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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成效及建议

2019-11-28

金融经济 2019年4期
关键词:贷款金融农业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2018年1月2日,中央出台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9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其中用一个章节的篇幅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提出具体要求,即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现将湘西州相关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小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金融支农组织体系

一是认真落实普惠金融工作规划,联合州金融办印发《2018年普惠金融工作要点》;在《湘西金融》开设“普惠金融”专栏,宣传普惠金融理念,交流普惠金融经验。二是稳步推进村镇银行县市设立工作,扩大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覆盖面,目前湘西长行村镇银行实现州内所有县市全覆盖,共有支行(含网点)30个,县域金融实现一县两行格局。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增强支持合力,联合金融办、银监局、扶贫办、财政局、商务局共同下发《湘西州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八条措施》,全方位金融支农。四是助力脱贫攻坚,探索国库办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零在途”清算新模式。为减少财政扶贫资金沉淀,提高使用效率,加大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整治,我中支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零在途”清算模式,建立各种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到扶贫项目、扶贫对象的绿色通道。

(二)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

一是扎实推动“三站融合”建设。目前,全州实现1100个贫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全覆盖并实现“三站融合”共建,1572个村级行政区助农取款服务点全覆盖。二是积极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累计发放农房抵押贷款2879笔,金额4.88亿元,发放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笔,金额350万元。三是强力推进政银企签约项目落实。2017年长沙中支组织11家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湘西州签订396个银政协议、2109.56亿元,243个银企协议、642.24亿元。为督促签约项目落地落实,联合湘西州政府金融办建立签约项目台账,按季督导调度并通报,提请主管金融的州领导带队赴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汇报,争取支持。同时,对已失去履约基础的项目进行调整更换。截至9月末,已有166个银政签约项目履约到位315.98亿元、167个银企签约项目履约到位187.77亿元。四是深化小微企业服务,大力支持能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发展。各州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对接2次以上,加大茶叶、油茶、柑橘、猕猴桃、中药材、烟叶、蔬菜和特色养殖8大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并根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受益情况,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做好量身打造的“旅邮贷”、“油茶贷”、“助保贷”、“黄金茶贷”等信贷产品,加大“续力贷”、“无还本续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推进力度。截至9月末,全州已发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43笔,金额49.5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2.39亿元,同比增长12.76%。为兴盛、新中合等小微企业协调融资近亿元,积极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五是加大扶贫小额贷款投放。全面开展扶贫小额贷款需求调查,确保符合“四有两好一项目”(有贷款意愿、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意愿、有收入保障;遵纪守法好、信用观念好;有产业项目)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做到“贷得出、用得上、有效益、收得回”,当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获贷率达到90%以上,满足农村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贷款需求。截至9月末,全州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164.67亿元,同比增长31.70%。

(三)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

一是大力推动财政金融协同配合。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建立健全资金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各县(市)扶贫小额贷款及金融精准扶贫贷款风险保证和补偿基金按1:10比例及时拨付到位;落实各类贴息政策、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做到“应贴尽贴、应享尽享”,撬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助力脱贫攻坚。二是加大加强MPA评估结果的综合运用,贯彻落实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释放资金4.58亿元。三是加大保险支持精准扶贫力度。大力推动扶贫“特惠保”、商业医疗补充保险、疾病保险、扶贫小额保险、农房保险等保险产品进村入户,按照“愿保尽保”“应赔尽赔”的原则,实现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全覆盖,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有较大提升。到2020年,贫困县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在已降20%的基础上再降1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和商业型农业保险的执行费率可在备案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5%以上。

二、存在的困难

(一)土地流转阻力较大影响金融支持。确权登记存在农村“三权”权利主体不明、基本信息错误、面积不准、权属纠纷现象,同时确权登记涉及环节较多,产权交易市场及信息平台建设较薄弱,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水平不高,影响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推广和实施。

(二)金融支持农业的融资规模和成本存在局限。一是大额资金需求供给不足。调查发现,单个农民在银行获取的主要是信用贷款,金额小,且期限较短,一般为一至两年,大额长期的资金需求因缺少抵押物难以得到满足。如湘西州小额信用贷款普遍在5至10万元左右,难以满足生产发展需要。二是资金供应成本较高。由于经营主体较为分散,单个主体资金需求规模整体小于企业,银行授信与后期风控的人力成本较高,加上农业收益风险较大,导致资金成本上升。如农商行的贷款年利率普遍在10%左右,与企业相比,融资成本明显偏高。

(三)农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一是农险优惠政策覆盖面小。当前,我州农业保险开设的险种还不能充分满足新型、特色农业发展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保险效率。二是保费补贴额度偏低。由于财政补贴规模的限制,难以做到应保尽保,保费补贴难以完全覆盖。如,省财政厅在确定种植险承保和配套补贴时,基本是按照播种面积的80%来确定承保面积,所以种植业保险承保面积只能依据补贴规模来承保,承保规模有限。同时,在费率不变的情况下,相对财政保费补贴,种植险的保险金额要低于农作物的物化成本,保障水平偏低。三是农保理赔面临三大风险。第一是制度风险。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农作物和牲畜产品,具有不匀称性特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划分相当困难。第二是操作风险。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既要懂保险的业务知识,又要懂农技的相关知识的保险工作人员,我州现有的农业保险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基层队伍素质较低给理赔带来许多困难。第三是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三、相关建议

(一)创新信贷产品。精准引导辖内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创新金融扶贫产品,根据不同经营主体的贷款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及用途等方面的需求,创新推出多种“信贷+”的信贷产品,提高扶贫信贷产品精准性和辨识度,完善扶贫专项制度,创新扶贫模式,将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二)加大“三权”抵押贷款配套政策的建设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相应的功能完善的产权交易平台,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土地交易所等。二是不断加快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的建设步伐,使农村资产流转体系得以真正完善。如林权抵押,通过明确森林资源产权,完善林权监管、交易、流转等配套服务,使林农手中的林业资源变为融资的担保物,从而获取信贷支持。三是落实“三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健全政策保险、政府贴息、基金补偿的多重风险保障补偿机制。加快组建农业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多种担保方式,切实防范此类贷款的信贷风险。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保障,在法律规定未明确、新农保未全覆盖情况下,将现已开办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视为金融创新性贷款,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三)完善农业保险管理机制。一是建立财政拨付农业保险准备金制度。准备金要单独立账、独立核算,结余留存,逐年滚动积累,并以一定比例归市级和区县级财政所有,以实现以丰补歉。二是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尤其是推进信息共享透明制度,以促进农保政策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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