的使用过程转变为用户自我劳动力出卖的过程。用户使用社交平台本来是一个自在自为的行为,但当资本逻辑介入之后,数据产品“属我”的属性发生了断裂,数据产品不是归用户所有,而是成为资本流通与剩余价值获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用户的浏览、点击到广告的投放,真正实现了从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用户既不拥有社交平台,也不占有生产出来的大数据产品,真正归他们所属的只有自身的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在数字化时代,新媒体与大数据使得大众的一切网络行为都被无情地卷入资本的洪流之中,无力也无从反抗。

(二)隐形剥削的数字劳动

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条件下,工人的劳动是一种外在的强制性劳动。而在无偿的数字劳动中,劳动者虽不再受雇佣关系的桎梏,表面上相比以往劳动者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但其实只是生产组织的形式发生了微调,资本家追求资本积累的本质却并没有发生改变。在数字化时代,剥削实现了去空间化,不再局限于具体的工作场域。数字化时代,资本家将各种信息内容的生产活动外包给了广大用户,在线用户变身免费的“数码劳工”,在进行玩乐活动的同时进行剩余价值生产。“当日常生活的闲暇时间和社会条件整合进资本积累的生产——消费关系中时,用户作为图片、文本、视频、故事的无偿生产者而被具体化,而后被转化成商品出售给广告商和公司。”[6]对于网络用户而言,“观看”也成为劳动的一种形式,如同劳动者向资本家出售劳动力一样,用户向社交平台出卖他们的“观看力”。工作时间和生活时间的界限被模糊掉了,就连平时的闲暇时间也成了当代资本主义运作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上网冲浪的时间就是其劳动时间。这样一来,一天24小时用户可以随时随地生产剩余价值。此时,用户不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存在,而是仅仅作为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而存在,其唯一的目的就是生产数据产品,而原本自由自愿的无意识的玩乐活动异化为实现资本增殖和资本积累的无偿劳动。数字劳动不仅没有促使人在劳动中得到真正的解放,反而使人重新陷入了更为隐匿的数字剥削旋涡中。

(三)数字世界的自我迷失

人是整个世界的中心,因此在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中,人作为“主体”而存在,而包括人自身在内的整个世界则作为对象而存在,也就是“客体”。而在数字化时代,这种主客体关系被颠倒了。随着技术理性向生活世界的不断扩张,导致了日常生活的殖民化。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使得用户的所有信息都可以被跟踪、量化和分析,与此同时,由于频繁使用各种社交平台,用户也愈发离不开这些平台并对其产生了依附感。更甚者,所有人都以数据的形式而得以存在,技术正成为这个时代的支配性力量,所有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都只能在一个个社交平台上被重塑。这或许解释了当今手机“重度患者”的症结所在,因为只有在手机的世界里他们才能找到那份归属感和获得感。当人被量化为一组数字时,他的一切都将被异化为一个简单的符号,没有人格,没有情感,没有温度,有的只是被看到、被放大、被精简的一个片段、一幕场景。当今流量明星的battle最直接的就是数据交锋,但一串串数字真的可以代表明星本身的优劣吗?显然并不能,但在这个庞大景观堆积的社会里,数据和流量正是最好的证明,商业逻辑最终战胜艺术逻辑居于上风。所以才有了网络上那些甘愿充当“数字劳工”为爱豆打榜的粉丝,于他们而言,真心实意的热爱最终都被异化为了一组组数据。所有的这些都意味着我们的生存、产品的生产、交换、消费都被技术重新组织和架构了。在数字化时代,我们都处于一个由技术和大数据构成的庞大机制中,在这个庞大的机制中,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必须借助数字化的平台才能实现,我们的生命也只有附着在数字化的平台上才有意义,甚至才能被看见。在数字化时代中,作为主体的人却被相对于主体的社交平台客体所控制,逐渐偏离了自由自觉的类本质。

(四)非常态化的社会关系

在资本主义异化劳动条件下,整个社会处于一种异化的状态,每个人都处在与他人的异化关系中。反观在当下的数字化时代下,人际关系也处于一种非常态化的状态中。一方面,互联网用户在使用社交平台时,“因其同时所享受到的社交媒体使用红利和参与式消费,与‘用户生成内容’,自发而非自为地转变为‘产消者’阶层。”[7]互联网用户作为数字劳动中的“产消者”,其在网络上的个人数据、行为数据以及内容数据最后都被转化为数据产品,再一次被推向网络市场进行售卖。在这一过程中,“产消者”阶层的在线劳动被无偿占有与商业化,成为数字劳动下被剥削的阶级。作为用户本身异己力量和对立面的劳动产品和活动,最后都属于一个异己的存在物,即他人。“产消者”阶层代替传统工业生产活动中的雇佣工人,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新的受剥削对象。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数字通信的发展,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渐渐成为两个并行世界,每个人都具有“脱位”(线上身份)和“确位”(线下身份)两种存在形式。由于受消费世界的“诱惑”,每个人都拼命地在各种社交平台上表现自己。殊不知,个体早已被自身的欲望、需求和幻想所支配,早已不能掌控所表现的“自我”。我们借由各种社交平台观看别人的生活,并“依照他人对我们的期待(‘生活方式’的逻辑)审查我们的思想和我们的形象,而其后果自我就被异化了”[8]。

四、思考与展望:数字劳动异化的扬弃

在当下的数字化时代,如何在数字经济中避免资本对用户的隐形剥削,缩小大数据和新媒体带来的数字鸿沟,驾驭好“互联网+”的快车是当下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

(一)积极谋求互联网精神的回归

有人说,我们应该远离网络,只有这样才能摆脱数据的统治和支配,但现实中我们真的可以远离网络吗?退出微博,关掉微信,卸掉淘宝,不再使用智能手机,以此来逃脱数字异化的控制,这些我们真的可以做到吗?答案显然是不能。今天我们与互联网的关系就如同吃饭问题一样,这不是我们要不要吃饭的问题,而是如何吃得营养、吃得健康、吃得开心的问题。即使我们自身意志坚定,可以不再使用一切智能化的平台,但显然这并不是超越异化的最好办法,我们不能为了防止被异化就拒绝前进,也不能为了防止被统治就拒绝先进的技术。马克思在《手稿》中曾指出,劳动异化的根源并不在于生产力,而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平等的生产关系。同样在数字化时代下,数字劳动异化也并非是生产力的原因,而在于使用各种数字平台的用户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从事劳动,同时还生产出了最终被商家所窃取的劳动产品——大数据。大数据本身没有立场,只是在于最终是谁拥有了它。资本家正是因为拥有了大量的数据,才有了操控一切的权力。但是当大数据产品回归用户自身的时候,此时大数据便不再是奴役人的工具,而变成了用户自身本质的确证。因而,面对今天的数字劳动异化,应当积极促使大数据产品的复归。

“互联网精神”是互联网的生命力之所在,其精髓即开放、共享和责任。而其最大的魅力应该是共享这一精髓,互联网技术的存在本应该促进自主劳动、平等共享的数字劳动体系的形成,但现在却导致数据产品成为异己的存在,与最初的互联网精神背道而驰。因此,实现数字劳动的异化治理应该谋求互联网精神的重新回归,用互联网自身的开放性来限制资本剥削,做到资源的开放与共享,让数据真正造福全人类,让数据产品最终回归创造者自身。当然,只有精神层面的自律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政府应在促进大数据发展方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关的明文条例,为互联网精神的回归保驾护航,切实促进大数据的复归和发展,扼制数据异化。

(二)构建互助共享的非商业性互联网平台

互联网的出现本是人类发展的福音,是人类通信技术的一次革命,极大促进了世界各国间的信息交流。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数字时代下资本家营利的工具,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一种剥削机制。当下,我们再一次面临着恩格斯和卢森堡曾提出的问题——“要么过渡到社会主义,要么退回到野蛮时代”。当前我们已进入21世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论是生产力还是生活水平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退回到野蛮时代显然不太现实。面对当下的数字异化问题,应当从其根源入手,通过数字平台共享化使大数据回归用户本身。因此,国家应积极将资源运用于非商业性媒体平台的发展,积极推动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非盈利性互联网平台的建立。通过对各类社交平台上的广告和公司征收更高的税费,从而为非商业性媒体平台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即福克斯所说的“参与式媒体费用”,同时“参与式媒体费用将国家行动与民间社会行动、公众、公共资源联合在了一起,”[9]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社会民主。在非商业性的媒体平台中,在线用户虽然依旧是自觉自愿的无偿付出,但由于其传播方式和媒介平台是完全免费的,从而避免了劳动产品的商品化,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资本对在线用户的剥削。

(三)借助数字技术优势扬弃劳动异化

数字劳动的出现,是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和生产力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出现的一种全新劳动形式。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数字经济的产生,也带动了数字劳动的兴起,虽然数字劳动存在异化问题,但在当下的数字化时代,不可否认数字技术在促进人的解放方面蕴藏着无限的可能性,同时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面对当下的数字劳动异化问题,我们也应当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劳动解放中的积极作用,寻求人的解放之道。一方面,应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解放”作用。人工智能可以依靠数据和算法实现自主化生产,可以代替劳动者进行一些低端重复的机械性工作,从而使人从繁琐枯燥的简单劳动中解放出来,进行更多的自主劳动,回归人的类本质。人工智能的出现为人类社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生产模式,促进了人类劳动力的解放。另一方面,面对劳动者在产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阵痛”问题,政府应积极发挥其调控作用,通过开展专业化的数字技术培训,提升传统劳动者自身的劳动技能和劳动层次,促使其完成身份转换,积极参与到数字劳动中来,帮助他们在数字时代开拓更大的发展和晋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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