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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时代部落电商”法则

2019-12-01姜汝祥

销售与市场·渠道版 2019年11期
关键词:部落电商时代

历史不仅由大事件组成,也由小事件组成;历史不仅由大人物创造,也由小人物创造。在工业化时代,历史主要由大事件组成,由大人物创造;在互联网时代,历史主要由小事件组成,由小人物创造。

今天,如果我们谈商业变革,你还是对“企业”“企业家”津津乐道,这说明你还停留在上一个时代,只把眼光放到大人物与大事件上。为什么这样讲?因为在互联网时代,小事件和小人物有了手机这个“舞台”,一切正在悄悄地发生着改变。

一、信息即权力:从权力变迁重新认识移动互联网

我们先看三个简单的案例:

·你出门时把钥匙放在家门口一个隐蔽的地方,可回来时却忘了放的位置。这时,邻居五岁的孩子告诉你,他知道你的钥匙放在哪儿。这时谁拥有权力?

·当你在深山老林中迷路时,身边有很多同伴,但都不知道往哪儿走,而路边一个体弱的老太太知道。请问,谁拥有权力?

·去医院看病,为什么无论多么有钱有势的人,都要老老实实听医生的?还有,为什么交费时,从来没有讨价还价这一说?

这三个例子说明了什么?

首先,它说明了信息即权力,在人类早期,权力从武力与财富中来,但到了今天,信息超越武力与财富,成为权力的主要来源。

谁控制了信息,谁就拥有了权力。当有人掌握了重要信息,而你的生存或发展需要这些“信息”时,权力的作用就显现了。

其次,它说明了信息权力的两种存在方式:一种是对重要资源“位置信息”的控制;另一种是对信息本身的“知识控制”(比如医学知识、法律知识)。

从信息权力的角度,来理解整个移动互联网的变革,会帮助我们看清楚,在所谓的商业模式的背后,是权力的转移—在“物,财,人”三个方面,权力在静悄悄地发生转变。

转变1:物的权力转移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相关即资源。

有一个说法,任何两个人只需要经由六个中间人,就可以建立起联系,这就是著名的“六度分隔(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理论。这个理论说明万物在信息化时代,都将因为某种因素而建立起“相關关系”。

一旦某个人拥有链接他人的权力,就能够通过此人,链接人背后的资源,打破时空限制,创造一套开放共享的资源体系。这种资源体系最大的特点是“碎片化”的资源关系: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转变2:财的权力转移

天下财,皆我财;天下人,皆我人—交往即交易。

资本的本质是追求利益,当个人拥有了链接天下资源的权力,这时候值钱的就是思想与观念,所谓的商业模式,就是如何找出一条路径最短的利润通道,让天下财皆我财,天下人皆我人。

小米的雷军在这里表述得最为清楚,他说:“所谓创业,就是分享未来的远景,然后与大家一起分享股权,从而实现目标的过程。”

这种利益共享设计,让一切交往最终都会通向交易。

转变3:人的权力转移

场景即营销,生活即生意,兴趣即职业,内容即销售。

人的幸福在于追求个性与自我,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短视频时代,人们可以通过直播与短视频来传递价值,大数据的相关性算法,可以让这些信息传递给“相关的人”,从而获得打赏或销售产品的收益。

这就是场景营销与内容营销的产生,这种生态把生活与生意融为一体,第一次把兴趣变为职业。

二、个人网权:商业格局的四大突破

个人时代的权力,我称之为网权—每个人因为互联网而获得的权力。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赚钱,可能不再需要经历传统意义上的“原始积累”,即注册公司之后去招人做事,去打广告传播产品,去各种场合寻找资源。今天,人们在互联网上可以直接找到拥有资源的人,直接找到客户,直接寻找所需要的资源,然后就可以做生意赚钱了。

过去,在电视报纸上宣传产品,发表主张是很难的。要做广告,必须付费,要发表主张,需要编辑放行。但在微信、微博,在抖音、快手这些平台上,你就可以发表内容,秀你想秀的一切。为什么?

从权力的角度看,人类在近代完成了三次权力的转移:

第一次权力的转移,发生在中世纪,权力从“神”的世界(宗教)转移到世俗社会。这是“文艺复兴时代”,世俗生活的崛起是现代文明的源泉。

第二次是从政府转移到企业。这是“市场经济时代”,企业是工业革命的推动者。

第三次是从组织转移到个人。这是“大数据时代”,个人是信息网络社会的主角。

从权力转移的视角,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个人被赋能,进而成为商业社会的主体。这是技术进步的结果,这一进程可以大致分为四个层次:

自媒体—个人成为传播的主角,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格局;

自渠道—个人成为渠道的主角,改变了商业的格局;

自组织—个人成为集体的主角,改变了管理格局;

自品牌—个人成为品牌的主角,改变了生活方式。

这四个层次,也构成了商业生态的四大变革。

变革1:过去,商业是靠媒体控制消费者;现在,移动互联网是靠自媒体来拥抱用户。

过去是垂直化的传播方式,企业在上,消费者在下,媒介是受控的。企业通过购买广告时间,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消费者进行洗脑,这是一种B2C的传播方式,基于这种传播方式,大公司能够获得比小公司更强大的所谓“品牌”。

今天的“移动互联网”是水平化的C2C传播方式,用户不再相信企业,而是相信其他用户。这就是所谓的自媒体时代,手机与可穿戴设备成为媒介的传播载体,企业控制传播与信息的时代宣告结束。

变革2:过去,商业是渠道为王;现在,移动互联网是自渠道为王。

什么叫自渠道?简单地讲,就是消费者组织起来成为渠道。微商,就是典型的自渠道。

为什么短视频电商、微商这样的自渠道,会替代传统的商超、专卖店等零售渠道成为主角?我们都知道,商超、专卖店这样的零售渠道,最大的成本是房租与人工成本。比如化妆品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额特别大,就是因为化妆品零售的房租与人工的成本很高。

可以这么讲,传统零售并非输给电商或微商,而是输给了房租,而抖音这样的短视频平台,微信这样的社交平台可以给每个人带来免费的流量,正是这种免费的流量催生了自渠道。

变革3:过去,商业运行方式是组织;现在,移动互联网运行方式是自组织。

自然界与市场机制,都是典型的自组织模式。所谓的自组织模式,强调的是自我修复机制,并不需要外力过分干预。移动互联网复活了自然的这种生态模式,即以自组织模式为主,这就是近年来“众投”“众筹”“众创”等新经济业态兴起的原因。

自组织是大自然的逻辑,是市场的逻辑,同时也是部落的逻辑,这种逻辑意味着,市场在“失控中实现有序”将是未来商业的新常态。谁在害怕这种新常态?回答是习惯了强力组织与强权控制的“管理者”。从这个意义上讲,移动互联网将会掀起一场“管理革命”,越是大的企业,越是难以适应。

变革4:过去,商业生态中,品牌是企业的;移动互联网的生态中,品牌是用户的,即自品牌。

品牌的诞生有两个重要的驱动力,一是信任感,这个解决的是安全问题;二是归属感,这个解决的是情感认同问题。过去品牌是属于企业的,因为企业不但可以通过品质保证与售后服务,还通过媒介传播,来解决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信任感和归属感。有了这种信任感与忠诚感,我们购买的时候就会觉得安全,也会觉得很有“面子”。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品牌是属于用户的,我称之为“自品牌时代”的来临。这是因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产品的信任感是由用户自己创造的。由于信息的透明,用户可以自己选择相信什么,这种信息的透明,同时也创造了情感的重新聚合,消费者会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与价值观聚合在一起,从而获得归属感。

上面这四大突破,在时间的维度上是如何演化的?

第一个阶段是自媒体破局。以微博“社会化媒体”崛起、微信“自媒体”繁荣为标志。这一个阶段以自媒体的成长为核心。可以说,在2018年,中国已经完成了媒体的转型,即自媒体成为传播的主流,中国人获得信息的方式,不再是传统的纸媒或电视媒体,而是手机上的自媒体。

第二个阶段是短视频电商崛起。短视频是一个UGC(用户创造内容)平台,内容的消费者同时也是内容的创造者。比如抖音这样的短视频平台给了内容创造者一个特权,他们可以在发布内容时链接淘宝或京东上的产品。

这样的结果是:抖音账号成为店铺,内容成为销售,內容的创造者就成了销售员,这就是“视频新渠道”的由来!

第三个阶段是自品牌成形。这是一个用户自己创造消费品牌的阶段,也是部落文化的创造阶段。所谓的自品牌,讲的是用户会深度参与到产品的生产与文化创造的过程中,从而解决信任与归属感的问题。也就是说,品牌不再由公司创立,而是由用户创立,这将是一个多元化的小众品牌替代中心化的大品牌的新时代。

第四个阶段是以“自组织”为核心的C2B阶段。在这一阶段,自媒体、自渠道和自品牌已经成熟,以个人为主体的自组织,将以社群或“公司化”的方式存在,反过来,大公司将分化为若干“合伙制”创业团队。

三、部落化生存:我们是自时代的新移民

人类的历史表明,我们的祖先首先创立的不是国家,而是部落。

所谓部落,是一批有着共同生活信仰、共同习惯、共同语言、共同风俗、遵从共同规则与约束的一群人。比如历史上的黄帝部落,以及败给黄帝部落的蚩尤部落,他们形成了中国原始社会中最大的部落。

什么叫部落?有着共同文化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便可叫“部落”。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以“群分”的角度看,中国十四亿人口,其实是由若干个“文化群”组成的。所以,从文化的角度看,并不存在消费者这个词,只存在不同的消费部落。消费部落想说明的是,对不同类的人,应当有不同类的产品,人们应当从“大众消费”中解放出来,进入“小众时代”,这种经营思想,我称之为“部落思维”—因为互联网,人类将重回最自然的部落群生存状态!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人类到了互联网时代的时候,生存状态又开始回归到最原始的生态,当然,这不是简单的回归,这是基于互联网而实现的“惊人一跃”。这一跃其实有历史的必然,当互联网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消费就更多的不再是物的使用,而是人的自我再创造,创造“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即社会关系。

世界是平的,但世界也是立体的。一个交融的世界创造的应当是一个多元化世界,多元化世界是由独立的文化部落支撑的,这就是电商部落化的社会学意义。

互联网最大的价值,就在于超越时空而形成所谓的“部落生活方式”。分布在地球上各个角落的孤独者,因为互联网的虚拟化生存,而形成真正的“价值观共同体”。这就是新时代的生意方式,同时也是一个新时代的生活方式。人们在线下创造自己的生活或生意追求,然后通过线上“聚合同类”,从而形成一个“文化共同体”:消费者在其中追求共鸣与精神归宿,企业通过物品承载消费者的追求。

“文化部落”主要有哪些要素?

要素1:符号

每一种文化在形成过程中,最简单与最深刻的都是符号。按社会学的研究,当X与Y存在着某种关系,然后用X来代表Y,那么X就是Y的符号。这样讲起来似乎有点玄学的味道,那我们来看点案例吧:

毛利人占新西兰全国人口的15%,刺青是毛利人等级和地位的象征,记载了毛利人的职业、在部落中的地位,还可以记载他的家庭,甚至一生的成就与功绩。比如酋长一级的人,前额正中刺的是名叫“蒂蒂”的花纹,脸上的花纹越是重重叠叠,这个人的地位就越高。在这里,刺青就是一种符号,象征着这个部落中人的等级、职业甚至氏族传承。

为什么每届奥运会都要有不同的“吉祥物”?为什么每家公司都要有自己独特的LOGO?背后的原因就在于此。人类社会的价值体系,其实很大程度上是由符号体现的。符号体系代表着文化的沉淀,同时也代表着人与人交往的价值。一个部落真正有价值的,不是它的资产,而是这个部落创造出的独特的符号,即一套共同认可的象征物。

要素2:语言

如果我们要创造一种独特的文化,首先需要创造出独特的语言,不同的语言代表着从不同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

如果我们看看身边人的名字,会发现名字都有着时代的痕迹,比如叫“解放”“援朝”“跃进”等的人,那大概出生在20世纪50年代;而到了60年代,名字中最多的就是“忠”,还有“文革”“学工”(学工人)、“学农”(学农民)、“学兵”(学解放军)、“学锋”(学雷锋)等。

20世纪70年代,取名字流行使用政治名词,如“先进”“反修”。最多的还是“红”字。“红”是那个时代出现频率最高、最受人尊重的一个词,男孩子会取名“红农”“红雷”“红涛”“红海”“红波”等;女孩子则是“红梅”“红玲”“红霞”“红惠”等。

而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到现在,取名字开始“洋”与“雅”,于是“琼瑶式名字”就多了起来,名字中多有“雨”“晨”“宇”“飞”等字。像“馨月”“馨文”“竞文”“雨桐”“子文”“怡君”“家豪”“宗翰”“佩珊”“欣怡”等有些小资情调的名字,这些年随处可见。

要素3:价值观

什么叫价值观?就是一个人对任何一件事的“喜好”判断。比如,牛仔裤上挖个洞,在年轻人看来叫“酷”,而不会觉得它“破”;而在老人看来叫“破”,丝毫不觉得“酷”。比如年轻人穿着暴露叫性感,但在老人看来叫有伤风化。

所有的部落文化,都是从价值观入手的,因为价值观讲清楚了“我们”与“他们”为什么不一样。比如“小米为发烧而生”,提倡的就是能把手机玩到极致的人才是牛人。

要素4:行为范式

这是对群体成员提出标准的行为模式。比如老师在学校就要为人师表,不能有满口脏话、衣冠不整、打情骂俏等不端行为。

在一个团队中,首要的任务就是明确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特别是自组织,也就是大家自愿组成的互联网组织,规范就更重要。先定规则,把行为规则提前告诉每个人,这样才能够把互联网互不相识的人,真正地组织在一起。

很多人希望用感情来维系团队,觉得立规则伤感情,特别是在初期,大家都还保持自律,立规则似乎更没必要。事實证明,很多有这样想法的团队大多消失了。人性是很奇怪的,一旦有了机会,人性之恶就会跑出来。所以,要想保持良好的团队文化与相互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就要用规则来保持一定的距离。“亲近导致蔑视”,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

但是,自组织的规则有所不同的是,它更多是用“公约”的方式建立的。也就是说,自组织的规则带有更多的“自愿”与“参与”色彩。

四、互动价值:移动互联网下的蛋

互联网时代,人们在网上购买一样东西的时候,到底是购买什么价值?

我要郑重地提出一个概念:在部落电商时代,人们购买的是“互动价值”。而互动价值的存在形式,是共同认可的文化符号。

人类的幸福感有两个基本特点:

第一个是互动性。人是群体性动物,也就是说,人的幸福感来自于与他人的互动。无论你有多少财富,如果你单独生活在一个荒岛,都不会有幸福可言。

第二个是认同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只有在“同类”环境下,人才会有归属感与幸福感。这一点,相信大家出国或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都会有强烈的体验。

人有两个状态,生和死。这两个基本的状态对应着两种不同的人性。求生的人性是善良、慈爱、公平、宽容。当我们希望生命越来越光彩,人性的这些美好一面就出现了。怕死的人性是贪婪、恐惧、欺压别人、懒惰、好色、虚荣。

部落微电商公然承认,人不仅存在人性之美,也存在人性之恶。人不是上帝,每个人都是神性与魔性的综合体。在全球各民族文化与宗教中,善良、正义、仁爱等,都成为共同的追求。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任何风口的深处,都是人性的力量。

遗憾的是,人性的力量在传统的工业化模式下很难体现出来,因为人与人被隔离了,或者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只局限在少数几个人身上,于是产品的价值被人为地压缩成“性价比”。在过去的商业模式中,商家用“性价比”来把产品价值严格地限定在功能价值上,或者用“品牌”这种社会地位价值,来强势地替代消费者的互动价值。

这就是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的意义,这些平台不再把产品的价值当成“电商”,而是把人的价值当成“电商”,这就是“社交类”公司成为移动互联网主流的由来,人终于替代“产品”成为商业社会的主角。

现在的问题是,商业的生态发生了本质变化,但人们还是习惯于用“性价比”、用“品牌”来衡量产品的价值,我想,这正是移动电商不能获得革命性突破的原因。这如同让活生生的人去减肥来适应衣服,体验当然会相当的不爽。

当我创造出“部落电商”这个词的时候,是想强调手机这样一些移动互联网终端,是颠覆整个商业生态的入口,部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价值而不是产品的功能或所谓的品牌价值,是一群人的社交体验价值,而不是某个人的体验价值。

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客户体验”这个词应当抛弃。所谓“客户体验”,讲的是公司要客户去体验其产品,背后是以产品为中心的体验式,或参与式营销而已。

任何一个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团队,要想能够持续存在,能够为团队成员创造独特的文化价值,为客户创造互动价值,都需要以符号为核心,创造出独特的文化,文化才是团队强大的源泉。

部落电商也叫互动电商,因为移动电商最核心的要素就是互动。而基于互动,整个社会组织就获得一种动态的结构。就像任性的小孩,随着年龄增大,他们对父亲的畏惧在减少。因为随着年龄增加,随着对社会问题的理解,孩子们就慢慢理解父亲,新的家庭关系就创造出来了。

同样的道理,我們会发现有些员工怕老板,有些员工不怕老板,当然你可以用组织理论来解释,比如有考核规定。但是从互动理论看,会发现那些愿意与老板多说话、多交流的员工,就不怎么怕老板,而越是交流少的员工,就越怕老板。莎士比亚有句名言“亲近导致蔑视”,讲的就是这种现象。

五、人的品牌:每个人都独一无二

在北京一家LV专卖店的柜台,随便看任何一件商品,价格都会让你心跳加速。以手袋来说吧,LV柔软皮革的大中小三个规格的手袋:小号手袋,产品名Lockme II BB,售价1.74万元;中号手袋,产品名Lockit,售价3.25万元;大号手袋,产品名Capucines,售价4.65万元。

是的,你没看错,单位都是万元,一个包的价格差不多可以买辆车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五位数的价格即使去个零,都仍然觉得贵。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清楚,这些包的制造成本最多也就一两千元,不到售价的百分之五。

为什么LV包这么贵?答案是品牌,而且是奢侈品牌。每个人面对这种价差,都会问一个问题,奢侈品牌到底为消费者提供了什么价值?在互联网时代,还会有这样的价差存在吗?品牌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事实上,品牌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以人的名字命名的。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在马、牛身上打上烙印以明确其归属,于是出现了一个英文单词Brand,也就是品牌。

18和19世纪,百达翡丽、芝柏、宝玑和朗格等世界名表相继诞生,这些品牌名全都是制作者的人名。既然是人名,那就意味着,这些产品有多少价值,取决于是谁做的,品牌在这里代表着精湛的技艺、商人的诚信,甚至是家族的荣誉。

雅诗兰黛,这个著名的化妆品品牌,用的是其创始人的名字。同样,圣罗兰(YSL)品牌(全称是Yves Saint Laurent),这个世界著名的时尚品牌也不例外。

全球顶级汽车品牌Ferrari(法拉利)、Porsche(保时捷)、兰博基尼,著名汽车品牌奔驰、凯迪拉克等,也概莫能外。

松下公司是以创始人松下幸之助的名字命名的;飞利浦公司是以创始人弗里茨菲利普的名字命名的;爱立信公司是以创始人拉什·马格纳斯·爱立信的名字命名的;波音公司是以创始人威廉·爱德华·波音的名字命名的;迪士尼公司是以创始人以洛伊·迪士尼的名字命名的;米其林公司是以创始人Andre Michelin(安德鲁·米其林)、Edouard Michelin(爱德华·米其林)的名字命名的;西门子公司是以创始人维尔纳·冯·西门子的名字命名的;阿迪达斯公司是以创始人阿道夫·阿迪·达斯勒的名字命名的……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互联网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把每个人的行为记录下来。或者是你自己记录,比如在微信、微博以及其他社交平台等;或者是他人记录,你帮助了别人,总会有人记录下来。

这意味着,做恶与行善都会被记录,作恶的记录会成为作恶者的负品牌,会成为未来做事的负资产。为什么在淘宝天猫上,商家那么在意差评,就是因为任何一个差评都会成为这家店铺的负资产,消费者本来准备付钱,但一看到差评,立即就打住了。

而在短视频时代,每个人更是通过视频复活了“人的品牌”:秀产品的价值,秀自己的个性,秀自己的真诚与人品,因为你就是这个产品的“品牌”。

“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流传着哥的故事。”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在短视频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通过你的抖音或快手,来认识你是谁,你有什么特点,你能够为我提供什么价值。

六、做部落:聚合兴趣与爱好的力量

我觉得,移动电商的生态,越来越像NBA的部落生态。NBA首先是一种生活,然后才是生意。NBA经营的是球迷的兴趣与爱好,是一种生活方式。球队恰恰是因为把粉丝的兴趣爱好经营好了,生意才变得越来越大,产品线也越来越长。

比如洛杉矶湖人最早驻扎在寒冷的明尼阿波利斯。众所周知,明尼苏达是“万湖之地(The land of 10000 lakes)”,球队用这个地理特征命名为“湖人(Lakers)”,取这个名字显然是为了赢得当地人认同。而有了当地人认同,明尼阿波利斯湖人一共赢得了5个总冠军。1960年球队搬到了洛杉矶,但他们并不愿意改掉队名,仍然使用至今。

犹他爵士队的队名也是为了取得本地人的认同而取的。新奥尔良是全世界最著名的爵士乐城,世界爵士乐的一代宗师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就是生于斯长于斯。1974年,新奥尔良成立一支球队加入NBA,取名“爵士(Jazz)”。1979年,这支球队从新奥尔良搬到犹他州盐湖城,球队名仍然不变。

是的,NBA本身就是部落商业模式的预演。NBA的标准模式,是把球迷上升为经营主体,通过球迷部落的扩大反过来经营生意,球队的重大决策,甚至引进或放弃哪一位明星,不仅与成绩有关,更与球迷的喜好有关。

比如1987年4月,NBA决定在夏洛特、迈阿密、奥兰多和明尼苏达四个城市成立新球队。四位新老板不约而同地“尊重民意”,将命名权的重任交给球迷,举行为球队命名的票选活动。

在以黄蜂為市标的夏洛特,球迷们推翻了球队最先提出的方案“精神(Spirit)”,取名“黄蜂”;而在四季炎热的迈阿密,居民们选择了“热(Heat)”;奥兰多是著名迪士尼乐园的发源地,居民们选择了“魔术”;明尼苏达取名“森林狼”,是因为明尼苏达是除阿拉斯加州外拥有最多森林狼的地方。

一部NBA的生意经,从一开始,就是球迷参与“产品定制”与“规则制定”的部落玩法。NBA成立,其篮球竞赛规则只有简单的13条,NBA联盟非常清醒地懂得,规则是为球迷的兴趣爱好服务的,所以,每年的NBA竞赛规则,都会根据观众的意见调整,凡是有益球迷参与的,一律接受,哪怕是其他运动的规则,也一概吸引不误。联盟与球队的老板,都把自己当成是服务于各支球队部落的一部分,而不是像国际篮联那样把自己当成法官(国际篮联每4年才调整一次规则)。

NBA规则设立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NBA更好看、更好玩、更有商业价值,竞赛规则不是“天条”,而是产品设计。

比如NBA是一个没有升降级的封闭联赛,我们知道,商业投资都会倾向冠军球队,这样冠军就会越来越有钱,球赛就变成了金钱的游戏。

如何让没钱的球队也能够发展,并且有机会咸鱼翻身?NBA发明了“工资帽和奢侈税”两个概念。以2012—2013赛季为例,工资帽为5800万美元,奢侈税为7030万美元。也就是说,一个球队的薪水总额的“帽子”是5800万美元之后,达到7030万美元后,引进外援将会收奢侈税甚至罚款。

我觉得,部落电商的生态,就是这样一种NBA生态,规则由大家一起制定,官方是一个服务体系,这样就把位置摆正了。

结语:不存在某个人,只存在某类人

部落电商理论的提出,遵循的是这样一种观点:电商或互联网首先是一种生活或思维方式,是一场个人喜好与个人权利的新生活运动。这场运动相信,有着共同爱好的人应当聚合成为一个文化部落,从而摆脱“公司”这类组织,找到个人多元化的兴趣与信仰归宿。

我始终相信一点,那就是互联网与电商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思维方式,然后才是一门生意。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我们发现了“互联网新社会”的入口:那就是通过分析“信息权力”,找到决定商业变革的力量。

部落电商的核心思想是,电商的目标客户是“部落”而不是个人。而到目前为止的商业,包括淘宝天猫,都是把个人消费作为对象,把个人视为基本的消费单元。所谓消费者,其实就是B2C下的定义,先有B(商家),然后商家把购买者叫C(消费者)。

部落的逻辑却不同,部落是基于C2B下的“人的类聚”—出于共同兴趣,爱好与价值观下的聚合。部落由个人组成,但部落却远不是每个人行为的叠加。

移动互联网为人们的交往提供了超越时空的可能性,分布在地球上各个角落的孤独者,因为互联网的虚拟化生存,而形成真正的“价值观共同体”。

想想吧,我们今天的世界,有哪一件消费品,不是承载着使用者的精神追求?

部落电商明确宣布:所有物品的消费,首先消费的是其社会意义,然后才是其精神意义。在5G短视频时代,一个以人为中心的自渠道、自品牌、自组织的新时代终于来到了!

本文作者姜汝祥,为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归国学者,现任北京锡恩咨询集团董事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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