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生理论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研究——以泸州地区为例
2019-11-29杜建峰
杜建峰
基于共生理论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研究——以泸州地区为例
杜建峰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装配式建筑是建筑技术的重大变革,需要市场主体主动打破原有合作模式,寻求更优合作路径,以实现建筑产业链可持续的发展。针对中国装配式建筑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过度依赖于政策导向、产业链还不完善等问题,利用共生理论探讨泸州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梳理利益相关者角色及功能,寻求产业链薄弱环节并提供优化建议,以期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向以市场为导向的模式转变。
共生理论;装配式建筑;现状分析;共生模式
装配式建筑是建筑技术的重大变革,需要市场主体主动打破原有合作模式,寻求更优合作路径,以实现建筑产业链可持续的发展。泸州地区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1]。但在推广过程中过度依赖政策导向,企业参与积极性并未提高。学者们一致认为装配式建筑无论技术、管理、理论基础以及实践应用都还需要更深入的探究,才能真正实现建筑业的转型。为此,梳理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中各利益主体现状、协作模式以及产业环境,探析产业链薄弱环节及对策,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持续稳定发展。
1 共生理论
在生物界,“共生”即不同生物密切生活在一起[2]。根据共生的普遍性、多样性和重要性,学者逐渐应用于生态、社会、经济等研究领域。在中国,袁纯清[3]首次对共生理论进行系统研究并构建理论分析框架,为区域经济[4-5]、产业经济等分析提供框架支撑。
根据定义,共生由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三要素构成[3]。共生单元指构成共生体或共生关系的基本单位,是共生关系的基础。共生模式指共生单元相互作用的方式,反映共生单元之间能量、信息的交换关系及相互作用强度,是共生关系形成的关键。共生环境指共生单元以外的所有因素的总和,是形成共生关系的外部条件。
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的主体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构件生产单位、建设单位、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用户等组成,形成典型的共生关系,如图1所示。其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构件生产单位是装配式建筑的主要实施者,相互协作构成核心共生关系。外部动力层主要由建设单位、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高校及科研院所用户等组成,通过能量输入为核心层的高效运行提供外部条件,从而营造相应的共生环境。
2 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共生单元分析
共生密度[3]作为评价共生单元的重要指标,反映共生单元数量的多少,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实质是创新技术的扩散,根据logistic创新技术扩散模型,技术扩散过程中受使用者数量的制约。新技术在进入市场初期,由于潜在采用者认为新兴技术不确定性较大风险高,因此扩散速度增长缓慢。随着该技术的成功应用,应用信息的增加以及风险的降低,新技术被广泛接受,推广速度也越来越快。当新技术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后,市场饱和,扩散速度递减并保持在稳定值。中国装配式建筑推广还处于初始阶段,该阶段成本、技术等风险因素较大,参与的企业较少,推广速度缓慢,所以增加参与企业数量对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快速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3 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共生模式分析
3.1 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共生模式
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合作仍沿用设计与施工分离的传统合作模式。由于二者没有所属关系或合同关系,主动进行技术交流的驱动因素缺失,且信息传递路径大,沟通成本高。在组织上,无法主动选择合作关系,合作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表现为非对称互惠条件下的点共生合作模式[3],在技术推广中相互受益,但双方受益不均匀且因合作的偶然性,对装配式建筑技术推进作用不明显。
3.2 施工单位与构件生产单位的共生模式
施工的单位与构件生产单位通过采购合同形成合作关系,但构件生产与现场安装分离,技术交互联系较少。组织模式上,施工单位拥有选择生产单位的权利,但合作随项目结束而终止,使合作具有不稳定性和随机性。因此,二者的合作模式表现为非对称互惠条件下的间歇共生[3],可以实现少数方面的交流,对装配式技术的应用推广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无法形成长效合作机制。
3.3 构件生产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共生模式
在合作过程中构件生产单位可以获得设计单位技术支持,同时设计单位可以获得拆分单位生产参数,实现收益均衡,但相互间没有合同关系或所属关系。在组织模式上,合作主要以项目为载体,同样具有偶然性和不稳定性。合作模式表现为对称互惠条件下的点共生[3],双方针对合作项目进行多边多向交流,进化具有同步性,但限于合作的偶然性和随机性,对装配式技术推广作用较小。
4 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共生环境分析
4.1 政策环境
泸州市政府部门制定了推广目标、强制性指标及各种激励政策。但现有政策更多是目标拆解,缺少让企业实质受惠的政策条件,特别是当前装配式建筑施工成本高于现浇结构,对施工单位缺乏足够的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
4.2 市场环境
泸州市现有建筑施工企业1 580多家,已建、在建、筹建混凝土装配式生产基地3家[1],建成后产能将超过35万立方米/年,2020年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我市需求将达到13.65万立方米,为产业链形成提供多样化的共生单元和市场基础。但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施工企业较少,产品形式单一,主要预制楼梯和叠合板,3家企业投产后可能造成产能过剩,形成同质竞争。
4.3 技术环境
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合作为装配式建筑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撑及技术支持,但技术的研发和人才的培养需要时间周期长。现阶段装配式建筑技术主要是通过出资引进技术和设备,研发投入较少,基础理论及系统性的研究更是鲜见,使本地装配式建筑形成技术更多依赖于外部引进。
4.4 经济环境
装配式推广初期风险高,不确定因素较多,前期推动主要依靠地方国有企业利用行政、资金优势,引进建筑生产设备、技术与管理经验带动产业链的发展。但由于新技术的投资风险较高,且私营部门很难获得资金支持,使私营企业推广积极性不高。
5 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共生优化模型发展启示
5.1 共生单元方面
参与企业数量的多少,是影响技术推广效率的主要因素。企业应积极探索装配式建筑技术,提高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共生度,为产业链的发展提供动力。同时应关注企业参与趋势,杜绝简单复制式发展,避免同质共生单元密度过高,产生恶性竞争。
5.2 共生模式方面
现有的合作模式中,由于企业间合作非连续性使技术推动作用不明显。为此应当大力发展EPC模式,通过缩短信息和能量的传播路径,使核心共生体实现技术交流的连续性,从而更加高效推动装配式技术的发展。
5.3 共生环境方面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装配式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高校、科研院所应加快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同时,强化对施工企业的扶持,降低企业创新风险,提高施工单位参与积极性,拉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6 结论
装配式建筑的推广是建筑产业链的重构,产业链的重构所带来的利益分配机制的变化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参与主体作为装配式市场的基本单元,应立足于产业链的优化发展,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探索合作模式寻求共生关系,促进装配式建筑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
[1]戴勤友,刘永辉,杜建峰.泸州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产业发展现状与问题——泸州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产业发展调查报告[J].酒城教育,2019(1):85-91.
[2]杨玲丽.共生理论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J].社会科学论坛,2010(16):149-157.
[3]袁纯清.共生理论——兼论小型经济[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4]田宝龙.江苏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基于共生理论的视角[J].中国商贸,2014(8):119-121.
[5]黄小勇.区域经济共生发展的界定与解构[J].华东经济管理,2014,28(1):153-159.
F127
A
10.15913/j.cnki.kjycx.2019.15.047
2095-6835(2019)15-0116-02
杜建峰(1986—),男,四川泸州人,研究生,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为项目管理、装配式建筑。
〔编辑:严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