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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本土语境下社会工作督导的内涵:项目实践中的自觉与自决

2019-11-30史天琪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9年6期
关键词:处境社会工作者社工

童 敏,史天琪

(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福建 厦门,361005)

一、问题提出

随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期限的临近,在国家的强力推进下,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实践处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截至2018年底,全国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已达到38.3万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已达5.1万个,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增加至9 793家,行业协会已有867个。[1]而另一方面,为了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性和服务质量,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在颁布了儿童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方法社区工作以及项目服务绩效评估等行业标准之后,2018年又相继出台了青少年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社会工作方法小组工作等服务指南。同时,社会工作在服务领域与合作渠道方面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从之前以民政部门为主导的服务项目推进方式逐渐转变成跨部门联合推进的服务方式。所涉及的服务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宽,如参与卫生计生委推行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以综治办为主导的禁毒社会工作、卫健委统筹的医务社会工作以及以扶贫办为主导的扶贫工作等。由此,社会工作服务逐渐延伸到社会基础的服务领域中。

在服务领域快速拓展的同时,社会工作也面临越来越多服务专业化的担忧和质疑,包括服务操作化不强[2]、服务成效不明显[3]、服务过于行政化[4]以及服务边界不清的“万能化”取向[5]等问题。究其原因,是由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中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导致的,就是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不足。[6]尽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岗位不再匮乏,但是专业人才的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之间存在明显的断裂和错位,[7]而且,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机构实习督导的衔接与引导,[8]导致社会工作者的成长缺乏现实的支持机制。[6,9]正因为如此,培养和建立本土社会工作督导队伍就成为2012年《规划》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这也促进了我国本土社会工作督导队伍的快速发展。自2009年深圳市开始培养本土社会工作督导并建立督导选拔和考核制度以来,特别是2012年《规划》出台之后,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启动了“全国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计划”,至今已培养督导学员千余名;2016年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督导专业委员会成立,为本土社会工作督导理论与实务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交流平台。

与西方社会工作督导的理论与实践相比,我国本土社会工作督导的发展具有明显滞后性。[10]尽管各地因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要求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督导培育工作,但是依据什么培育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以及在本土督导中采用什么方式开展督导等根本问题仍没有清晰的答案,督导者常常凭借自己的专业服务经验或借用西方的督导概念。因此,有必要针对本土语境,探究中国社会工作督导的基本内涵,以便为中国本土社会工作督导的实践和理论提炼提供有益参考。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设计

(一) 西方社会工作督导内涵的演变

尽管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工作督导就已成为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中的重要环节,但是其涵义并非固定不变。由于督导实践的复杂性,从关注焦点的差异来说,它至少包含三种内涵:关注“事务”的督导、关注“人”的督导以及关注督导主体(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互动“过程”的督导。

Kadushin在1992年对社会工作督导所下的定义是最常被引用的,他认为:“社会工作督导者是机构中的行政管理人员,该行政管理人员有权力对他(她)所主管的被督导者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提升和评估。在行使这一职责的过程中,督导者与被督导者要建立积极的关系,并通过彼此的互动来实现督导的行政性功能、教育性功能和支持性功能。督导者的终极目标是依照机构的政策,遵循机构的处理方案,为机构的服务对象尽力提供在数量上最多、在质量上最好的服务。”[11]这一社会工作督导的内涵延续了督导传统功能模式的观点,将社会工作督导置于机构服务场域中,明确督导者的职责与任务。Shulman在《社会工作百科全书》(Encyclpedia of Social Work)的编写中,也延用了Kadushin的界定。[12-13]简单而言,这种社会工作督导的观点是将督导功能分为行政性功能、教育性功能和支持性功能,即通过行政性功能确保机构政策和服务的有效实施,通过教育性功能提高一线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价值观、知识和技能,而通过支持性功能提高工作的士气和工作满意度。[13]

尽管督导功能模式的观点得到广泛应用与传播,但是对于三大传统社会工作督导功能的界定却一直不乏争议。争议之一就是探讨以行政性功能为主导还是以教育性功能为主导。[14]实际上,西方社会工作督导发端于行政性功能,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新管理主义的影响下,督导的行政性功能再次被强调;[14]争议之二是讨论“支持”能否单独算作一个功能。不少学者认为,支持不能算作一个单独的督导功能,因为不论开展什么督导,提供支持都是必不可少的。[15]因此,有学者提出两种督导功能说,把督导功能简化为行政功能和临床功能;[16-17]争议之三是担心督导功能的划分面临与实际督导环境相割裂的风险。督导功能的三角模式说就是尝试把督导的“任务完成”与其背后的“管理服务输送”与个人“专业发展”联系起来,从而将督导的功能延伸到实际督导处境中。[18]

与“督导做什么”的功能说相比,从个体发展角度解读督导内涵的成长说更关注督导过程中个人的成长改变,即关注如何成为合格的督导者。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督导发展模式强调,督导是基于被督导者的工作经验和发展层次而采取的不同指导方式,以协助被督导者迈向更高阶段的发展历程。[19]但是,督导成长说也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他们强调专业发展是一种自我指导而非外在预先规定的发展过程,[19-20]需要具有对场景变化的警觉和反思的能力以及有效寻找问题解决方案的能力,[20]而督导实际上是运用被督导者的经验促进其学习的过程。[21]这样,反思就被视为经验学习中的重要一环,而督导则是促进反思学习的场域,是督导者与被督导者相互对话,并且在对话中形成对实践的回顾、反思、批判和补充的过程。[15,19,21]

反思学习取向的督导模式主要借鉴了Kolb的经验学习圈理论,Fook 和 Gardener则更强调经验学习的日常性。[22]鉴于人类行动的个体和社会两重属性,Bulter认为,要成为一个不断进步的督导者,需要不断进行反思和学习,而这种力量来源于个人对自我的理解以及个人世界观图景中的自我信念。他相信,人类行为受到个体的实践知识和世界观的影响,反思则是连接个人自我与外部社会环境的渠道。[20]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促使学者们从建构和解构主义的视角,关注督导主体互动过程中的权力、语言和文化等议题以及解释范式的多元性和合作关系的建构过程。[23-24]在后现代主义督导观的实践中,督导者并不认为比被督导者更了解专业服务中的“真实”,它不同于传统督导视角下把督导者视为专业服务的专家,督导的焦点随之转向以被督导者为中心的督导过程,被督导者成为督导过程的主动参与者。[25]这样,督导的重点就在于,批判意识的培育能够深究特定政治和社会语境下督导对话中的话语意义,强调意义的创造过程和现实的建构过程。其中,对权力和文化的敏感性也被纳入督导过程中需要探讨的议题。[19,26]

通过对西方社会工作督导内涵的界定回顾可以发现,督导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专业能力与保障专业品质。不过,对督导内涵的解读,不同的学者有所不同:有的把督导视为实证思维下具体事务的指导,强调客观性、科学性和效率原则,督导主体是运用专业技术解决具体事务的实施者,提倡“目标—成效”导向;有的把督导作为体验思维下的经验学习,倡导“做中学”,关注督导主体对实践的理解与反思,强调实践者的主观经验对打破认知和行为定式、发展持续学习的积极作用;有的则把督导当作场景思维下督导者与被督导者相互建构的过程。场景思维与体验思维一样主张未来学习导向,但更注重理解事件、情境和意义之间如何相互影响进而导致“现实”状况,透过对位置、资源和权力的反思、对过去是如何影响当下进程的理解,预测当下可能会如何影响未来,进而锚定未来目标或调整对未来不切实际的规划。

(二) 研究问题与研究设计

显然,西方社会工作督导内涵有不同的面向,涉及“事务”的督导、“人”的督导和“过程”的督导,这三种不同面向的督导在本土语境中是如何呈现的?是相互分割的还是相互整合的?实际上,对督导的本土语境一直受到学者的关注,早在2006年就有学者指出,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基本处境与西方明显不同,导致督导者的基本角色也与西方存在明显差异。[27]近五年来,随着社会工作督导关注度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学者探讨中国本土社会工作督导的应然性和实然性问题。有学者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对的实践处境出发,发现本土社会工作机构督导涉及三种实践处境——项目处境、机构处境和社会处境;[28]也有学者注意到,在传统的、面对面的机构督导模式占据主流发展趋势下,强调文化敏感和扎根社区社会工作的督导模式却被忽视,由此基于一项扎根社区的社会工作实践项目,探索协同行动(督导)模式的可能性。[29]尽管有学者已经意识到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实践处境的差异以及探索本土语境下督导内涵的紧迫性,但是对于已有的专业督导内涵是如何与督导实践处境相关联的分析仍模糊不清,缺乏督导实践处境的清晰“界限”,从而导致督导与其相近概念(如培训、咨询、训练、项目指导)之间常常相互混淆。

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正处于专业化与本土化相互交错的关键发展时期,历经从学习西方专业知识逐渐向探索与建立本土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体系的过渡。社会工作督导也不例外,它在这一时期亟需厘清产生于西方专业脉络下的督导内涵及其在中国本土语境下的具体含义。基于此,本文以J省首批社会工作督导培育项目为例,通过近三年的跟进研究,探讨督导学员向督导者转变过程中对督导内涵的理解过程,以期在本土实践处境中对督导内涵进行解读和探析。

三、案例呈现与研究发现

(一) 案例简介:J省的督导培育计划

2015年是社会工作专业化与本土化快速发展的一年,J省社会工作机构数量得到快速增长,仅J省的非省会城市B市在2014至2015年间就增加了30余家社会工作机构,而该市的社会工作机构总数在2015年已达60余家。①在政府以大量项目购买的形式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时,行业新兴化、机构年轻化、专业薄弱化、社工年轻化等特点使得很多社会工作者缺乏项目规划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导致职业无力感的增加,进而影响社会工作机构乃至社会工作行业的发展。 J省首届督导培育计划(以下简称督导班)在这样的背景下于2015年开始实施,采用的是项目购买的形式,在当地民政局的号召与推动下,由中标机构来承接项目的具体实施。

督导班主要的培育对象为J省社会工作机构和相关部门的一线社会工作者,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连续从事一线社会工作两年以上,掌握社会工作的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的专业服务方法;第二,通过全国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或者拥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三,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行动执行能力。②最终参与督导班的学员共有35人,其中来自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有30人,来自J省社会福利领域事业单位的有5人。这35名学员均在其任职单位具有项目主管级以上的行政管理职务。③督导班从2015年7月开始运行,到2016年12月结束。研究者作为该项目的参与者,跟进了整个督导班进程,并分别在2016年11月、2017年2月、2018年4月对督导班的部分学员进行了跟进回访,以探索督导班培训前后学员感受和实践体验的历时性变化。

(二) 研究发现:项目服务处境与督导定位

1. 依附与捆绑:项目服务与督导需求

目前,“项目购买”是各地方政府普遍采取的社会工作服务推行方式。尽管在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之初,一些地区采用过“岗位购买”为主的推行方式,但是由于“岗位购买”下社会工作服务的行政化取向严重以及社会工作机构缺乏专业发展的空间等原因,“项目购买”逐渐替代“岗位购买”成为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推进方式。[30]特别是2015年,作为社会工作先发地区的深圳市率先明确提出社会工作服务以“项目购买”为主。④这样,“项目购买”也就逐渐成为我国本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基本运行方式。

“项目购买”是当下中国社会工作服务推广和执行的主要模式,这不仅体现在J省督导班创办的运营模式中,而且也体现在该督导班的课程计划中。整个督导班的学习过程持续一年半的时间,其中半年时间为理论课程,一年的时间是J省督导班特色的“实务陪伴”过程。所谓实务陪伴是指督导老师指导督导学员的实际督导过程。为了尽可能让学员经历重要的督导节点,该项目的实务陪伴过程以服务项目周期来设计学习主题,主要包括专业社会工作项目的书写和实施以及专业社会工作项目的总结和提升(项目中期和项目末期)两个方面。这样的设计是否符合督导学员实际的学习要求?通过三年的跟进发现,项目处境与本土督导的职责具有直接相关性,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不仅是督导学员最初参与督导培育班的切实需求和期待,而且督导班结束后,在实际督导实践中处理服务项目相关议题依旧是其主要职责和任务。如督导学员AA在参加督导班时的期待是对项目有系统性理解、提升项目的专业性以及培养可以执行项目的人员。

AA:我目前负责的项目2016年6月份结项,与督导班的培训周期比较贴合,这是系统性掌握项目执行到项目总结流程很好的机会。期望自己的能力有所提升,通过项目更好地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另外,还想了解如何将项目执行与员工培养结合起来,比如一个项目周期结束,刚好可以培养出一名可以独立执行项目的人员。

在督导班结束后的回访中,AA再次提到督导班的项目课程对实际工作的积极影响。

AA:项目设计与规划这个课对我的影响很大,因为我们当前的服务几乎都是以项目为基础的。我现在的工作内容也主要围绕着项目展开,包括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申报、项目前期的团队组建、项目实施的具体个案、小组和社区活动的实施情况跟进;此外,还有一些文书工作和一线社工的情感支持。

之所以把“项目”作为督导学员参与督导班的学习目标和实际督导过程中的主要议题,很大原因在于我国的本土督导依附在服务项目中。例如,J省B市出台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操作规程规定,项目经费预算包括人员薪酬和福利经费、专业督导及人员培训经费、服务活动经费、项目管理经费、项目评估经费等5个子项。⑤不过这种依附关系是双向的,一方面督导对于项目的依附体现在“项目购买”中包含督导费用、督导次数等规定,这是督导得以开展的现实条件;另一方面“项目购买”中评估方对项目可行性、创新性、专业性及成效的追求,转化为一线社会工作者对督导的依附和需求。由于督导与项目的捆绑与依附关系,在督导班时期,督导学员们十分重视培育课程的实用性,如在对督导班的课程建议中,学员们写到需要课程内容“切合实际”“结合大陆地区社工行业发展”“根据项目和社区实际需求设计”,对授课方式的建议是希望“具体化而不是抽象化”,对督导的定位是“帮助社工解决问题”⑥。

2. 重叠与模糊:项目服务中的督导位置

虽然围绕项目设计的督导培训课程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督导学员的期待,但因J省没有出台配套的机构督导制度,参与督导班的学员在培训结业后、真正向督导者角色转变过程中,却面临着许多现实问题,例如机构是否给予督导实践空间?督导设置在什么“位置”上比较合适?督导指导项目、项目主管或负责人也指导和参与项目,督导与这些人员有何区别?等等。社会工作职业环境中督导与项目的相互依附关系,使得督导班学员在迈向督导角色的过程中对督导的定位处于反复的界定之中。督导学员CC向笔者诉说道,在督导班结业后,她所在的机构期待参与督导班的学员可以承担起机构内部督导的职责,但发现机构原有的组织架构对督导的定位是模糊不清的。

CC:2016年以前,我们机构没有对主管和督导做出明确区分,2017年,机构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定下来主管要兼具督导职责。但在项目评估时,评估方提出主管和督导不能是一个人,因为无法判断是否真的践行了督导职责,这是本土督导发展面临的问题。

从实务岗位设置来说,CC所在的机构是“服务总监——项目主管—— 一线社工”的组织架构。项目主管作为与一线社工的直接对接者,不仅掌握着所管辖项目的专业服务情况,也负责向一线社工传达授权机构行政事务的安排,并且因其与一线社工接触的频繁性,一线员工情绪支持也由主管负责。这就导致原本作为机构项目主管的CC曾认为,督导与项目主管是同一事务的不同称谓,机构的岗位设置也并未对此产生过疑惑。但是,因“项目购买”与督导服务的资金捆绑,在项目评估时,评估专家对此提出质疑。这需要对实际的服务处境中督导的定位进行审视,同时探究兼备行政、教育和支持功能的主管与督导之间的差异。

3. 成效反思与持续发展:项目服务与督导实践的互构

在CC对督导与项目主管的差别提出质疑后,研究者在回访中更关注督导学员及其所在机构的一线社工(被督导者)在实际工作场所中是如何理解社会工作督导的。通过跟进研究发现,虽然J督导班的一些学员在其机构中名义上承担着督导者的职责,但由于以“只关注项目进展”“行政审批工作”“事务性工作”等事项为主,且“督导会议例会化”“督导频率不稳定”,使得一线社工普遍认为,虽然项目主管确实可以及时解决问题,但是项目主管并不等同于督导。对于督导的应然样态,需要兼顾实际效用和发展取向,实际效用的直接表现是理解本土社会工作的项目成效导向。

GG:如果一个督导者没有参与被督导者的项目,他能提供的有效建议有多少呢?只谈技术而未实际跟进项目运作,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技术积累,能对项目顺利运作有多少作用呢?也未必会很多。督导者只有陪伴着被督导者的项目发展时,才能够了解这当中的难点,然后,再根据自身的经验给这个项目提供一些有效建议。因为现实来说,督导首先需要考虑到项目评估会遇到的问题。

显然,督导者与一线社会工作者对督导定位的共识在于,督导不能完全超脱于“项目购买”的实务,即使是技术指导型的督导,一线社会工作者也期待督导者能够对本土的服务处境有充分共情和理解。督导学员也体会到“处境共情”的重要性,否则只能是培训专家而不是督导,学员LL与GG在督导班结束一年后同时接受了研究者的回访。

LL:本土社工机构刚开始发展的时候,大家没有这种界定督导的困惑,因为觉得督导来了,就是指导技术!但是,随着专业的不断发展,就开始觉得督导这个概念不清楚,如果只是指导技术,就叫培训专家就好了,为什么要叫督导。

GG:对,因为如果真的只是培训,那你就是培训专家;如果只是行政安排或者是项目的统筹安排,那其实就是项目主管,除非督导有超越这些职责或内容才是督导的特点或者特殊性,就是你(督导)不能脱离社工的实务处境去空谈技术或者空谈任务,要理解每个社工的实务处境都不相同,要处理很多关系。

GG所说的“要处理很多关系”反映了本土社会工作项目服务处境的一个主要特征。以GG的经历为例,2017年GG以机构内部督导者的身份督导一项社区高龄老人照护者增能服务项目。这一项目的购买方是B市A区的富源街道(化名),该街道在购买了GG机构投标的服务项目后,将该服务项目落实到该街道管辖的幸福社区(化名)。GG在实际督导工作中发现,嵌入在项目服务场景中的督导经常要协助社会工作者处理、协调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以及在遇到选择困境时,尽量做到各方的平衡。

GG:督导是与项目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的日常工作真的就是围绕着项目。你做项目要考虑实际资金来源问题,项目持续性发展需要资金支持,这就涉及项目督导不仅与机构事务有关,还要关注到购买方与合作方。比如,目前多数项目都是在社区开展的,与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的配合,包括活动场地的协调都是社工工作的一部分,督导需要关注到社工面临的这种多方关系可能会给他的服务带来的影响。

与GG在同一机构共事的督导学员HH从一线社会工作者(被督导者)转变成督导者,她从自身的经历中体验到,督导应该是以理解社会工作者为目标的一个终身学习、持续成长的职业。“在实务中陪伴着社工成长”,这是她对督导的理解和期待。

HH:从某个角度来说,社工的项目设计或实务能力的发展必须要与服务有接触才行,因为社工设计的服务不同于一般的产品,使用者是人,他的产品设计其实就是在设计这个领域内、这些场合下的这些人的生活,其实说白了,就是社工怎么通过自己设计的社工项目促进这些人的生活质量变得更好。这是持续性的发展问题,不可能有终点的,对吧?因为社会在不断变化,人的需求也是不断变化的。

由此可以看到,在本土语境中,虽然项目与督导很多时候是相互捆绑在一起的,但是两者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两者的关系是基于社会工作专业属性的实现得以建构的。项目可以是阶段性的,但是社会工作者对“更好服务策略”的探索是持续性的,这也就意味着督导虽然与项目捆绑在一起,但是督导内容是需要以项目实践为基础又需要超越项目实践的,它兼顾实用性、反思性以及持续学习取向的要求,是三者的结合体。

四、本土项目服务处境与中国社会工作督导的内涵

尽管本土社会工作的实务处境复杂多样,遍布于社区、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各种类型的实际单位场域中,但是就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具体场景来说,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依托“项目购买”而创造的具体场景实践来推进。通过跟进J省督导班学员督导的学习和实践可以发现,项目服务处境与督导实践具有互构性,无论从制度设计、资金安排还是技术需求来说,项目为本土督导实施和运作提供了实践场域,督导成为项目实施和保证项目成效的必要条件。项目与督导捆绑在一起发生了独特的化学反应,催生了本土督导内涵的基本界限:从机构内的实践延伸到项目服务场域中的实践,从以被督导者为中心延伸到以项目为中心,并且从对项目成效的关注延伸到促进服务提供者的持续学习。这三个方面的转变意味着在项目服务处境中,关注“事务”(项目任务)的督导、关注“人”(服务提供者)的督导以及关注“过程”的督导是无法割裂的,这就需要从关联的视角重新审视本土语境下社会工作督导的内涵。这种以项目为中心的督导的基本逻辑和理论基础如图1所示。

图 1 中国本土语境下社会工作督导的整合逻辑

从图1可以看到,本土督导的“目标-成效”导向层面是以项目成效为基本出发点的,这是本土社会工作督导内涵的第一条界限。这一层面的督导仍以实证思维视角为主导,强调督导围绕项目的“目标-成效”来实践,讲求督导实践与项目成效之间的相关性。因此,处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督导,其注意焦点需要集中在项目如何完成上,以服务任务为指向,是关注项目任务执行的功能督导。在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上,督导就需要关注项目一线社会工作者个人的成长,这样,本土督导内涵的第二条界限就是关注成效反思。通过成效反思,督导就能够将针对一线社会工作者的指导不仅仅停留在项目任务的完成上,而是能够根据项目执行的经验,把项目一线社会工作者作为服务提供者来指导,让项目一线社会工作者通过项目的执行掌握可以支持个人持续成长的经验,这就需要将关注服务执行的功能型督导与关注经验学习的反思取向督导融合在一起。本土督导内涵的第三条界限是关注反身学习,这是因为即使是反思取向的督导也常常无法顾及项目服务涉及的多个利益相关方。因此,本土督导在督导过程中就需要协助项目一线社会工作者理解项目的实际服务处境,包括理解项目利益相关方以及服务对象在项目处境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式。这样,反身(reflexivity)这个概念就变得非常重要,它能够帮助人们明了自己在特定生活处境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在其中发挥的作用。[31]而反身学习也就成为项目一线社会工作者明了项目服务处境的重要工具,它涉及自己与周围他人以及自己与社会之间互动关系的理解,使项目一线社会工作者真正成为项目服务场景的自觉者和项目服务执行的自决者。就这个意义上而言,督导其实是一个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共同学习的过程,也是双向增能的过程。它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只是关注服务任务的完成,而需要通过反思和反身激发一线社会工作者在专业服务中的自觉和自决能力,使一线社会工作者从经验的执行者转变成自觉的行动者。

简而言之,在本土语境下,项目成为社会工作督导的中心,由此构成三个层次的督导,即项目任务执行的功能督导、项目经验学习的成长督导以及项目服务处境的反身督导。由此可以看到,实证思维、体验思维和场景思维依然是本土项目服务处境中理解督导的不同视角,但各司其职的划分方式无法满足项目处境中的督导实践要求。因此,需要将三种理解督导的视角和三个层次的督导整合起来,围绕项目目标的制定和成效的考察,培养项目一线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自觉和自决能力。

五、结束语

通过回顾西方专业发展脉络下社会工作督导内涵的演变以及分析J省督导培训班案例可以发现,实证思维、体验思维和场景思维仍然可以作为理解专业督导的视角,它们在本土语境中依然具有明显的效力。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土的项目服务框架下,督导对成效的关注、对反思的促进以及对处境共情的理解虽然依旧建立在这三种思维之上,但是它需要以项目为中心、以项目目标和成效为焦点,实现本土督导在三种思维上的有效组合,而这种组合的关键是本土督导在督导实践中通过对项目服务处境共情的体验式思维促进实证思维与场景思维的循环转换。

在“项目购买”的本土语境下,中国社会工作督导内涵拥有了自己独特的要求,它需要以项目为中心,将项目任务执行的功能督导、项目经验学习的成长督导以及项目服务处境的反身督导整合起来,提升项目一线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自觉和自决能力,使项目一线社会工作者真正成为具有服务自觉意识的积极行动者。正如文中访谈对象HH所感慨的:“社会在不断变化,人的需求也是不断变化的。”“本土处境”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过程中,尽管未来的督导方式也会变化,但是作为培养和促进社会工作者“自觉与自决”的重要督导环节是必不可少的。社会工作者只有拥有了这种服务的“自觉与自决”能力,才能从专业服务的实际处境出发找到自己的专业发展空间和拓展推进的方向,否则,社会工作的专业实践就会失去发展方向,转变成纯粹的资源争夺和权力游戏。[32]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J省社会工作督导培育项目结项报告。

②③ 摘自J省社会工作督导培育计划内部资料。

④ 参见深圳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http://www.sz.gov.cn/mzj/qt/tzgg/201508/t20150810_3160631.htm.

⑤ 摘自B市民政局2015年发布的《B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⑥ 摘自J省督导班课程评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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