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对银行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
2019-11-27季晓煦
季晓煦
【摘 要】“营改增”全面推行对银行业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营改增”推进过程中,银行存在进项税额少、实际税负上升、开票困难、发票管理与传递成本剧增等一系列问题,谁能走在行业前面先行适应税制体系的改革,谁就能抓住机遇先适应市场。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具有实践意义的建议,为“营改增”背景下银行的良好发展提供些许参考意见,从而促进银行自身发展。
【关键词】银行;营改增;策略
一、前言
当前,银行业不合理征税增加了银行成本,银行又将该成本转嫁给需要融资的企业,造成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现象,因此“营改增”的推行势在必行。虽然长远来看,“营改增”将降低整个社会税负。但就银行来说,主要成本为人力成本和利息支出,而这两项均无进项税额抵扣,“营改增”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限、征收税率又提高,增值税虽作为价外税,一时也难以向消费者转移,短期内可能会出现税负不降反增的结果,给银行带来消极影响。
二、“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影响
1.可抵扣进项税范围和数额有限,税负变重
依据“营改增”文件规定,银行的增值税税负率变高,虽然有进项税可以抵扣,但是范围有限,如外包劳务和服务、代理业务支出、固定资产和不动产购置的进项税等可以抵扣,但占比不高,而存款利息和职工薪酬作为银行占比最大的支出项目却不在抵扣范圍之内。
2.业务种类多、税率不同,会计核算较营业税复杂
“营改增”全面推开之后,财会〔2016〕22号等文件,对增值税的明细科目及账务处理做出具体规定,让企业财务科目更繁琐,相对于原营业税制下,会计核算变得尤为复杂。同时税法还要求应对不同税率业务分别核算,避免从高征税,增加税收负担。银行财会人员应加强自身专业素质能力,熟练掌握新税收体制下的账务处理,准确编制财务报表。
3.政策不明朗,存在较大税务风险
一项新政策出来后,在执行初期,会遇到一些不明确或无法执行情况,“营改增”后,银行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必然也会存在这样问题。银行的结构性存款部分资金投向资管计划,属于代客理财,获取的全部收益支付给客户,银行只收取一定服务费,但因考虑到信用风险,银行将承担损失的风险。由于银行承担了一定损失风险,不纯粹的是代客理财,对于银行向资管计划收取的收益部分,应缴纳增值税。在政策具有争议情况下,如果采用观点与当地税务部门有差异,就会存在较大税务风险。
4.发票管理与传递成本剧增
原营业税系价内税,根据收到的价款直接乘以营业税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且银行所开具的自制单据被税务机关所认可,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凭证在税前列支,总的来说,原营业税制下,票据管理流程简单,操作易控。“营改增”后,与银行的业务均要求银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才允许企业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企业与银行业务往来频繁,开票需求大,且程序繁琐,直接加大银行的发票管理难度,提高银行发票的传递成本。
5.对政策理解把握不尽相同,缺乏有效沟通
“营改增”后,相应税种由地税变为国税,且增值税以票控税,税收征管弹性变小甚至消失,这对银行财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遇把握不准的条例,务必及时咨询税务部门。但由于部门政策本身很具有争议性,税务部门和银行站在不同的角度对政策的理解不尽相同,均很难说服彼此,如未与当地税务部门达成一致的意见,一意孤行,会产生较大税务风险,但一味的听信税务部门,也可能产生额外的税收负担。
三、“营改增”背景下对银行的建议
1.对销项税额进行转嫁,对成本进项进行充分抵扣
其一,销项端进行税负转嫁。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取得发票后不能进行抵扣,难以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作为筹码来提高服务价格进行税负转嫁;针对一般纳税人,其取得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银行可以以此作为谈判筹码,适当提高服务价格进行税负转嫁。其二,在进项端进行税负转嫁。渗透采购人员获取专票抵扣进项的理念。对于采购人员应适当进行培训,加强供应商管理,在供应商的准入等环节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时必须要把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因素考虑在内,但也不能一味地只选择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性价比,合理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三,部分业务进行拆分和外包。对安保服务人员工资等一些不能获取进项抵扣业务,可考虑外包给专业公司,以购进服务方式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
2.提高重视程度,提升人员业务能力
纳税管理能力的提高需要银行从上而下进行相应的变革。银行领导层应认识到对“营改增”进行财务调整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性,为了真正起到提高纳税管理能力的效果,银行需要及时调整业务系统及财务系统,两个系统应与增值税政策紧密结合,财务系统能够根据业务系统中不同种类的业务,自动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提升纳税管理的效率,提高纳税管理的能力。另外,银行也要重视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兄弟行社间多交流,确保各项业务的规范操作,避免产生涉税风险。于此同时,还要对“营改增”政策解读透彻,科学进行税务筹划,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在做业务选择时,结合相关税收文件精神,尽量选择免税或优惠政策,对相关政策熟记于心,并加以灵活运用,以便减少银行税负,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如目前政策已明确为免税业务有同业存款、国债和政策性债券,线下保本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等则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资金部进行资金运营时,应综合考虑税收政策进行业务的选择;在贷款业务中也一样,需加强业务员的相关税收政策理念,在选择贷款种类时应尽量往免税政策靠,如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收入都是免税的,并且小额农户贷款利息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核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双重税收优惠。调整合同内容或业务发生时点进行合理避税。实行增值税改革以后,银行要对已有的合同进行全面的清理与规范,对税务处理不规范、不明确的合同,要重新进行修订。需要明确合同上的标的价格是否含税,减少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对于合同条款的设计上,也尽量往有税收优惠或免税政策的条件去靠,已达到降低税收的目的。
3.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加强风险管控力度
一项税收政策的改变往往也同时影响到业务运作及流程。银行应对税收的相关制度与流程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营改增”下各项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其一,加快发票电子化。增值税是以票控税,相对于营业税来说,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较为严苛,且银行业务量大,发票需求大,发票管理与传递成本也大大增加,银行业要尽快推行发票电子化,以方便业务办理、便捷交易,同时降低银行成本。其二,要加强信息系统的改进与升级。积极推进财务管理软件的改造,使银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与“营改增”政策相契合,加强银行的信息化程度,避免人为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管理疏漏与管理事故。其三,提高与国家税务等部门的沟通效率,积极在征管工作上争取更多支持。规避地方涉税政策适用不确定性的风险,新的一项政策退出,难免会产生不明确,具有争议的纳税事项,我们在进行选择时,应先和税务部门沟通,争取当地税务部门的认可,并尽量得到书面同意。
【参考文献】
[1] 龙思,赵富城.“营改增”对农信社的税负影响分析[J].时代金融. 2017.(654):147-155.
[2] 闫翠苹.“营改增”后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值税会计处理再探析[J].财会研究.2018(2):48-52.